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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成大公法組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萬的網紅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19考生超強企劃篇──學測公民搞不懂這些 不要進考場!PART 2 #歡迎分享做功德 #有隱藏版跨科試題喔 *考前不到3天,周老師今年特地邀請內湖高中公民大家庭合力撰寫,包含姜淑慎老師、沈倩伃老師、劉炳勛老師和新秀郭益恩實習老師,感謝眾老師一起發想「微翻轉」學測公民素材,服用時 #建...
成大公法組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考生超強企劃篇──學測公民搞不懂這些 不要進考場!PART 2
#歡迎分享做功德
#有隱藏版跨科試題喔
*考前不到3天,周老師今年特地邀請內湖高中公民大家庭合力撰寫,包含姜淑慎老師、沈倩伃老師、劉炳勛老師和新秀郭益恩實習老師,感謝眾老師一起發想「微翻轉」學測公民素材,服用時 #建議翻查課本或自己整理好幾個月的複習筆記!
▋ 時事四:被記過、補考成績被打折的學生,都有權可以告上法院囉!大法官784號解釋讓學生救濟權更進一步!
這次釋憲改變了「大專院校以下學生」的救濟管道,對於高中生的大家可說是息息相關!過去基於學校與高中生的特別權力關係,認為高中生僅有被退學或開除學籍,因而損及「受教權」,學生身份被剝奪時,才可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如果學校只是基於「維持學校秩序、實現教育目的」所必要,例如記過、記警告時,大法官認為校內申訴途徑的救濟就夠了,並無提起行政爭訟的必要。
1.學生救濟權
784號解釋則貫徹憲法「有權利,就可以救濟」的訴訟權保障,若憲法上的基本權利,例如身體自主權、言論自由、財產權或人格發展權等,因學校處分而遭受侵害時,在不服校內申訴管道後,亦可繼續行使訴願及行政訴訟的救濟權,不再以退學處分為限。
但也要提醒大家,為避免濫用司法資源,並不是所有處分都可以請求喔!行政法院還是會依個案判斷,並尊重學校的教育專業,如果干預很輕微,就很難說是構成基本權利的侵害!
可以看看→中央社 (2019)。大法官釋憲鬆綁 各級學生權利受侵害可提行政訴訟。參考網址: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0255003.aspx
2. 行政救濟
學校的處分是國家公權力措施的一種,不論公、私立學校都算,因此適用公法上的權利救濟哦!還記得訴願跟行政訴訟的流程嗎?要對哪個機關提出呢?而在訴願未果,判決又敗訴,窮盡救濟途徑後,你還可以怎麼辦?
#關鍵字:大法官違憲審查制度、憲政主義
3. 人權的保障與落實
幾位大法官也強調總算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這裡兒童的定義是18歲以下哦)。《兒童權利公約》是哪個國際組織訂出的呢?你知道我國早已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有聽過哪些校規內容違反公約而侵害兒童權利呢?最後,別忘了回顧我國《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與普世人權的關係!
▋ 時事五:肚子餓了!不能出校門買午餐,沒關係打通電話請「外送平台」送到學校就好啦!
美食外送平台,為消費者提供了品嚐美食又不用出門的麻煩。許多外送員也是利用下班時間兼職,增加一些收入。自由市場運作起來,看來對買賣雙方都有好處!
1. 市場機制與外部效果
但因外送平台的盛行,街道上出現了許多外送員,不時看到揹著小盒子的外送專車,道路比起平常擁塞、廢氣似乎也更嗆人。外送員因搶快而造成各種交通事故,已嚴重影響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這些外部性,都是由社會共同承擔的。
2. 行政法、外部效果的政府對策
2019年底,因數位年輕外送員之死,促使政府重視此一問題。其相關勞動權益也受到關注。然而,政府究竟要「直接管制」進行「行政管制」,還是下「行政指導」,引導業者遵守?
3. 契約自由的限制
你知道嗎?由於勞動部確認外送平台業者對食物外送員有指定工作時段、穿品牌制服、用品牌保溫箱等要求,依此認定食物外送員和外送平台具備組織從屬性,即雙方具有「僱傭」關係,一切均應依照勞基法之規定。是雇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不是你這三天需要搞懂的事,重點是:為什麼政府這麼雞婆,要透過立法來限制契約自由?為什麼勞動契約的資方不可享有完全的締約自由?
可以看看→經濟日報 (2019)。外送平台僱傭關係 勞動部採個案認定。參考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135687
⭕️ 隱藏版:跨科試題登場
你知道108學測史地公大亂鬥的考題,讓考生寫得頭昏腦脹嗎?那就一定要來看跨科試題!
【本題已出題於108-1 內湖高中高三期末考】
#多選題
某一政治事件的爆發蔓延全國,形成大規模傷亡。當時的民意機關籌組解決問題的處理委員會,不僅成為官民間的橋樑,也提出政治改革訴求。該委員會提出訴求包括:「除警察機關之外不得逮捕人犯」、「非武裝之集會結社絕對自由」、「言論、出版、罷工絕對自由」等,如果依據現代民主法治與人權保障的理念評論該事件,下列評論哪些較為適當?
(A)該政府於當時並非實踐憲政主義的民主政體,因此未能回應民間訴求
(B)所提出的訴求已涉及勞工團結權及團體爭議權,可促進社會權的保障
(C)所提出的訴求主要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規範內涵最為相關
(D)若依我國現行憲法規範,當國家遭遇上述危難可以行政命令限制人權
(E)若依我國現行憲法規範,集會結社的權利已透過法律保障享絕對自由
#歡迎在留言處作答喔,0115傍晚公布答案!
#敬請尊重智慧財產權
#教育用途請註明出處 #禁止未經授權之商業用途
成大公法組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給蔣萬安及國民黨的一封信:
【在鐵達尼號上當船長及任何人,最後還是會隨船而沉的】
《三代台灣人》:蔣萬安棄選後最該讀的一本書。
太早來的桂冠不是桂冠,是該沈潛、靜思的時候了,蹲久再跳也無妨。
臨時會接近尾聲,從勞基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案、監委同意權、稅改,總預算應屬最後一哩路,整個會期的緊張、憂慮,隨著週末的到來,心情稍為放下,但昨日一早起來打開報紙竟是「蔣萬安棄選,藍軍食不下咽」,心中有些想法,但還是照原本期待放鬆心情的方式,奢侈去享受短暫週末上午的慢活時光,先到蔦屋書店TSUTAYA BOOKSTORE 松山二號店,再到建國花市賞茶花,稍事沈澱本會期之紛擾、塵囂。
在立法院內二代都跟我同事過的,在綠營有陳其邁(陳哲男)、蘇巧慧(蘇貞昌),藍營有蔣萬安(蔣孝嚴)、羅明才(羅福助)。蔣萬安父親蔣孝嚴小時住新竹,有風城共同印憶,是我新竹中學學長、1996~1999年在新竹選過國代、5~7屆(2002~2012)立法院三屆同事,在國民黨執政時當過副院長、外交部長期間是我已為立委,長期是有往來互動,待人誠懇、溫文儒雅,不會氣勢凌人。印象最深刻「2003年春節包機」最早是我與他合作,當時民進黨執政,較敏感,我淡出,蔣孝嚴全心投入,終於完成促成爾後之三通,功不可沒。
由於有這段因緣,故蔣萬安本屆進入立院,自當會觀察、關心,持平而論蔣萬安本質不是惡質之人,所以我總是告訴他:「在國民黨內你是有未來的人」。
你要看清楚,國民黨在立法院亂無章法之反對、杯葛,無政黨及國家戰略思維,戰術又義和團化,一下丟水球、撒麵粉,一下敲鑼打鼓、亂鳴喇叭、跳桌丟紙(本人25年來從未跳桌),國會廟會化,即興式「起乩」亂演一通,論述無方、邏輯錯誤、毫無領導,還在摸索如何從廢墟中站起,種種不堪之窘境,所以我常告知蔣萬安:「千萬不要隨之起舞,甚而帶頭作亂、強出頭」。迷失在虛幻掌聲,當藍營短暫的水中扶木是有時而盡,對你的未來絕對是弊大於利、是有傷的,自己未來自己顧。為什麼我要如是說呢?
<君不見>
一路以來,國民黨本屆在立院重大政策及法案上之表現,文攻無方、武鬥無膽,進退失據、敗象百露,繼續探底。你亦是局中人,難逃責任,覆巢之下,絕無完卵。
<君不見>
不當黨產條例:
國民黨黨庫通國庫,巧取豪奪,成為舉世最有錢之政黨,藴育維持威權、黑金政權之活水,阻卻民主政治發展,你該出聲才對,不是選擇院會表決反對,又提「違憲」,其實你服務處設於國民黨台北市中山區黨部(產權屬中投公司)是原點的錯誤。
年金改革:
解決年金破產,何以反對又言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又加入釋憲行列,馬英九當年提年改,雖退卻,就無違反信賴保護?就無「違憲」?書讀到背上?
前瞻基礎建設:
投資台灣,擴大公共建設,馬在任亦提擴大公共建設五年五千億,民進黨不反對,甚至連消費券5天就通過,武鬥之餘,又提萬案案海阻撓?邏輯何在?
國家人權博物館:
景美園區當年白色恐怖監獄,轉型為人權紀念園區,馬英九時期就如此規劃,不義遺址之保留、轉型,隨國民黨反對,好嗎?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你只支持第六條,其餘各條又隨國民黨反對,上台發言「違法」、「違憲」,有清算、鬥爭、針對性,白色恐怖、228死亡數萬人,台灣浩劫慘絕人寰,有被害者,卻不見加害者,你不會心有萬般不安?
勞基法:
你似乎找到戰場,當初你主張二例,不是嗎?勞資和諧基礎,不應民粹式挑撥,才是照顧勞工。曾幾何時「反商」、「仇富」、「大、中、小企業、生意人都是慣老闆」是國民黨核心價值,民進黨會蠢到不照顧勞工嗎?「站神」的「站立點」是「站不住」的,既強調委員會中心主義,又不讓人開會,邏輯不通。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水資源收歸國有,落實照顧農民,公法人的財產怎會是私人的,何來搶奪人民財產,水利會選舉買票、暴力,沒有好康誰會發錢來做,難道這些人都是慈濟嗎?水利會長期是國民黨禁臠,賄選、動員樁腳、黑金溫床,水利設施是400年來先民共墾,日據時期已法人化,長期國民黨官派,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國民黨提案直選,不讓阿扁來派,「假直選,真壟斷」,改制公務機關是遲來的轉型正義。
監委同意權:
假如國民黨提名現任監委總辭,民進黨當然不用補提名,讓監院殭屍化、虛級化,現任監委介入政治,操作政治,替國民黨提不當黨產、年改釋憲,又在勞基法修正前,指責行政院、立法院,簡直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難道監委只有馬英九提名才能當嗎?
投票當天亂呼口號、踢倒投票匭,你在場否?認同否?
蓋陳師孟祖父陳布雷,為蔣介石文膽,官拜秘書長,大陸撤退自責,飲彈自盡,假如你有空翻閱陳師孟1991年所著《解構黨國資本主義》論不當黨產,你大概就較能體會釋懷陳師孟之言論。
不過在此我是肯定你理性的一面,雖然你對勞基法有意見,總預算你只提四案、連署三案,佔國民黨2528案案海比率甚小,是國民黨中貢獻度最低的,也不會如時代力量用同一理由對警政署、國庫署、金管會、NCC可各提百案刪減或凍結案,尚屬可圈可點,是反對黨中最克制的、最理性的,可成大器。
政治事如江湖事,該還的還是要還,該補的該修的,還是要做,It never too late to do,政治是艱難的,要堅持、要承擔、要自省,不要迷失,不可憂讒畏譏,掌聲喝采是虛幻一時的,臉書鄉民的攻擊、網路帶風向之操作,可參考,不用太介意。政治人物存在的價值是在於被國家、人民、政黨利用幫助成正比,只有不斷「加值」、「升值」自己,作秀適可而止,民意載舟覆舟,媒體亦如此,當反向逆擊時,如颶風過崗、風行草偃、摧枯拉朽,短時的弄潮兒不會有英雄領袖的魅力(Charisma),厚度、深度、廣度、溫度須慢慢堆疊,「當態度決定高度,姿勢亦決定未來你是誰時」,今日之黃國昌,昔時小馬哥,殷鑑不遠。「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是老儒朱升送朱元璋的話,可參考。
最後有空請讀前監委黃煌雄所編《三代台灣人》這本書,深沈的勾劃台灣的悲滄年代,尤其書後總結「論焚而不燬的黨外精神」,百年追求的現實與理想,易位而想,知己知彼、互相體諒,共促和解、共生、深耕台灣,展望未來,立院是幸,國家是幸,如有逆耳,亦可不理,望請海涵。
2018/01/21 凌晨6:33父執輩的老柯
成大公法組 在 瓦歷斯.貝林 Walis Peri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瓦歷斯對公民提問的答覆:選制篇】
編按:原民台在1/2播出的「部落大小聲:山原立委候選人政見交鋒會」中,邀請多個公民團體共同提出10個問題。由於節目時間有限,候選人當場只能抽部分題目作答,不過,重視族人聲音的瓦歷斯,決定逐一公布完整的答覆與承諾,讓各界可以公開檢驗。
Q:選舉制度攸關原住民族人才及發展甚鉅,但目前原住民族立委選舉制度與政治,阿美族有過度代表及阿美化的現象,人口少之族群永無機會參與國政,造成大族壟斷及長期寡占的不公平現象,你認為應如何合理改革,並建立一個各族群參政機會平等的制度?
瓦歷斯的答覆與承諾:
1.短期的做法,是上任後重新恢復立法院次級政團「原住民問政會」的運作(原住民問政會在2008年後因國民黨團反對而中斷運作至今)。問政會成員應跨越不同黨派,以原住民族各族利益為最優先的考量,並定期巡迴部落向各族族人報告法案推動狀況,接受基層監督、落實公平的政治參與機會。
2.中期的做法,是在2018年的修憲工程中攜手合作,於《憲法》裡制定「原住民族專章」,根本地實現1999年「新夥伴關係」打破現行「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劃分的承諾,重新用《憲法》的高度規定:以族群代表制產生原住民族立法委員席次(每族1席或每個自治政府1席)。
3.長期的做法則是,隨著部落公法人化,自治的基礎逐漸充實後,各族的自治政府將會陸續成立。屆時,每族或每個自治政府要指派代表組成「中央原住民族議會」,行使各原住民族授權事項,並且作為原住民族與中央政府協商的代表機關。在這樣的最高民族自治議會裡,各族的參政機會必須是平等的。
【延伸閱讀:瓦歷斯完整的政策構想】
瓦歷斯協助蔡英文規劃的原住民族政策主張:https://goo.gl/NImvXH
瓦歷斯個人的競選政見:https://goo.gl/679r9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