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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律命令如何產生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06 07:13:29
【你知道我們整個憲法都還是以「省、縣」來打造的嗎?】 先來看一個故事。 在前幾年,有地方議員在議長選舉時亮票,被法院判決「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 主要是因為我們的《地方制度法》在議長選舉上規定要「無記名」,所以如果有議員故意亮票,就被認定是上述的罪。 問題來了,亮票真的不對嗎?有人認為當...
憲法法律命令如何產生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6:46:53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8/01-8/07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黎巴嫩驚世之爆 各國紛紛伸出援手 本週二黎巴嫩存放於首都貝魯特港口倉庫的 2750 噸硝酸氨在沒有任何安全防護的情況下,連續發生兩次威力巨大的爆炸,造成至少 154 人罹難、 5000 多人輕重傷,以及 8...
憲法法律命令如何產生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7:46:09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考題中的政治學 #難以發揮的副署制度 〕 大學指考在月初落幕,許多辛苦的考生可以開始放暑假然後順便等成績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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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小堅果🌰社群中問與答
Q&A212: 要是ROC合併入PRC,中國主權國家就是由PRC 代表,歸屬未定的台澎這時要由誰佔領代管?當然台澎人可以在事後抗議,也可以盡量預防這件事發生,但我問的是萬一發生了,法理歸屬未定的台澎此時還在盟佔狀態嗎?如果是,是否由PRC作為中國主權國家身分接續盟佔任務;如果否,是否等於盟佔結束(代管終止),台澎人可以直接組成政府建國?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0675912180963/?d=n
Q&A213:「台澎戰後最終安排留待日後處置」,並未明文見於《舊金山和約》。
1952年二戰終戰和約《舊金山和約》生效至今已73年,二戰時期的「盟軍成員」、「同盟國」還是一個有效的國際法上的法人嗎?
如果1952年同盟國已解散,也就不存在授權ROC軍隊佔領台澎的主體,加上《舊金山和約》明確規定盟軍撤軍期限,ROC軍隊還能依據《一般命令第一號》佔領台澎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1313325450555/?d=n
Q&A214: 再問個小問題,《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條規定在台灣的日軍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第十條,也就是被授權佔領台灣的是「作為同盟國軍隊之一的中(華民)國軍隊」,而非ROC政權?那麼若是….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1939258721295/?d=n
Q&A215: 看來在推廣台灣法理地位真相時,《一般命令第一號》和《舊金山和約》重要性幾乎相當呀?!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2623418652879/?d=n
Q&A216: 目前ROC政權治理台澎的方式,能說它還是在「為同盟國」佔領台澎嗎? 它把行政長官公署裁撤了,現在以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姿態統治台澎,從其憲法以下的一切法律制度都看不出台澎與金馬有何法理上差異。雖然ROC國內法不影響它作為盟佔代理人的身分,但它的治理方式顯示它自己主觀上也不認為是在執行盟佔命令(其外交部說帖自認已取得台澎主權),同盟國還能說ROC現在仍在執行盟佔任務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3258431922711/?d=n
Q&A 217:也就是說,在同盟國眼中《中華民國憲法》及其以下的法律都是盟佔管理措施的一環,儘管ROC自稱以行使主權國家政府對領土的姿態進行?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3959948519226/?d=n
Q&A218: ROC宣布接受PRC的一國兩制,改制成為台灣特別行政區政府,這樣盟佔是否即中斷,台澎人除了抗議,只能等待同盟國成員國再次介入,重啟盟佔?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4581745123713/?d=n
Q&A219: 若不清楚《一般命令第一號》對於ROC佔領台澎的授權,及《舊金山和約》造成台澎法理地位未定且ROC執行盟佔的狀態持續,一般台灣人很難對於台灣國家地位問題、中華民國政權之於台澎的關係理出頭緒。(應然/實然的解釋)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5216385060249/?d=n
Q&A220: 請問建國還缺的客觀條件,大概有哪些?
1.台澎居民過半數成人認同法理建國主張(含台澎法理地位未定、受中華民國政權軍事佔領、台澎住民具備聯合國大會決議之前殖民地住民自決權…)
2.中華民國政權舉辦台澎居民自決建國公投
感嘆台灣不建國的國際法學者,是否有明確提出台灣還欠缺的條件呢?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5819401666614/?d=n
Q&A221:中華民國政權「以盟軍佔領執行者身分」舉辦公投,是指辦理公投前需恢復設置類似「行政長官公署」的盟軍佔領機構,再由它辦理公投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6463874935500/?d=n
Q&A222: 那麼,ROC應如何恢復「盟軍佔領機構」?應該不能依據任何ROC國內法設置吧?
是要依據國際佔領法(?)設置「中華民國軍政府」(或其他名稱),管理台澎,與ROC總統府+五院平行?那如何與現況做銜接?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7083034873584/?d=n
Q&A223:「盟佔代管區總司令部」(或其他名稱),是由怎樣的法律或行政程序產生?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7694201479134/?d=n
Q&A224:另外想再請教,台澎被聯合國列入非自治領域清單,是建國的客觀條件之一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8317581416796/?d=n
Q&A225: 那要如何找到這個軍事同盟終止代管?ROC可自行終止代管嗎?! 應該不行吧!?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8934574688430/?d=n
憲法法律命令如何產生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協會是民間團體
在他們沒有違法的情況
政府是不能隨意介入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994248969&id=1745581734
林靜儀醫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89212837850893&id=536076903164519
台灣體育發展的困境就是台灣本身自我認同的困境,除了洛桑協議以外又有多少人在意中華奧會是從「1922年」就有的組織。
1922年有什麼問題?大概就跟島上每個日治時期建築落款,全部被後占者抹去改為民國紀年,或是直接拆掉舊的蓋新的,讓你相信台灣民族自古以來應同屬中國人,要為了中華民族共赴賣命奉獻人生一樣愚蠢。
台灣的運動員,中華奧會其實是你的,僭主。
#中華台北的詛咒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697397057885&id=645577884
政府對體協沒有強制力 黃國昌當年就演過了 而且還只演一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461958377151204&id=100000113179946
講到體育改革,就要推蔡肯的文。
體育改革不要聽黃國昌講的好像很簡單,但政府一旦干涉就有可能被剝奪參賽權。
科威特與義大利,也曾因為「政治干預體育運作」的問題,影響該國被國際奧會警告違反憲章,科威特甚至在 2010 年至 2012年、以及 2015 年直接被剝奪參賽權,
那怎麼辦?國體法已經修了,參與協會的難度已經大幅下降了。大家都討厭中華奧會和一些單項協會,政府又不能直接出手,就只能你也參與進去選,進去跟他們鬥。民間自己不出頭,真的很難啦。或是用不同的派系去把最爛的那個競爭掉,僅此而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47146325546057&id=100007521526284
很有趣,才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體育改革的討論就卡在兩個關鍵點:
一個是談改革需要大家親自參與單項體育協會,從繳交會費並集中選票選出席次開始,這個開始可能只是一席理監事。
另一個是政府對於民間體育協會沒有直接的管轄權,也大致都知道了這些協會仍掌握在國民黨手裏,即便有國體法也只是導正過去更多亂象,無法撼動結構。
好,我發現多數人會選擇持續評論「政府應該做什麼」而迴避「自己能夠做什麼」,這很符合人性,但既然如此也就應該理解要改變這些協會需要更多更多時間。
這跟大家嫌棄民進黨一樣,揪30萬人加入民進黨,民進黨整個結構可以翻過來,可以選出30萬人認同的黨代表、黨中央、黨主席甚至修改黨章。
但大家寧願網路每天罵民進黨,不願意繳黨費改變民進黨,有一群人說民進黨沒救了,我們要成立第三勢力政黨,然後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發生多少匪夷所思的事?
嘴砲最簡單,噴口水就好!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28380723894582&id=100001680853472
有參與改選的人
出來分享經驗了
一
體育改革去哪裡?我想談談我自身的經驗與觀察,也試著提出自己的觀點。
2017年國體法修法,其中的重要精神之一是「全民參與」,包括當時在修法後,特定體育團體依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章程修訂、開放民眾加入並進行理監事改選。
因為當時世大運拿到好成績,大家對於體改更殷殷期盼,可能也是近年來體改聲量最高點。當時在國體法通過後,我也一股熱情的繳了會費加入棒協,我也依照法規,獲得了可以投票選棒協理事長在內的理監事成員。
而且那時候也有一群關注體改的好朋友不只不約而同的加入各項單項協會,甚至還在網路的串連之下,我也認識了一群想要改革棒協的好朋友,我們也有過聚會討論,最後也決定要集中投票,至少送一個人進去理事會,看看能不能過因此對棒協帶來影響。
2018年5月19日是投票日,我特地穿球衣,滿心期待的去投票,認為這是體育改革重要的一刻,要投下手中重要的一票。投票地方在松山火車站二樓,我上樓去投完票拍了這張照片後,就回到一樓的星巴克,一群支持體改的朋友當初約在那邊閒聊等開票。印象深刻的是,我要進星巴克前,就看到一車遊覽車的人在松山火車站下車,裏面的人往二樓去(當然我不能說他們就是動員來投票的,我沒有足夠證據)。
到了下午三點開票,進去會場看一票票開出,才發現我們想要支持體改、集中投票,但還是贏不過其他看起來已經有經過配票的眾多理監事當選人。投票就是這麼殘酷,票多的人贏、票少的人輸,最後也只能失落的離開會場。
當然中間還有許多細節可以討論,體育署對於單項協會也需要善盡督導職責,但如果對體改清楚的人也應該知道,其實國家強行介入體改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所以常常有人會覺得體育改革「改假的」,但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的精神下,我們的作法是開放全民參與的權利給大家,希望透過全民的力量來對體育圈做改變。但事實上就是,我們的運動風氣有限,要繳費加入單項協會更是一項門檻,至少我看到一群人試圖努力過了,但目前還是沒有好的結果。
從這個故事我想說,體育改革絕對還有改進的空間,但如果單單只是說「改假的」,那就枉費了一群曾經、甚至現在都還要想要改變現況的人們,因為他們需要的是更多人加入成為同一陣線,而不是只是在外圈指指點點。
至於體育署的問題,如果大家想要追求的是「改革」,那就要面對到現行法規問題:
(先聲明,我只是舉例來提「改革」會面臨到法規問題,並不是指涉相關人等,但也請教育部身為上級機關必須要好好檢討並究責)
舉例以體育署長的任用資格來說,《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第三條,署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白話文來說,我們的體育署長人選要嘛就是從年資夠資深、考績也足以一直升等的公務人員去找,或是可以找「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的人選。
兩者選人的方式各有優劣:事務官體系對公務體系熟門熟路,也有機會讓政策有延續性,對體育政策規劃可以更長遠(而不是追求短效),但缺點就是大破大立機會不大。而另一種任命方式「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看起來像是一個彈性,可以在體制外舉才進入,但在體育圈裡面,有多少人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換個角度來想,有實戰經驗又有改革理想的選手(或退休選手),又有多少人可以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最後是否有可能就是長期最讓大家詬病的「就是同一個圈圈的人繞來繞去」,體育署跟中華奧會、各單項協會都你好我好,這樣又如何期待到大家心中的「改革」呢?
但我必須要說,在一個民主國家,法令的修正是需要時間的,除了要有共識覺得有需要修法外,另外到底要怎麼修,這又是一個需要凝聚共識的過程,或許大家可以來集思廣益。
但大家別忘了,其實真正會掌控球員的出賽權益,真正在第一線照顧選手的是單項協會。若要成為選手的後盾,這麼長遠的觀察,我的看法就是兩條路:
1. 懇求大家,選一個你有興趣的單項協會加入會員吧,如果真的越多人願意加入單項協會,凝聚想要改革的力量,至少讓理監事會開始有席次,才是改變單項協會的開始。
2. 請大家多支持有興趣的運動,而且是身體力行的支持(比如說進場看比賽、購買周邊商品等等),讓整個產業做大,當該項運動市場大到可以成為職業運動,選手才有機會組成工會來抗衡協會,就像目前唯一運動員工會-職棒球員工會多多少少可以協助牽制職棒球團與棒協一樣。別忘了,除了棒球以外,我們目前沒有任何一項運動有這樣的實力可以產生制衡力量對抗協會,這都需要大家加把勁。
體育改革,從你我開始做起。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27514801&id=1745581734
國體法不是過了
如果協會不聽話體育署就不要給補助啊
嘿啊!
不要給補助啊
那以後就叫選手或者學校都開直播抖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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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米巴原蟲式思考模式的人
#是幸福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63477853685657&id=100000704628163
要處理中華奧會嗎?告訴大家,說簡單也真的不難就是了,但也很容易被反制,就是找個幾千幾萬人入會參加選舉拼輪替,而且對方一定也會找一堆人頭加入,所以就是比誰人頭多。
搞社團內的黨派政治啦懂不懂,然後因為怕被說政黨介入,所以民進黨要避嫌,但國民黨本來就在各協會有一堆內應或根本主導很多協會所以可以明目張膽介入,而且雙標紅白藍黃的奴才對這個根本無感好不好。
要知道今天我就算找五萬入會,國民黨也能弄出十萬人入會給你看,況且也可能學時力或者民眾黨來陰的,鬼扯來不及審查讓你失去選舉權,只是白交會費給他們花。
想知道這些體協有多髒,其實最直接的就是看時力跟台民黨的運作模式,他們的體制非常類似,比起來國民黨的體制反倒比較正常一點。
其實如果你寄望的是弄個台灣奧會,那可能順序要排在台灣正名之後,才可能名正言順改名字,而且還得看中國把持國際奧會的程度。
搞清楚,在我看來改這玩意比台灣本身正名還困難,這也是當初東奧公投雖然我不反對,但也沒有積極支持的緣故,因為那叫來亂的。
當然,如果真有人願意號召,弄個數十萬人規模的入會,或許有機會拼翻盤,就怕跟黃國昌一樣臨陣脫逃,或者乾脆被收買,畢竟民進黨政治人物在這節骨眼可能要避嫌免得反倒被操作,因為黃白藍黃北七真的不可理喻,但剩下來的又有誰值得信任?
何況不能只有一個,至少要奪下理事席位的半數,因為這能拿下理事長,同時一併換掉秘書長及底下所有會務人員,還能主導各單項委員會預算。
權力很大,也很忙,何況很多學校與教練可能也會找你麻煩,因為這些也都有很深的黨國盤據,尤其是軍方的。
你以為很好玩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700261788461&id=1050070390
就是這樣,人民團體就是選舉決勝負,不加入當然就管不到,上次黃國昌怎麼耍寶大家都還記得。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698741790462&id=1050070390
連體育改革
蔥神都放棄
到底哪件事
做出成就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45675255&id=1745581734
跟一位朋友解釋,奧會的構成和運作模式不是政府可以隨便介入的,就花了一小時多,但朋友還是重復說:都第二任了,就改不了嗎?
一
國際奧會有一個霸王條款
奧林匹克憲章第27.9條:「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於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簡單說就是
如果中華民國的奧會,覺得執政黨故意打壓他們
他們就有權利跟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申訴
如果國際奧會覺得有道理
那就可以取消中華民國參加奧運的權利
以此來抵制政治去干涉體育活動
那依照中華民國人的那種雞掰尿性,你要他犧牲選手權益,然後跑去國際奧會申訴來跟民進黨對幹
#他們絕對十分樂意
那要想辦法換掉這些人
就必須再找另外一些有錢有勢的大佬去跟他們鬥
#畢竟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再不然就是要一些很熱血的人
或者透過知名人士的號召,一起去參與協會的選舉
來去抵制這些舊勢力的干擾
#因為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但是第一種方式
只要那個有能力的大佬跳出來
那八成就會被打成要跟民進黨官商勾結
#誰不知道你們這些左膠刁民的尿性啊
#這幾年看多了啦
那第二種方式
透過熱血人士或者知名人士的號召
之前黃國昌不就示範過一次了嗎
#聽他的號召
#有一堆人真的花了錢也花了時間去參選
#結果就他老大臨陣脫逃啦
所以真的要我說
最沒資格靠背什麼體育改革的就他啦
#拎北私下出的錢和人都比他還多啦
#他就只是個來沾醬油想收割光環的垃圾而已
#幹拎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486379311381578&id=100000286590216
政治蟑螂外加碰什麼什麼倒ㄉ奇異體質
一
轉載》
2018年,時代力量發起了一個叫做「體育改革聯會」,他們號召了一群人要加入各種體協,並競選協會理事長。
當時超多我們這種所謂「側翼」、「綠共」都去響應,因為只要競選成功,這些所謂「體邪」就真的整個要被掀底了。
就拿棒協來舉例,你繳2500元,就能成為棒協會員,成為會員之後你就有投票權可以去競選理事長。不過要競選理事長,還得再繳納5萬元保證金。
而當年那一次的選舉,只要300多票就能選上。
那時候超多的網友都自掏腰包加入、並參與選舉,時代力量有沒有出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號召,然後目前我問得到當年有參與的人,都說他們是自己出的錢。
結果選得怎麼樣了?
各位去找新聞,應該是找不到,為什麼?
因為我們偉大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在真正到了選舉關頭前,他們認為說因為這些體協選舉都有人頭灌票、不公平,所以咱們不玩了。
然後呢,有些已經繳了入會費的人,這2500元就如同丟到水溝裡一樣。甚至有人都已經代墊了10幾萬的競選保證金,全部付諸流水。
你說對方有人頭灌票那幹嘛繼續選?
欸,那些保證金,只要你票數達到一定門檻,還是拿得回來的。你發起那個活動,那好歹要選到底、幫大家拿回保證金吧?
而且最後選舉結果,有些協會根本差一點點就選贏了。
結果就因為我們偉大的時代力量輕輕一句話,走,我們撤。
沒了。
然後當年有一個時代力量的年輕人叫張祐銓,他為了揭露所謂「體邪」的惡型惡狀,被排協理事長告,並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起訴。
我們號稱有最多法律人的政黨,哪一個出來幫忙?哪一個出來力挺?
沒有。
當時出來力挺的只有林昶佐,其他人躲得跟看到鬼一樣。
人家響應你的號召衝第一線去跟體協拼搏,出事了之後卻被你們當垃圾一樣丟掉。
然後體協選舉虎頭蛇尾,搞得一堆人錢拿不回來。結果選舉時,這些人依然拿當時的體改聯會出來當自己選舉招牌,說票一定要投給我們時代力量,體協才會改革。
結果現在咧?笑死,還跳針「請問現在誰執政?」
這就是布狸貓口中最致力改革體協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他們在體協改革所做的豐功偉業。
#黨國側翼半途而廢一事無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162248823912258&id=100003814830551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31912279712&id=102341705295400
新時代柯學中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37082414394909&id=102477577855397
給黃國昌這種垃圾撿到槍,體育署真的應該全部撤職下台才對,幹。
一
你他媽你敢提體育改革?
當年一堆人聽黃國昌的話,去參加體育改革,親自掏錢,跟公司請假,拉人進協會,一個個準備跳下去選各協會幹部了
結果黃國昌一聲令下,大家撤退不要選了,因為這蠢蛋認為程序不公
結果跳進去的人全部傻眼,我他媽的頭都洗了,你喊大家回家?
我朋友還掏了好幾萬,全部作廢
一個指揮官說大家衝啊上戰場啊,結果所有人衝到最前線,回頭一看指揮官喊回家嚕,讓上前線的勇者死光光
一堆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全把錢丟到水裡,還有人被協會追殺提告,黃國昌完全放生不理,很多被時力國昌號召的烈士,怒轉終身時黑昌黑
結果今天黃國昌你他媽有臉跳出來喊:蘇貞昌你愧對體育改革?
真的好意思嗎?
幹你涼
所以也不要怪汐止人為何對這個人吐口水啦
永遠的三公分微勃早洩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861592293856490&id=100000173029079
國昌老師好像都忘記了體育改革就是他當初拋棄的議題之1,現在逮到機會又跳出來嗆聲,真的是很好意思。
從太陽花運動開始,國昌老師的眼光一直都很準,哪個議題會紅就會蹭上去。
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什麼事情的話,蹭議題其實也不是壞事,但國昌老師等到議題熱度過去之後,就會開始尋覓下個議題,然後留下未解的難題,從司法改革、勞權改革到體育改革都是,1個又1個的議題形塑國昌老師滿滿的正義光環,但核心問題從沒看他認真動手解決過。
講好聽是強力監督,實際上就是個 #流量狗。
曾經號稱只有黃國昌在做事的立法院,在他離開後依舊正常運轉,少了他的咆嘯與監督,社會改革照樣繼續推進。
黃國昌講監督,大概就像柯文哲講科學,講得嚇死人,做得笑死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090504830974796&id=100000460195108
當年體協改革有個虎頭蛇尾的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68109039867800&id=100000062538783
#聽說黃國昌又跳出來了
#這次我絕對挺選手的權益
#黃國昌這個體改烙跑仔還是旁邊洗洗睡吧
一、先聲明
這次選手坐經濟艙、官員坐商務艙,絕對是不對,因為比賽的是選手,不是官員,獲得坐商務艙資格的絕對是選手,如果認為無法一次讓選手都坐商務艙,體育署是不會多包幾台飛機,分段到日本比賽嗎?
這點,⚠️體育署一定要改進!
二、後吐槽
1、最後我還是得吐槽,國昌老師,你還記得2017、2018年由聲勢如日中天的您所號召的體改聯嗎?請問,您還記得嗎?您真的還記得嗎?還是您害怕想起來這段烙跑往事嗎?
2、幫各位回覆記憶:
(1)2017、2018年陰德值爆高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領軍,糾集大量磨刀霍霍想加入體協改革的鄉民,繳了會費,繳了保證金,正要真刀實彈上陣與國民黨系統把持的體協打個曠日費時的陣地戰、肉博戰,取得協會內的權力以改善運動台灣運動選手的困境。
(2)結果,正要出陣前,換來了黃國昌的撤離,讓一群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傻子打水漂,其中,跳出來勇於對抗協會的排協張祐銓,因提供錄音踢爆排協,事後更被協會追殺,被起訴妨害秘密跟妨害名譽,而其中有誰協助他?不好意思,只有林昶佐去協助,當初的帶頭大哥黃國昌跑去哪了啊?呵呵!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559400
3、再預防性補充,為何體改一定要靠加入協會成為會員的方式才能改革體協,政府為何不能直接立法強制介入體育改革?為何黃國昌2017、2018沒有反對這種修法?
(1)因為台灣體改的人都清楚,黃國昌當時也很清楚,立法強制介入這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
(2)例如:
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因此,由上所述,當年體改只能以繳會費,加入協會,選出代表握有權力後,才能逐步改革選手困境唷!
🔥感想:
再次重申立場,這次體育署讓比賽的選手坐經濟艙,沒有參賽的官員坐商務艙的事件,絕對是錯的,這點完全無庸置疑。
但當年體改烙跑的國昌老師,您還是洗洗睡吧,因為從您2017、2018的作為顯示,你不配!
以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54139601788589&id=100015776776132
黃國昌就是喊最大聲而且最沒有用處,完全沒有用處,什麼都做不到的立委兼黨主席
我重複一次
完完全全沒有任何用處,黃國昌真的完完全全沒有任何路用,我到現在還覺得很不可思議,這麼沒用的人居然敢叫這麼大聲
他那時候唯一的作用只有把那個抗議泳協的游泳運動員(唐什麼的)弄進時力選議員,而且沒上;還不只這樣,新北他輔選10幾個議員,一個都沒上,我重複,一個都沒上
一
看到不狸貓在那邊靠北說什麼
你看現在體協怎樣,好可惜黃國昌當初怎樣怎樣
我幹伶娘的告訴你當初黃國昌怎樣啦
當時時代就在那邊喊說要改革體協
還號召一堆人,說要去參加體協選舉
還記得當時泳敢三小的嗎?
OK 好喔!
然後我就有一些朋友就在那個時候為了他
開始努力加入幾個協會的選舉
我這邊還幫忙出錢找人
結果勒
黃國昌突然那個時候一句
啊!體協選舉不公,選舉沒有報名費,然後就宣布不玩了
幹伶娘!
我們這些沒有政黨背景的路人甲
還能弄到就只差快兩百票,高票落選
然後他這個當時如日中天的時代力量黨主席
跟我說他做不到,竟然給我半路退出勒
所以你是要我怎麼不罵他
只是個出來撈聲量的廢物啊
要不然勒
你們金魚腦都沒覺得奇怪
欸!阿!那個泳敢勒?
怎麼突然沒消息了?
因為他每一次都是這樣
隨便喊一個議題出來,就是想要己願他力
喊司法改革
結果講出不放棄司法追訴權
喊居住正義
結果自己從小就是大地主
自己不願意把土地半價賣出
也不敢要他岳父把建案低價出售
喊說立法院只有他一個人在做事
結果他自己名義提的法案沒有通過半個
當時無黨籍的洪慈庸和林昶佐
都可以通過法案了勒
甚至在立院沒席次的基進
都想辦法推出了代理人法案
結果你這個聲勢如日中天的黃國昌做不到
#拎北根本笑爛
這就不要講你那個什麼錢尼公司法
什麼簡單多數決啦
#根本十足十的智障提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9387486105888&id=1473785203
體育協會是民間組織,奧委會也是,鬼叫政府改革的,都是黃國昌演的包青天看太多
一
我絕對不挺任何類時力集團提出的體協改革,林北三年前被這些覺青廢青玩的很夠本了。體委會沒有中華奧會跟這些體協的人事權,那些都是民間組織,政府不可能直接命令他們。再次提醒一下各位,大家能做的就是找一個你有興趣的協會,加入之後選出你比較認同的委員。像瑞莎那樣袖子一卷直接幹出成績來也是一條不得了的路。
絕對不要學的就是不狸貓那種廢話路線。黃國昌當立委的時候就只會講廢話,現在不當了仍然講廢話。他們永遠都在講廢話。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02640807994233&id=100047449492980
土星六號之狼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06037647429919&id=100191361347885
不及柯大學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39013161193800&id=102852464809872
柯粉的超譯天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21386381646731&id=650387945413247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86235607613&id=102341705295400
【回顧】
ㄧ扯後腿力量!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89679277838814&id=584986081641475
一「獨家》體育署長張少煕自請處分 政院高層:賽後檢討處理 - 自由體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50466345093434&id=584986081641475
憲法法律命令如何產生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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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社群中有人分享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podcast 法客電台的「政治歸政治#42: 香港可能不用回歸,台灣已經獨立卻不獨立,民主其實像極了愛情」
我也算是法客電台忠實聽眾,因為我在今年一月初聽了某集推薦的書特地去買來看,好在看了那本書《意外的國度》我才開始想了解這本書為什麼會先入為主的認為台灣光復是對的?我是因為法客電台而買了這本書也因此走上推廣台澎法理建國的路,也算是機緣~
#我是法理建國派的皮筋兒
這集#42聽完後提到了許多問與答、直播說過的內容,所以我想以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支持者」的身份提出幾點來讓大家思考一下。
1️⃣香港
一開始主持人先談了香港被從聯合國中的非自治領域名單中剔除。
香港的例子我有整理在部落格👉🏻 https://wp.me/pd1HGm-c6
簡單的來說,香港跟台澎例子可差很遠。
香港的範圍(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中,確實本來就有中國領土存在(新界)。即使香港島、九龍半島不移轉,新界也是得移轉的。而香港與中國本土接壤,台澎與中國相隔上百公里的海洋,面對的狀況截然不同。
先重申我的想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下的人民活在資訊高牆內;台澎人則活在中華民國政權洗腦教育所建構出來的心理高牆內。
台澎人面前是一道我們手上有鑰匙的上鎖門,這個鑰匙🔑就是「可依國際法法理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建國」,但大部分的台澎人把中華民國當作國家總覺得自己面前是萬仞高牆,以為要從中華民國中分離獨立。
台澎與香港的不同就在於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而香港的議題,我們能做的事情是:指出牆存在,指出該如何處理這道牆,然後祝福與尊重香港人自決的結果。
最終結果就是香港領土主權已轉給中國,正式的領土主權移轉文件為《中英聯合聲明》。
其實從國際法切入還有別的做法,但問題也出在香港人自己如何決定。
香港人如果願意的話,可以從法理面針對去殖民化委員會當初提出的報告內容進行爭執,指出這份報告中的錯誤之處,然後讓聯合國大會做成決議將香港放回非自治領域名單。這樣就會有一線生機。
但問題在於,大多數香港人並不熱衷於香港獨立一事,雨傘運動跟反送中也不是主張分離獨立的訴求,香港人要的只是「落實五十年不變」而已。只是要求一國兩制確實執行。然後就跟大多數台灣人一樣,認為國際法沒有用,覺得國際間只比拳頭大(但又認為中國的拳頭比美國大),自己親手把大好的工具丟在一邊,很可惜。
👉🏻Q&A125香港主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8110697437485/
👉🏻Q&A145&146:主權母國不同意就不能舉辦獨立公投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20089539572934/?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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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於台澎也曾是日本殖民地沒放在聯合國中非自治領域上,在問與答也有說過,簡單來說:
台澎就是「非自治領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y,被佔領的地方本來就是非自治領域。
「去殖民化」本來就是二戰後的國際共識,聯合國憲章、聯合國大會決議都明言要推動去殖民化。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二戰後又被交給外來中國政權進行佔領代管,本來就是非自治領域。
應該好好善用這個法律狀態向國際社會發聲表態,行使自決權建國,放下中國流亡政權,才能真正擺脫一中兩政權的框架。
讓台澎被列入非自治領域名單確實是一條路。沒在名單上不表示就沒有那個狀況,但必須說的是,能否列入非自治領域名單,要面對的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再提,台澎是不是「非自治領域」,是依照歷史跟國際法去判斷,不是依照有沒有放在名單上來判斷。台澎不在名單上,可能原因有兩個:不符合標準所以沒列上去、確實符合標準但因為某些因素沒寫上去。台澎屬於後者。
姑且不談聯合國非自治領域名單並不完整,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之所以沒在聯合國提出來討論,以及台澎沒被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全都是冷戰框架下為了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地方可待而做出的政治決定。
再者,聯合國只不過是個國際聊天室、政治軍事同盟、國際組織,並不是世界政府,也不是世界法庭,它所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都是政治決定而非法律決定,即使沒放入「非自治領域名單」也不表示在法律上就是自治領域,或沒有資格行使自決權。
更何況台澎盟佔狀態是1945.9.2的《一般命令第一號》,當時聯合國還沒成立呢。
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但要入聯一定要先建國。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Q&A126:台澎是非自治領域?建國後要放棄中華民國軍隊的武力吧!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8689084046313/
👉🏻Q&A129:台澎屬於非自治領域、台灣不會變成香港。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0593750522513/
👉🏻Q&A130承上題: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1196123795609/?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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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聯合國是在二戰同盟國成員與軸心國成員的戰鬥因日本投降告一段落之後,於1945.10.24組成的的國際組織,是政治軍事同盟,其內部各個主權國家也是壁壘分明。中華民國政權作為中國主權國家合法政府代表在聯合國說了26年「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聯合國中其他成員大多數不會直接明說,但仍舊有些國家提醒著《舊金山和約》處置台澎成了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
日本是戰敗國,它能說的就是「我投降了,我會遵守同盟國最終寫在和平條約上的一切。
在國際法上一個戰爭的結束必定是要簽署和平條約等其生效後才算真正完結。
➡️現實上的結束:因投降而停止駁火(一般人在談戰爭結束時會以這個為基準)
➡️法律上的結束:和平條約生效(戰爭相關主要法律責任的確立)
台澎在舊金山和約只被日本放棄了領土的一切權利義務跟主張請求,沒寫歸屬給哪個主權國家,意即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
這絕對不是日本「故意為之」喔!而是當時在《舊金山和約》美國英國草擬時,與同盟國成員討論後認為台澎歸屬留待日後再討論。👉🏻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舊金山和約》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括ROC政權/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就是要給國際社會介入的依據,ROC自己也很清楚。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p.me/pd1HGm-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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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灣光復的騙局
聽完這集一直聽到「台灣回歸」到底回歸什麼?為什麼要先入為主認為「必然回歸」?
中華民國政權很愛說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降伏文書》、《中日和約》,所以台灣回歸給中華民國。這是大錯特錯。
我有整理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簡單來說,依據《舊金山和約》第 26 條:”…… Should Japan make a peace settlement or war claims settlement with any State granting that State greater advantages than those provided by the present Treaty, those same advantages shall be extended to the parties to the present Treaty.” 意即:如果日本跟沒簽《舊金山和約》的盟國成員簽約,條件優於《舊金山和約》的話,其他盟國成員全都可以一體適用。
《中日和約》是《舊金山和約》的子約,子約效力無法超越母約,母約沒把「台澎領土主權」移轉給任何國家,子約也辦不到。換句話說,若條件更優渥,則同盟國成員皆可享受其條件。所以,如果日本真的有辦法依照《中日和約》將台澎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中華民國政權)的話,那依照《舊金山和約》第 26 條的規定,台澎領土主權現在會變成45個最終批准和約國家共有喔!
中華民國政權作為當時的中國代表,若想透過子約《中日和約》得到台澎領土主權是不可能的,因為《舊金山和約》對台澎處置就是主權歸屬未定。
再來,實際上沒簽約到《舊金山和約》的中國代表ROC,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當時就是承認接受《舊金山和約》的安排,台澎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表示中國代表ROC也同意《開羅宣言》中「臺澎主權歸屬」的部分要依《舊金山和約》處理。
這就表示中英美三國都同意以《舊金山和約》的規定取代《開羅宣言》中關於台澎領土主權的約定,台澎領土主權自然應依《舊金山和約》的規定來認定,也就是處於「未定」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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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關於主持人提到的「民族自決權」,我們在直播有開一集來跟大家聊。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簡單來說:
國際法上的「自決權」,涵蓋「『內部』自決權」與「『外部』自決權」。
其中「『內部』自決權」是以他國不干涉原則的具體展現,例如選舉、投票、立法、制憲都是「『內部』自決權」的行使態樣;而「『外部』自決權」的部分,就是提到人權、族群等等的保障,例如建國(建立國家法人格)。換句話說,外部自決權就是依國際法法理來行使,包含建國、併入他國自由邦、成為他國的一部分。
所以國家法人格是無法透過「『內部』自決權」來完成,比如主張「正名制憲或修憲」做的都是無法達到建立國家法人格的方式,層級不同。👉🏻 Q&A92國家法人格是什麼?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8373022744586/?d=n
總之,國際法的框架就是「『外部』自決權」;而以國內法內行使的就是「『內部』自決權」。
再來就是主持人一直提到台灣有沒有機會「民族自決」,先來說民族自決權是什麼。
民族自決權的意義就是某個民族有權利決定族群的未來,去決定生活的這塊土地的未來。為了確保民族的延續,不受他人干涉的情況下,賦予他們行使民族自決來建國。
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 民族自決;nation 民族;nation-state 民族國家;state主要是指sovereign state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
(self-determination 就是自決;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自決權,所以與民族自決權不同。雖然網路上的中譯都會有混用的狀況,所以必須釐清差異!)
經過數百年的實踐,國際社會對於軍事佔領該怎麼進行、要遵守什麼規範,已經形成一些必須遵循的規則。具體明文化的內容可參考《海牙公約》及《日內瓦第四公約》。
中華民國政權1949.12.7流亡來台澎時違反佔領法帶了中國難民來台,隨著歷史演進,難免就會產生文化融合與血緣混同,生活習俗也是會互相影響。如果真的要來談血統的話,中國難民與台澎住民這個區分就會很難區分喔!民族自決權的源頭就是血統主義,所以是很難避談的。如果我們要談行使民族自決權的話,必須要先有一個民族群在,如果民族的邊界不清楚不存在,就無法去行使的。
史明前輩提的「台灣民族」其實沒有真正形成,所以才需要倡議。
如果今天我們只談血統、種族主義,那像原住民各族就無法成為同一族。但如果談的是民族主義,那大家就可以形成同一個民族。
對某些民族來說,民族就是種族,但其實現在想要找到非常純粹的種族基本上是找不到的。大家的血統都混過,混的程度問題而已。
同一民族也可以建立數個國家,東歐有許多國家都是斯拉夫民族成立的,就好像兄弟分家這樣,語言習俗一開始都差不多,但之後可能會因為主客觀因素而產生差異。
所以我們法理建國派會主張的是「住民自決權」。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
我們並不care你是哪個民族、說哪個語言,我們說的是共同經歷殖民統治的時期的台澎住民受害者。
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台澎自決建國的去殖民化路線,主要行使自決權的,是共同受日本殖民殖民壓迫的族群。這群人因為受同一殖民者殖民的共同歷史而成為一個族群。這就涵蓋不同民族了。這是處理法律層面的問題;而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是因為佔領法關係因此沒有資格參與受日本殖民後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因為會造成此公投法律上的瑕疵。但人的國籍是可依個人意願來選擇,國籍歸化成新國家國民即可。
👉🏻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護照的作用 https://wp.me/pd1HGm-kC
👉🏻法理建國論述不是血統論 https://wp.me/pd1HGm-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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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持人還說了台灣有人主張「制憲建國」,我想提醒一下是「先建國再制憲」。
先透過國際法程序完成建國,就會具有國家法人格,再來形塑出國家的各項屬性才對。
憲法不具有國際法效力,建國也不是靠制憲唷!
👉🏻Q&A23國家的各項屬性有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4186395947609/?d=n
👉🏻Q&A20有憲法就是國家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6178223415093/?d=n
👉🏻Q&A93:制憲可以宣示國家主權,獨立建國先於國家法人格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026626012559/?d=n
👉🏻Q&A109:有沒有先建國再獨立的國家?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8700405045181/?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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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關於主持人說「國際上法條不明確時,就會是比誰國際政治實力強大」。
在問與答跟直播我們也說過了,國際政治的天花板是國際法。
👉🏻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p.me/pd1HGm-4Z
👉🏻 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p.me/pd1HGm-5k
法律規範的形成過程中固然會經過政治折衝,但法律規範一旦形成就不會輕易改變。而國際法規範更多的情況下是透過許多國家反覆實踐變成慣例而產生的,不是幾個國家自己在那裏玩政治手段創造出來的。
台澎若要在國際上腰桿挺直是不能去忽視台澎法理地位懸而未定的事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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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大家常說的台灣主權未定,我習慣用字精準一點)
《舊金山和約》Chapter II. Territory
Article2
(b)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title 是 right 的基礎,right 是 claim 的 基礎
日本放棄對台澎所具有的權利名義(title),相關的一切權利(right),及一切的主張請求(claim)。
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是具有國家法人格的政治實體,因此,台澎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不具有國家法人格,只是自主運作的單位。
而中華民國政權只是中國政權不能等於台灣。它的中國政權法律身分是可以作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
其實在主權未定後面加個論,就是企圖把它變成一種論點。
主流認知把台澎真實存在的法律狀態說成一個論點,這樣中華民國支持者就可以反駁說:這個論點有多少人支持?國際上支持嗎?有學者支持嗎?
然後中華民國政權可以以「言論自由,尊重不同論點」來迴避別人依據台澎地位未定的法律事實提出的質疑。所以「論」這個字是很狡猾的ఠ_ఠ
所謂的「未定論」的內容其實早就已經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所以並沒有「還沒定型」的問題。內容非常清楚,而且很單純。
「沒定型」的是具有不同立場、目的或認知的人,從這個「未定」狀態所衍生出來的各種觀點,其中有很多觀點其實跟「未定」是直接發生矛盾的。例如,有人一邊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又一邊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名叫中華民國」就是個自相矛盾的說法。因為,如果「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就表示台灣的地位是「主權獨立國家」,那又怎麼會有「台灣地位未定」的情況存在呢?
能跟「台灣地位未定」的觀點搭配而不發生矛盾的,就只有「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所以需要建國)及「台澎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不屬於中國國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中華民國政府)。
事實上主權未定不只是「論」了。而是從 1952.4.28 《舊金山和約》生效至今,實實在在,保護台灣近七十年的法律狀態。
這些客觀史實都在這影片了🙌🏻🙌🏻[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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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理建國派主張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許多人問我的目的是什麼?我只是展開對話,希望能一步一步的帶大家了解國際法法理建國。
台澎需要的絕對不是從「中華民國中獨立」。
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只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而且根本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
👉🏻 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90633357636246/?d=n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82327711800144/?d=n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ROC政權慣用語的背後意義與建國派的建議用語 https://wp.me/pd1HGm-g7
👉🏻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上)https://wp.me/pd1HGm-iN
👉🏻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下) https://wp.me/pd1HGm-jB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台海中線的意義、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https://wp.me/pd1HGm-k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