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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2 20: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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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柒. 高流副執週記 }}_06

    三週前的週記,我最後寫下的一句話是:『比較起「硬體」,還有更基本的「行政法人法」,才是現在正在發生的問題』,而這個『現在進行式』的問題,它的時代跨距其實已經很久了。

    只要上網搜尋『行政法人』這個關鍵字,很容易就可以知道我們的政府組織,是在二〇〇四年,透過『改制』的方式,將『兩廳院』確立為全國第一個行政法人營運的機構。十年之後,當時力推這個政策的朱宗慶老師,在二〇一三年曾經發表過一篇『推動行政法人 是玩真的嗎』的文章 (http://blog.udn.com/jublog/8150669 ),來檢視十年之間,這個政策執行過程中可以觀測到的若干疑義;而在今年的五月,朱老師因為『北藝中心』的組織架構,再次接受訪問,提出對於『政府』與『行政法人』之間運作的建議:『臂距原則』(https://www.cna.com.tw/news/acul/202005080346.aspx )。

    先讓我們仔細看一下朱老師在這將近二十年間所呼籲的重點,然後,讓我們回頭去檢視『行政法人法』的母法條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102 ,其中第 2 條所載:

    『本法所稱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

    前項特定公共事務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 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

    二、 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

    三、 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

    行政法人應制定個別組織法律設立之;其目的及業務性質相近,可歸為同
    一類型者,得制定該類型之通用性法律設立之。』

    特別是這一句:『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幾乎闡明了『行政法人』會『裏外不是人』的未來結局。

    再從另一個不具公信力、但有參考價值的維基定義來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1%8C%E6%94%BF%E6%B3%95%E4%BA%BA ):

    『行政法人,為公法人的一種,乃新公共管理風潮下的產物。為因應公共事務的龐大與複雜性,原本由政府組織負責的公共事務經執行後被普遍認為不適合再以政府組織繼續運作,而牽涉的公共層面又不適合以財團形式為之,遂有「行政法人」的設定。在日本稱之為「獨立行政法人」(日語:独立行政法人/どくりつぎょうせいほうじん);在英國稱為「executive agency」,多被翻譯為政署。

    與財團法人最大的不同是,行政法人的資金來源是政府的預算,並且不再以公務員考試的方式進用人員。行政法人組織採合議制,設有董事會與監事(會),定期召開會議,其下得設執行長,讓領導與執行專業化,也保障專業人員的權益。』

    這個說明其中有三個重點:

    1. 行政法人是『公法人』。
    2. 行政法人的資金來源是政府的預算。
    3. 不再以公務員考試的方式進用人員。

    容我以一個『過來人』的經驗解釋一下:不論是『北流』或是『高流』,所有以『音樂專業經驗』與熱情投入這類型『流行音樂中心』的業界夥伴,在瞭解這三個重點的順序上,幾乎都有著致命的誤解 - 夥伴們認為自己的專業經驗,可以用『專業聘任』的方式、不經過公務人員考試取得資格,而進入到『流行音樂中心』來為民服務,卻忽略了『順序』上最基本的定義:『流行音樂中心』是廣義的『公部門』,而且它的資金是來自於『政府的預算』,那代表,這與業界夥伴所認知的『音樂產業』完全大相徑庭,所有在『民間』所思考的邏輯,進到這個『公部門』場域都會顯得格格不入。

    那是因為:『北流』、『高流』的資金,目前都是來自於政府的預算,所謂帶有『民間專業色彩』的營運團隊,都必然會要受到政府的監督與控管 – 我們當然沒有資格去揮霍納稅人的稅金,但弔詭的是:如果政府自己就能『有效運用預算』來達成『推展流行音樂產業』的目標,又何必成立一個『行政法人』的機制來做『監督與控管』的動作呢?

    到底是誰可以、用什麼方式來清楚定義:『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一. 高雄觀察_03]

    這不是單一場館的問題。

    政府與民間,對於『預算』的概念,基本上完全是南轅北轍的:民間、或產業,在設定『預算』時,思考的是『投入成本』與『預期收益』的關聯性;而在市場競爭的態勢下,民間對於『預算』的修正方式,也必須極具時效與調整範圍的彈性。但政府公部門的預算概念,是在會計年度內『執行』完所編列的金額,它在意的不是獲利,而是『執行率』。

    『執行率』是什麼慨念呢?就是『你有沒有在既定的時間內把錢花完』。

    ???

    身為民間人士,我們是無論如何都難以體會,『執行率低』對於公務人員是多麼可怕的壓力 – 為什麼呢?因為執行率低代表你的行政效率不彰,公務人員的『長官』在面對民意機關的監督時就會被刮,民意代表可能在下一次的預算審查就會刪減你的預算,這種種一切就會影響你的考績,也就影響你的敘薪與升遷;另一個層面是:在事務執行的過程中,如果發生、發現了任何更應該執行的事項,但因為你沒有在事前編列相關的預算,即使你願意開始發動艱辛的公文簽呈旅行,你也很難在最佳時機點去投入必要的資金 – 然而,真的認真去思考一下:這些『更應該』去做的事項如果沒有做,會有什麼影響嗎?

    從『消化預算』的角度來說,其實沒有影響。

    我們必須理解:任何一種職業別,都有著該種職業的『專業性』,即使是公務系統也是;我們直覺上會覺得『公務系統的僵化』,如果從『廉政』的角度來解讀,恐怕也是一種不得不然的『防範措施』。現在所遭遇到的問題情境是:藉由『行政法人』的架構,將民間專業人士引流到廣義的公部門,但因為運用的是公眾的稅金,所以這些進入廣義公部門的民間專業人士必須先『學會』公務系統的思考方式 – 但事實是:正因為公務系統的思考方式,不足以因應特定產業的實際需求,所以才需要引入民間專業人士 ……

    你可以稍微看出這中間奇特的矛盾點了。

    以上所討論的,還只是『行政法人』的本質問題,第二個要討論的,會是『行政法人』的『位階』問題。

    依據『行政法人法』母法第 41 條『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之特定公共事務,直轄市、縣(市)得準用本法之規定制定自治條例,設立行政法人』,北、高兩市的『流行音樂中心』也因此設立了各自的行政法人與相應的自治條例。檢視『高雄市高雄流行音樂中心設置自治條例』(https://outlaw.k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344#lawmenu ) 第二條:『本中心為行政法人,其監督機關為高雄市政府。』

    由於我的專業完全不是法律面向,所以我在研讀這個法條時,一直有一個疑惑:『市政府』包含了許多局、處,又或者說,這些局、處的總和稱之為『市政府』,那麼,究竟『監督機關為高雄市政府』的『機關』,到底指的是什麼對應的局、處單位呢?但反過來說:如果是由『局、處』來監督『行政法人』,那麼,『行政法人』就應該是某『局、處』的下轄單位?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麼法條上何以不載明『監督機關為高雄市政府某局、處』呢?

    這個『位階』問題,除了預算編列、核銷的對口單位有無監督權責,它甚至會連所謂『流行音樂中心』建物、硬體財產的撥交、點收,乃至於後續的營運『主體性』,都因此而存在著潛藏的結構性疑慮 – 我說了:這不是單一場館的問題,『北流』與『高流』在現階段都已經開始面臨到這種曖昧的困境。

    再回頭看看朱宗慶老師在推動『行政法人』這將近二十年所一再關注的環節,不禁令人疑惑,這一種介於『官』與『民』之間的架構,到底應該多少是『官』、多少是『民』,才有可能讓當時設計之初的『完美的平衡』,可以被理想地實踐呢?

    我看不出來。

    而本文所述,都還沒有把其他更複雜的『人』的變數列入討論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記.

    先偷渡一篇值得一讀的相關文章:http://www.funscreen.com.tw/feature.asp?FE_NO=1580#fn6

    再附錄一下臺灣目前所有行政法人總表:http://www.ccj.url.tw/VerwR/PDF/%E8%A1%8C%E6%94%BF%E7%B5%84%E7%B9%94%E6%B3%95/%E6%88%91%E5%9C%8B%E8%A1%8C%E6%94%BF%E6%B3%95%E4%BA%BA%E7%B8%BD%E8%A1%A8.pdf

    我很想強調:現行最成功、最有代表性的『行政法人』機構,應該就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但是,它從 1975 年成立之初,到 2004 年之間,在組織架構上也經歷過相當的波折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5%AE%B6%E5%85%A9%E5%BB%B3%E9%99%A2 )。其中兩個很重要的觀察點:其一,它是屬於中央層級,直接由文化部這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監督;其二,它是在後期經過『改制』而成立的行政法人,也就是說,它已經經歷了很長的營運期才走向這種複合式的營運模式。『北流』、『高流』卻是在一開始就想效法這樣的『經驗』 - 說實話,我真的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已經準備好了……

    更不用說,我們國家對於『流行音樂』的產業政策,到底是誰在拿主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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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2 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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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聽說過嗎?在世界上有個遙遠的國家,那個國家裡的人全都姓蘇,蘇國的書非常珍貴,極有價值,因此書被當成貨幣使用,正所謂「書中自有黃金屋」就是在描述這個情景。

    這個國家裡地位最高的人就是編輯了,接下來才是作者。說起編輯阿,可是走路有風,下巴永遠微抬30度,在相親市場上炙手可熱,市面上甚至還有人專做偽造編輯名片的生意。當然,作者也是備受敬重,畢竟他們是產書的人。雖然編輯掌握生殺大權,但有些知名作者並不把編輯放在眼裡,所以常常聽到三天前才交稿,三天後就問書做好了沒的離譜事件。

    不過也不難想像,畢竟書就是知識,知識就是價值,大咖作者首刷版稅就是自己的作品200本,小咖一點的100~180本。而編輯呢,年薪大約有3500本,換算台幣就是百萬年薪等級,每個月的薪水仔細分析約莫是70%庫存,30%新書,新書的價值比庫存書高一些,詳細的計算方式相當複雜,每天隨時都得緊盯排行榜波動看盤,所以出版社的行銷、倉管和會計數學都得相當好才行。譯者薪水相對沒那麼好了,因為現在很多人都覺得用google翻譯就好,書賣得出去最重要,翻得好不好讀者不那麼在意,所以譯者們也都十分擔心,不知何時會被google取代。

    成為書籍部落客或是youtuber是這個國家小孩們的夢想職業首選,我可以偷偷向你們透露一下,知名的部落客發一篇業配大約可以得到一本書,還在起步沒什麼名氣的或一般讀者,只能看PDF,連一本書都得不到,畢竟書等同於鈔票,很多人都非常希望可以寫書評推薦換書,那可是一種社會地位象徵,代表你既專業又有知名度,才換得到書呀。半路出家的部落客們毛遂自薦爭取掛名機會,累積五十個掛名就可以向出版社討價還價要書了,集滿一百個掛名,就有機會變成譯者,甚至一躍成為作者!推薦書可說是全民運動,上起總統,下至凡夫走卒,市長推薦14本好書給市民也列為一項重大政績呢!!

    剛剛說到新舊書價值不同,不可一概而論,因為計算方式過於複雜,身為頭腦差數學不好的文組,實在難以理解,所以這裡暫且略過不談。不僅書的內容、書況、新舊、稀有度、作者知名度、紙張裝幀等製作成本皆會影響書籍價值,書種更是價值的決定性關鍵,其中價值最高的就是繪本了。

    你說繪本不過是小孩讀物為什麼最有價值?這說法實在是太沒知識又沒常識了。你看看,繪本有兩個作者,一個寫,一個畫,結合兩個人的專業能不貴嗎?自寫自畫的更厲害了,必須同時具備兩者專業,能做出文圖俱佳的只有佼佼者才辦得到!再來,繪本排版也需要下極大功夫,光是繪本編輯就可以開個八學分的課,其中字型或許可以佔兩~四學分。自以為繪本是給小孩看而用娃娃體童童體是大忌,一旦用了就如同在義大利人的披薩裡加鳳梨,澈底破壞書價形同廢紙,不可不慎。還有,要不要加注音,這也需要修一下教育學分,不是家長說要加就要加,還得隨時注意不做正事教育部是否更改字音字形,遣詞用字更要留心。除此之外,繪本對印刷特別講究,可不像文字書就是白紙黑字,用什麼紙質才能呈現出最佳質感就是一門大學問。顏色是繪本的生命,確保沒有色差就得靠編輯和印刷廠師傅的九把刷子,所以不要再吵什麼電子化,誰知道你家螢幕顯色是不是有問題,更別說很多窮到沒有書只有一堆三C產品的家庭,有些家長自己一天滑螢幕8小時,為了小孩好不讓小孩看;不然就是一起不共讀,只讓小孩看YouTube,十分兩極。

    但也並非所有繪本都很高貴,所有書中最不值錢的就是課本參考書和政府出版的繪本了。為什麼?因為政府出版的繪本無聊到和課本參考書一樣!不僅故事無聊圖醜還愛說教,價值之低呀,拿20本都買不到一杯紅茶拿鐵。所以現在學校老師最流行拿繪本來上課了,還要多上一節閱讀課,加強那些國語課該學卻沒學好的「素養」。其實大可不必這麼大費周章,如果閱讀課只是要培養「讀解力」而非文學涵養,建議念便宜的使用說明「書」即可,一樣是「書」,價值低廉親民好入手。而且如前所述,繪本大部分的價值來自於圖畫,但是學校老師只教文字,用文字內容選書,沒聽說過因為這本書很美所以要拿來上課,也沒人教學生欣賞圖,實屬浪費。

    這個國家的國家圖書館富甲天下,四處皆有荷槍實彈警衛駐守,入館都得過安全門兼刷卡實名制,戒備十分森嚴。這裡的藏書包羅萬象,唯獨不見繪本。正因繪本價值不菲,所以被深鎖於秘密書庫,不見天日,具知情人士聲稱好大一批繪本都發綠了!!總之,在國圖裡是找不到繪本的,連建檔都沒有,到現在國圖裡繪本市值多少仍是國家機密。一般圖書館管制沒那麼嚴格,大約和銀行一般,每天上門貸書的人門庭若市,畢竟書那麼貴,不是誰都買得起。但有趣的是,明明圖書館裡那麼多稀世珍寶,卻有許多人來圖書館吹冷氣,裝水丟垃圾,打情罵俏,桌上放的都是那些最沒價值的參考書或課本,偏偏這群人最難伺候,有事沒事找圖書館員麻煩,就像那些上銀行不辦金融業務,卻吵鬧著領不到香蕉而客訴館員一樣荒謬。圖書館也分公私立,公圖奧客不少,動不動就愛客訴。之前海軍造軍鑑,一間很有問題的公司得標,按理說是公圖是沒辦法貸書給他的,誰知道客訴一番後公圖只好答應,最後果真捲了大疊書潛逃,不知道帳上添了多少筆下落不明書刊。私圖呀,借書還得手續費呢!聽說最近防疫期間有企業貸書,明明借閱證上掛的帳是2300本,但只拿到2140本,一問才知道手續費居然高達160本,令人咋舌。

    如果說圖書館像銀行,書店就是銀樓了吧,因為書店裡展示的都是最新的書籍,價值連城。每個年輕人最想開的不是咖啡店,而是書店,不然就是可以喝咖啡的書店。說起那間24小時的書店,是多少人的青春回憶。那裡永遠燈火輝煌,摩臀擦背,因為大家都坐在地上背靠著書櫃,那感受特別美妙,彷彿倚著一棵掛滿珍珠翡翠的瑪瑙珊瑚樹。可惜的是,看的人多,買的人少,大多數的人都只在書店裡翻完,闔上書本,望書興嘆唏噓一番後把書小心翼翼的放回原位。頂多買杯咖啡吧,因為他們也只買得起咖啡。所以沒有三千萬兩三,怎敢開書店。在此奉勸書底子不厚,非藏書家二代的別輕易嘗試,否則就算你在網路上大聲呼籲,情感勒索,大家也只會去買switch,不會去書店買書,因為書就是奢侈品,一般人消費不起。

    來談談這個國家人民的困擾。如前所述,書是鑲金包銀金言玉語,坐擁書山的人如同坐擁金山銀山,收納書籍的保險櫃,俗稱書架,當然是以堅固為第一考量。那些貧乏的人都家徒四壁,活動空間很大,家財萬書的人則是舉步維艱,炫富者都流行拍自己睡在書上,還有走路轉角踢到書受傷的照片打卡。放書的空間不夠了,只得換個更大的房子,但煩惱的是,當你砸了畢生積蓄大把的書買了新房子,結果新家空空如也沒書可放,住不到三日就面目可憎。在這個國家裡,所有房子都有電梯,就算是自住的透天,也得加裝電梯,否則無法通過安檢;各種消防設備及住宅火災保險更是缺一不可,絕對不會有什麼裝個樣子應付檢查的事,基本上消防隊不出勤,大多是出門抓抓本來就住在那裡被人打擾心裡很委屈的蛇或是不純砍頭蜜蜂。除了防祝融避地震配備,家家戶戶定期還得曬書驅蟲,24小時不間斷開三台除濕機,即便是濕熱的南方也不會有登革熱。聽說所有物流人員及搬家師傅都得強制加入醫療險及國家國術館會員,因為工作相當辛苦,薪水相對的優渥,只是工作結束後還得扛薪水回家。文創商品也不是千篇一律的飲料提袋,而是能輕巧便於攜帶的書包,俗稱錢包,耐用度是第一考量,因為錢包往往太重,常常破掉失血。

    還有,這國家的人書看太多,眼睛都不太好,從廣告文下方一堆「在哪裡」,「怎麼買」就可得知。雖然這國家光怪陸離的事罄竹難書,為了避免諸位視力變差,就暫時在此停筆了。

  • 成本會計pdf 在 曹長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4-27 09: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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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海外網:民視股東會前 田再庭董事長等呼籲股東票投台派

    獨家:民視股東會將召開......高層放話「郭倍宏害民視淪政黨工具」 挺郭派發文反擊了!

    呷新聞 2020年4月24日

    民視去年高層人士大震盪,時任董座郭倍宏遭撤換,原總經理王明玉4月開始接掌民視,並在隨後幾個月中,將公司內部郭倍宏時期任命的人馬通通開除。今年5月民視又將召開股東會,傳出挺郭派有意捲土重來,民視董座王明玉大動作寫信給民視股東,直接點名前董座郭倍宏讓民視嚴重偏離創台宗旨、淪為政黨工具,還讓民視嚴重虧損,捍衛經營權的意味濃厚。而挺郭派今(24日)也大動作反擊,拿出證據開嗆,「台灣的眼睛如何看到未來?」

    包括民視創辦人暨前董事長⽥再庭、前民視監察人李素貞、前民視董事陳廷鼎及民視母公司民間投資公司董事李南⼭共同撰文一篇題為〈台灣的眼睛如何看到未來?〉的文章——

    (請看這兩個網站上的詳細內容:

    https://www.eatnews.net/article-2/20200424-1


    https://static1.squarespace.com/static/5d043ef5e62d0e000189981a/t/5ea2b369fdc8966e196af527/1587721115727/%E5%8F%B0%E7%81%A3%E7%9A%84%E7%9C%BC%E7%9D%9B%E5%A6%82%E4%BD%95%E7%9C%8B%E5%88%B0%E6%9C%AA%E4%BE%86.pdf

    開頭就再度痛斥郭倍宏被荒謬地以三分鐘突襲式表決,拔去董事長職位,並稱不僅違反法定會議程序,而且所推舉的新任董事長黃明展根本不具民間投資公司董事資格,其中過程已被法界一般認定為非法。隨後,意圖摧毀郭倍宏人格誠信的一波波黑函及抹黑報導在全國到處散發,至今尤盛;郭倍宏三月底離開民視後不到一個月,2019年4月22日,台灣唯一具備媒體風骨、敢於直諫當權的政論節目《政經看民視》立遭「新科董事長」王明玉下令腰斬斷播,至此本土媒體再無監督掌權者、為弱勢和公義發聲的管道。

    內文還稱,2019年4月9日,在郭倍宏董事長離開後一個禮拜內,民視總部大樓外牆上原本高掛「台灣就是台灣,台灣不是中華台北」的大幅標語亦被「新科董事長」王明玉指示撤下;

    5月19日,民視新聞傳播群副總胡婉玲在民視新聞的鎮台節目《台灣演義》,為「眷村孩子、書香世家」、「善誦古文、爽朗機靈」的高雄市長韓國瑜作特別善意的深度報導;

    8月9日,胡婉玲再度親手操刀,為黑心油財團魏氏兄弟漂白,聲稱黑心油事件是「社會誤解」;

    9月4日,總統蔡英文在王明玉陪同下參訪民視,侈言要傳承蔡同榮「顧台灣」的遺願,而同年底總統大選競選期間,這位號稱要抗中保台的辣台妹在造勢場合當眾高呼,「中華民國台灣是最大共識」。

    內文痛批,「台灣人的國家意識和民族認同,在最後一座本土媒體碉堡失守後,徹底混淆! 這樣的民視,還是當初三萬名小股東集資支持,秉持來自民間、堅持台灣主體的『台灣的眼睛』嗎? 」

    針對《鏡週刊》引述民視現任總經理廖季方的話稱,郭倍宏2016年起接任董事長的前二年都還賺錢,但前年郭發起喜樂島聯盟後首次出現虧損,過去每年約2億左右的獲利,該年度僅勉強打平,不僅廣告客戶不捧場,觀眾也認為民視走偏了。廖還說,依他個人估計,1年業績影響5%到10%。還說民視林口總部第二期(影城)及第三期(影音文創大樓)工程,估計投資規模達20億,對民視會是很沉重的負擔,大膽的財務操作讓股東相當心驚。對此,挺郭派則反擊,2017年及2018年,民視在郭倍宏董事長領導下決定重返金鐘,努力的成果是豪取6座金鐘獎項,並連續二年榮獲亞洲最佳無線電視頻道殊榮,反觀2019年郭倍宏離開後民視在金鐘獎又全部槓龜,回到早年空轉局面。

    內文大動作反擊稱,民視2018年10月也在全國企業爭相競逐的國家品牌玉山獎獲頒傑出企業全國首獎,時任董事長郭倍宏個人則獲頒傑出企業領導人全國首獎。2016至2018年連續三年,民視公司除了收視率持續維持全國第一外,盈餘也屢創新高,每年實際獲利均達三億元以上,其中由郭倍宏董事長親自出馬直接爭取的利潤約佔三分之一強,而他這個董座卻是不支薪的義務職,且自掏腰包支付各項花費。此外,民視總部大樓耗時三年半興建,當時與民視毫無任何關連的宏昇營造公司經評比後,以第一名承攬本工程,不僅如期如質完工,還為民視節省新台幣2億8000萬元的成本(與競標第二名廠商相比),其品質奪得當年度國家建築金質獎辦公大樓項目的全國首獎;並且在維持不斷訊的情況下,無縫接軌地將公司遷至林口現址。

    內文也稱,就在完全執政的民進黨越行越偏、日漸荒腔走板的時刻,郭倍宏傾力相挺當權者視為眼中釘的政論節目,給予最大自由度;並且在中國霸凌台灣的當下,善用媒體優勢,本著台灣民族意識發動反制活動。此外挺郭派還指控,「我們期許民視內部經營清廉健全,然而民視高層沿襲前朝,許多不清不楚的舊帳無法交代;郭倍宏董事長企圖匡正,卻遭到主謀者王明玉的暗算,功敗垂成」。

    挺郭派拿出證據指控,前民視總經理陳剛信在任時,以民視資金在中國投資「北京永展公司」造成鉅額虧損,此項虧損一直掛在帳上,但王明玉向時任董座郭倍宏謊稱資金早已收回,要郭不必介入此案;然而郭倍宏在檢查2018年度財務報表時,才發現王明玉和財務部楊明書經理居然連續三年暗中將公司部分盈餘逐年用在塗銷這項早年呆帳。經仔細查帳後,民視董事會認為會計師有配合作假帳的嫌疑,因此在董事會正式決議徹查此事,並通過改換會計師事務所,但在郭倍宏董事長離開後,此事就不了了之。

    內文稱,郭倍宏任內將合計總金額達數億元之舊帳,均靠其獲利逐漸打消,同時補貼新建總部大樓的鉅額折舊,並且讓薪資被涷漲十餘年的民視員工平均調薪5%以上,更每年分發股利;然而在郭倍宏離開後,王明玉勾結實際已被董事會解任的會計師趁機作帳,將2018年盈餘挪去貼補上述陳剛信時代的呆帳及虧損,並惡意嫁禍郭倍宏,宣稱係其經營失敗而不發股利,以此抹黑方式欺瞞股東來逃避責任。

    此外,挺郭派還指控,王明玉用弟媳王李玲珠名義成立資本額僅一佰萬元的「富冠全球公司」,用五鬼搬運的手法、在民視大小股東渾然不覺的情況下,藉著其掌控財務部之便,由「民視文化公司」暗中挪用民視資金累計十一億元公款(無擔保轉帳143筆,自2009年4月起持續9年,淨額經常維持2、3億元左右,最高4億元整)來經營炒作民視及民投股票的生意,趁機中飽私囊。而王對外宣稱此事係經五大股東授權,但過去好長一段時間陳清福(穎川建忠代表)、宋文洲兩大股東委託黃明展律師以此事對她提告背信及業務侵占。

    內文還指控,王明玉能夠如此任意動支民視公款,主要是因她一直掌控民視集團的財務部;郭倍宏初上任民視董座時,發現王明玉和廖季方兩位前副總經理居然長年都用各部門公關費或其他公司費用發票來報銷副總特支費,每月領取不當收入,中飽私囊,才明令制止這種揩油公款的作法;另外,支領近千萬元年薪的倆人還自訂高額退休金辦法,量身定制,全公司只適用他們兩人。

    針對去年王明玉指控郭倍宏5億元借貸、財物交代不清,挺郭派怒轟,「王明玉為了正當化其背叛郭董的醜陋行徑,一再利用『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向台新銀行融資的五億元貸款,到處造謠中傷郭倍宏董事長;根據媒體報導,她瞎編郭董竄改董事會決議內容為『不限金額、不限銀行借款』,並說郭董將此項貸款存在私人帳戶,以作為拉下郭董的藉口」。挺郭派認為,「事實上這筆由民投公司向台新銀行的五億元借款不僅從未動用,最終也如數歸帳、結清銷戶,銀行單據清清楚楚,但王明玉對外還是要放話說這是郭董歸還其私人借款」。

    挺郭派甚至爆料,「由於本項貸款經民投董事會核准後,郭董即交待民視王明玉總經理全權處理,因此經辦手續皆由民視財務部接手,郭董並未介入,而資金取得後分存民投公司三個帳戶,其中依董事會決議專款專用的兩帳戶印章和公司其他銀行印章一樣,自始至終都留存於董事長室印章盒中。此事於2019年3月14日民視董事會開會時,當場由王明玉長年密友施雪秋監察人及林秋宜董事至董事長室查驗後確認無誤,獲得出席絕大多數董事表態支持,並使當時亦在場胡亂指控的王明玉及其弟王大源啞口無言』。

    另外針對廖季方指控,民視影城計畫是個大錢坑,挺郭派反擊,「民視影城工程由董事會特別小組主導發包,劉金柱常務董事和洪貴參律師主負其責,而當時的王明玉總經理和廖季方副總經理親自議價,整個過程郭倍宏董事長皆未參加;但卑鄙的是,王明玉在發包程序進行中主動推薦郭倍宏董事長的『宏昇營造』參與競標,被郭董直接裁示『宏昇』不得參與,然而郭董離開民視半年後,在總統大選特別資金挹注之前,王明玉、廖季方因經營不善,無力顧及民視未來發展,乃先後停止影城二期工程的設計及一期工程的施工,卻刻意又對外界散播停工係因懷疑郭倍宏董事長在發包時有所介入」。

    內文最後呼籲民視股東,「請大家一起努力,把民視這個原屬於台灣人民監督政府、確保民主以及追求當家作主、對抗中國併吞的重要武器,重新還給台灣人民」。據悉,該文將大量散發至民視母公司民間投資公司的股東手中。看來股東會召開前,兩股勢力已經全面開戰。

    ——原載:https://www.eatnews.net/article-2/20200424-1

    田再庭董事長等人的文章結尾的內容是——

    郭倍宏擔任民視全職董事長時分文不取,既不領薪也不編列任何特支費用,所有花費全都自掏腰包,而王明玉擔任董事長支領千萬年薪,且為了掩人耳目,索性再加個不必上班的副董事長黃明展也坐領高額乾薪,兩人一搭一唱,沆瀣一氣地揩油民視同仁辛苦賺來的血汗錢;

    回推王明玉和廖季方擔任陳剛信之「副總經理」時,連區區幾萬元的副總特支費,都要求民視財務部作假賬來變成實質薪水,這樣貪財又違法的行徑經郭董指正後不知痛加反省,從「王副總」升「王總」再升「王董」後,這位王「董事長」為了合理化自己因戀棧 「總經理」職位的利益而背叛昔日盟友的卑劣行徑,到此抹黑及攻擊郭倍宏董事長係因財務處理不當才被拉下台,此事若無法水落石出、還給一心顧民視大局及台灣民主前途、忍氣吞聲的郭倍宏董事長清白,天下豈有公理?!

    悲建國無期、怨公義不行、怒司法不公、嘆官箴不靖;長期支持民視的朋友們,您覺得現在的台灣需要什麼樣的媒體呢?民視原本是台灣人自行打造來對抗威權的武器,現在的民視卻因為掌權者的不肖而失去神兵的光采!關心台灣前途的朋友,請大家一起努力,把民視這個原屬於台灣人民監督政府、確保民主以及追求當家作主、對抗中國併吞的重要武器,重新還給台灣人民!

    如果您是民視或民頭的股東,請珍惜您出席即將在5月15日舉行的股東常會委託書,將您的委託書於5月5日之前寄給民視創辦人田再庭榮譽董事長所領導的團隊(台南市東區裕忠路362號),讓這個團隊有力量制衡民視走向正途,成為台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第四權!謝謝!

    田再庭 :民視全民電視公司創辦人、董事長及榮譽董事長

    李素貞:民間全民電視公司 監察人

    陳廷鼎:民間全民電視公司 董事

    李南山: 民間投資公司 現任董事

    ——轉自《台灣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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