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應到案日期逾期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應到案日期逾期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應到案日期逾期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許秀雯 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重要消息 #外國人 #跨國伴侶 #新冠病毒 (外交部發佈日期:2020-03-21 https://news.boca.gov.tw/news/5435 ) 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3...
應到案日期逾期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重要消息 #外國人 #跨國伴侶 #新冠病毒
(外交部發佈日期:2020-03-21 https://news.boca.gov.tw/news/5435 ) 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30日,毋需另行申請
1. 為因應世界各國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分別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宣布: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30日,毋需另行申請。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檢討調整。
2. 另內政部移民署3月20日宣布,針對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士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對於宣導期間及專案期間(3月20日到6月30日)自行到案者,採不收容,不管制來臺期間及最低罰鍰等優惠措施。詳情請參閱該署網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229/7238/217253/)
應到案日期逾期 在 王炳忠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聞稿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今天(1月12日)與父親王進步,以及其他幾位在去年「1219綠色恐怖事件」中被強押偵訊的證人現身台北地檢署,向媒體說明今天是來領取當日被疲勞問案18小時的「證人旅費及日費」,同時再次質疑台北地方法院指稱王炳忠等人未向北檢聲請返還扣押物,但明明聲請返還扣押物和聲請證人費是寫在同一張狀,去年12月29日即已遞交北檢,王炳忠要求北院、北檢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王炳忠表示,雖然北檢發出的證人費領取通知書,發文日期是1月5日,但自己家人是昨天(1月11日)下午,其他證人最快收到的也是1月10日晚間。收到通知書後,發現最後一天領取日就是1月12日,還須「本人在上班時間領取」,不禁感嘆這筆1219當天北檢就應發給的法定證人費,竟需要證人經律師提醒後主動聲請才有,領取還限制這麼這麼短時間內就逾期,真是造成一般上班時間須要工作的民眾莫大困擾。相比1219當天要我們作證,就可凌晨六點上門「抓人」,這種對待證人的粗暴態度,社會自有公評。
王炳忠說,當天同樣也是證人的新黨文宣會副主委林明正,因為表示精神不濟想改天再到案作證,竟被以拘票強行拘提,如今更因此無法領到證人費。「其實當天我們不都是被強押的嗎?」王炳忠呼籲,北檢不要那麼小氣,也應該發給林明正證人費。
王炳忠說,自己從一開始就強調,不是計較幾百元的費用,而是堅持「證人費」是法律規定,北檢當天就應該給,這代表我們的身分都是證人,既非犯罪嫌疑人,更不是被告,今天北檢通知領取證人費,總算沒拖過農曆年,這一點還是予以肯定。王炳忠並提醒,北檢從來沒說此案中的證人有犯罪嫌疑,也沒將這些證人簽分偵辦,一些媒體至今仍自認「引用北檢」將王炳忠等證人定罪,以肯定語氣誤導社會大眾,未來都將予以正式提告。
王炳忠說,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書,和北檢的證人費通知書是一起寄來的。北院裁定書的內容,主要是駁回1219被搜索的當事人要求撤銷扣押的聲請,但當中的最主要理由,卻再度讓人感到鬼遮眼、活見鬼!因為北院說是經過向北檢查證,「聲請人未曾向台北地檢署聲請發還扣押物」,因此北院無從審酌檢察官扣押物返還與否的合法性。但王炳忠拿出聲請狀證明,所有當事人早在去年12月29日,就已向北檢遞狀,聲請證人費及返還扣押物都寫在同一份狀上,上頭還蓋有北檢收發章,東森新聞曾經報導,中天新聞還跟拍遞狀過程,到底是北院推責任,還是北檢在說謊?
王炳忠呼籲,部分記者朋友與其幫助檢調或「更高層」放話,配合「先鬥臭再鬥垮」的輿論公審,不如嚴加監督北院聲稱北檢回覆沒收到扣押物返還聲請的真相,要求院、檢雙方說清楚、講明白,如此才是真正發揮第四權,監督公權力。北院裁定書也說了,當事人可以透過聲請返壞扣押物,促使檢察官說明扣押至今的必要理由,那就請檢察官應予以回覆,法院亦應查證清楚,才能保障人民權益,不至求訴無門。
王炳忠最後補充,自己和家人會將此案獲得的證人費,捐助父親王進步主持的「玉旨代天堂」長年關心的家鄉台南孤兒院童,盼能寒冬送暖,略盡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