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懷孕9週性別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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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9週性別 在 CoCo Lin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8: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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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9週性別 在 BiBi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3-30 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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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懷孕9週性別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9 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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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曾經有一段時間,女性司法官的人數比日本製的壓縮機還要稀少?
    ——
    ⠇司法官

    根據考選部的統計,2020 年總共有 175 人錄取司法官考試。

    「司法官」根據《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的規定,指的就是法官和檢察官。在台灣要當司法官,多數人都是透過司法官考試,並在通過考試後受訓,最後才是正式的法官或檢察官。

    司法官考試又分成三個階段,簡單來說就是要考三次,每次都會刷掉一些人。2020 年的司法官考試,第一試有 10245 人報考、總共 2962 人通過;第二試再砍掉超過 9 成的考生,只有 212 人通過;最後的第三試,只剩下 175 人通過考試。

    簡單來說,司法官考試的錄取率只有不到 2%。
    ——
    ⠇ 幾乎沒有女性的司法體系

    去年通過司法官考試的 175 人中男性 81 人、女性 94 人,性別比例大約是一半一半。

    不過在古早的年代,女性司法官卻是少之又少。

    1896 年日本開始統治台灣以後,總督府在台灣建立法院制度,但直到 1931 年才出現第一位台灣人判官黃炎生。但直到 1945 年日本統治結束為止,都沒有女性司法人員的身影。

    戰後,中華民國開始統治台灣以後,除了帶來法律制度之外,也有司法人員。其中兩位汪優琴、邵祖敏成為台灣首次出現的兩位女性司法官。

    1955 年,黃雅卿成為首位台灣本土的女性法官。

    1956 年,最高法院出現第一批女性法官,其中張金蘭在 1967 年成為首位女性大法官、范蘭香在 1972 年成為第二位女性大法官。

    1965 年,劉惠霖擔任屏東地方法院院長,成為第一位女性法院院長。

    1977 年,范馨香成為最高檢察署首位女性檢察官。

    1994 年,楊慧英成為第一位台灣本土的女性大法官。

    時至今日,司法官考試錄取結果男性和女性則是各占了約一半。
    ——
    ⠇ 考上了就此一帆風順嗎?

    在當時性別平權觀念仍不足的時代,即使考上了,司法官的環境對女性仍相當不友善,懷孕、育兒甚至成為影響受訓期間的考評。在職場上,女性檢察官幾乎都不會被分派外勤,無法承辦重大案件,甚至因此被認為工作能力不如男性,而影響考績。

    這 100 年來,女性司法官的數量從比日本製的壓縮機還要稀少,到後來比例不斷上升,但這條路卻走的異常艱辛。

    司法是如何往性別平權的方向前進?即日起在國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展出的「臺灣近代女性司法官特展」,一起來回顧這段很少人知道的過去!
    ——
    🏠 參觀資訊
    國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
    開放時間:每週二~五 9:00-17:00
    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 307 號
    ——
    #法律白話文運動 #國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 #司法博物館

  • 懷孕9週性別 在 公視有話好說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0 16: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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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台灣看 #德州反墮胎法,半世紀仍未平息的人權爭議 ❓​
    👇#節目連結在留言👇​

    號稱全美最嚴苛的反墮胎法《#德州心跳法》本月上路,規定懷孕超過 6 週的婦女一律不許墮胎,就算是性侵、亂倫等非自願懷孕也不例外。此法被批評為大開倒車,讓女性權益退回「墮胎權」尚未被確立的年代,顯示美國保守派的持續挑戰。伴侶盟創會理事長、執業律師 #許秀雯,上周也來到有話分析《德州心跳法》,對國內的人權進展提出反思。​

    什麼是德州心跳法?👉https://bit.ly/3EvZHW9​

    ▍《德州心跳法》有什麼問題?​

    許秀雯認為,《德州心跳法》從命名到內容都大有問題,首先,立法者把「測得心跳」跟「具備生命」同等化,在法律上和醫學上都深具誤導性。根據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6 週就能測到胎兒心跳的說法有誤,這個階段可被檢測到的僅是「將成為心臟一部分的組織」。​

    許秀雯指出,反墮胎陣營一貫的策略,就是將「#胚胎」形塑成一個生命,因此等同於一個獨立的「人」。然而美國憲法上所稱的人(person)和胎兒(fetus)並不相同。​

    其次,許多女性因月經週期不規則,根本很難在 6 週內確知自己懷孕,而大部分的胎兒健檢都需等到 6 週後才能準確執行。因此她也批評,要婦女在 6 週內做出墮胎抉擇,並不符合現實。​

    最後,許秀雯強調,法條讓所有「自認和胎兒權利相關的受害人」,都可對「鼓勵或幫助墮胎的人」提起民事訴訟,等同是極度放大侵權訴訟中「原告」的適格性,將牽涉一連串的法律爭議。這也將讓醫護、出錢親友、接送婦女的司機等人人自危,進入人盯人的社會,相當可怕。​

    ▍半世紀後仍分歧,人權進展不進則退?​

    從美國回看台灣,許秀雯提醒,德州心跳法在〈#羅訴韋德案〉半個世紀後通過,也成為性別人權的警訊。即便美國早在 1973 年〈羅訴韋德案〉確立墮胎權的憲法地位,但卻沒有讓美國的墮胎爭議真正平息,反墮胎陣營至今仍會每年在判決的發布日舉行示威。許秀雯說,這正顯示許多人權進展如同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若不為自由、平等價值持續捍衛,爭取到的權利仍舊會遭侵蝕。​

    台灣也有團體在 2019 年提出台灣版的心跳法公投,設法將墮胎期限從孕期 24 週降到 8 週,後來遭中選會駁回才作罷。而台灣至今也還保留刑法的 #墮胎罪。許秀雯認為,這些都仍是婦女人權的隱憂。​

    許秀雯總結,對於婦女生育的種種控制,都反映出父權社會不相信女性能為自己的身體和生命做最好的決定。她提到,衛福部長 #陳時中 在回應台版心跳法時,就曾說過「#又不是公投的人要生」,其內涵就是「生育」對於女性身體帶來的風險負擔,以及生涯的後續發展,其影響是不對稱地大──這也是女性應能為自己做決定的理由。她期許,在這個時候,應該提供女性足夠選擇,不要再加諸她們不必要的罪惡感,或是污名化他們做的決定,才是最重要的事。​

    整理|郭凡傑、汪彥成​
    設計|汪彥成

  • 懷孕9週性別 在 烏烏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9 0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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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週,針對女性夜間工作的釋憲案,我從產科醫師角度分享了我對孕婦夜間工作權與身體自主權的看法。今天,延續這個主題,我想再分享一個我很常聽的podcast「法客電台」。最新一集節目中,主持人從勞工權益和法律角度提出這個釋憲的不足。

    他們認為這條釋憲是有性別意識卻毫無勞權意識,非常荒謬。因為以現行的釋憲方向,不就變成所有勞工的夜班保障全部消失,好比夜間通勤費、宿舍等。講到激動處,主持人甚至忿忿地說「難道以後夜間加班的勞工,得自己出計程車錢回家?」更周全的作法應是先宣布這條法律違憲,採「定期失效」,再請立法院修法將「女性勞工」修改成「全體勞工」。主持人中的憲法老師劉珞亦也解釋,有些人認定大法官的權限為「解釋憲法」不是立法,況且釋憲爭點是限制女工夜班是否違憲,而非勞工上夜班的保障,但矛盾的是,在解釋同性婚姻案中,大法官卻又採取指導立法院立法的態度。

    其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主持人中的楊貴智律師也以過去協助勞方打官司的經驗來強調,在權力不對等的狀況下,小勞不想上夜班,或被要求自行吸收夜班多出來的成本也很難拒絕資方,就算能成立工會集體發聲,要上談判桌和資方協商甚至罷工仍需要極高的勇氣,不僅會被外界質疑,還要承受被秋後算狀的恐懼。

    聽到這裡,我相當有感。因為過去每當有勞資糾紛發生時,我總會聽到有同為勞工的人,急著跳出來站在資方立場幫老闆說話。好比幾年空服員罷工時,診所就有護理師不以為然地表示「空姐過那麼爽、薪水那麼高,有什麼好鬧的?我們被壓榨得更厲害好嗎?」為了怕尷尬,當下我只有默默地說了一句「罷工是勞工的權利啦!」來緩頰。但忍在心裡沒說出口的是「你是勞方還資方?自己不敢反抗為何還要指責弱勢的一方?」

    **威脅到「飯碗」,醫師也只能閉上嘴

    其實不分職業別及薪資高低,勞資之間都是權力不對等,在職場遇到不合理要求時,勞方往往居於弱勢、只能吞忍。我想到過去當住院醫師時,就曾被主治醫師要求在非我值班的週末,加班幫他代理媽媽教室的課程講授。當天其實我原已安排和懷孕的學姊來一場南部小旅遊,但禁不起師長的「請託」,也害怕我被認定不認真、影響日後升遷,終究還是違背個人意願,取消行程頂替原本屬於他的工作。沒想到的是,隨著學姊生產後調職、生活型態改變,我與她的旅行至今仍無法成行。每次回想起這個事件,我總會怨恨自己的軟弱。

    只不過到了現在,雖然我已經是報紙認證的「知名女醫」,但身為一個受僱醫師,為避免得罪老闆,遇到診所中不認同、覺得不合理的政策時,我也常選擇噤聲。
    「為五斗米折腰」這句老話講得實在很貼切,就連社會地位較高、具有權威專業的醫師都是如此了,更何況是替代性較高、經濟壓力大的勞工呢?

    在收聽這集之前,我單純認為這個釋憲案是在追求性別平等、覺得很認同,但卻忽略了對勞動權益可能造成的影響。透過勞權動律師的解說,讓我重新思考了一次性別、勞資交織下的權衡利弊,法律上或許能做得更周延。也因此,非常推薦大家收聽這集,千萬不能只看我心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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