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ex (無聲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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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6/1起實施!惡意駕駛吊扣車牌半年~
時間Sat May 29 10:40:00 2021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528/T4EAPBNL6NH5DPMOPUR3AQOD5M/ 通部今(5/28)宣布,6月1日起,汽車駕駛人若有拆除消音器除原可罰1.2萬到2.4萬元款外
,增訂一年內累犯,可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吊扣汽車牌照期限從3個月延長至6個月;或
有蛇行、嚴重超速、惡意擋車和逼車、競駛等危險行為,除原本罰鍰外,吊扣汽車牌照期
限將由3個月改為6個月,延長3個月。
配合立法院2020年12月30日三讀修正通過、總統2021年1月20日公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43條,增訂未依規定裝設及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之處罰、修
正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之處罰及延長危險駕駛行為應吊扣汽車牌照期限等規定。
交通部表示,行政院已核定自2021年6月1日施行,交通部並已配合完成修正子法「道路交
通安全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等修正和施行前準備
。
交通部表示,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
,處汽車所有人1萬2000元到2萬4000元以下罰鍰;行車視野補助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未於
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9000元到1萬8000元罰鍰,並均責令其參加臨
時檢驗。
根據交通部統計,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為重要行車輔助設備,國內22.4萬輛大型車輛皆已全
數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道安資料顯示2020年全年大型車左右轉彎造成機車、自行車、
行人之死亡人數,較2018到2019年同期之平均值合計減少11人,降低18%,交通部認為已
發揮安全成效,交部也指出在0402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事故中,大貨車行車視野輔助系
統的影像紀錄也協助提供事故調查還原真相之重要佐證資料。
另有不少民眾刻意拔掉汽機車消音器飆車,造成民眾深夜入睡困擾,交通部也修法明定,
對於汽車駕駛人違反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之處罰,除原處6000元到2萬4000
元罰鍰,也新增一年內再度違反者,併處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及吊扣該汽車牌照期限由3
個月延長至6個月之加重處罰。
交通部也指出,修法也增訂「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擋)車」「在道路上競駛
(技)」等危險駕駛行為,除處罰鍰外,吊扣汽車牌照期限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李姿慧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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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ntiCompete: 可惡,不能鑽車陣惹 05/29 10:47
推 YJM1106: 酒駕勒? 05/29 11:02
推 cvn21: 吊牌有個屌用,車子直接壓掉 05/29 11:04
推 ironstomach: 結果逼車案件警察都認定只是超車不當,未發現違規因 05/29 11:19
→ ironstomach: 素,不然就是只開個未依車道行駛 05/29 11:19
→ ironstomach: 惡意逼車罰則再怎麼重,警察不認為那是逼車那就沒用 05/29 11:19
推 Gary9163: 罰則是一回事,執法人有沒有心去罰是另一回事 05/29 11:35
推 wuliou: 全部都超車不當有屁用 05/29 11:50
推 a1121210: 不是B車啦......沒注意而已......超車不慎 05/29 11:59
噓 IcePhoenix: 很多違規仔在扣牌之前換牌 這樣就能躲掉扣牌 05/29 12:10
→ godchildtw: 扣車牌之前先換牌就扣不到了,先修法防堵這漏洞,好嗎 05/29 12:25
→ godchildtw: BLN-5050 已經換過多少次了,有扣牌嗎?改扣車才有用 05/29 12:26
推 c222ssss: 也要執法者願意用啊,現行的法又不是沒給他,還不是都說 05/29 12:31
→ c222ssss: 超車不慎,微罪不罰 05/29 12:31
推 ZenEmpty: 改車仔活該 05/29 13:24
→ ZenEmpty: 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把噪音車趕盡殺絕? 05/29 13:25
推 wulalas: 重機視同汽車,看來應該會延伸下去(? 05/29 13:27
推 wulalas: 汽車抓消音塞難,但是機車一看就明顯,這下改管是否會被 05/29 13:28
→ wulalas: 警察引用此法條開罰呢.... 05/29 13:28
→ chi17: 機車走內線就開危險駕駛了啊蠻容易達標的 05/29 13:36
推 wuliou: 汽車一堆都閥門根本抓不到 05/29 13:45
→ Anyotw: 公文到之前換牌啊 05/29 13:47
→ Anyotw: 法律有漏洞 05/29 13:47
推 a1121210: 這很多的行為都是有模糊空間的,可以鑽漏洞和自由心證, 05/29 14:05
→ a1121210: 什麼超速和噪音有直接定數值就比較沒這個模糊空間 05/29 14:05
推 a1121210: 前幾天看一個螺絲的影片 女生鎖認為緊了 男生來覺得很鬆 05/29 14:09
→ a1121210: 再鎖也覺得緊了 之後上扭力扳手說 還沒到定直 還沒緊 05/29 14:09
→ a1121210: 所以你認為有 他認為沒有 05/29 14:09
→ a1121210: 每個人標準不同 好歹統一標準化 05/29 14:10
推 itcz210: 但實際上很少用這條開有什麼用..? 05/29 14:36
推 xdctjh: 警察不舉發有夠屁用 05/29 14:55
推 xxaabby0224: 法規定義要明確才是重點 05/29 15:10
→ xxaabby0224: 不然同理所有違規行為都舉發43.1.1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05/29 15:12
→ xxaabby0224: 就好了,哪個違規行為不危險呢? 05/29 15:12
推 chou8129: 不舉發又沒什麼用 05/29 15:24
推 HsihHan: 扣牌太客氣了 怎不扣車? 05/29 15:33
推 rainbow321: 吊牌哪有用 在拿另一台車的牌去瓜就好 05/29 15:40
→ rainbow321: 掛 05/29 15:40
推 hongyi0402: 扣牌馬上去換牌就好,扣車才有用 05/29 15:40
推 Aukillexz: 首先 要有辦法舉發 嘻嘻 05/29 16:26
推 wx190: 還是去路邊抓兩段比較實際 05/29 17:17
→ YamagiN: 放心 以後是這樣 檢舉四輪逼車時 警察:這只是超車誤會 05/29 17:21
→ YamagiN: 檢舉二輪合法連續變換車道 警察:危險駕駛 馬上開罰 05/29 17:22
推 GTR12534: 檢舉 43 沒幾次過的,再嚴也沒用,沒開都是浮雲 05/29 17:52
→ amudi: 汽車抓併排或十字路口比較實在 05/29 18:00
→ hjkkk123: 哈哈漏洞一堆根本沒用 05/29 18:53
推 kennylan: 法規是一個問題,但執法率問題更大,尤其又選擇性執法 05/29 19:23
推 Yjizz: 沒用啊 遇過騎身份證的還很囂張 05/29 19:43
→ sonofgod: 沒抓去關都沒用 路上超多大車都沒駕照了 05/29 19:44
推 vul81320: 垃圾警察先抓耙還要靠人民做你大爺的工作啊 05/29 20:57
→ jason820514: 修法有個屁用 你鴿子又不抓不舉發 作秀 05/29 21:06
推 DarenR: 各位朋友珍重再見,我要被吊扣半年了 05/29 23:25
推 a1121210: 扣牌很沒用 至少扣車叩照 05/29 23:47
推 Ninjashin: 罰則是罰則 不過都是超車不慎微罪不罰我懂 05/30 09:39
推 n2346879328: 牌對他們來說:不痛不癢 … 05/30 10:19
推 toulu: 法規定出來很容易,但問題是實務上對逼車的認定? 05/30 16:55
推 ppk08487: 回樓上某樓 消音器在法規上應該是指排氣管而非消音塞 05/31 11:28
→ ppk08487: 不過我很疑惑真的有人會拔排氣管在路上跑嗎......? 05/31 11:28
推 lime1207: 逼車真的很難成立。 06/01 00:43
→ lime1207: 實際自己遇過並檢舉。沒過 06/01 00:43
推 butt1106: 被撞死算過失也是輕罪易科罰金 科科 06/01 16:36
推 gjcl6: 阿不是換牌就好了 那台賓士示範過啦 06/01 18:52
→ bob870507: 拔排氣管的車幾乎沒辦法跑啦 06/02 22:42
→ bob870507: 講回來 你法規修那麼嚴不執法或永遠從寬認定也沒用啊 06/02 22:42
→ bob870507: 說人家是不小心的就沒事了 我也會啊 06/02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