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憲法訴訟法會考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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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憲法訴訟法會考嗎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年半前〈「女性檢察官」是一種特殊行業嗎?〉: http://bit.ly/2m4i5Sa 這篇文章裡沒有提到的「番外篇」,述說3年9月檢察官生涯中一段匪夷所思的往事。 2017年中,在某個多數人共見共聞的「公務飲宴場合」,曾經有個典獄長在論及獄政問題時,當著法務部長的面表示:「在我看來,O檢就只...

  • 憲法訴訟法會考嗎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11 06: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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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半前〈「女性檢察官」是一種特殊行業嗎?〉: http://bit.ly/2m4i5Sa 這篇文章裡沒有提到的「番外篇」,述說3年9月檢察官生涯中一段匪夷所思的往事。

    2017年中,在某個多數人共見共聞的「公務飲宴場合」,曾經有個典獄長在論及獄政問題時,當著法務部長的面表示:「在我看來,O檢就只是個『不懂實務』的 #小妹妹 。」
    而這樣的言論,完全沒有被制止,反而引發哈哈大笑,打哈哈過去。一群老人,法理講不過別人(更何況在刑事訴訟法上,檢察官本來就有指揮執行的職權),只好玩著霸凌的遊戲,還以為很幽默;而這種事情,竟然發生在我國的法務部門。

    更遑論那些三不五時「關懷」別人性別、年齡、外表、婚姻狀態的各種詭異行徑。尤有甚者,竟然連「妳當過兵嗎?」都能夠成為對於個人經驗與能力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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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的如今:
    〈「年輕」「女性」錯了嗎?隱藏在課堂中的司法職業性別偏見〉:https://bit.ly/38pUHVz 這篇全新的文章,呈現的則是高等教育課堂上滿滿的歧視。

    國立空中大學「憲法」課堂上,竟然有講師教授以下 #性別歧視 且 #與事實不符 之內容:
    -「如果台大畢業又是女生沒有當兵,22歲應屆就考上律師、司法官,受訓兩年24歲出來就能定人生死,缺少人生歷練,難怪被人說奶嘴法官。」
    -「女生因為比較會考試、字又漂亮,所以司法官很多都是女生考上。」
    -「檢察官轉法官比較多的原因,因為檢察官有外勤要驗屍,就是因為女生比較怕看屍體,所以選擇當法官,不選檢察官。」

    鳴人堂 #吳忻穎

  • 憲法訴訟法會考嗎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10 18: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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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鳴人堂 #吳忻穎〈「年輕」「女性」錯了嗎?隱藏在課堂中的司法職業性別偏見〉:https://bit.ly/38pUHVz

    國立空中大學「憲法」課堂上,竟然有講師教授以下 #性別歧視 且 #與事實不符 之內容:
    -「如果台大畢業又是女生沒有當兵,22歲應屆就考上律師、司法官,受訓兩年24歲出來就能定人生死,缺少人生歷練,難怪被人說奶嘴法官。」
    -「女生因為比較會考試、字又漂亮,所以司法官很多都是女生考上。」
    -「檢察官轉法官比較多的原因,因為檢察官有外勤要驗屍,就是因為女生比較怕看屍體,所以選擇當法官,不選檢察官。」

    言論自由與學術自由受到憲法保障,然而不代表大學講師可以恣意在課堂上信口雌黃,發表 #與司法實務工作的事實不符、#歧視女性司法工作者、#誤導法律學子 的言論。

    更何況,《憲法》第7條明文規定我國人民無分男女一律平等,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要求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別平等。而性別平等不應該只是形式,更要透過教育來逐漸改變人們的性別刻板印象,以求在社會與職場上建立性別友善的環境。

    筆者〈「女性檢察官」是一種特殊行業嗎?〉一文中所討論的司法職場性別敵意現象,不是存在於制度或法律,而在於人心。人們之所以不能將評論焦點放在工作專業領域範疇,反而著墨於性別、年齡、婚姻狀態等近乎八卦的議題,是因為「台灣社會仍然存在不少性別刻板印象,再加上某些媒體有意無意加深成見,導致我們距離真正的性別平等社會還很遙遠」。所以我們需要透過教育,將憲法保障的性別平等價值在職場中真正落實。

    然而諷刺的是,國立空中大學作為高等教育的學術殿堂,更是「國立」的大學,竟然在「憲法」的課堂上,出現了這等偏激又背離事實的性別歧視言論,且 #對於司法工作職場環境可能產生潛移默化的負面影響,#加深性別敵意環境——#學術自由不應做為護身符。

    呼籲國立空中大學應該通盤檢討該校講師授課內容中出現的性別歧視言論,並在教學內容中落實性別平權的要求,以 #避免學術殿堂淪為性別敵意環境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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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伸:
    〈「女性檢察官」是一種特殊行業嗎?〉http://bit.ly/2m4i5Sa

    檢察官是透過司法官考試、司法官訓練而公平取才,觀察近幾年年輕司法官的性別比例,男女呈現五五比例,所以年輕檢察官的男女比例也達成平衡。

    由衷希望媒體與民眾能夠摒棄刻板印象,把評論焦點放在工作專業領域範疇,而非性別、年齡與婚姻狀態。當大家不再注意到性別時,就能發現,《刑事訴訟法》所規範的偵查、公訴到執行的靈魂角色是「檢察官」——這個角色不分男女,沒有「女檢」這種特殊行業!

  • 憲法訴訟法會考嗎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10 07: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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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隱藏在高等教育課堂中的司法職業性別偏見

    收到法律圈內人提供的「國立空中大學」某堂「憲法」課筆記紀錄,並有錄影擷取檔案作為佐證,
    如圖所示的內容,是該校「憲法」課講師的公開發言。

    大家怎麼看?

    1. 當兵和當司法官有什麼關係?要成為一名檢察官,需要的是法律專業與獨立思考的訓練,而不是軍事教育。
    2. 沒事攻擊「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女生」幹什麼?年齡和社會經驗一定成正比?23歲可以當國民法官了,女性法律系畢業生通過不到1趴的國家考試、經過兩年訓練都不只23歲,不能當法官?
    3. 「女生因為比較會考試、字又漂亮」,這是在說什麼?
    4. 「女生比較怕看屍體? 」沒有受過相驗工作訓練的男性 #敢不敢來跟女性檢察官和女性法醫PK?
    5. 只要稍有司法實務經驗者都知道,近年來學習司法官多數傾向選擇院方、許多檢察官想要轉任法官的原因,主要在於檢方環境與資源日益惡化,這個現象的肇因在於體制問題,所以不分男女多數傾向選擇院方,跟性別完全沒有關係。

    憲法第7條明文規定我國人民無分男女一律平等,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要求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別平等。
    #學術自由不應做為性別歧視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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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伸:
    〈「女性檢察官」是一種特殊行業嗎?〉http://bit.ly/2m4i5Sa

    檢察官是透過司法官考試、司法官訓練而公平取才,觀察近幾年年輕司法官的性別比例,男女呈現五五比例,所以年輕檢察官的男女比例也達成平衡。

    除了坐在偵查庭開庭、坐在辦公室處理案件、繕打書類等靜態工作外,因辦案需要也常須前往案發現場勘驗、相驗屍體、跑現場。而這些工作對所有檢察官而言,都是身為檢察官「必備」的基本專業能力,與性別一點關係都沒有。

    臺灣社會仍然存在不少性別刻板印象,再加上某些媒體有意無意加深成見,導致我們距離真正的性別平等社會還很遙遠。

    由衷希望媒體與民眾能夠摒棄刻板印象,把評論焦點放在工作專業領域範疇,而非性別、年齡與婚姻狀態。當大家不再注意到性別時,就能發現,《刑事訴訟法》所規範的偵查、公訴到執行的靈魂角色是「檢察官」——這個角色不分男女,沒有「女檢」這種特殊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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