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鄭家純遭性騷擾事件之後》
#還是決定把整篇文放上ig了~
@ili.cheng #雞排妹#鄭家純 日前在演藝圈拋下震撼彈,公開自己在主持尾牙時遭廠商老闆及知名歌手性騷擾的經過,除了老闆頻頻開玩笑說「我可以為了妳離婚」、「我們還沒約會就喊這個數字」、「怎麼沒有特別表現」外,也被現場員工起鬨要求...
《寫在鄭家純遭性騷擾事件之後》
#還是決定把整篇文放上ig了~
@ili.cheng #雞排妹#鄭家純 日前在演藝圈拋下震撼彈,公開自己在主持尾牙時遭廠商老闆及知名歌手性騷擾的經過,除了老闆頻頻開玩笑說「我可以為了妳離婚」、「我們還沒約會就喊這個數字」、「怎麼沒有特別表現」外,也被現場員工起鬨要求親老闆,甚至同台歌手也在同個場子中突然觸碰她的腿部及臀部。
然而在公開這些事情後,鄭家純卻遭質疑「為何不直接提告」、「公審」,甚至被質疑是她自己平常開放的形象所造成的,怎麼能怪別人開玩笑?連後來挺身發聲的立委 @souichi_lai #賴品妤 呼籲「勿變相支持加害者」,卻也遭到許多網友留下性羞辱的留言。
▍法律觀點下性騷擾被害者能採取的行動
以律師的角度來看,尾牙場上老闆的言論已可能構成性騷擾防治法中第2條第2款的「敵意環境型性騷擾」態樣,而同台歌手襲臀、大腿的行為更可能觸犯強制觸摸罪,而有刑法責任。
性騷擾被害者在法律上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如下:
#刑事責任-「強制觸摸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
#行政責任:性騷擾被害者得向加害人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等提出申訴,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加害人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若加害人是對於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更可加重科處罰鍰至1/2。
#民事責任:請求非財產上之人格權損害賠償。
▍為何不選擇直接提告?
性騷擾,在法律上的定義其實十分抽象,並非很容易就可以判斷: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中第2條,「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這些要件連律師都要經過仔細思考了,在騷擾現場中,還要加上對方的職業社經地位、當下環境氣氛等因素,都會讓受害者難以馬上判斷自己是否正受到「#性騷擾」,善良的受害者們更常是陷入「是不是我小題大作」、「我會不會誤會對方意思」這樣的自我懷疑中,更遑論能夠馬上提告、採取法律途徑。
再者,法律途徑也往往需要耗費許多時間、費用成本,還有面對法律程序的心理素質、精神壓力、及舉證責任等等,也都是被害人選擇採取法律途徑時,必須先行承擔的成本。
身為律師,我們當然都希望能用法律輕鬆解決所有問題,但事實上,採取法律程序需要浩大的準備工程,如果只一味地躲在鍵盤後面,從來沒有經歷過申訴、訴訟的程序,絕對是沒有資格說出「幹嘛不直接提告」這種話。
▍說出自己的故事,並非「公審」
鄭家純很勇敢的選擇說出性騷擾的經過,卻也遭到部分網友認為是「公審」、「網路霸凌」,但事實上鄭家純是將自己真實發生的經驗說出來,也並非只是涉及私德的事件,假使其中有造假,她也會自己承擔被追訴「誹謗罪」的風險(現在歌手翁立友已經表示要開始蒐證了),更重要的是,跳出來揭發這樣的醜聞,一定會惹毛某一群人,更是早已堵上她的事業,怎麼會是如網友說的沒有承擔任何責任呢?
其實很多受性騷擾、性侵害的當事人,面對受害經驗最有效的療傷方法,並不是漫長的法律流程,而是將受害經驗變成屬於自己的故事,並透過說故事的過程,成為影響社會的力量。
鄭家純此次發聲,確實讓許多曾有受性騷擾經驗的一般民眾,也在自己的社群上公開自己的故事,而她身為明星的曝光度,也帶來更多關注度,這些都有助於社會更加重視性別議題。
▍沒有所謂合格的受害者
今天如果有人被打傷了或遭偷竊財物,她若到網路上分享自己受害的經驗,大概不會遭到網友們質疑是她自己欠揍、或是被檢討「幹嘛不把錢包保護好」吧?
但今天換作是性騷擾、性侵害的受害者,社會往往對於這些受害者有一個無形的「被害者劇本」,對於沒有按照劇本演出的被害者,往往是去質疑她們的說詞,或是去檢討是不是她們應該負起某部分的責任?
鄭家純出道以來,風格一向大膽性感,不過這樣的個人風格也絕對不能成為合理化性騷擾的理由,總歸一句:「我可以騷,但你不能擾!」,每個人都是多元的,不論性感或保守,未經同意,都不應該對其做出性騷擾的舉動。
▍唯有傷口不再隱藏才有癒合的可能
光只有鄭家純一個人的勇氣,要去對抗長期存在社會結構下的性別問題,一定是不夠的。
這個社會需要更多同理心,接住這些受害者們,只有當多數人開始正視每個受害者的經驗,當受害者相信自己的經驗會被好好看待時,她們也才能有勇氣將自己的故事說出來,最後也是最難的— —決定採取法律途徑,讓加害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我可以騷但你不能擾
#沒有合格的受害者
#說出你或妳的故事
#sunny律師
意思表示為下列何種行為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有毒的父母
對自尊而言,父母的作用確實非常大。導致孩子出現自尊問題的最主要原因,的確是父母教育無方。然而在一般情況下,父母在教育上的缺失,對孩子自尊的損害其實是有限的,它們可能帶來痛苦和磨難,但並不一定會對成年之後的心理平衡產生嚴重後果。
不幸的是,確實存在一些真正「有毒」的父母,如數年前的一本美國暢銷書《父母會傷人》(Toxic Parents)便為我們揭露了一系列可怕的父母形象。這些「偷走童年的人」的共同點,就是嚴重地損害了受害者的自尊。以下列出幾類「有毒父母」的典型。
■ 事事控制型父母
這種濫用家長權威的父母,認定只有他們才知道對於孩子來說什麼是好的,不給孩子任何自主權利。如果孩子試圖反抗,他們會令他產生罪惡感,或用情感來要脅:「我是為了你好。」即使長大成人以後,孩子仍舊受到來自父母的壓力,對他的日常行為和人生選擇處處橫加干涉。
這種父母對孩子自尊的影響很明顯,孩子直到成年之後,都會認為自己沒有父母就不能做成任何事情,很可能從「依賴父母」變成「依賴配偶」。聽聽四十二歲的繪畫老師弗朗索瓦的講述:
「我花了十八年長大成人,花了四十年才擺脫我母親的影響!還是吃了好幾年的抗憂鬱藥物、進行心理治療才成功的。我心想,我人生最大的悲劇也許是身為獨子,母親全部身心始終都是為了我,這是一種考驗。」
「比如,她幫我買衣服,每天早上,按照天氣預報幫我選好該穿什麼。我想反抗時(我很少這麼做,但到了青春期,我開始對外表打扮有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她總是跟我說我完全沒有品味,太容易被人影響。後來,她還限制我出門和朋友往來。不管白天、晚上,隨意進出我的房間,查看我的信件。」
「在感情方面,我一直沒有跟人交往過,一想到要面對母親理所當然的拷問,我便失去了勇氣。我找到工作之後,儘管已經有了工資收入,她仍執意要求我還是住在家裡,我也照她說的做了。這麼多年一直被她灌輸我沒有獨立的能力,我信了。最要命的是,她一面處處鉗制我,一面批評我不夠成熟、猶豫不決、脆弱……當我決定離開家獨立生活,她又用盡一切手段阻止:威嚇、要脅、自殺、住進精神病院、打電話或在街上找我大吵大鬧,但是我不為所動,我一點都不後悔。」
■ 酗酒茫醉的父母
這種父母讓孩子承受他們起伏的情緒,從消沉到充滿敵意的大起大落。因為他們自己患病,沒有能力顧及孩子的需求和心態。他們那種極度脆弱的形象,乃至身體和精神上的衰敗,都使孩子自尊變得很不穩定。
正如一位女病人所說:「看到我母親那個樣子,我怎麼可能覺得自己是個不錯的人?一分鐘也不信。」
父母如果酗酒,孩子有時候會為父母的病態而感到自責:「他發脾氣,也許是因為我的錯。」「他喝酒,可能是因為我讓他不高興。」
如果父母有一方酗酒,家庭情感及教育環境,在孩子眼裡看來往往混亂無序—他們無法預知酗酒的那一方,對於他們的行為會做出什麼樣的反應。有時做錯一件事可以被容忍,甚至博得父母憐愛;但有的時候,即使默不作聲,仍會惹得酗酒生病的父親或母親大發雷霆。
孩子無奈的心聲是:「我們心裡清楚,有些晚上,不管做什麼,只是露個面也會引發一場爭執。」
父母酗酒的家醜不可外揚,更加增強了他們的羞恥感和對成人世界的不信任感。儘管如此,有一部分孩子仍能夠在這種毀滅性環境中倖存。研究表示:有大約二十%的孩子,能夠建設自己的心理,保護好自尊,透過對環境的超強控制策略,成為早熟而獨立的小大人,不僅學業成績好,還能獨立自主。
但是,這種「超強的自我拯救辦法」引發的問題,可能在他們成年以後才會體現出來,比如這位年輕女人就告訴我們:
「我的公公酗酒。我覺得我丈夫之所以能挺過來,是因為他小時候把自己變成了『小大人』。很小的時候他就開始照顧父母,因為他母親患有憂鬱症,他經常在放學回家時,看到母親躺在黑暗中,家裡亂得嚇人,父親則在酒館裡喝酒。他一個人照顧妹妹、打掃房間、做作業。等父親一回來,他就得想辦法保護大家,因為會大吵大鬧,有時父親的拳頭會像暴雨一般砸下來。」
「我剛認識他的時候,他跟我談過一次這些事情,然後再也不提起了。但我看得出來小時候的這段經歷,給他打上了深深的烙印。現在他仍然著了魔似的要讓一切東西井井有條,像是透過『控制一切』來安撫童年留下的焦慮情緒:帳單都付清了嗎?孩子們的作業都做了嗎?家裡有什麼要修的東西?等等。」
「他是個好爸爸、好丈夫,但他缺少幻想,他跟我和孩子在一起時從來不放鬆。我批評他這點的時候,我覺得他完全不理解我的意思。後來,慢慢地,我試著教會他『自然而然、無憂無慮』的感覺。很不容易!」
■ 言語虐待的父母
這類父母擅長貶低孩子,用殘酷的言語批評他們的錯誤、弱點甚至他們的體貌特徵。更具傷害滲透力的是用冷嘲熱諷的方式,評論孩子的各種表現。這些言語上的虐待常針對以下幾種情況:
一、孩子偏離期待時
孩子表現出任何偏離父母期待的態度或行為,都會受到嚴厲的砲轟。
對孩子自尊的影響是:孩子將記住最好遵從別人的期望,他心裡的新想法和個人願望都應該忘掉。
二、威脅到父母的權威
當孩子的態度威脅到父母的權威時,受到的辱罵將升級,變得更惡毒。尤其是到了青春期時,這種母親會看不得女兒變得嫵媚、漂亮、吸引人;這種父親會覺得兒子高大的身材和體育方面的成績對他是一種威脅,或者嫉妒兒子對女性的吸引力。
三、看不順眼的任何事
這種父母隨時可能對孩子言語虐待,也許直接貶低孩子,或以間接諷刺的方式表現,對孩子提出完美主義的苛求,而且永遠不滿意。這使他們的孩子成年之後自尊極其脆弱,對別人的評語極度敏感。
■ 體罰孩子的父母
這類父母,出於各種原因,一般是因為他們自己缺乏愛,無法控制暴力虐待孩子的衝動。與酗酒者的孩子結果類似,家庭成了一個危險而且難以預測的環境。孩子記住的是:不論他在哪裡,無論他做什麼,永遠都不安全。更嚴重的是,他覺得自己對這種狀況負有部分責任。
一位病人童年時曾經受到暴力虐待,他說:「我那時候覺得我父親打我,是因為我表現得不好;因為他不打我姐姐,所以我覺得是我的錯。我是個沒用的孩子,挨打是活該。」
父母中的另一方不干涉,往往是被動同謀,徹底使孩子認為他沒有任何內在價值,甚至認定自己的存在,引起了別人的攻擊性。我們把這稱為「家庭內部的祭品」。
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會深深懷疑自己個人價值並自我貶低:「父母沒有保護我在身體上不受虐待,是因為我不值得被保護。」
■ 性虐待的父母
家庭暴力中罪大惡極的就是父母中的一方有亂倫行為,一般是父親侵害女兒或繼女。孩子在最親密的關係中受到了侵害,無處可逃。隱形暴力的氛圍通常很明顯,少女會收到各種令其產生罪惡感的資訊:「如果妳不做,再也沒有人愛妳了!」「如果妳不接受,我會傷心難過。」「我會狠狠揍妳、揍媽媽還有妳弟弟!」「妳要是告訴別人,我會坐牢,那就是妳的錯。」
不舉發也不保護女兒的這種母親,往往是被動或主動的同謀,她會帶給孩子這樣的壓力:「妳要是不肯,我們都會受折磨。」
一位十六歲的病人被繼父性侵,她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如果我同意,我覺得自己是壞女孩、不正常。如果我拒絕,他說我對他態度差,我拘謹不開放。如果我繼續抵抗,他會對我媽媽和我弟弟很兇作為報復。所以我覺得我媽媽寧願我屈從於他。」
被性侵的孩子的自尊會受到極為嚴重的傷害,往往會罹患各種精神疾病,比如「邊緣型人格」。
.
issue
很遺憾,許多父母並不稱職,但更遺憾的是許多孩子的自尊因此犧牲。
.
《#恰如其分的自尊【暢銷經典版】》
L’ estime de soi
.
作者:克里斯托夫‧安德烈, 弗朗索瓦‧勒洛爾
... ... ... ... ... ... ... ... ... ... ... ... ... ... ...
各位朋友好:
這是等一下(9/13)晚上9點半贈書直播我要討論的書,抽書三本,歡迎參與。
之前有朋友希望我討論父母的不成熟行為,我透過這本書的內容,補充在這篇。父母對孩子的自尊影響很大,這我們都知道了。但傳統父母視而不見,這種狀況到現在還會出現。
還好現在社會夠進步了,有自覺的父母越來越多。如果想要更深入了解,其實跟兒童青少年保護相關專業的社工多聊聊,會聽到更多辛酸的故事。
祝願您,能認清我們已經長大了,有了足以脫離有毒父母而獨立的力量了!
意思表示為下列何種行為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恭喜
張淑惠抽中《女孩與性:好想告訴妳,卻不知道怎麼開口的事》乙本。請於2021年9月18日前傳訊息提供地址姓名電話給本專頁彙整,如未如期回覆,視同放棄。謝謝您!
女孩與性,了解自己比只能當工具人重要
結婚前,偶爾會有長輩或是前輩聊到夫妻生活。她們總是說「那件事」都是因為先生有需求才會配合,自己覺得沒甚麼意思。
我的行為比思想還保守,也沒辦法理解她們對「那件事」的想法是否是真的。
結婚快十八年的現在,我偶爾會想,當初她們說那些話,到底是騙我的?還是她們沒有真正的達到完整的兩性交流呢?
最近在看《女孩與性:好想告訴妳,卻不知道怎麼開口的事》這本書,我想我比較可以理解以前長輩們的處境和困境了!
早期大多是相親結婚,夫妻在先有肉體關係後也許才慢慢培養情愛關係。因為沒有避孕觀念,往往在肉體關係不久後就懷孕生子,甚至孩子是生完一個再來一個。在結婚一年後可能就從夫妻生活變成養兒育女的生活,女人根本沒有時間也沒有心力去分辨,除了妻子或母親之外,自己身為女人的想法與感受,而在忙碌的角色扮演中失去了自己。
傳統女人在親密關係中,像是一個傳宗接代或是讓男人洩慾的工具人。妳也是這樣的女人嗎?
從小到大,因為擁有一身被人稱讚漂亮的皮相,讓我備受關注和禮遇,但愈長大,也遇到愈多的騷擾和排擠。年輕時候的我,覺得女人的美麗像是藝術品,但女人卻不是物品,而且我沒有足夠的智慧去應付或反擊不禮貌的對待和追求,只會選擇逃避或是把自己藏起來。
但在親密關係的發展上,我跟先生算是很幸運的人,因為我們兩個歷經了十年的初戀才走入婚姻。從情愛關係開始,雖然相處的過程中難免爭吵與衝突,但也在愈來愈會溝通與包容下,慢慢的走向了身心的協調與一致,滿足了親密關係的需求。
以前人沒有機會談情說愛就先從婚姻開始,現在的人呢?為什麼這麼多經由自由戀愛結婚的人,在婚姻經營不久後就會選擇離婚呢?到底他們的情愛關係或是肉體關係出了什麼問題呢?才沒有發展成穩固兩人或家庭的親密關密呢?
西風東漸,現代的孩子性觀念甚至性接觸愈來愈開放,父母都有跟孩子聊過怎麼保護自己和他人嗎?
家長想保護成長中的女兒,不能只靠法律和道德,還需要女孩們有知識和危機意識。
當女孩們在展現自己的青春和美麗時,是否有排除危險和保護自己安全的能力呢?這需要學習的。
女孩很容易把自己對愛的幻想,混淆成對男孩滿足「性的追求」,以為男孩要,而女孩給,就是愛的連結,這根本就是平行時空的兩種思維。
在《女孩與性》這本書中提到「因為青少年間勾搭文化的流行,提供可靠的管道讓男生發洩,竟也變成了女生的責任」。在青少年的性接觸中,女生好像要負責煞車。但她的界線,卻常常變成男生想要突破的防線,這樣的攻守心態,真的健康與安全嗎?
在美國文化中,勾搭行為的發生,往往有著酒精的催化,這表示年輕人不僅是藉酒壯膽,也藉酒推卸自己要照顧好自己身體的責任嗎?
很多事不是要等到有不好的結果發生後才來補救。當孩子開始進入青春期,對性的好奇與衝動是一種物種想要繁衍的本能,父母應該可以選擇陪孩子一起想一想、聊一聊,如何建立自己的情愛關係?
當青春期的孩子,還不了解自己對情愛的需求和喜好前,卻因為好奇的性接觸而讓肉體關係先於情愛關係時,孩子有足夠的知識和智慧去承擔風險嗎?這樣對他日後發展親密關係的走向時,是健康的經歷嗎?
如果孩子只是從朋友間、網路上自己去搜尋與解讀,可能會掉入不可測的風險之中。買本好書來跟孩子一起解析,如何開始從了解自己來建立屬於自己的親密關係吧!
這次#高寶書版,提供一本贈書給本粉絲專頁的讀者抽獎,只要完成下列三步驟,就可以參加抽獎唷﹗
1、追蹤本粉絲專頁#尚瑞君之愛傾聽解讀心
2、在本篇貼文按讚留言:#我想讀《女孩與性:好想告訴妳,卻不知道怎麼開口的事》,因為......。
3、分享本篇貼文,分享貼文要記得設定公開唷﹗
#活動即日起開始至2021年9月15日24:00時止
#2021年9月16日會在本貼文處公布得獎名單
#得獎者請於2021年9月18日前傳訊息提供地址姓名電話給本專頁彙整,如未如期回覆,視同放棄。
#得獎者書籍會由#高寶書版一併寄出
#以台澎金馬讀者為限
購書連結博客來: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90074?sloc=main
很喜歡書後提到的「親密正義」。在親密關係中,女性不應該只是扮演讓男性歡愉的工具人角色,而是藉由對自己的了解和需求出發,在親密關係中發展出互惠共利的交流,才可以享受做自己,也讓親密伴侶跟妳可以真的滿足彼此。
親密關係,是幸福人生的基石。從小時候的子女和父母的關係做起,到孩子進入青春期成長慢慢要建立屬於自己的親密關係,父母不需要干涉,但也不可以讓孩子在懵懂無知下自己亂嘗試。
我們所做的每一個決定,不是交出權力,就是得到權力,父母在把孩子人生的權力交付給他時,也需要讓他有足夠的智慧和知識去做選擇和承擔後果,才不會讓親子陷入悔不當初的困境。讓孩子有健康與負責的知識和能力,是對孩子必要的協助與保護。
意思表示為下列何種行為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行走江湖務必小心
去年著作權事件中,除了強運少女粉絲詆毀我名譽的法律案件進度報告之外,有件事我認為也必須公開寫出來分享,先謝謝大家願意花時間閱讀長文🙇♀️
去年八月有位女律師用相當誠摯語氣寫了封私訊給我。主要重點如下:
她說她是中古小姐粉絲,剛從日本回來且對KOL行業非常了解知道我深受著作權困擾,若有任何需要都可以找她幫忙,當然她也傳了任職的律師事務所資料來。
其實我自己就有律師朋友,只是我的律師朋友很忙都在處理大型案件,非不得已不太好意思拿這種鳥事去煩他(殺雞焉用牛刀)想說有個懂KOL行業的律師更好。
女律師請我把手邊所有資料都交給她,她說會先請所內律師調查。熟悉該事件的讀者朋友應該還記得去年其實有其他住日本的台灣youtuber提供證據給我,但我從來沒有在檯面上公開過他們身份,可以的話不希望他們受到任何攻擊,所有事由我來代為發言即可。
混江湖混這麼久的我,不疑有他將手邊所有資料(也就是所謂的證據)全部提供給女律師(當然其他youtuber的身分也就曝光在律師那邊了)她乍看之下很熱心,還給了我一份過去告成功的判決案例說很值得參考。
從「她給的」案例來看,我的案子似乎可以告成。
我要求跟女律師通電話,除了詢問價格之外也想藉由通話確定對方是否真靠譜。前篇我已經寫過律師交手流程,要求律師看資料、要求諮詢,其實都是要付費的(一小時一萬元),女律師已經拿走我所有資料且依照她的說法是她也花不少時間看完。都做到這地步且和我通了幾十分鐘電話,可是當我詢問如何付費時,她竟然堅持說不用,這點很奇怪吧。
又,通話中我問對方「請問妳怎麼知道我的粉絲頁,怎麼知道我正在困擾呢」
對方聽完停頓了一下
「喔,是朋友介紹的」
「妳朋友是哪位?說不定我認識」
因為我是一個很頻繁跟讀者在交流的人,我想搞不好是認識的讀者。
女律師說不出是誰,她只淡淡表示「就是一位朋友」咦?女律師私訊一開始不是表明是粉絲嗎?通話時又說朋友介紹給她看的,而且講不出是哪位朋友,連稍微描述的意願都沒有。
更妙的,就在同時,私下提供證據的某位youtuber來問
「小羊有在哪裡公開過我們的身分嗎」
「沒有,從來沒有,我只有交給律師」
「可是強運少女本來有追蹤我ig,這兩天她就退追蹤了,所以我想是不是洩漏了什麼?」
哇,時機這麼剛好!到此為止我終於開始有警覺。而很快地,女律師就傳LINE輕描淡寫告知「這個案件不建議走法律程序喔」。
老實說一般律師給出結論通常會花時間花篇幅解釋理由,但她就是三言兩語,和一開始的態度相比我個人認為有很大的「溫度差」
過了幾週剛好有機會跟我那位很忙的律師朋友聊天,我提到有女律師主動私訊我,並且把過程描述了一遍。朋友聽完只是哇賽了一聲。
「小羊,這件事可能有鬼喔,我們身為有職業道德的律師不太可能做這種事,不太可能向陌生人主動招攬業務」
後來朋友傳了律師公會條約給我看
「第六條、律師不得親自或利用他人主動撥電話或拜訪原不認識之不特定人,以招攬業務」
所以呢?女律師主動來跟我招攬業務已經夠奇怪,她堅持不收錢的原因是什麼?是害怕收錢之後我變成正式委託人吧?!反正這在我心裡變成2020年最消化不良的一件事😒
2021年驚悚的事來了
有位讀者朋友私訊我「妳知道這個女生嗎,她是強運少女的好朋友,她做了什麼什麼」
我隨意看了一下讀者給的臉書,心想對方只要不犯到我其實都不關我屁事,畢竟有些讀者朋友就是過度熱心但其實沒有惡意。
可是呢,隨手滑了兩篇,我竟然發現之前主動找我的女律師照片出現在上面,對方某篇發文寫到她們是超級好朋友關係。
看到這裡看出端倪了嗎?
主動私訊我且怎樣都不收錢的女律師,其實就是強運少女好朋友的好朋友。世界這麼大,為什麼偏偏有這層關係的女律師要來找我呢?
所以對方是刻意來套話?是利用職位之便來跟我要所有證據?當律師真的可以這樣嗎😒
當天我在限時動態抱怨了一下,這個當天已經是2021年5月,著作權爭議是2020年8月,照理說心裡沒鬼的人不會隔年還繼續監看我動態吧?可是呢當我抱怨完之後,那篇「好朋友」文立刻被刪掉,女律師也立刻把她個人臉書甚至Linkedin全都關掉了。
我個人覺得行事如果夠坦蕩,沒有關掉的必要吧?請問「妳們」在害怕什麼?
當我把這件事跟熟悉的律師朋友說明後,他又傳了律師公會條文過來
「律師不得受任下列事件:依信賴關係或法律顧問關係接受諮詢,與該諮詢事件利害相衝突之同一或有實質關連之事件。律師對於受任事件內容應嚴守秘密,非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不得洩漏」
翻成白話就是假設今天律師接受了甲方委託,或是甲方關係人,就必須懂得避嫌,不能接觸乙方。而且在沒有我允許下不得洩漏我提供的任何資料。
這整件事發展至此,強運少女的好友A張小姐來我粉絲頁團購文留言「照片拍的好老喔」我就已經覺得對方很有心了,假設女律師真是對方好友B派來跟我套話,拿走所有的資料及證據的話,不覺得很恐怖嗎?混江湖混這麼久我都不知道可以來這招??
我常跟讀者朋友說判斷一個人一個網紅不是看她說出來的話寫出來的字多麼正能量(每天在那邊感謝天感謝地都可能是假的)而要看對方的行為!我很希望是我誤會了女律師,女律師若覺得自己清白歡迎來本篇留言澄清,我願意讓妳順便打廣告喔!否則我就會覺得此刻雖然是鬼月,但更恐怖的永遠是人。
至於這件事有沒有留下心理陰影?
當然有!現在寫訊息來第一句就強調自己是粉絲的人我都會覺得有點恐怖,會忍不住懷疑對方是否有其他動機。某個程度來說我其實很對不起真正的粉絲真正的讀者,現在我已經不會像以前那麼親切了,因為牛鬼蛇神都可能會假冒你們名義來接近我,請問這種精神損害該跟誰求償呢?
#再寫一次歡迎律師公開留言澄清若有任何誤會我願意免費提供妳一個版面打廣告
感謝住在韓國的讀者朋友提供我新的鬼圖配這篇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