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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戶籍法罰則產品中有2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敬告民進黨、柯建銘,勿再阻擋不在籍投票修法 國民黨團為了因應疫情所帶來的衝擊,避免國民為了返鄉投票而大規模移動,因而提出「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定「不在籍投票」。所謂不在籍投票,是指合格選民在選舉日因某些特殊因素無法到指定的投票所親自投票時,可事先向選務機關申請,以其他合法方式行使投票權...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80627TVBS 租賃法上路!租屋族憂:難防房東亂喊電價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EepsSdqlUfU 租賃專法今天上路,預計會有300萬租屋族受惠,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更喊出往後房東向房客收電價不得超過台電夏季最高電費,只是現在租屋族就非常憂心新法沒有罰則,就怕無法嚇阻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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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罰則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6-28 10:53:27180627TVBS 租賃法上路!租屋族憂:難防房東亂喊電價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EepsSdqlUfU
租賃專法今天上路,預計會有300萬租屋族受惠,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更喊出往後房東向房客收電價不得超過台電夏季最高電費,只是現在租屋族就非常憂心新法沒有罰則,就怕無法嚇阻房東亂抬電價,此外租屋族也怕新法強制房東繳稅,結果會意外造成房租上漲。
記者 劉家耀 / 攝影 許猛捷 報導......↓
開冷氣、電風扇,眼前學生很感嘆,好不容易找到電價低的房間。
租屋學生:「之前房東用很模稜兩可的方式說其實電費不太會很貴啦,那時候結算電費的時候大概是1度6.3元到6.4元。」
上班族:「之前房東到現場簽約的時候,再跟我講說電費一度是6元,還要再繳150元水費。」
一度電7.5元,房東根本獅子大開口,現在租賃專法上路,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強調電價不得超過台電夏季最高電費,也就是每度電將落在3.52元到6.41元之間,但新法可沒定罰則,就算房東真的亂抬高電價被抓包,房客仍得拿契約跟消保官談。
租屋學生:「這樣不受到任何懲罰的話,應該對房東而言沒差吧,沒有罰則那當然是沒有效,因為房東一定也不會遵守。」
現在也有人憂心租賃專法上路將連帶影響當地租金上漲,就因新法規範,房東不得拒絕房客遷入戶籍還有申報租金折抵所得稅。換句話說,房東多繳的稅有可能變相漲租金。
房仲業者陳泰源:「房東他租出房子要報稅,所以他這個養房的成本就增加了,一般租賃所得稅我們就抓10%,所以這起跳一定是1成以上。」
內政部強調房東將房屋交給專業經營,可額外享租稅優惠,但這福利只限房東月收6000元到2萬元租金者才會有,現在專法上路,雖讓租屋族更有保障,但引發的後續效應看似不小。
新聞網址→https://news.tvbs.com.tw/life/945794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8/06/180627tvbs.html -
戶籍法罰則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6-08-19 15:58:40口頭質詢─
▶過去曾經發生值勤中的救護車及車上的醫護人員當場被撞身亡的事故,讓人感到非常遺憾;當我們看到一般的用路人與值勤中的車輛爭車道、不願意避讓的情形,更令人擔心。本席今天就用車人、用路人未針對值勤中的救護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毒性化學車需要路權時做適度禮讓,提高相關罰則,請問你們認同此一修法方向嗎?你們在書面建議中希望能暫不處理,待第六十七條的配套修正提出後再一併處理。若少了配套,會有何種問題?
路政司林司長繼國:非常贊同不禮讓緊急救護車輛的違規行為予以加重處罰、提高罰鍰。但對於「並吊銷駕駛執照」這點,因為第四十五條的違規行為目前未列在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當中,第六十七條是通案性針對違反處罰條例的各類違規行為,除了罰鍰以外,如果進一步規定,包括違規扣點、吊扣駕照、吊銷駕照以及吊銷駕照期間,假如第六十七條第一項未納入各相關違規條文,變成只有在第四十五條針對吊銷駕照一年,因此要在第六十七條增列第四十五條。
▶現行的交通規則並未明定該如何來規避,雖有要求其他駕駛人來規避,但是我們發現實際執行的狀況當中,有的車往左邊靠,有的車則往右邊靠,以致救護車必須蛇行,並非大家不願意避讓,而是避讓的方向都不太一樣,尤其當車道有兩個以上時。以美國為例,大家所受的交通規則訓練是不但要避讓,而且要靠右停車。因此交通部應該在雙車道以上的規避方向與原則進行宣導,以避免不幸發生。
范次長植谷:單車道的部分有宣導要靠右閃避,雙車道的部分,因為不知道救護車是從哪個方向過來,所以有些車會往左,有些車則往右。基本上,條文有規定一律靠右閃避。
▶工程人員在高速公路路邊進行相關維修工程,僅擺放三角錐在路邊做警示,並沒有看到車速降低的相關警示,工作人員安全堪憂。如果沒有明定在工程進行路段車道封閉應當減速,以致於急速轉換車道,或是有時速度快、風大,使車子偏離原來快速行駛的車道,皆可能造成工程人員安全威脅。在有些國家,如果車輛沒有減速或小心行進必須重罰。
高速公路局卓組長明君:訂有施工管制守則去規範在什麼情況下、哪個車道要做什麼樣的封閉及交通錐擺放的介面、長度。依照速限訂定相關規範,在施工區前方有預告,施工區路段的速限也會降低,相關預告顯示都會做出來。
范次長植谷:實務面、執行面確實還有點差距,會請高公局來研議。
▶花東台9線,目前很多路口因為村民過馬路的需求而設有紅綠燈,雖一方面可以保障村民要過馬路的需求與安全,卻也降低了整體的行車速度。屏東縣利用感應式號誌,在人車比較少的鄉間小路,非必要時不轉換交通號誌,透過這樣的方式讓大路的用車與車流更加順暢。對此目前你們執行的成果如何?此舉的成效是造成更多的危險事故或是確實讓車流更為順暢?目前實施感應式號誌的地區,相關交通安全及事故發生率的數據是否能夠提供給我?請提供這方面過去辦理的經驗,供東部地區各縣市參考。
范次長植谷:設置行人專用號誌應該對安全是加一層保障,針對花東地區可以透過道安會報系統,要求地方主管單位加強設置辦理,但在設置辦理之前應當加強宣導。
▶有關這次端午節試辦實名制購票專車,目前取票率大概八成。因為這次是試辦,針對整體端午節期間的試辦狀況,希望能在下週提供相關數據及執行成果。現在到中秋節還有一段時間,這次有些配套未完善之處,希望在端午節進行第2波的試辦之前大家進行更多的溝通。
周局長永暉:最後還有將近兩成是有訂票未取票,後來再重新訂票及取票。今年中秋假期是9月15日至18日,我們預計將戶籍地與身分證字號U、V等資格條件一起辦理,也會對該次試辦進行問卷調查。
▶桃機停機棚租用是不是有一定的公平競爭法則,還是可由桃機的高層自由選定?因為桃機現在是一家民營公司,它的各種發
包業務是否比照公共工程的採購辦法來進行?現在有很多包括廉價航空在內的新興航空公司投入市場,商務飛機的需求愈來
愈大,因此相關空間的規劃是未來的重點,如何讓所有航空公司有公平的競爭機會也是關鍵,應避免其間有私相授受的情形,
本席認為交通部有責任做進一步的調查,請提供現行停機棚出租相關辦法和規定的書面資料給本委員會參考。其實不只是桃
機,各大機場停機棚的出租也都要注意,有些機場希望能爭取新的或廉價航空公司開拓航線,因此本席希望所有機場都能針
對配套或其他logistic方面的需求及空間是否飽和、有無增設機會等方面一併進行檢討,相關出租辦法和使用規範亦請一併
提供給我們。
桃機公司許處長家瑞:自從機場公司成立後有兩項主要計畫,包括綱要計畫及實施計畫,後者有擬定建立棚廠的位置,在2012年進行第一版實施計畫時,航空公司並未提出如此強烈的要求,是到2013年才由長榮航空公司率先提出,然後華航就跟著提出,考慮既有維修棚場的資源和調度,給位於西側的長榮目前的棚場位置,在其既有棚場的對面增加一個;位於東側的華航則是在既有棚場的東邊增加一個。停機棚的使用現在是處於飽和狀況,要等爭取到北邊的土地之後,才能建一個更大的維修棚場的計畫。
戶籍法罰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敬告民進黨、柯建銘,勿再阻擋不在籍投票修法
國民黨團為了因應疫情所帶來的衝擊,避免國民為了返鄉投票而大規模移動,因而提出「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定「不在籍投票」。所謂不在籍投票,是指合格選民在選舉日因某些特殊因素無法到指定的投票所親自投票時,可事先向選務機關申請,以其他合法方式行使投票權的制度 。綜整各國不在籍投票作法,可分為移轉投票、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設置特別投票所等方式。
在美國、英國、日本、韓國、德國、澳洲等民主國家,不在籍投票的制度早已行之有年,我們卻還停留在「技術」討論階段,為了提升公民政治參與度,國民黨團認為不在籍投票應早日完成立法,以保障國民參政權利。
為了避免全面施行不在籍投票會引發過多爭議,國民黨團本次提案只修《公民投票法》,沒有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請柯建銘總召不要當烏賊,一直亂吐黑墨汁,惡意構陷國民黨團,其心可議!極不可取!
中選會去年五月已將公投法不在籍投票專法送到行政院,迄今都沒能完成相關討論,同年8月28日蔡英文總統率領行政院長一起宣布開放萊豬進口,從此只力推餵人民吃萊豬,難道民進黨擔心不在籍投票修法通過會讓萊豬進口破滅?因此對於不在籍投票修法(立法)只是擺擺樣子,能不碰就不碰!人民行使民主的權利因而一直被擋,難道民進黨已經改名民主進步「擋」!
國民黨團所提公投法修正案第25條之4明定,辦理通訊投票者,必須本人拿著身分證到戶籍所在地向戶政機關以書面提出申請,同條第4項亦授權中選會對郵遞寄回方式另訂辦法,甚至增訂罰則對干預通訊投票影響結果之行為予以嚴懲,如此以一來可以杜絕海外人士或綠營所謂的敵對滲透干預通訊投票的問題。若對此仍無法釋疑,可以在修法時再好好討論,不用急著抹黑造謠,如果通訊投票會有「買票」、「政治算計」等問題,那麼請最愛引進萊豬的民進黨,看一下其他國家通訊投票怎麼進行,也可以研究拿到大量通訊投票者支持的美國總統拜登,他是怎麼贏的。
身為執政黨團的總召這麼不相信通訊投票?難道你也覺得執政無能,因此不相信政府防弊、抓賄能力?如果真的這麼害怕、擔心,國民黨團也可以以配合修正相關條文,執政黨對於議案還沒審查就開始亂造謠,如此作法非常不民主。
再者,民進黨在立法院佔有多數,國民黨團的提案豈會容易通過?國民黨團此時提出公投法修正草案,是為了解決疫情對公民行使投票權面臨的困境,國民黨團呼籲民進黨,不要再找藉口,惡意帶風向,一起好好面對疫情下的民主投票改善課題。
中選會說現在修法通過移轉投票,他們也需要幾個月的準備,也需要時間完備細則。這個說詞跟陳朝建以往擔任學者時所說差異頗大!當年陳副主委說不在籍投票只要戶政系統鉤稽一下就好了,怎麼現在會需要一年的整備?
無論修公投法或是開臨時會,民進黨在立法院擁有超過半數的席次,民進黨若要「擋」沒人可以攔得住。國民黨團要再次呼籲民進黨、柯建銘,朝野一起好好面對新冠疫情所帶來的民主課題,儘速將不在籍投票修法完備,讓選務機關能早日規劃修訂相關法制作業,以落實公民參政權之保障。
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
戶籍法罰則 在 陳歐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日(29)交通委員會質詢
#機車靠右行駛卻被檢舉開罰惹怨
於4/26自由時報新聞 「這樣合理嗎?機車靠右行駛卻吃罰單惹怨!https://reurl.cc/qme5eD 」, 細看罰則,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2款「任意駛出邊線」,可處600元罰款。根據實情,這樣的法規合理嗎?公總應督促檢討標線劃設或是否修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民眾檢舉處分必須成案處罰,引發民怨,民眾檢舉的案子事實上嚴重問題是出在交通管理、交通設施完善,這是我們應該探討的焦點!
#新式車牌材質軟到一撞就歪
機車停車空間有限容易碰撞,甚至破損!為什政府結合民間資金投入500億元,新式車牌不堪一撞,是採用甚麼材料?採購有無弊端?請公路總局查明。
按照現行規定車牌污損會被處罰,若無可歸責於己的因素,被開單、被檢舉的民眾不是很冤枉嗎?
本次會期結束之後會舉辦一場公聽會,邀請正反兩方意見理性探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
#如何提高高齡換照辦理率?
高齡駕駛換照辦理率為七成,未換照有罰則,有很多高齡長輩通知地址與戶籍地址不同而未收到通知,建議公路總局研究如何讓行政程序、通知更完備周全。
#高公局為活化土地在國道兩旁邊坡開發停車位
台鐵因邊坡未加圍籬釀重大事故,有學者近來發現高速公路局以活化土地利用之名,不斷在高速公路沿線兩旁大肆進行停車位之開發,法理上能站得住腳?台灣多雨氣候邊坡易造成事故。
本次臨時提案通過「交通部督促高公局儘速清查國道邊坡開發停車位情況,並要求即時終止開發,已被開發者應儘速確認安全恢復原狀,未來也要嚴格要求邊坡不得做多目標使用,確保邊坡護路之功能,不要等事故發生才來亡羊補牢,為時已晚」。
戶籍法罰則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實登2.0快上路!推動租屋制度化!」
昨日上午,虹安與 #蔡壁如委員、#邱臣遠委員 及 OURs 都市改革組織彭揚凱秘書長共同舉辦「現在就要囤房稅,打炒房不要打假球!」記者會。台灣居住正義問題討論多年,但狀況始終沒有好轉,反而越來越嚴重。行政院院會昨日也提出「#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公布九項打炒房措施,對於行政院回應民意的作為,我們還是要予以肯定,但也希望執政黨加快立法過程,打炒房不要打假球,居住正義不能再等!
#實價登錄2.0 #不要再拖!
2011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等「地政三法」,讓實價登錄申報得以在2012年8月1日正式上路。幾年過去,原本預期可以讓房市更公開透明、讓消費者可以掌握房價的實價登錄制度,卻因為制度的不完善,存在各種問題,實價登錄變成虛價登錄,學者謝明瑞也整理出以人頭向銀行詐貸、以買房送裝潢或家電提高房價、以停車位作價提高每坪單價、買賣雙方合意作價、預售屋延遲揭露等弊病。另外,外界詬病的預售屋紅單炒房,以及未清楚揭露到門牌等,也都讓實價登錄制度無法發揮預期效果。
內政部早在2017年就已經開始研議實價登錄2.0,但直到現在,只推動登記義務人改為買賣雙方這一項,其他的改革始終只見樓梯響。今年11月26日內政部次長在立法院鬆口會在12月把法案送進來,行政院會昨天也推出打擊炒房相關政策,我們希望政府立即回應民意,不要又是空口說白話。
居住正義是民眾黨始終堅持的價值,民眾黨黨團已經提出實價登錄2.0的「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等修法版本,重點包括:實價登錄要登錄到門牌,把預售屋納入即時登錄,賦予主管機關有查核權及增訂違反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備查相關規定的罰則等。
#解決租屋黑洞 #要棍子也要胡蘿蔔!
由於國內房價居高不下,越來越多民眾只能以租屋方式解決住的問題,然而許多地方的租金同樣偏高,許多年輕人每月薪水必須支付高額租金,扣除其他日常開銷,根本無法存錢,也不用奢望買房,形成惡性循環。中央與地方政府雖然都推出租金補貼政策,希望幫助租屋族減輕壓力,但要申請補助,會對政府揭露屋主出租事實,在房東不願意被課稅下,幾乎都不願意房客申請補助。
新聞報導也指出,有人跟房東溝通1年,今年仍被拒絕,房東則說不是專業包租公,若因此被查稅划不來,若房客堅持要申請補貼,租金恐怕要跟著上漲。住宅法雖然定有公益出租人制度,但實際上多數房東還是意願不高。以一間公寓分租給三個房客而言,租金收入可能就有三四萬元,只有一萬的免稅額,誘因太低,政府應該檢討如何增加誘因。
除了增加對房東的補貼,降低揭露出租資訊的疑慮外,目前並沒有強制揭露房屋出租或租約強制公證的制度,租屋者面對房東,身分並不對等,面對房客的要求入戶籍或申請補貼,房東只要拒絕在等下一個不會要求的房客就好,但房客卻可能要面臨流離失所的情形,實際上就只能選擇沉默。
學界與業界都有倡議政府應推動租屋登記與租約強制公證制度,未來虹安會要求政府進行相關研究,傾聽各界對於推動租約強制公證與租屋登記制度的意見,除了落實居住正義,讓政府協助租屋族的美意可以落實,也解決現行大部分房東的租金所得收入無法課稅的不公平現象。
有人擔憂強制租屋登記與租約公證是否造成租金上漲,增加房客負擔?虹安認為,現行政府缺乏租屋相關制度,對租屋族保障不足,也讓租金補貼的美意看得到領不到。對房東而言,租金收入完全不用課稅,對租稅正義來說並不公平。而租約欠缺公證之下,也讓過去許多惡房東或惡房客引發的社會爭議不斷,例如張淑晶事件或惡房客霸佔不離開等。
任何政策都有正反面的影響,虹安希望政府要積極研究規劃,同時為了減輕影響,一方面提高對房東的租金補貼,一方面強制揭露與公證。如果現在的租約公證制度被認為太麻煩,也可以思考如何簡化租屋公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