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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20的網紅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房地合一稅2.0」新法剖析懶人包看這邊!房仲不能說的秘密。投資客要拋售嗎?! Ft. 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 #房地合一稅 #短期交易 #投資客 - 本篇影片是我們聚餐時的訪談,背景雜音多,敬請包含!以房仲和投資者的角色來做意見交流~~~我覺得含金量很高!而且非常實用,所以將影片分享給大家! - 訪...
房地合一稅30萬免稅額 在 微晟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9-07 18:03:45
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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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30萬免稅額 在 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6-20 03:55:53「房地合一稅2.0」新法剖析懶人包看這邊!房仲不能說的秘密。投資客要拋售嗎?! Ft. 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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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合一是什麼?
房地合一為2016年上路的房地交易新稅制,與作為「持有稅」的房屋稅不同,性質屬交易稅,出售房地才須申報,有獲利得進一步繳稅,凡2016年後取得房地,出售時均得適用。
與房地交易舊制差異在於,需就房屋、土地出售所產生的實際收益一併課稅,為更健全的稅制設計,並自有一套適用稅率規定,並對「短期交易」課以35%或45%重稅。
二、房地合一2.0版與1.0版差異為何?
房地合一1.0版上路5年多,因應資金寬鬆氛圍下快速升溫的房市,2.0版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前後差異有4大重點。
1.拉長「短期交易」重稅期:由持有1年內出售課45%,延長至2年內,並將持有逾1年、未滿2年課35%規定,拉長為持有逾2年、未滿5年。
2.提高境內企業稅率:由原本出售房地一律課20%,改為需適用「短期交易」重稅,持有逾5年以上出售,稅率才能回到20%。
3.課徵對象納入預售屋:持有5年內出售都得適用重稅,在預售屋一般持有期間僅2至3年情況下,效果等於一網打盡,只要轉賣預售屋獲利,就得負擔35%或45% 稅負。
4.補足1.0版避稅漏洞:新增規定交易未上市櫃、未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國內房地構成,也得納入2.0版課稅,防堵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
並訂定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及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新台幣30萬,避免有心人士藉墊高成本、費用避稅。
三、房地合一2.0版的適用範圍、上路時程?
2.0版適用範圍與1.0版一致,為2016年後取得房地,不過在上路日、也就是今年7月1日後出售案件,才須以2.0版課稅,若在7月前賣屋,仍可適用1.0版規定。2016年後取得、先前已出售並以1.0版課稅的交易案件,完全不受2.0版上路影響,不會回溯補稅。
四、房地合一2.0主要影響對象為何?對自住族是否有影響?
2.0版修法重點在打擊短期炒作獲利者,一般買房後長期持有的自住族,不受影響;若為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出售,稅率僅10%,並有免稅額度400萬元。假設是因故需於同年買賣預售屋,只要沒獲利,也不會被課以重稅。
五、是否有特定出售房地情形,可排除適用「短期交易」重稅?
為避免傷及無辜,設有多項排除條款,例如個人、企業若因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內房地,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5年內出售,均可適用20%稅率。
至於何謂「非自願因素」,現行僅就個人訂有6種排除情形,如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賣屋、無力償債遭強制執行房地、需出售房地負擔醫藥費等,後續財政部將針對企業、預售屋特性,訂定排除情形並對外公告。
此外,為避免影響房屋供給、都更進程,放寬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首次出售房地,以及個人、營利事業參與都更或危老分回房地,在5年內第一次移轉登記,也可適用較低的20%稅率課徵。
六、房地合一2.0上路後,是否會產生稅損?
財政部評估,上路初期,交易量將下滑,造成所得稅淨稅損4.74億元,其中企業部分因稅率提高,營所稅將微增0.71億元,個人綜所稅則有稅損5.45億元;但以中長期觀察,稅收將緩步回升。
資料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09013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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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30萬免稅額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父母贈與子女房產,首季逆勢成長
"據內政部最新繼承及贈與的移轉量資料,今年第1季全國繼承移轉量1.28萬棟,年減2.43%,以台南市年減5.66%最多,不過贈與移轉量達到1.35萬棟,年增1.91%,且六都在贈與移轉量部分都向上成長,尤以桃園市年增近一成最多,令業界大感意外。"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分析,父母若是要將房產移轉給小孩,目前大多是既有的房子,因此不是選擇繼承,就是生前規劃贈與,一般來說,又以繼承的方式較為划算。
但此現象,郎美囡分析,由於目前環境處於低薪時代,推測不少父母可能怕小孩難負擔遺產稅,在能力範圍內自己先辦贈與。"/引用於連結的聯合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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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名采】賴芳玉專欄:該幫孩子買房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227/1523479/
賴芳玉/律師
去年有個媽媽寫給兒子的公開信《兒子,我為什麼不替你買房》引起熱議,她拒絕幫26歲的孩子買房,其中有一個理由是:「未來,應該是通過你自己努力去得到你想要的。」有些專家為文表示讚許,並認為不應該過度保護小孩。
但低薪年代的孩子,有能力為了未來、買屋成家嗎?
據報導美國房地產網站Apartment List去年底公布一份報告,現在許多美國父母有個新現象,就是面對孩子成年不離家或難在大城市生活時,就是買房或租房給孩子成家立業,似有華人家庭化的現象。
過去台灣房屋智庫曾對首購族進行網路問卷調查,56%的首購族靠父母長輩們以贈與或暫借等方式幫忙。以往父母直接購屋贈與孩子,後來因房地合一稅制,許多父母避免房產出售時有過大利差稅額,因此多改為資助現金作為購屋頭期款,其餘貸款本利,則由小倆口自行負擔。父母或長輩資助比率約總價的二成。
另據台北某仲介公司內部成交案例觀察,2017年這些「孝子房」,大約三成落在二千萬到三千萬元之間。若以這個房屋價格來看,30歲以下年輕人有機會完全靠自己買房嗎?
同年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未滿30歲的年輕人平均年所得39萬9401元,30到40歲的年輕人49萬8623元,參考該年度內政部戶政司公布男女結婚年齡都落在30歲以上,由此可知無論是那位媽媽信中所提26歲的兒子,或結婚人口的年齡來看,以他們的年收入,不吃不喝買到二千萬的房屋,大概也要40、50年,因此客觀來看,沒有父母或長輩的協助,這一代年輕人要買房成家立業,何其困難。
有個值得玩味的現象,去年聯徵中心資料顯示,房價回修,50歲以上中老年購屋人數增幅最多,或許部分反映出父母買房給子女成家的現象。
看來多數有能力資助孩子的父母,仍然願意協助孩子購屋成家立業,至於這是否為過度保護孩子的表現,或以「孝子房」形容這樣的父母子女關係?
我認為這過度簡化並標籤這個現象,畢竟客觀上,低薪高房價的現象,確實造成青貧世代年輕人的重大負擔。況且父母本是年輕人家庭的非正式支持系統,無論協助照顧孫子或買房,都是必要且必然的趨勢。過於強調西方社會「個體化」發展,以「過度保護」的形容,否定家庭成員間互相支持的華人文化,實在太嚴苛,更何況前述美國地產公司的報告,也顯示西方家庭逐漸走向這個趨勢。
不過,贊助或買房給孩子的父母,必須注意幾件事。
例如贈與稅,父母除每年各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外,於每一名子女結婚時,可再贈與結婚子女100萬元,也就是結婚當年,父母共有640萬的贈與額度可列入免稅,翌年又有440萬免稅額,因此結婚前後年度兩年,共有1080萬贈與免稅額可以運用。
另外日後子女的婚姻,若有離婚或其他分割夫妻財產的問題時,父母贈與的錢是否可以在房價內扣除而不列入計算?法院實務有不同的看法,端看父母贊助的行為以哪種法律形式而定,如借貸、借名或贈與,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假設前述贈與部分購屋款模式,有最高法院見解曾認為可以自房價扣除,因此為避免衍生複雜的法律及稅務問題,建議父母贊助買房時,最好事先做好功課並書面文字記載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