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成大企管輔系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成大企管輔系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gala1217 (GALA)看板TKU_Talk標題[認真] 輔系雙主修-從申請到修課時間Sa...
我也從懵懵懂懂的大一熬到大四,只是因為雙主修的關係所以要延畢
以前時常遇到輔系雙主修的問題也是會上來看前輩的討論
現在就一次把遇到的事說個清楚吧 :-)
如因規定有變動,或者有新的遊戲規則,再煩請各位留言給我,我再更新內容
--- --- --- --- ---
【提醒】以下提到的都是大部分人會遇到的問題,較為籠統
有些系或學校這方面的申請規定已有些微變動,請以學校當年度的規定為主!
--- --- --- --- ---
首先先獻上兩個基本的文件(點開後即下載)
輔系辦法 http://ppt.cc/V8ol
雙主修辦法 http://ppt.cc/JA2P
--- --- --- --- ---
壹、申請日期?
通常是下學期 5月中,詳細日期請參照當學期的行事曆(學校網頁有)
錯過了...... 沒怎麼辦,就等明年吧
貳、申請資格?
除了應屆畢業生和延畢生之外任何人都可申請請
而成績方面
輔系,只要你要修的那個系有蓋章同意修習並公告過,基本上都可以修
雖然雙主修辦法中有寫到,雙主修有75分的成績限制
但並非你達到75分去申請就一定過......
如果那個系有名額限制,那就會把所有申請者的成績排名進行淘汰
例如:今年國貿系只開5個雙主修名額
但有12個人來申請,那麼就把12位申請者的成績進行排序,選前五名
另外,有些系會有比較特殊的規定
例如:企管系
申請上的人必須面試(其實只是聊聊天)
簽切結書與繳交讀書計畫 (想知道確切內容可站內信)
參、申請方式
申請輔系/雙主修都需要申請書與成績單(請至行政大樓購買或網路下單)
有些系可能有其他較特殊的規定,請依現有規定為主
關於成績單,我當年的狀況:
申請輔 系者,只需繳交第一學期成績單
申請雙主修者,需要繳交第一、第二學期成績單
(這是我當年的狀況,可能有與現況不符的情形,請依規定辦理)
【問題】申請時間點在第二學期的學期中,我怎麼會有第二學期的成績單?
在學期末成績都出來之後,至行政大樓申請、購買成績單
然後補繳交至申請系的系辦
(若沒有特別規定要繳第二學期的成績單,則可省去這道步驟)
【建議】期末考考完先別急著回家開心放暑假
把應繳交的步驟全部做完再出去玩吧
肆、學校什麼時候會公告輔系/雙主修的名單?
根據以往的經驗,大約是八月中或更晚,依照教務處註冊組的最新公告為主
不會影響申請者選課的權益,敬請放心
伍、可以申請幾個系?
你想申請幾個系,就申請幾個!
1. 如果你成績很高,吃飽太閒申請一大堆你沒有興趣的系去佔到真正想修的人權益
是還滿缺德的啦 = ="(祝你延畢2年)
2. 真的很想要輔系/雙主修的人,如果有兩個(或以上)想要修的系
建議:能申請就盡量申請
因為若你只申請一個,卻沒有上,就會很可惜;我也看過全部都摃龜的 = ="
3. 很多人會很想問輔系跟雙主修差在哪裡?、哪個比較好?
輔 系→比較有機會準時畢業、修的學分數自己少很多,也較沒那麼苛
雙主修→比較有機會延 畢、必修一定要通通修完(依然看該系規定)
如問到雙主修的話畢業證書是否可以拿到兩張,答案是沒有
根據雙主修辦法第七條,會幫你加註在畢業證書上
(感覺幾個字就打發掉超修兩三年的血淚 QQ)
4. 你想修幾個雙主修都可以!只要你能在延畢2年內修完就好
根據雙主修修讀辦法第六條規定(規定自己看,以下舉例+白話文解釋)
【期中考後我會去行政大樓詢問延畢修業年限的事,故原文字暫時撤下】
若我大七了,還是沒有把國貿系的學分修畢,那麼就得面臨放棄雙主修資格
可這不代表你之前修的國貿系學分都浪費了
如果我已經拿到的那些學分都符合國貿系的輔系要求學分的話
我是可以取得國貿系輔系修畢的畢業證書的!
【建議】假設我雙主修中文系,很猶豫到底要不要為了雙主修而延畢
那麼我可以先挑中文系「輔系」要求的那些課去修,反正一定有和雙主修重疊的課
倘若最後我打算把雙主修給KO,那對我來說也沒有損失
倘若最後我不想為雙主修延畢,不但可以順利畢業,又能拿到輔系
【建議】(不要說是我講的)
我真的對數學系很有興趣,可是怕太辛苦,卻又想雙主修,怎麼辦?
輔系和雙主修同時申請!因為雙主修可以轉成輔系
再者,大部分的人覺得雙主修很辛苦,所以傾向申請輔系... 競爭者少,也較容易上
我遇過成績分別為A:85分 B:86分 C:93分的三個人申請同一個系
只是A申請的是雙主修,另外兩人申請輔系,結果A和C都申請到了,B摃龜
結論:成績高不代表一定申請得到,競爭者的人數也決定了機會
陸、輔系/雙主修要不要額外繳費?
基本上,若是隨班上課(跟著別人的班級一起修課),就不用額外繳費
如該系有另外開課給輔系/雙主修生修習(非隨班上課),則需額外繳交學分費
申請外語學院的輔系/雙主修,大都需要繳交「語言實習費」
(可能有其他需要繳費的例外,再請大家補充)
柒、要修哪些課?
你該修的課,該系系網應該都有相關文件
如系網沒有載明,可自行到各系系辦詢問
如有抵免問題,也是依照該系的規定,或者請教教務處
版友yty45補充:
如申請日文系輔系者,該系有另外開在夜間的課程是專門讓輔系生修習的
合併第柒點提到的,日文輔系者除了要繳交語言實習費之外,還得繳交學分費
版友aegisrobin補充:
企管系的部分專業科則必須選企管系開的課來修
例如「資訊管理」一定要選企管系的課,不可選保險系的資訊管理(否則不承認)
這類型的課程有一個清單,張貼於企管系系辦內有張貼,請前往確認
捌、要怎麼選課、排課?
不管你躺著修、坐著修、邊飛邊修... 大原則就是上限31學分
輔系、雙主修者可超修,但上限就是31學分
排課看個人功力!給大家看一下「雙輔系 之 神的課表」
http://ppt.cc/bC6a (圖片來源:FB 淡江透可版)
我也修過從第1堂到第10堂沒有休息的課表... 雙主修嘛,有捨才有得
選課的部分舉例來說,我已經申請到資管系雙主修資格了
但第一階段選課時是無法選微積分、經濟學...等課的
必須等到第二階段時再選
這時你一定會說「那怎麼可能還有名額啊」對啊,所以要去加簽
[檔案]加簽單:http://ppt.cc/hvCu (點開即下載)
不敢保證一定簽得到,但只要老師肯簽,十之八九跑不掉(我是指必修課)
【補充】申請商管學院、理工學院輔系/雙主修資格的人要注意(尤其商管)
微積分是基礎科目,加簽時一定要注意!
微積分開課是由數學系負責,每位老師都有加簽人數的底線
如已經排好課表或課表較緊湊的同學,請盡早辦理加簽程序
太晚到的話,不管你是什麼情況,老師被搶走後是不會回頭的!
另外,只要該系承認夜間部學分的話,是可以選夜間部課程
只是無法用選課系統操作!
必須填寫選課報告 [檔案]選課報告書:http://ppt.cc/voK6(點開即下載)
並依照程序繳交至課務組
最後,暑修也是一個選擇
暑修最大的優點就是「好過」,但必須付出代價:學分費&暑期快樂時光
暑修的收費,各學院有不一樣的規定,每一學分1,350~1,480不等(實習課另外計算)
玖、要怎麼放棄輔系/雙主修資格?
根據輔系辦法第二條規定,申請上滿一年之後,始可辦理退輔系/雙主修
填寫學生報告用紙 [檔案]學生報告用紙:http://ppt.cc/7pW_(點開即下載)
或者到教務處網頁>>註冊組>>表格下載>>學生報告用紙
或者親自到教務處領取學生報告用紙
若不打算修輔系雙主修了,請務必要做退輔系/雙主修的動作
否則學籍上會認定你沒有把學分修完而導致不能畢業
拾、明明是雙主修的必修,為什麼成績單上顯示「選修」?
畢業前or確認畢業學分時,至教務處請行政人員替你確認並更正
拾壹、我已經修到大四了,要怎麼知道我有沒有都修完or缺修了什麼?
請查看缺修學分表,或者至教務處詢問
--- --- --- --- ---
又是一個輔系/雙主修的季節(遠目)
想當初自己是覺得「大學很無聊」所以才自己去找事做...
認識很多菜逼八(?)的新鮮人學弟妹問我「雙主修會不會很辛苦」(這是什麼問題 = =)
我的心態是:甘願做,歡喜受;既來之,則安之
你或許會後悔做了這愚蠢的決定,也或許覺得自己沒有什麼收穫
但至少開了眼界、見識了不同系的文化、遇到新朋友、擦出火花...
「悲喜交加,五味雜陳」這八字是我對雙主修生活的感受
想做什麼就去做,一旦決定要做,就認真做,希望大家都能在其中有很多獲得 :-)
--- --- --- --- ---
這是我所能想到普遍大家都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
可能不盡完善,或含糊之處,請讓我知道,我會就我所知去修文並增加一些現有的問題
倘若有規定已經不合時宜(感覺我好老),也煩請大家糾正
如果有特定某些系的規定問題,還是請看倌們自己去問系辦or教務處比較準!
謝謝大家的指教,另外,麻煩鞭小力一點 :-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224.164
※ 編輯: gala1217 來自: 218.173.224.164 (02/09 01:11)
另增加「申請方式」、「輔系/雙主修公告時間」、「繳費問題」三點
※ 編輯: gala1217 來自: 218.173.224.164 (02/09 10:44)
請問有哪些規定有變更呢?麻煩告訴我,我再修改
只要不是應屆畢業生或延畢,其他身分都可以申請
※ 編輯: gala1217 來自: 218.173.224.58 (02/11 00:57)
因為筆者我現在正準備延畢第一年而已,沒遇過這狀況所以誤放了錯誤的消息,很抱歉
※ 編輯: gala1217 來自: 218.211.29.252 (04/21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