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惡意檢舉提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惡意檢舉提告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惡意檢舉提告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Eccochocho (貓喵喵)看板LAW標題[請益] 工廠惡意檢舉以及恐嚇時間Thu Apr ...

惡意檢舉提告 在 一線三的日常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54:00

#一線三的心情抒發 #對啊我又被檢舉了  王惀宇學長的文章很棒,希望大家都看看, 連結我會擺在文末的延伸閱讀中。  像我說的,神經病比想像中多很多, 感覺啦,至少佔了這個世界3分之一的人口, 含醫生診斷過的,還有不覺得自己有病的, 這裡就分享幾個被可愛民眾檢舉的案例, 給大家笑笑。...


大家好,不好意思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

以下是我爸爸打的文章,家裡這陣子被惡意檢舉干擾很久了,到現在住在工廠樓上的奶奶
都會害怕對方會不會找人鬧事.. 現在警方不但不理,政府單位還很配合檢舉人彷彿在協
助他恐嚇!拜託請各位提供一些建議.. 謝謝!!

補充:手上有錄音,內容為對方恐嚇說要給錢才不會繼續騷擾。

以下:

「家裡的工廠被不知名人士恐嚇取財並且有錄音存證,

說我農地違規使用若不給他錢他就要去政府檢舉並揚言南部是他們管的。

第一次要求6萬我不與理會並向管區警察機關報案

但是管區竟要我不要理他就好且不受理報案..

後來又來電提高到三十萬,我立刻再報案無奈警方又說是詐騙集團不要理他,勉強予以備
案,但無後續動作。

但是幾天後政府單位環保、工安、勞檢等幾個單位就陸續來檢查,

還好我們有合法申請臨時工廠登記證且沒有任何污染等情事!

我想請教各位法律人,

1. 警察單位對於有具體錄音證具又不受理辦案是否違法,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為何
警察確說沒人出事也沒拿走錢不算恐嚇,難道要有人受傷還是被拿錢了才算恐嚇,我對警
察單位有因應措施。


2.政府單位配合恐嚇取財集團騷擾正當營運的老百姓我們又有何因應之道。


拜託各位法律人協助指導明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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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21.125.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9984762.A.EF4.html
Woqeker: 檢舉是他的權利這不算恐嚇 警察也沒辦法04/07 07:42
但是我方遭惡意恐嚇不數次,難道人民被連續金錢恐嚇也無法告訴?
※ 編輯: Eccochocho (120.21.125.68), 04/07/2016 07:48:27
loveloser: 檢舉不是不法侵害啊04/07 07:48
想把重點在於恐嚇呢?能否有方法提告對方?有錄音存證。
※ 編輯: Eccochocho (120.21.125.68), 04/07/2016 07:53:23
KKyosuke: 不受理恐嚇報案是吃案,但是檢舉無法可管 04/07 07:53
andyhahaha: 政府機關爆衰.....警方檢舉不受理是吃案,相關單位照 04/07 07:54
andyhahaha: 規矩受理檢舉了被你說是騷擾,都給你講就好04/07 07:54
政府沒錯,他的確接到檢舉就該來,但是我被不斷接到電話被嗆說政府只會聽他的,不給
他30萬的話會沒完沒了,請問您覺得該如何處理好?
KKyosuke: 警察必須受理,查不查的出來是一回事,不給報案是不行04/07 07:54
KKyosuke: 的04/07 07:54
警方態度非常消極...
※ 編輯: Eccochocho (120.21.125.68), 04/07/2016 07:59:20
andyhahaha: 拼拼看恐嚇取財吧,有機會04/07 08:07
但無法得知檢舉人資料...
※ 編輯: Eccochocho (120.21.125.68), 04/07/2016 08:11:41
Woqeker: 恐嚇成立要件要有不法侵害 就是沒有才不成立啊 直接去電04/07 08:16
Woqeker: 信公司申請黑名單無視對方比較快 反正既然沒有違法事實就04/07 08:16
Woqeker: 讓他盡量檢舉04/07 08:16
請問什麼樣的情況才符合不法侵害呢?
andyhahaha: 檢舉人資料你無法得知,但檢方可以調啊04/07 08:17
scott2009: 農地違章本來就會有開罰的問題04/07 08:21
之前早已以相關標準就地合法,皆有合法文件。
andyhahaha: http://udn.com/news/story/2/132415204/07 08:29
謝謝!!
※ 編輯: Eccochocho (120.21.125.68), 04/07/2016 08:36:21
※ 編輯: Eccochocho (120.21.125.68), 04/07/2016 08:40:37
a9301040: 跟你說要檢舉→合法;跟你說給錢不檢舉→恐嚇取財 04/07 08:53
a9301040: 請錄影錄音 04/07 08:53
a9301040: 沒看到擬在下面文章推文已經有錄音 04/07 08:55
※ 編輯: Eccochocho (120.21.125.68), 04/07/2016 09:03:20
scott2009: 我比較孤陋寡聞,違反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還有就地 04/07 10:05
scott2009: 合法的?我們共有人有農地違規使用我們就一併都收到地 04/07 10:05
scott2009: 價稅通知,原因就是共有人使用超過了他原有持份04/07 10:06
scott2009: 農地違法使用一個行為同時會有多個行政處份04/07 10:06
scott2009: 不知道原PO所謂就地合法的文件是指哪方面的? 04/07 10:07
您好,依照以下條例就地合法的。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三條或獲地方主管機關輔導進駐,可申請將目前使用土地變更為
丁種工業建築用地,但排除特定農業地。」
Lailungsheng: 不找律師嗎?04/07 10:08
※ 編輯: Eccochocho (128.250.0.204), 04/07/2016 10:37:48
alawyer: 找律師。04/07 12:22
a9301040: 你是第一階段核准還是第二階段也准了? 04/07 13:41
a9301040: 如果只有第一階段還是可以按建築都計規定處罰 04/07 13:42
a9301040: 但如果通過第二階段,拿到臨時工廠登記,109年前都合法04/07 13:44
全部通過並且拿到臨時工廠登記證囉
※ 編輯: Eccochocho (120.21.2.143), 04/07/2016 16:47:02
a9301040: 那就109、6前非常安全,之後應該也會展延 04/07 17:39
scott2009: 想請教一下原PO有共有人嗎?申請時需要全體同意嗎? 04/07 18:13
maniaque: 用錢釣出來,報警逮捕 04/07 18:22
a9301040: 臨登已經不能申請了吧 04/07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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