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懲處公務員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懲處公務員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懲處公務員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既然逆風(和網路酸民為敵?)了,那我們就逆風到底。 (沒有薪水也沒有拿行政院或對岸的錢的)小編再來給大家欣賞一個我國 #三盲群眾 #欠缺法治觀念 下的傑作。 據說這是警界熱議的事件。 【板橋分局依法行政竟遭鄉民圍剿?】 新聞(圖片擷取來源)全文請看:https://bit.ly/3340i0h ...
同時也有1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的網紅陳光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苗栗在這次的武漢肺炎疫情中確診數高居全國第四,其中京元電子的移工宿舍佔的比例最高,其富比一移工宿舍在三年前就已被我所檢舉,但縣府拖到三年後疫情大爆發後才對其進行相對積極的處分,讓人不免懷疑縣長徐耀昌是否因京元電子董事長李金恭及人力仲介業者盛華人力資源董事長林正庸與其私交甚篤,故對違法使用的移工宿舍輕...
「懲處公務員」的推薦目錄
懲處公務員 在 看ig學英文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08:11:38
高雄市消防局一名辦事員遭同事檢舉,月薪領7萬元卻每天上班都在追劇摸魚,消防局根據檢舉照片給予3次劣蹟懲處,但這名辦事員事後卻嗆同事「相賭會到」,還說最好別讓他知道是誰檢舉。 【劍橋辭典例句參考】 civil servants should be incorruptible. 公務員應該做到清正廉潔...
懲處公務員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5-28 05:55:24
【考試院和監察院,是獨步全球的發明?】 2020 年,立法院因監察委員人事案發生朝野爭議。 由於正逢修憲工程啟動之際,是否「廢考監」、回歸三權的議題也浮上檯面。 但究竟為什麼要廢考監?可能要先從為何有考監說起。 —— 💡 世界唯一的五權憲法 考試院及監察院的存在,來自於孫中山先生主張的「五權...
懲處公務員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5:40:32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廢考監吵什麼?#為什麼要廢監察院〕 兩周不見,政經八百今天繼續討論上次的主題,先來複習一下上次 #為什麼要廢考試院 !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先前身陷桃色風波,而此事件於上週遭監察院以11:0全票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廢考監的議題再次浮上檯面,究竟考監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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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公務員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7-19 12:36:38苗栗在這次的武漢肺炎疫情中確診數高居全國第四,其中京元電子的移工宿舍佔的比例最高,其富比一移工宿舍在三年前就已被我所檢舉,但縣府拖到三年後疫情大爆發後才對其進行相對積極的處分,讓人不免懷疑縣長徐耀昌是否因京元電子董事長李金恭及人力仲介業者盛華人力資源董事長林正庸與其私交甚篤,故對違法使用的移工宿舍輕輕放下?在疫情爆發後,我再度要求縣府檢討移工宿舍問題,讓縣長徐耀昌在縣務會議時不滿工商處長黃智群「頂不住議員壓力」,才在第三次處分時去嚴格執行公權力,而飆罵近二十分鐘,並大嗆「你準備記過降調」、「送考紀委員會」。
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天經地義,我雖不滿縣府在三年前未積極處理違法宿舍問題,但主管機關亡羊補牢也是必要之作為,對於縣長因私交而施加壓力予公務人員,甚至要將其降調懲處,讓公務人員受到如此委屈,實在是「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縣長這種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心態實在讓人無法接受及不滿。 -
懲處公務員 在 曾鈺成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1-24 20:30:13特區政府將安排2020年7月1日前入職的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日前政府透過通告,向公務員闡釋宣誓或聲明的內容,包括違反誓言的定義和後果。現職公務員須在部門發出信函四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以往宣誓或聲明只是形式上的要求,但基於人大相關釋法和決定,以及現時的政治氣氛下,公務員會擔心宣誓或聲明帶來的後果,不足為奇。公務員在決定「簽定唔簽」之前,會考慮或關注哪些問題?
01:36 (一)聲明的要求和內容是甚麼?
05:39 (二)公務員有義務支持國安法?
07:44 (三)怎樣才算違反聲明或誓言?
10:52 (四)公務員已有紀律要求,聲明多此一舉?
12:05 (五)合約公務員要簽聲明,合理嗎?
14:00 (六)違誓違紀的懲處機制
15:24 (七)宣誓或聲明會影響移民嗎?
19:26 (八)宣誓或聲明的有效日期
20:15 (九)公務員的權利有沒有受限?
22:50 宣誓或聲明對管治的影響
24:48 總結
26:02 與曾鈺成對話 -
懲處公務員 在 江啟臣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1-02 19:48:50#食安會報不開
#治安會報不開
#行政院長蘇貞昌違法失職 #無法無天
治安良窳攸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人民最關心的事項,更是政府施政重點。治安工作除涉及跨部會協調,也需要地方落實執行,因此會報成員包括教育部等各部會首長以及直轄市政府首長,行政院為此訂有「行政院治安會報實施要點」,其中規定每二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召集人是行政院長蘇貞昌,副召集人是行政院副院長,執行長是內政部長徐國勇,而其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法定任務是「社會治安工作執行情形之督導」。
依法行政是行政機關的最低標準,行政院依法3個月必須召開1次的食安會報不開,2個月召開1次的治安會報不開,行政院長帶頭違法,整個行政團隊無視法令規定,根本就是上樑不政下樑歪,嚴重的違法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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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攸關民眾健康的食安會報不開,連攸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治安會報也不開,完全不顧食安、忽視治安,無視人民基本生活需求。
前行政院長林全、賴清德在其任內,均依法每2個月召開1次治安會報,但蘇貞昌去年1月就任行政院長,在去年10月28日召開最後一次治安會報,迄今一年從未召開,從上任到現在總共只召開3次治安會報,歷任行政院院長都按部就班、依法行政,為什麼蘇貞昌當院長就違法?
身為治安會報執行長的內政部長徐國勇,不知道治安會報最後一次的召開時間,搞不清楚召集人是誰,還推給法務部,連自己就是會報執行長也不知道,離譜至極!這就是行政院面對治安維護工作的態度!
發生重大治安事件,身為行政院長的蘇貞昌只會震怒,罪推下屬,拔官究責,檢討別人,卻無視自己違法不召開治安會報,違法在先還有臉懲處下屬,根本是在霸凌基層員警與公務員。今天行政院如果依法按時召開,落實督導治安工作,或許今天憾事就不會發生,請問行政院長沒有責任嗎?監察院還不立案調查嗎?
懲處公務員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既然逆風(和網路酸民為敵?)了,那我們就逆風到底。
(沒有薪水也沒有拿行政院或對岸的錢的)小編再來給大家欣賞一個我國 #三盲群眾 #欠缺法治觀念 下的傑作。
據說這是警界熱議的事件。
【板橋分局依法行政竟遭鄉民圍剿?】
新聞(圖片擷取來源)全文請看:https://bit.ly/3340i0h
故事其實是這樣的:
警用密錄器的內容,其實是有法規管制(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不得隨意洩漏外流的,如果任意洩漏,不但是違反內規,更可能有洩密罪、違反個資法等問題。
在這件案件中,警察對一位載著小孩的民眾開罰單,這位民眾(下稱「媽媽」)情緒不好,被開完罰單後急著離開,不小心害後座的小孩掉到地上。
這段警用密錄器影像被警方內部人翻拍,據報載,翻拍的錄影中聽到還有警察跟同事閒聊「PO我是板橋人,這個媽媽!」
最扯的是,這影片竟然就轉傳開來,傳了幾手,還被上傳到臉書爆料社團。
這會發生什麼事情?以下情節各位台灣人一定不陌生,接下來應該就是圍剿、肉搜、霸凌了。
密錄影像曝光後,網友在網路上圍剿這個媽媽,報導說「媽媽身心狀況本就不甚穩定,並患有重大疾病,就讀國小的兒子在學習上也有障礙,家庭原本就屬於社會弱勢階級」,在被一陣圍剿後,身心狀況雪上加霜。
面對警方違法洩漏密錄器影像的事情,當然就會有不同聲音的民眾不滿警方違法洩漏密錄器影像,板橋分局內部也不是人人都搞不清楚狀況,自然也知道這很嚴重必須懲處。
公務員的使命就是依法行政,警方依法執法當然不能違法,
既然公務員違法了,當然要有處置,那麼板橋分局怎麼處理?
〔板橋分局在官方臉書粉絲圖「板橋警聲雲」中,以「員警違反影像使用規定,分局明快自清從重議處」為標題,發出一則聲明稿,指出該員警已違反「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已從重嚴懲,,並將加強宣教同仁,應恪遵資訊使用規定;據指出,該名員警最輕也會被記上一支申誡。〕
其實只要對警政體系有點了解的人都知道,相較於密錄器影像違法外洩造成媽媽被網路圍剿的心理痛苦,員警「申誡」一支根本不痛不癢。
但不明就裡,也不管法律的民眾竟然對於分局的「依法」懲處措施不滿,「破千則留言灌爆板橋分局的聲明」。
這是什麼荒唐的台灣奇蹟?這還是個法治國家應該要有的氛圍嗎?
所以這些台灣人反對板橋分局依法處置?希望警察違法?
以後你們違反交通規則被開罰單的密錄器影像都PO上網好不好?
懲處公務員 在 張怡章魚_屏東趴趴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去縣議會踢館~~
一堆人說議長周典論跟議員周碧雲沒有關係,今天拿出公文給大家看周典論如何護航周碧雲,周碧雲老公郭振堂嗆公務員依你覽X,公文甚至過分到要求懲處公務員,說公務員用擴音讓大家聽到郭振堂罵髒話"引發誤解",讓周碧雲"無端飽受批評"...
這種惡質權力結構真的跟癌症一樣,要除掉屏東才有健康的機會...
另外也給大家看屏東縣議會youtube影片下架的截圖...啊就真的刪除影片是在告甚麼咧咧咧咧...
講真的最近超累,看大家上山下海衝浪浮潛我在跑選舉場超級哀哀哀哀哀怨....
不過巧遇蔣月惠很開心。然後拍照光線真的很重要,有光上天堂,沒光不想分享XD,希望未來拍照都能喬到正確的光XD
https://pse.is/MC4F3
懲處公務員 在 高閔琳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高雄.議會】戒嚴啦?《返校》高雄上演中!
韓市府懲處公務員假日「割草」,坦承要用考績對付,還要求罰寫3000字?
高閔琳議員:高市府官員違法濫用行政資源才該罰!
📺質詢影片(第45:00分)
https://www.facebook.com/MinlinKH/videos/406725933605761?vh=e&d=n&sfns=mo
#國瑜機器動得很厲害 #藍色恐怖 #韓式恐怖
高閔琳議員今市政總質詢質疑「國瑜機器動得很厲害」,日前在高雄影展問韓的民眾遭到警察局尾隨盤問、追蹤、調閱監視器,高雄儼然變成警察城市;而韓國瑜市府官員,濫用市政行政資源、帶頭違反「行政中立法」;卻要對假日前往參與「公民割草」論壇的基層公務員開刀,不只要用考績對付他、還要對其進行懲處。
#動用行政資源助選已經違反行政中立法
高閔琳指出,若該名基層公務員假日參與論壇違反行政中立法,則李四川副市長刻意請假至小琉球,假裝巧遇韓國瑜為其造勢助選、民政局曹桓榮局長直接動用高雄市政府行政資源及民政局的公務車,前往參與競選立委的落跑議員陳麗娜的競選總部成立為其站台助選;韓粉青年不知何人私相授受、竟使用社會局街友服務中心的專用車,替韓國瑜助選造勢送便當⋯⋯才是明顯違法「行政中立法」第六至第九條相關條文。
高閔琳質疑,為何韓市府「行政中立」有兩套標準,「只准市長落跑、官員亂搞;不准基層公務員反彈、高雄市民要割草?」並追問目前市府對於該名公務人員之處置為何、要如何懲戒?
#欺壓基層公務員是哪門子教育手段?
對此,教育局長吳榕峯回應表示,公務員不能隨便批評教育局或市政府「這個是有公務員的考績法可以去處理」;將會請該名公務員寫三千字報告以示警告,並稱這樣的行為是「教育的手段」。
高閔琳直呼離譜,「這是藍色恐怖?還是韓式恐怖?高雄重回國民黨威權時代,還是高雄市已改由共產黨執政?」
高閔琳對吳局長要求該公務人員罰寫3000字報告的「教育手段」不以為然,立刻也舉了吳榕峰過去擔任政大附中校長時,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違法於民間企業兼職,曾遭提案彈劾並也被議決申誡處分一事表示;質疑吳局長才更需要接受良好的法治教育與品格教育。
#韓國瑜市府官員違法亂紀事蹟有夠多
韓國瑜上任以來市府官員公器私用、帶頭違反《行政中立法》惡形惡狀不勝枚舉,高閔琳並列舉多項「事證」,包括:
觀光局今年7月6日之高雄國際觀光節的舞台背板和發送的貼紙印上「韓國瑜凍蒜」、「非韓不投」等字樣;08月06日市府正式發公文要求公務員不得連署罷韓;09月16日韓國瑜至岡山區公所辦理「里政座談會」變成韓粉見面會,區公所內外都佈置滿滿的韓國瑜相關競選布條;10月9日市府舉辦的金曲之夜及10月10日國慶升旗典禮變調成為韓國瑜競選總統的造勢大會,主持人更於台上高喊「總統好」、「凍蒜」等;10月16日李四川副市長請假返回小琉球,假借探親巧遇韓國瑜造勢,實則是刻意助選站台?10月27日,驚傳韓粉青年軍動用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公務車到處送便當;11月02日民政局長曹桓榮也利用民政局公務車,出席落跑議員陳麗娜參選立委的造勢大會。
高閔琳諷刺道,若這位基層公務人員要被懲處、罰寫悔過書;那依照韓市府這種懲戒的比例原則,濫用高雄市政的行政資源來為韓國瑜助選、公器私用的副市長、局長荒謬的違法行為,不只該送人事處、政風處,更該罰寫三萬字悔過書向高雄市民道歉!
#電影返校高雄上演中
高閔琳議員要求,高雄市政府不只應依法行政,更不該有雙重標準;面對落跑市長韓國瑜、違法濫用行政資源的官員和韓粉就是愛與包容;對持有不同意見者則極盡懲罰、打壓之能事,讓公務員連假日都不能發牢騷、市民也不能借場地舉辦罷韓活動。
高閔琳嘆,不管是打壓基層公務員,還是警方追查影展嗆韓市民;韓國瑜從上任到請假落跑,電影「返校」的情節,早已在高雄市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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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閔琳 & 高閔琳 💜
備註:
閔琳另針對新聞局王淺秋局長,稍早於媒體回應「由於高市府先前也傳出有局長在假日為候選人選舉活動站台助講,王淺秋說,上述這名國小人事主任跟政務官完全是不一樣的,政務官並不符合行政中立法,假日做任何符合法令的規定的事情都是合法的,不應該混為一談。」
高閔琳表示,政務人員準用「公務員服務法」一樣必須依法行政、遵守行政中立原則;也請韓市府的政務官王淺秋局長不要再鬼扯,更請韓市府所有官員停止公器私用、濫用高雄市行政資源幫韓助選,目無王法、違法亂紀又沒有常識。
(謎之音:好巧,當年教育局長吳榕峰被提彈劾也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其實王淺秋局長如果不懂法,是可以好好請教他。)
補充:
政務人員準用「公務員服務法」。該法第24條規定:「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服務人員均適用之。」公務員服務法上之公務員,指受有俸給之文武職人員,不論其由於選舉或任用,亦不論其為政務官或事務官,就算是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