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成大都計評價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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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成大都計評價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動物辛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是顏世錫前署長 從警員班結訓後,ㄧ路從基層做起 後來當上警政署長、警大校長 他所針對台灣警察制度的評論 台灣警察的困境、血汗、悲歌 從來不是因為政治,而是體制 前警政署長顏世錫,對國內警政制度的建言! 人可以沒有機會,但不能沒有希望!!! 警察制度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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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0-18 18: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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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顏世錫前署長
    從警員班結訓後,ㄧ路從基層做起
    後來當上警政署長、警大校長
    他所針對台灣警察制度的評論
    台灣警察的困境、血汗、悲歌
    從來不是因為政治,而是體制

    前警政署長顏世錫,對國內警政制度的建言!

    人可以沒有機會,但不能沒有希望!!!
    警察制度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組織結構與職位分配」,這牽涉到員警的升遷順序。國內從來沒有計算過員警的升遷速度,但是在日本大約不超過五年就會檢討一次,視現有員警的年齡、退休階層等不同而調整,警察的階級結構每隔幾年就會改變一次,從最初的金字塔型、台階型、最後是現在的吊鐘型。
    吊鐘型是一個警員(巡查)就一個巡佐(巡查部長),一個巡佐就一個巡官(警部補),使這三層的員額形成大約相等的狀態,為基層警察開闢了一條平坦而寬廣的升遷道路。大家會懷疑當了巡官之後,巡官這麼多怎麼辦?
    其實,警員升巡佐,乃至巡官後,與工作分配並無衝突,因為階級提昇後,還是可以擔任原來的工作,並不影響基層警察的職位功能。每一階段的階級提升,代表待遇增加,階級與待遇之間的差距很大,所以升遷的榮耀和薪金的增加,對基層警察具有高度的吸引力。前面提到的階級結構牽涉到士氣與紀律的問題,日本因為擁有健全的人事制度,所以基層警察士氣高、紀律好。
    像我有一年到日本觀摩,當年其都道府縣警察學校招收的大學畢業生為百分之七十二,餘為高中畢業,這些學生進入學校後,每一個人都看見他未來的前途。任職後,大學畢業生服務滿五年,高中畢業生服務滿七年,即具備升任巡佐的資格,但是基本條件必須要在這段期間沒有紀律上的問題、勤務上的問題。如果有紀律或勤務上的不良紀錄,就無法升遷。日本基層警察的士氣及紀律好,此為關鍵所在,每個基層警察都計算好了五年、七年後一定要升,升遷後一個月可以增加可觀的薪津收入,幹麼要犯法、幹麼要偷勤。所以基層警察能規規矩矩做事,這就是好的制度帶來的效果。
    反觀我國的基層員警是看不到明天的,人可以沒有機會,但不能沒有希望,在一個前途無望的工作環境,要讓他規規矩矩做事、潔身自愛,保持高昂的士氣、嚴整的紀律,無異是緣木求魚。從前我國基層員警流行一句話,「你們升官,我們無望;你們升官,我們發財」,沒有希望前途、看不到明天,難怪會有如此的想法。今天整個警察的問題在基層,要知道與民眾經常接觸,直接影響警察形象的是第一線的基層警察,而非中上層的領導幹部。
    我國警察制度在巡佐與巡官之間劃了一道鴻溝,警察大學培養出來的學生即任職巡官,成為領導幹部,但是這些幹部再優秀都沒有用,因為巡官以上的職位,在全國警察人員中,僅占百分之十四點四七,與民眾接觸的多數基層員警,才是對整個警察的評價有決定性影響的重要因素,想靠現行制度下的基層警察去贏得民眾的尊敬、信賴與支持,其困難度可以想像。
    按我國目前警察大學畢業即派任巡官,甚或擔任派出所主管,對基層警察實際工作情況一竅不通,甚或被基層警員耍得團團轉,像警員怎麼樣去偷勤、怎麼樣去貪污舞弊,這些巡官、派出所主管根本一無所知。警察的實際工作在基層,其地位與角色功能應受高度重視,所以,我一直認為培養一個幹部,必須有警察基層的實務經驗,再加上學術的基礎,才能成為健全的警察領導幹部。是以,我一向提倡和被部份人攻擊的就是中央警察大學和警察專科學校兩校合併,所有的人畢業以後從基層警察做起。
    另外,以教育制度而言,我一直在研究為什麼產生種種警察的問題,當我看了其他國家的制度,有了一些體會。像美國的警察學校,在警察局下面有一個教育科將課程都設計好了,警察學校真正負責訓練的只有三、五個人。美國是根據人事制度的規劃,來設計它的教育制度,升職教育和人事升遷配合。我國則完全相反,教育制度完全比照軍中制度,然後再設計人事制度,軍中就是軍官學校畢業即為少尉,士官學校畢業則為下士,兩個階層互不連結,警官學校、警察學校的設計即類似於此。但是,我國的警察人員管理條例規定,警察是採官職分立,官受保障,職得調任,其官等為警監、警正、警佐。從署長至警員是職,而凡任職巡佐、警員者,官等為警佐,已無官與警之分,當初我提出這種看法時,曾有幾位老前輩罵說這是胡鬧,那警察機關豈非有官無兵?
    事實上,警察不是軍隊,原本就是有官無兵的機關。像美國警察雖然有不同的階級和職位,但統稱為警官(OFFICER),無官警之分,大部分的郡(COUNTY)警察局到現在還是延用西部的稱呼稱為警長(SHERIFF)。我有一年到洛杉磯郡訪問時,一個警員二十幾歲,自稱擔任副警長(DEPUTY)職務,後來問警察局的人才知道只要進到警察局,每個階層都可以稱為副警長,每個人都是副警長,至於真正的三位副警長稱為助理警長(ASSISTANT SHERIFF),但是這個副警長職稱是給每個人榮譽感,提高榮譽感及社會地位後,素質就會隨著提升。所以,我這一生最大的成就是把警察學校改為警察專科學校,警官學校改為中央警察大學;遺憾的是最後一個願望沒能實現,就是將兩校合併,把基層的素質提升、地位提升,這樣警察才能改頭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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