[爆卦]房子增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房子增值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房子增值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房子增值產品中有3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0萬的網紅大紀元時報 - 台灣(The Epoch Times - Taiwan),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房子亮眼,其實我們也可以花小錢讓房子看起來像新的一樣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30526台視 台北忠孝商圈 每坪租金破3萬稱冠 影片網址→http://youtu.be/P3acThfnBk4 感謝記者楷元的採訪,為什麼買比租划算呢?因為......租金80萬/月=960萬/年投報率3%=3億2000萬投報率2%=4億8000萬(一般投資客進場買台北市的店面,至少希望獲...

房子增值 在 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05 13:00:22

昨天收到一位網友的來信,如下: 有很多事情家裡沒教學校沒學,就隨著年歲錯過,知道的時候覺得晚了,但還好還能知道,羨慕現在的年輕人比以前有更多的理財投資資訊,不過也更容易被大量資訊掩埋,還得好好篩選正確的,不然也容易被帶歪走錯路更慘。 現在太多短時間投資致富的資訊,我自己也繳過不少學費(賠錢),其...

房子增值 在 小凱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09:13:52

關於買房好還是租房好 這類行的文章跟闡述已經說過很多次了 但還是很常被探討到 還是苦口婆心再分享一下個人見解、供各位參考參考 🎈 首先你要先思慮一個直接到不行的問題 目前台灣有哪個地方的房價可以在2至三年內漲兩倍的嗎? ps.如果沒有你各位在急什麼 🎈 投資理財是個人的事情 你要去買房還是買靈骨塔 ...

  • 房子增值 在 大紀元時報 - 台灣(The Epoch Times - Taiwa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9 15: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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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房子亮眼,其實我們也可以花小錢讓房子看起來像新的一樣哦🏡✨😊

  • 房子增值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4 17: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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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的蛋黃區」

    如果你想買一間會增值的房子,千萬不要來問我,因為我每次買房子都沒有考量到這一點,我只買我熟悉的區位,或者工作附近的房子,增值這事情,不是我目前的檔次可以考量的。

    我台北買在文山,是因為我大學念世新,完全是地緣關係,高雄買前鎮區,是因為房子是買給爸媽住,他們不想離舊家太遠。

    我現在看新莊,是因為我很愛輔大這份工作,我很喜歡我的同事,我想走路上班。

    每個人應該都要有自己的蛋黃區,那個蛋黃區是只有你懂得它的價值。

    適合就是無價之寶,增值只是額外的紅利。

  • 房子增值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1 15: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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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之間談錢到底傷不傷感情,很難有個定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夫妻之間錢的事情如果搞不清楚,一旦婚姻發生變故,就讓自己暴露在不小的風險中。我們常遇到一些女性問這樣的問題:

    請問,若是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此財產還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離婚時還是得平分財產?

    婚後是不是沒有所謂”自己的薪水”,除非有協議如何支配雙方所得收入?

    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還是算女方個人的嗎?還是也算夫妻共有?

    首先,要先告訴大家,以下的答覆,都是以夫妻雙方沒有另行協議採分別財產制為前提,那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的第一個原則:夫妻財產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
    這個可以參考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所以關於第一個問題的前段,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當然房子是歸女方所有,即使離婚,房子還是歸女方。

    第二個問題的前段,自己的薪水當然也歸自己所有,可以自由花用。

    第三個問題的前段,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當然還是算女方個人的,離婚後也還是女方的。

    到這邊為止還算簡單。

    可是,我們要知道,在婚姻中,有很多時候是有家庭分工的問題,可能是一方在外工作,一方操持家務,這時候如果財產都歸一方所有,對一方可能不太公平。

    所以民法為了平衡雙方的貢獻,特別設置了一個機制,也就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在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因此,雖然在結婚後離婚前財產是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但是離婚時(或一方先死亡時),法律賦予財產較少的一方一個機會,可以請求對方給付雙方婚後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這個是專屬配偶的請求權,如果配偶不願意請求,配偶的債權人不可以代替配偶去請求,因此不得不說這可能是一種逃避債務的方法。

    而且因為這是為了平衡雙方的家庭貢獻,所以不能把娘家婆家繼承或贈與的財產算進來分配。

    解釋到這邊,大家都知道上面三個問題的後段的答案,就是雖然財產不是共有,可以各自管理、處分,但到了離婚或有一個人過世時,就要來清算一下,可以跟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顯然問題三的婚前財產就完全沒有分配的問題)

    有看到上一篇文章:夫妻財產第一課,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房子算誰的?
    http://goo.gl/ZA8T5d
    的朋友看到這裡就可以比較一下:婚前買的房子跟婚後買的房子,在分配財產的時候會產生什麼差別呢?

    婚前買的房子→ 歸登記的人所有→但婚後以賺的錢清償的貸款要拿來分配(不管是哪一方賺的)
    婚後買的房子→歸登記的人所有→如果錢全都是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整間房子的價值都要計入財產分配,而且是以協議離婚登記時,或判決離婚起訴時計算房子的價值(記住是分錢不是分房子)。


    差別在那裡?以這幾年來說,房子增值這麼多,有的不動產增值將近一倍,那麼婚後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房子,對方可以分走的錢,當然一定比前者只分還掉的貸款,金額會差非常多。

    所以以這十幾二十年來說,顯然是婚前先把房子頭期款付好,婚後再來慢慢繳貸款,比起婚後才開始用賺的錢買房子,分給對方的錢會少得多。

    但未來房地產走向如何誰知道,如果婚前買了價值高的房子,貸款金額繳得哇哇叫!

    最後離婚時,房子價值居然大跌,繳掉的貸款還是有分配的問題,就虧大了,所以到底怎麼樣才划算,就不一定囉!

  • 房子增值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3-05-28 14:40:03

    130526台視 台北忠孝商圈 每坪租金破3萬稱冠
    影片網址→http://youtu.be/P3acThfnBk4

    感謝記者楷元的採訪,為什麼買比租划算呢?因為......租金80萬/月=960萬/年投報率3%=3億2000萬投報率2%=4億8000萬(一般投資客進場買台北市的店面,至少希望獲得的報酬率)

    我們再以25.25坪,單價1000萬來計算,(新聞報導都說那一帶店面一坪都破千萬)等於2億5250萬,換算投報率=3.8%

    結論1.黃金地段(房子增值速度快,保值抗跌)2.高投報率(付房貸約莫2%還有剩餘零用錢,養房輕鬆無負擔)3.所以........買比租更划算,假設你有那麼多現金的話。

    以下是新聞報導......↓

    記者 黃楷元:從台北忠孝敦化站出來,這一帶是全台灣店面最貴的地方,假設你一個月薪水是3萬元,告訴你,你很可能一坪都租不起。

    用寸土寸金來形容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一點不為過,附近有捷運站,交通便利,而在統領、明曜百貨、微風忠孝館三大包圍下,這個地點就出現了全台的店王,月租金每坪高達31679元。

    整間店王月租金80萬元,以租金占營業額最多1/4計算,每個月營業額得衝破300萬左右,也就是每天得賣到10萬元的衣服。

    台中的店王則出現在大墩商圈,月租金每坪接近1.3萬,高雄的裕誠路則是因為有捷運巨蛋站還有瑞豐夜市加持,每坪也衝破一萬。租金高的嚇嚇叫,但房產專家建議,如果口袋深,買比租更划算!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收這1個月80萬的房租,繳完房貸之後還有剩,還有零用錢。

    不過這樣的金額也不是小本生意負擔得起,這些店王的投資報酬率都還有增值的空間,有興趣的投資客,或許可以多觀察一陣子,再下手。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636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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