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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茂斯入山證申請 在 Christine Chiang, 嫺嫺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7-08 18:49:04
-#百岳系列 這次嘉明湖三天兩夜自組團 查了很多方法 最後還是決定都自己來 不過光是開車下去就花了很多時間 駕駛人體力要夠好 感恩 @allenchao888 @ipo0803 花費:山屋+天馬訂餐(僅早晚、午餐自理)+台北出發租8人座+前ㄧ晚民宿(春風小棧8人包棟乾淨、離上山處近)大約$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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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茂斯入山證申請 在 Dd tai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09-21 08:00:00芙蓉山「南天竺」門聯:「南海為觀音應化道場,正好看成祗這是;天竺乃釋迦出生國土,隨緣示現豈徒然。」寺內供奉如來佛和觀世音菩薩。首任住持為融衍老和尚。1939年,茂蕊法師繼任為住持,直至1976年圓寂。茂蕊法師原籍廣東開平,俗姓簡,廿歲時依羅浮山華首台寺首座融衍老和尚披薙出家。同年冬,受戒於肇慶鼎湖山慶雲寺佐山和尚。1928年,受法於順德寶林寺禪宗大德翹芬和尚,承傳臨濟宗派系為第四十四世。1929年,法師更為眾所推許住持寶林寺。 曾遊歷各大叢林,如新興報恩寺、廈門南普陀寺、杭州海潮寺等聖地,至1932年南來香港,向政府申請購地,以發展弘法道場。1935年,於荃灣芙蓉山開創佔地七萬餘呎的南天竺寺。茂蕊法師常禮請各大德到寺中講經說法,南天竺寺亦逐漸成為香港名剎之一。茂蕊法師慷慨利人,對香港佛教事業貢獻良多。1946年,法師發起成立香港佛教聯合會。1952年更將芙蓉山土地一萬四千餘呎贈予定西法師,建立東林念佛堂。又撥地數千呎建成太虛大師舍利塔於南天竺寺附近。 1952年聯合眾支持成立世界佛教友誼會港澳地區總會,多屆被選為副董事長,1972年繼筏可大和尚後擔任董事長,至圓寂為止。茂蕊法師曾代表香港佛教界出席在曼谷、金邊、鹿野苑、可倫坡等地舉行之世佛友誼大會。在香港各佛教社團中身兼多職,均全力以赴。茂蕊法師於1976年5月26日在香港圓寂,世壽七十四歲。
• 太虛大師舍利塔及菩提樹:太虛大師為民國肇建以來,倡導佛教革新之高僧之一。,因受時代思潮的激發,故主革除教內積弊,以弘教護國,興國救世為己任。大師青年時閱經、閉關,嘗歷經三次悟境,亟為主張教理、教制、教產三大革命,且致力為實踐佛僧、佛化、佛國之三佛主義。首先創立武昌佛學院、閩南佛學院及漢藏教理院,為培植僧材而提倡僧教育。次辦海潮音、佛化報、佛化新青年等雜誌以弘揚佛法。後更著手組織世界佛學苑,以建立人生佛教,促使佛教世界化。並派遣學僧分赴西藏、印度、斯裡蘭卡等地留學,研究藏文、梵文、巴厘文以通達各該教派之佛法。且主導大乘八宗平等共弘,更主張以禪、律振興佛教。大師與支那內學院歐陽漸、熊十力有法義之諍辯。平素更反對用進化論之歷史考證法研究佛法。為反對日本學者考證大乘起信論、楞嚴經等為偽書,當作評大乘起信論考證、佛法總抉擇談,力主法相必宗唯識,並為起信論辯護。大師並弘化於英、法、德、荷、比、美各國,為中國僧人赴歐美傳播佛教之始,自此聲望日隆,國內有視之為佛教救星者,日人尊之為「民國佛教界之盟主」,時人更將其歸屬為佛教界革新派之代表。大師終其一生,不祇是著作等身,而無時無刻無不為國、為教、為眾生奔波服務,以至積勞成疾,不幸於民國卅六年(一九四七)三月十七日,捨報上生內院,圓寂在上海玉佛寺,四眾無不哀悼,荼毗後得心臟不壞,各色舍利三百餘顆,足徵大師悲願宏深,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至於禮佛、聖人及祖師舍利之旨趣,與禮拜佛成道之菩提樹、金剛寶座、佛經行之足跡等皆同,即欲結下見佛聞法之殊勝因緣而速成菩提之意。大師的舍利,除於雪竇寺建塔安奉外,另由武昌、蓉城、西安、開封、廈門、檳城、泰國、香港等地信眾,分迎請舍利,建塔供奉。香港的建塔基地,由當時南天竺寺住持和尚茂蕊老法師捐獻(茂蕊、覺光、優曇等三位長老簽字)位於下芙蓉山之陽,南天竺寺之右前方,莊嚴藏式的舍利寶塔,於西元一九五七年竣工。
• 東林念佛堂位於荃灣芙蓉山上,叢林茂密,環境清幽,乃專修淨土之十方選賢道場。念佛堂由開山祖師定西法師 (1895~1962) 始建於1952年,當時荃灣南天竺住持茂蕊法師將其東園菜地捐出,由定西法師初建淨室,名東林淨舍。是追法東晉廬山,並得各方善信集資,由南華學佛院多位學僧,胼手胝足、除草挖泥、挑土填溝,蓽路藍縷,修建淨室,初名「東林淨舍」。豈料同年八月初五,山洪暴發,建築沖毀逮半,各方聞訊紛紛施以援手,年底復修完成。翌年 (1953),修建大雄寶殿 (今極樂寶殿),改淨舍為「東林念佛堂」。1962年正式獲政府批准,成立「東林念佛堂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包括:定西、茂蕊、濟濤、聖懷、了一、永惺、聖照、智開、達成、洗麈、淨真、玅境法師、馬工廣居士等,並向香港佛教聯合會備案,是為佛教團體機構之始,開香港佛教寺院之先河。期間,永惺法師於念佛堂,內擔任監院達十八年之久,並於1970年開創「佛教東林安老院」。進入山門後,正面為安老院,右側拾階而上為新大雄寶殿;殿高兩層,乃仿浙江奉化雪竇寺大殿風格興建,殿宇巍峨,飛簷畫楝,氣派不凡,於1998年12月26日落成開光。樓下一層為「大悲殿」,供奉千手觀音。樓上供奉釋迦牟尼佛、地藏菩薩及觀音菩薩,左右十八羅漢。大悲殿後,過小庭園,花香四溢。極樂寶殿前石階旁立蓮花柱,殿內供奉西方三聖像:阿彌陀佛、觀音菩薩、大勢至菩薩及左右護法伽藍。寶殿右旁為「延壽堂」,樓上為「觀音閣」。左旁為淨土正宗十三祖「印光大師紀念堂」,內奉印光大師舍利塔。樓上為「藏經樓」,藏經頗豐,有『清刻大字龍藏經』共七千二百卷,另有『頻伽大藏』等多部佛經。「延壽堂」後尚有「法輪殿」,同為收藏經寶之所。 現時東林念佛堂的僧眾,專修淨土,為十方比丘之選賢道場。常設法會有:彌勒菩薩聖誕、觀音菩薩聖誕、釋迦牟尼佛聖誕、盂蘭法會、大勢至菩薩聖誕、地藏王菩薩聖誕、藥師如來聖誕及阿隬陀佛聖誕等。
戒茂斯入山證申請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唯有制定規則、積極管理,熱門路線才有未來 》
最近登山圈子最大的新聞,莫過於新北三重山岳協會明知沒有申請到天池山莊床位與營位,卻依然招生成行,惡意鑽漏洞擠爆天池山莊的事件了。4/24日,他們率領52人浩浩蕩蕩前往天池山莊,教團員逢人問起就要撒謊說「我們是要睡檜林保線所」,最後一行人晚間七點才抵達天池山莊,要求莊主收容「迫降」,引發眾怒。
從事前有團員詢問,就不斷的避重就輕、說謊,不願正面說明就是沒有抽到位置,打算整團人到天池「偷睡」;到東窗事發上新聞後,甚至還偽造協作道歉啟事被抓包又秒刪文神隱,至今仍未見該協會有誠意的道歉,素質與心態之惡劣,不忍直視。
但這不是個案,今天只是三重山岳協會多行不義而自斃而已,類似的事情在稜線上是無窮無盡、行之有年。追根究底,就是主管單位「不願意管理登山商業團」、「少有嚴格執行的有效管理」,與「沒有足以威嚇違規者的懲處手段」三個原因所造成,可以說是登山法規不完善所造成的不積極放任。
舉個案例,過去雪霸國家公園曾經粗暴禁止「第一天住翠池與雪北山屋」,被山友嚴正抗議後才取消。為何會出現這種不合理的限制?追根究底,就是上述的「技術性迫降」實在太多,造成大量翠池與雪北山屋的名額浪費。我就曾經在天氣很好時,在雪北山屋遇過申請網站明明顯示當天客滿,但到山屋發現只有6個山友加我7人。其他人呢?「技術性迫降」三六九山莊了,好個漂亮的操作啊!
另外,太魯閣國家公園的南湖地區與奇萊主北,更有「比預定出發日期多提早申請幾天」的玩法,因為這樣可以提早申請,提早佔到山屋,真正上山那天被問起時,再隨口胡謅說「有事耽擱」,就好了。
這種行為也形成了共犯結構,在許多惡質商業團以此等手段佔用山屋只為成行時,想要守規矩的團根本難以遵照一般遊戲規則申請所需日期,因為早已先被此等鑽申請漏洞的團佔滿,堅持不住的只有同流合污一途,更造成自組隊難以順利成行。
更讓人無力的是,因為經費問題,國家公園體系目前只有玉山主峰線有真正的「莊主」可以執行強而有力的管理,比如說阻擋太慢的單攻者硬撐上主峰。其他地方呢?抱歉!多半只有志工,他們只有勸導功能,有人要技術性迫降也只能摸摸鼻子幫忙喬床位、營位,沒有實質的管理權力。本文的照片,就是長年被超額申請的惡質商業團紮營紮的亂七八糟的雲稜山屋,屋外帳篷海的奇景,更遑論南湖圈谷就算有保七執法,在連假時可以紮到超過70帳的「榮景」了。我們的高山生態根本無法負荷如此沈重的遊憩壓力,更遑論早已大打折扣的遊憩品質,這些,真的是我們上山的時候,想看到的景象嗎?
我們成立國家公園,不就是為了有一個單位能妥善管理我們的山林嗎?
但諷刺的是,當下的國家公園與林務局面對這種亂象,可說是幾乎束手無策,現有的處罰手段對商業團更是不痛不癢——「少許住宿費罰金與停權一年。」
拜託,僧多粥少的熱門路線,除了不小心被騙的無辜初心者外,那種惡質商業團帶的大都是「一生去一次」的高山觀光客,被停權一輩子都沒差好嗎… 至於領隊被停權,找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或者協會成員當免洗領隊不就好了,有差嗎?
在法規不全、管理不力與代價輕微的現況下,難道我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簡單又美麗的入門路線,在少數無良業者與偷跑者的摧殘下,漸漸失去往昔的美好嗎?
憑什麼晚一點出生或晚一點開始爬山,就只能看到那些不守規矩的人所破壞後的殘羹剩飯?這真的是一個文明國家該有的樣子?
行政院大喊「向山致敬」已經近兩年,也該開始著手治本之道,給予山岳主管機關合用的法規與權力,妥善管理各個熱門路線了:
1. 熱門路線山屋營地與登山口專人駐點管理:
山岳環境有著資訊不流通性,因此無法監督使用者的行為,也是許多亂象之所以發生、南湖大山區域長期超限利用的根本原因。與其相信人性,再被人性嘲諷,歷史已經告訴我們「莊主駐點」才是讓熱門路線保有秩序與美麗的唯一選項。
最指標性的案例是嘉明湖,專職莊主團隊駐點管理後,從每逢連假必紮營紮到步道上全部都是帳篷一路紮到湖畔,到現在幾乎不會聽聞該區有偷跑與技術性迫降亂象,著實是所有管理單位都應該學習的案例。尤其是南湖大山線,每逢連假偷跑者幾乎快要和照規則申請的人數一樣多,太魯閣國家公園形同虛設,必須盡快與林務局協調建立登山口管制站,否則世界唯一的南湖圈谷特殊生態系危在旦夕。
三重山岳協會惡意迫降的主角天池山莊,則是今年才剛剛引進專職管理員制度,就是為了根絕「在步道上到處紮營」的亂象,但因尚在磨合期,才無法將這「沒申請的52人超大團」擋在步道口,拒絕其入山。要做到這一點,除了要有專人管理外,需要第二項的配合。
2. 有效的總量管制法源依據:
「絕對的自由,下場就是失去自由。」台灣簡單美麗又蘊含龐大商業價值的登山路線真的不多,大概就那十來條超熱門觀光路線而已:眠月線、水漾森林、松蘿湖、加羅湖、奇萊南華、玉山、雪山、嘉明湖、北大武、武陵四秀、大霸群峰、南湖大山等。如果缺乏管理,人人抱持著「這裡不用申請」的心態上山,到現場換來的就是悲劇——人山人海,連睡覺都有困難,營地仿若難民營,甚至造成嚴重的環境破壞,如南湖圈谷連假可以紮到70帳那樣扯。這真的是我們要的「自由」嗎?高山環境能承受幾年這樣的「自由」?「自由」是只要有山爬就好,其他都不重要嗎?
以玉山主峰為例,貴為全台灣最熱門、最難抽的路線,雖然長年被詬病限制自由,但只要抽到,每一個去的人都能保証享有一定品質的遊憩體驗:雖然很多但還能接受的人潮、大家都能有自己的床位、不用煩惱「搶不到地方睡」。我去玉山超過十次,景觀上大抵都長得差不多,對比因為戒茂斯線開通而湧入無限人潮,造成湖畔草地不斷沙漠化、步道加深程度倍速於過去、每隔一段時機去就會讓人感傷的嘉明湖,凸顯出了總量管制的重要性。
然而,現今只有國家公園有管制總量的權力,林務局缺乏相關法源而礙手礙腳,甚至會因為林管處的不同步而產生漏洞:三重山岳協會迫降天池事件就是一例,正因為他們謊稱要睡的「檜林保線所」是花蓮林管處的地盤,南投林管處無權過問,才會導致無法攔阻該隊伍上山的狀況。唯有從法制面改革,賦予主管機關總量管制的權力,並配合專人駐點,這些熱門路線的管理才會有未來。
否則,我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這些被無限量使用的入門路線,遊憩品質與美麗一年比一年糟,在這一代親手葬送「簡單的美好」甚至「南湖圈谷的特殊生態」。
3. 「商用申請帳號」的設置與抽樣電訪中籤隊員:
目前申請系統並無法分別商業團與自組團,也帶來了某種程度上的管理困境,其中最大的弊病,就是難以防止「人頭隊」的濫用。最經典的案例,莫過於玉山主峰「合法卻無良」的海量人頭隊佔位行為了。一些惡質商業團,會以手上海量的人頭資料申請隊伍一起下去抽籤,然後真正要上山的隊伍是用候補的,因為每天的候補隊伍並不是抽籤制,而是在備取隊伍取消後照順序遞補的。
這時候,只要有人頭隊中籤,靜靜的等待真正要上的隊伍在候補順序第一位時,取消申請,繳納少少的取消費用,就可以讓整團人順利住到排雲了。但如果有人手速比自己快,或者都沒有人取消呢?沒關係,在最後關頭取消人頭隊就好了,反正罰金和利潤不成比例。這卑劣的手段,早已長期造成排雲山莊床位的浪費,也是讓人疑惑總是有超過千人抽籤的排雲,為何時常到現場才發現有空床的主要原因。
當今商業登山缺乏管理,政府容許私人公司不必付出任何代價,就能利用屬於全民的公共財賺取自己的利益,甚至排擠了一般使用者的權益:長年搶山屋的神手速一般人難以競爭、包餐團隊永遠佔用營地最好的位置、海量人頭隊伍讓中籤率更低…等等。既然國家沒有要求商業團付出更多代價維護環境,那商業團就有義務接受管理單位的監督。
唯有接受適當的監督管理,保障好團的權益、嚴逞惡質團,商業體系才會健康,而不是讓唯利是圖的劣幣,驅逐有心守規矩的好團。
「商用申請帳號」就是這個脈絡下的產物,不對商業團作出額外的限制,但管理單位能確實掌握有無異常申請行為,如海量人頭隊伍、預先申請佔用等(配合招生文宣就能知道是不是謊報申請日期)。然後,再針對異常申請或偽自組隊伍重罰即可。這個制度會讓商業團之間出現相互監督的功能,因為其實登山帶隊的圈子無敵小,誰守規矩誰不守規矩上山一遇到就知道,各家領隊和莊主、門口管理員也泰半互相認識或知道,偽自組上山要不被抓包非常有難度,惡質商業團不提升品格,被時代淘汰也是剛好而已。
而「抽樣電訪中籤隊員」則是保險,因為只要參加過「一次」惡質商業團,個資被拿去成為抽籤籌碼的機率非常高,不實還有被抓包盜用個資上新聞的案例。這時主管機關可以抽查商業隊伍隊員的電話號碼,致電確認或者簡訊通知中籤,就很有機會抓出不老實填寫個資、或者以人頭抽籤的惡質商業團,再予以重罰並發布新聞稿,就能有效減少這樣鑽漏洞的行為。
4. 提高鑽漏洞的代價:
「罰責過輕」與執法困難,是當今無法遏止惡質商業團破壞遊戲規則的主要原因。執法部分,有專人駐點管理就可以大幅提升效率,太魯閣國家公園尤其應該改善,南湖大山線已危在旦夕,保七也疲於奔命。而罰則部份,國家公園法與森林法應修法,提高「迫降的代價」。
如果免費緊急救難的美意,終究不斷被有心人濫用,長期損害一般民眾的權益,那我們是否可以考慮適度提高其代價呢?除了熱門路線山屋與營地全面收費化管理外,違規者停權的同時,訂定「山屋與營地臨時入住費率」,是一個治本的方法。一般而言,一晚4000以上的代價,就能嚇退絕大多數有心鑽漏洞的人了。
以三重這團為例,團費才4700,如果迫降天池一晚每人收4000他們一定不會這麼幹,因為一出發就註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4000這數字也沒什麼特別,就是普通住宿費的十倍而已,且有餘裕爬山的人一定出得起,真正遇到急難需要迫降的人,也不太會因為這樣的費用而咬牙硬走造成危險。如果真的為了4000元的費用賭命,那我只能說,我們已經不是媽寶國家了,自己的生命自己負責,這不是什麼天文數字,真的要為這種錢賠上生命,就只能表示遺憾了。
或許有聲音會說,這樣一來只要願意出10倍錢就能保證床位,是經濟上的不公平,我只能說… 願意花這個錢技術性迫降,被停權一年、公告姓名、只能睡在山屋角落(無論是否故意,迫降通常不給床位,只是純收並留找個不影響正常使用者的地板塞),並接受眾人的異樣眼光與責難,這種人是少數中的極少數了吧…
但其實就實務面來說,其實很少遇到緊急迫降的問題,因為那些路線都是二~三天左右的行程,很短,有問題通常都會直接撤下山。至於長程縱走後半段接到大眾路線,卻無法一天撤出而需要緊急迫降,如南二與能安逆走,則可以另外考慮訂更細緻的管理規則,以長程路線的申請為依據減少迫降的負擔,畢竟長天數變動風險本來就大。至於防止惡質商業團濫用此規則佔用長程縱走名額也很簡單,前一點「商用申請帳號」就是為此而生,只要比對招生行程與價格,就能知道是否為技術性迫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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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太多的時候,「自由」就是有代價的,最常見的就是交出部分自由,亦即當今民主社會的管理礎石——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憲法賦予了政府一定的權力,在「維護大多數人的權益」並且「確保環境與資源的永續利用」下,訂定合理的管理法規,讓公權力得以保護稀缺的公共財,而非任其被無限制濫用,最終消滅,讓所有人都失去了自由。
台灣的山區曾經歷過「完全自由」的年代,我們不時能從登山前輩的口中聽到那個年代的輝煌事蹟,比如舊排雲山莊一個晚上塞進300人的軼事,所有眼睛看得到的縫隙都睡滿了人。那是一個人人都不用申請、大家有山爬,卻住得像難民營的年代。隨著時代更迭,登山人口爆炸性成長,人民對於遊憩品質與山林環境日益重視,也漸漸瞭解到當一個地方有無限量人潮不間斷湧入,那麼下場就是環境不斷劣化,以及遊憩品質的完全喪失,上山逛夜市。
這時,我們就必須在那些熱門路線上,交出自己一部分的自由,讓公權力好好管理那些簡單又美麗的路線,讓機率決定誰可以享受有保障的自由,而不是任由大量人潮蜂擁進那幾個少得可憐的爆紅路線,互相用自己對山的渴望摧毀對方的夢想山行。
那「絕對自由的山」呢?把能力練好,離開那些爆紅的名字、被大量商業行銷的「秘境」之後,你就能獲得真正的自由、海闊天空。至少我在這兩年報復性登山的浪潮下,都在爬奇怪的冷門路線、很少被打擾、也從不覺得被限制。
我對熱門路線管理的想法,簡單來說就是「熱門路線專人駐點管理」、「總量管制法源依據」、「商業團納管」、「提高鑽漏洞的代價」,提供給各位朋友參考,也希望各管理單位能重視一般使用者與肯守規矩的商業團的權益,而非在推廣台灣山岳之美同時,放任登山環境如同戰場般混亂、人們在山上瘋狂搶奪有限的營地資源——那是對比臺灣山林的美好,最大的諷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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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過勞,山也過勞」
--高山環境退化,搜救人員過勞:向山致敬一周年檢討記者會
去年的今天,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向山致敬」政策,全面開放台灣美麗的山林,未來,除了國安因素及生態保護區域外,政府不應再以危險為由,禁止或限制人民進入山林,國人能夠自由親近山岳環境,不再需要「爬黑山」。
同時,行政院提出「開放山林」、「資訊透明」、「便民服務」、「教育普及」等五大政策主軸,強調未來將簡化入山管理及申請、並提供更完善的山屋營地、步道、指示及山區通訊系統,推廣各級學校山野、戶外教育,並呼籲登山者也要為自己的安全負責。
身為一個山友,站在空間解嚴,親近山林的角度,我們肯定開放山林的政策方向。然而,政策上路一年後,許多問題逐漸浮現。
今天上午,我與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很榮幸能夠邀請到
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的黃鈺翔、登山補給站負責人蔡及文、山谷登山會發起人蔡日興,討論高山環境退化與搜救人員疲於奔命的現況,一起來探究解決方法。
#搜索業務應朝專業組織化發展
首先,學生時代就是山社一份子,到目前還繼續爬山的廖子齊指出,開放山林加上疫情無法出國,造成登山人數的大量成長,同時推升了山難救援的數字,讓本來就相當吃緊的搜救人力,更加過勞與疲憊。
目前,山難搜救機制以消防單位為主力,其他單位雖然也會出人支援搜救行動,但消防員還是負擔最重,同時消防員還要負擔其他勤務業務,結果就是讓消防員疲憊不堪、過勞加劇。
為什麼會讓消防單位疲於般命?原因在於,山域中「搜索」落難者的位置,和已知位置後投入「救援」,兩種任務性質和所需技能略有不的,但現況下,消防員兩件事情都要做。
為減輕消防人力負擔,以及加強台灣山岳救難搜索的專業能量,政府應思考,未來將兩者由不同的組織負責並合作。消防員仍負擔投入人力救援的工作,山域搜索的專業累積,應逐漸改由其他組織承擔。目前,民間已有組織及專業人士參與搜救行動,未來或可考慮以行政法人或民間單位等適合的組織形式發展。
山谷登山會發起人蔡日興進一步解釋,在山上根據受難者可能的移動蹤跡,判斷去哪裡找人的「搜索」,和能使用搬運吊掛,安撫及給予第一時間的施藥急救的「救援」,其實是需要不同的技能及知識的。能夠執行搜索的工作,最基本應該具備登山探勘的能力,若再加上蹤跡觀察與分析,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士恐怕不多。
他認同長遠來說應該將搜索獨立出來減輕消防負擔,但人才的培訓應是當下的第一要務,目前可以考慮將消防單位執行搜索工作的參與時間,明訂在地方自治條例中,減輕其工作負擔。
#維護山野環境總量管制立法
疲累的不只是搜救人員,更是我們的山野環境。
許多知名的高山景點,例如嘉明湖戒茂斯、阿里山眠月線鐵路、水漾森林等地,在網路美照的宣傳推波助瀾下,吸引大批登山客造訪。
原就十分脆弱的環境與生態,容受力有限,有些地方可能行走人次多一點,就會讓路徑侵蝕裸露的程度增加,短期不易恢復。
同時,登山客遺留的廚餘、排遺、衛生紙等生質類垃圾,在高山上低溫環境下,腐化分解的速度遠比平地的環境要慢,造成環境髒亂。而遺留的廚餘,更可能會影響山上動植物的食性與習性,對高山生態系造成負面影響。
我認為,未來應以統計資料與科學證據,根據山域的環境容受力上限,設定登山客總量管制機制。
目前的登山路線及景點,雖然在國家公園區域內,尚可依「國家公園法」依法裁罰與管理,但仍有為數不少的熱點不在國家公園內,而是在林務局及其他單位管轄的國有林與公有林。目前的法律,並沒有授權讓主管機關能夠積極地實施總量管制與裁罰,行政院應該積極研擬相關機制與修法。
雪羊則補充,開放山林至今的所有亂象,可以說都源自於「人數超載」。以眠月線、水漾森林、加羅湖、奇萊南華、戒茂斯、小溪營地而言,本屬開放或默許的區域,加上社群媒體與商業團大肆廣告行銷,吸引眾多人潮前往。卻因本來沒有總量管制、環境維護人力,而使遊憩品質日漸低落。
反觀,熱門依舊的玉山,卻因為有總量管制的庇護,而未因登山狂潮受到影響,仍維持著既往的遊憩品質與環境,說明了總量管制的必要。
除了納入總量管制,同時政府要給山域管理單位更多預算和人力,讓熱門地點能加派人力駐紮管理。
#登山商業團納管遏止成本外部化
這些超載的旅客,許多是由名義上「個人自主揪團」,實際上已發展成「類旅行社帶團」的團體帶上山的。這些登山團收取費用,專業領隊、嚮導一應具全,還有幫忙揹登山裝備甚至提供煮食服務的協作者(或稱揹工、挑夫)。
我認為,朝商業團並非壞事,但如果營運形態既已接近旅行社,就應該以法律納管以保障團客登山安全及權益。同時,為防止商業團為求利益去剝削協作者、長期佔用特定景點營地或山屋位置,排擠個體戶使用權益等成本外部化效應,登山商業團模式應逐步納管,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永續登山環境。
#深化山野戶外教育強化風險意識
山上的行為,反映的是山下的教育和素養。然而,目前學校和社會教育推廣的山野、戶外教育,仍然相當有限。
登山補給站負責人蔡及文表示,開放山林後,政府能盡量做到登山環境友善,但登山者自己要負責很大部分的登山安全。這是登山自律的精神,也是登山者應有的公約。
要做到自律,就必須準備好自己,就是要從登山教育的面向去培養。他認為,政府在登山教育上能夠精進的地方包括:管理單位應可更明確揭露步道風險程度及個人應做的準備;建立登山教育專業人才的培訓機制及人才庫;國中小的戶外教育,也要更重視「風險管理」的課程;輔導各登山協會或商業登山公司辦理登山安全訓練;救難單位也要教育民眾如何正確使用搜救資源。
廖子齊舉例,以新竹市而言,2019年全市僅7所學校提案。部份學校在推動過程中,缺乏正確的登山觀念與專業支持,規劃出來的活動可能無益於學生正確認識山林,甚至在登山活動中會有危險。
她曾聽說,有小孩子明明已經有疑似高山症症狀,卻仍在老師同儕家長的鼓勵下堅持登頂,這樣的行為卻被當作正面教育範例,不但不適當,還很危險。應該讓教育部與林務局共同合作,由林管處熟悉在地山區的專業人士,協助學校規劃活動及設計教案,推廣更適切的山野教育。
這個記者會,只是個起點。我們會繼續邀集相關部會,從搜救、生踏、管理、教育等面向,解決「人也過勞、山也過勞」的困境。謝謝今天來到現場的登山界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