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慢車修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慢車修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慢車修法產品中有2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陳歐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歐珀於4/29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 交通部 #機車靠右行駛卻被檢舉開罰惹怨 等問題,公路總局回覆 「有關於4/26自由時報新聞 "這樣合理嗎?機車靠右行駛卻吃罰單惹怨!https://reurl.cc/qme5eD "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2款「任意駛出邊線」,可處600元罰款...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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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車修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1-03-21 21:29:04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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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自行車族愈來愈多,但如果自行車和自行車發生事故,或是自行車和行人相撞,卻無法比照汽機車,申請事故鑑定委會員來鑑定,因此有立委提案,要求交通部三個月內,修正事故鑑定辦法,將自行車事故納入鑑定範圍。至於修法門檻也不高,只要將條文修正,納入慢車與慢車,以及慢車與行人的事故範圍,執行上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
騎自行車運動的風氣,愈來愈盛,不過自行車也容易發生車禍事故,不是兩車互撞,就是騎上人行道,與人爭道的結果,變成人車擦撞,但卻不能比照汽機車,申請事故鑑定,因此有立委提案修法,要讓自行車在三個月內,也納入鑑定範圍。
實務上來說,自行車一旦發生事故,報警後,警察會到現場作初步事故分析,作為責任歸屬依據,讓雙方私下和解;但如果不滿意結果,只能告上法院。CGIN以去年台北市來說,一年自行車事故626件,平均一個月52件,而全台灣因為自行車故而死亡的,平均就有140人。
自行車族對於將事故納入鑑定規範,多半持肯定態度,至於交通部表示,將研議修法方向,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三條,將慢車與慢車,和慢車與行人的行車事故納入鑑定,執行上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
慢車修法 在 陳歐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歐珀於4/29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 交通部 #機車靠右行駛卻被檢舉開罰惹怨 等問題,公路總局回覆
「有關於4/26自由時報新聞 "這樣合理嗎?機車靠右行駛卻吃罰單惹怨!https://reurl.cc/qme5eD "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2款「任意駛出邊線」,可處600元罰款。根據實情,這樣的法規合理嗎?公總應督促檢討標線劃設或是否修法!」
公路總局表示,依「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省道行經宜蘭市公路等級為三級路,該路段速限為60kph,車道寛度為3.25公尺至3.5公尺間,混合車道寛度宜35至5公尺,慢車道最小得採1.5公尺;路肩寛於橋梁、隧道或地形及空間受限制之路段,最小得採0.25公尺,若為雙車道以上,設有人行道並劃設有快慢車道者,得免設外側路肩。
1.宜蘭市中山路一段部分,目前車道配置為單向3快車道及1慢車道,快車道寛度3.5公尺,車道寛2公尺,北上路段近路口處調整為1左轉專用道、1直行車道及1混合車道,左轉專用道與直行車道寬度3.5公尺,混合車道寛度4公尺。
2.宜蘭市中山路五段部分,目前車道配置為單向2快車道及1慢車道,快道寛度3.5公尺,車道寛度2公尺,留設路肩30公分街接人行道。
3.以上開車道配置情形均符合規範規定。
為檢討路肩過寛易造成機車駕駛人誤闖問題,公路總局持續就路肩寬度部分,以「增設慢車道」、「增加內側路肩寛度」「加覧混合車道」等方式處理,爰暫無需修正法令規定。
慢車修法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歡迎分享保障自己權利
昨天鬧得沸沸揚揚的小貨車危險駕駛致車禍事件,後續已經跟車主聯絡上,可惜的是現在已經簽了和解書,也無法有進一步爭取權利的動作,火花羅再次呼籲大家,車禍發生後如果有重大爭議或是權利受損,請務必善用各地民代提供的法律諮詢服務,或是可以尋求政府法扶,或者直接諮詢專業律師
以這場車禍來說僅獲得12萬賠償(車損4萬薪資2萬)實在有點太少,希望大家能夠多重視車禍的法律知識,避免自己權利睡著了,火花羅也再次提供三位火花羅推薦的律師,還請各位可以截圖存留分享出去,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我推薦以下專業又極富社會正義的律師供您付費諮詢
Eventis Liu 劉繼蔚律師,戰力之強法界人稱呂布,也是我們蘇花改路權議題上的辯護律師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is.liu
黃正龍 有書記官資歷,同時也是車友,能夠提供車友們很多實務上的建議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057174343
柯宗賢 董建一的仇敵,保護了一票車友免受董建一濫生興訟的騷擾
https://www.facebook.com/magicason
然後對於逼車問題,火花羅再次跟大家自薦這支影片,請好好看完,你就能了解台灣現行法規對於逼車有多大的漏洞,才會造成這些惡劣駕駛有恃無恐
#以下是車主敘述事發狀況與後續處理
———————————我是X你老木死貨車分隔線-------------------
火花羅哥您好,小弟這邊先跟您謝謝,謝謝您的關心、還有願意想要幫我尋求法律途徑,這起車禍發生在9月19日下午5點多左右
我是被害者,騎著租賃車MT07
後方是我的女朋友,騎著ninja 400
我們行駛於台16線,地點是水里往集集,時速平均在60-70之間,也是在限速內,在騎乘中我與我女朋友是有使用藍芽耳機連線的,她告知我後方有台小貨車開的很快,我看了後照鏡發現,在事發前這台車完全是行駛在中間「快車道與慢車道」之間
接著就像影片中的,第一台遊覽車經過我之後藍色貨車就往我這邊撞過來了,肇事者也沒有肇逃,但是他車子已經在隧道前面,大概有100多公尺的距離了
他也沒示意我要超車,喇叭、閃燈,都沒有,我能接受車潮擁擠,會想趕快脫離,但超車歸超車,並不是超車就可以撞人
我在現場閃避遊覽車後慢慢起身走到旁邊,肇事者才從遠處走過來,但當下第一反應也是:
「為什麼你可以騎在那邊」
我反問一句:
「不然我要騎在哪邊,你開車在開什麼東西? 要超車就能撞人嗎?」
接著也不跟他廢話那麼多,東西準備的準備好,我跟我女朋友就上了救護車,到了醫院處理傷口好後,慶幸的是,並沒有骨折或骨裂,在做筆錄時,我把我當下所有的狀況都說出,包含,對方超速、雙白線超車、未打方向燈等
肇事者也有到醫院,我告訴他麻煩下次不要這樣超車很危險,殊不知他還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告訴我說:
「你不應該騎那麼中間」
我覺得,今天他要不是對重機眼紅,不然就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幹嘛的人
這件事是在9月中的事情,到了現在11月了,在昨天11/26日的上午10:00,車主的關心只有一通,後續的相關處理,基本上都是由我和我的業務員來聯絡的,肇事者基本上就是什麼都丟給保險處理
這邊也提到一點,對方的保險公司是「X安」,我相信保險人員都是受過訓練、還有教育的,不過我這邊遇到的保險人員今天一開始的態度也很差,對於我理賠的項目更是處處刁難
他們覺得,這個只是擦破皮傷而已,我向公司申請大約一個月的假在家休養,且診斷證明書上,沒有醫生願意幫我開「宜休養xx天」所以不想理賠
我的配備損傷如gopro、安全帽等,對方一直要求我拿出「當初購買的明細、甚至要發票」,一般人都不會留存,我也都提出證物也購買新的,發票也給了,殊不知對方一樣不想賠
不停用氣勢壓我們,告訴我們這個上法院也一樣得提出證明,也因為這樣對方保險員竟然還和調解委員起爭執,我們在一旁看的也是很無言。最後是調解委員會的秘書請雙方先各自出去協調一下,看看能不能接受個合理的賠償
那小弟我呢,現階段還是大學生也只是個小資族,設備、安全帽、重車,基本上都是靠自己的打工來買,最後對方+對方保險以12萬,來解決這件事
今天您與大家會看見此影片是我提供給租車行店長,您如果需要影片,我也可以提供給您,車牌這邊當然我也是有「XXX-XXX」
那小弟我實在是沒辦法跟對方玩太久,車禍到現在,我一直都很慶幸自己當下不是載著女朋友的,也還好她沒有受傷但她受到很大的驚嚇
我覺得應該拿的,拿到就好了,最後也看到他們一絲的誠意了,算是有合理的價格,我不貪求多也怕更複雜,就覺得那就這樣就好了
也謝謝您的關心,也希望我們台灣能夠越來越好,這麼晚打擾您,也不好意思了
---------------------我是X你娘保險業務分隔線---------------------------
另外跟大家報告水產行逼車引發的後續修法進度,火花羅之前點名了各個交通立委,但是這些立委諸公也很有趣,修法明明就是你們的權責,他們竟然丟回給交通部叫交通部研擬逼車加重罰則草案(納稅養你們到底要幹嘛)
目前草案進度到哪裡火花羅還在追蹤等待交通部的回應,有新進度會再跟大家報告
http://sparkmoto.piee.pw/wm6hj
慢車修法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1
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工程已經開始施工,今天我到電廠了解工程進度,也將在地民眾的心聲向台電說明。台電工程投資高達1168億元,是國家重大工程建設之一,但也不能忽視地方民眾的聲音,包括重車進出需放慢車速、「電協金新制」修法回饋地方,以及興建興達港跨港大橋等議題,都需要台電從中協助,我也期許台電能加強投資地方,擴大地方建設。
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工程從今年7月取得施工許可開始動工,預計將新建3座燃氣複循環機組,總投資金額高達1168億元、總發電量為390萬瓩,全部工程預計在2028年完工,其中1號機預定在2024年2月商轉,2號機及3號機分別在2024年6月及2025年8月商轉。
不過工程才剛施工,因為大型重車頻繁進出永安地區,讓地方養殖漁民質疑重車震動導致魚蝦死亡率增加,我今天在市議員陳明澤、高閔琳陪同下,前往興達電廠參訪並轉達在地民眾心聲。
由於新建燃氣機組商轉後,將適用電協金新制回饋機制,對於湖內、岡山地區回饋金將逐年遞減最終將歸零,長期以來飽受污染的地方民眾很不公平,相關問題已經與台電及能源局協商,後續將推動修法,讓回饋辦法更有彈性。
另外,興達港的跨港大橋台電已經委請高雄市政府新工處進行可行性評估,不過我對於評估報告非常不滿意,也請與會的兩位議員協助在議會監督,要求新工處再做完整、全面性的評估報告,未來跨港大橋建成,永安與茄萣民眾往來更加便利,也將會是地方的觀光景點。
而永安魚蝦死亡率增加的問題,台電已經允諾將會進行4項管制措施,加強監控、提醒重車放慢車速,並請警方加強稽查等,我也要求台電要確實執行,唯有與地方共存共榮,電廠才能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