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情侶100件事文字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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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100件事文字版 在 好日曆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03 11:56:57

今天是好日曆誕生的第 300 天!謝謝所有讀者和朋友們在這段時間的支持與鼓勵,對我來說,這真的是一段超級不可思議的大冒險! - 在開始踏入創作以來的這段日子裡 有時候都會覺得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從來沒有想到 在這個短影音和感官刺激盛行的世代 會有這麼多人願意在 IG 上面 每天花上早晨寶貴的十分鐘看...

情侶100件事文字版 在 又曦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18: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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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100件事文字版 在 GirlStyle 女生日常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6-15 05: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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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侶100件事文字版 在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13 07:15:03
    有 1,561 人按讚

    摧毀溝通的第一大殺手就是好勝心太強。

    一味地拒絕,會失去朋友;一味地順從,會失去自我。

    取自《放棄的魚,就是你選擇熊掌的代價》

    ……………………………………………………………..

    各位朋友,早安:

    我把昨天直播談到的部分重點,放在這篇摘文裡面。這幾個重點,我認為對經營關係有相當的關鍵性。
    https://www.facebook.com/Psychologist.Hung/videos/711027846353505/

    當一個人特別重視自尊,不管溝通什麼事,常會變成意氣之爭,最後變成破壞關係。在準備要好好溝通之前,可以把這段短文多看一遍,可以幫助我們抓住溝通的重點。

    對人說「不」,也是一個我常被問到的問題,因為這牽涉到界線。尤其在家庭裡,不想做的事其實很多,但少了溝通,也沒清楚說「不」,常變成用發脾氣的方式,或者迂迴施展情緒勒索,這反而讓雙方的壓力更大。

    沉沒成本,則經歷過的人都會懂。也就是我已經對關係投入這麼多了,明明這個人不適合我,但要我就此離開,我不甘心不放手。

    如果再把機會成本的概念加進來,就會知道,勉強自己在不適合的關係裡,也許暫時不用面對失落的痛苦,其實是放棄了自己一個人的清靜,還有其他幸福的可能性。生活就是不停的取捨,偏偏有人就是什麼都要,把自己困在僵局,其實一直在失去,只是遮住眼說自己看不到。

    這些知識,不一定能在討論家庭或關係的書裡面看到,可是好理解、可運用。祝願您,能透過知識整理自己,能覺察並梳理自己的慣性!

    ……………………………………………………………..

    【文/ 路騁】

    |關鍵對話|
    壓根說不到點上,怎麼溝通?

    ▍關鍵對話是什麼?

    在平時的工作和生活中,你一定會遇到這些對話:一,對話的兩個人意見不合,比如你想說服老闆調薪水,老闆不願意;二,對話時帶有強烈的情緒,很容易失控,比如情侶吵架,孩子不聽話惹你生氣; 三,談話造成的影響、風險特別大, 比如重要的面試、商務談判。

    有人給這類對話起了一個名字, 叫作「關鍵對話」。

    ▍基因決定反應

    面對關鍵對話,人們的第一反應不外乎兩種:要嘛拔腿就跑,要嘛衝動行事。這是數萬年來人類進化所形成的基因決定的。原始人打獵的時候,聽見草叢裡有一陣響動,下意識的反應肯定是拔腿就跑,或者是抄起工具準備拚命。不管選擇哪種方式,他們全身的血液會快速流向四肢,好讓自己跑得夠快、打得夠猛,而此時大腦就會瞬時供血不足,無法冷靜思考。

    再看看你自己吵架或生氣時,一旦情緒占領大腦,你就會瞬間停止思考。說的話、幹的事,全都和平常不一樣。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你強迫自己關鍵時刻還要冷靜思考,那你付出的代價很可能是葬身虎口,一命嗚呼。因此,遇事不慌的基因已經在漫長的人類進化中被逐漸淘汰了。

    然而,無論是逃跑還是打架,都沒法真正解決問題。我們需要的是在面對關鍵對話的時候,保持理智,積極妥善地解決問題。所以,具體應該怎麼做呢?我們把關鍵對話技巧總結成最重要的3 個方面。

    第一,從「心」開始,明確目標。
    也就是審視自己內心真正的目標。你是否有過這樣的經歷:你跟別人因為一件事吵起來,吵到最後,都忘了是因為什麼了,滿腦子就想著絕不能,誰服軟誰是「孫子」。其實,摧毀溝通的第一大殺手就是好勝心太強。比如,同樣是「削減成本」這個問題,你說要簡化包裝,你的同事說要減少鋪貨通路,雖然你們倆的觀點都有道理,沒有誰對誰錯,但是你們都想證明自己的方案更好,這時候溝通的目標就從「如何削減成本」變成了「如何戰勝對方」。所以,在關鍵對話之前,你得明確自己真正的目標,無論出現多少可能轉移注意力的情況,都不要關注,只有盯住真正的目標才是重要的。

    第二,營造氛圍,避免衝突。
    我們可以把溝通需要的能力看作大腦的兩台處理器:一是大腦A,負責談話的內容;二是大腦B,負責談話的氛圍。比如無論你怎麼說,對方就是不買單,這往往是因為你只關注了A, 而沒有關注B。那怎麼調整氛圍呢?—道歉、解釋誤會、尋找共同目標。比如,一對夫妻因為怎麼過週末這件事吵起來了,丈夫想去跟朋友打籃球,妻子想讓他陪著看電影,說不到一塊,於是妻子開始哭訴:「你就是不愛我!」這時候,如果丈夫回這麼一句:「這跟愛不愛妳有什麼關係?能不這麼鬧嗎?」估計後果不堪設想。萬一沒忍住真的這麼說了,丈夫需要保持冷靜,先道歉:「親愛的,我剛剛沒顧及妳的感受,是我不好。」然後再解釋誤會:「我不是不在乎妳的感受,我非常愛妳。」接著尋找共同目標:「我也想看這部電影,咱們找個工作日的晚上一起去看,順便帶妳吃妳一直想吃的火鍋?」看,這不就解決了嗎?

    第三,主動耐心,化解沉默。
    有一方陷入沉默,逃避對話,其實跟兩個人激烈對抗是一樣的,都屬於溝通當中不好的情緒。要真是遇上不愛說話的溝通對象,就得想想辦法了。一般來說,想要打開一個人的心防,就得調動自己的好奇心和耐心。比如,你朋友不開心了,你可以問她:「怎麼了?」如果她說「沒事」,那麼考驗你的時候到了。尤其是各位男士需要特別注意,「沒事」這句話千萬不能輕信, 每次聽到,都要擺正態度,拿出十足的耐心,多追問兩句,才能把一場「危機」化解於萌芽。

    ◎關鍵對話
    關鍵對話可以總結為3 句話:意見不統一,氣氛特緊張,結果風險大。

    ◎一句話理解關鍵對話:
    意見不統一,氣氛特緊張,結果風險大。

    …………

    |拒絕|有些事,該說不,就要說不
    痛苦,是可以拒絕的

    有一個人感覺特別痛苦,他就去問禪師:「禪師,我怎麼才能解脫呢?」禪師笑了笑,給了他三天時間,讓他自己「悟」。第一天,禪師問他:「你悟到什麼了?」他搖了搖頭,於是禪師舉起戒尺,照著他的手心,狠狠打了一下。第二天,禪師又問了同樣的問題,他還是不知道,結果又挨了一次打。第三天,他還是什麼也沒悟出來,但是當禪師舉起戒尺的時候,他趕忙伸手攔住。禪師笑著說:「你終於悟了,痛苦,是可以拒絕的。」

    ▍「理所應當」的幫助

    我們在生活中承受的很多痛苦,從本質上來說,是因為我們不懂得拒絕。有時候,明明是幫助別人,卻被當成理所應當。比如「你PPT 做得那麼好,要不你幫我改吧,反正你一下就搞定了」、「那個方案,我實在寫不出來,要不你幫我寫吧,反正你都寫了那麼多了,不差這一個」。還有,常有人跟我說:「老路,你幫我看看,你這麼專業,隨便出個主意就幫我們大忙了, 反正你也不費勁。」

    剛開始我不懂拒絕,所以苦不堪言,每天花大量時間來應對這些莫須有的請求。有很多人自己都沒想清楚,就習慣性地找別人幫忙。後來有一天我想明白了,我終究不能讓所有人滿意。所以我就很自私地給自己定下一條規矩,以下這類人的請求,我一定盡全力滿足:一,真心幫助過我;二,真正關心過我;三, 真的在乎我的時間。除此之外,不管是誰,一律說「不」。

    話說回來,大家也不能都像我這麼任性,畢竟職場是一個講求溝通協作的地方,一刀切地說「不」,會給你增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因此,我們還是總結出3 種溝通方法,可以讓你在拒絕別人的同時不傷情面。

    第一,推卻得留有餘地。人都有感性的一面,不管是多麼通情達理的人,在被別人拒絕的時候,心裡還是會很不爽。所以高明的拒絕就是,雖然沒辦法幫你,但是意思到了,或者有折衷方案。比如同事拜託你幫他改PPT,你可以說,確實擠不出時間幫忙改了,但是可以跟他一起過一遍,提一些修改意見。這相當於不是直接擋回去一件事,而是先接過來,再還回去。

    第二,回絕得有理有據。你總得找點託辭才能拒絕別人,實在不行,也得編個像樣的理由,每次都是「臣妾做不到」也不行。什麼是像樣的理由呢?比如,別人勸你酒,你說「我不會喝」,人家會放過你才怪。那如果你說:「不好意思兄弟,最近在喝中藥,不能碰酒。」別人也就有台階下了。當然,一方面堅持原則,另一方面還得保持靈活,不管理由多充分,拒絕別人還是要委婉一點。羅斯福在就任美國總統之前,曾經在海軍擔任要職。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向他打聽海軍在小島上建立潛艇基地的計畫。羅斯福神秘地向四周看了看,壓低聲音問道:「你能保密嗎?」朋友說:「當然能!」羅斯福微笑說:「那麼,我也能。」

    第三,能不能之後再議。曾國藩有句名言:「事緩則圓。」很多時候,「緩兵之計」都是解決棘手問題的上上之策。比如別人找你借錢,你可以說:「等老婆給我發零用錢了,我就借給你。」再比如,面試官讓你回去等通知,十有八九就是沒有通知。關於用「緩兵之計」來應對,我是有切身體會的。有些人在麻煩別人之前,自己完全不過大腦,遇到這種情況,你完全沒必要第一時間去幫忙,因為很有可能他在下一秒就反悔了。

    ◎拒絕
    一味地順從,會失去自我。一味地拒絕,會失去朋友。就人生而言,一方面應該懂得有容乃大,另一方面也應該明曉不能是來者不拒。—汪國真《拒絕》

    ◎一句話理解拒絕:
    一味地拒絕,會失去朋友;一味地順從,會失去自我。

    …………

    |沉沒成本|
    因為「來都來了」,所以「將錯就錯」

    ▍要繼續等公車嗎?

    假設你月收入為5,000 元,扣除「五險一金」,能拿到4,000 多元,去掉2,000 元房租,剩下的2,000 多元就是你一個月全部的零用錢,吃飯、買衣服、買化妝品、玩遊戲⋯⋯都從這裡支出。此刻你要去某個地方辦事,這件事重要但不緊急。坐公車需要2 元,叫車需要62 元,除此之外沒有其它交通工具可供選擇,步行也不可能,那麼你會選擇叫車嗎?

    多數人會選擇等公車。但如果10 分鐘過去,公車還沒來,你會叫車嗎? 20 分鐘、40 分鐘、1 小時後呢?那些一開始就選擇叫車的人,雖然花了62 元,但他們一分鐘也沒浪費,而你在等了一個小時後,也沒省下叫車費。這時你會不甘心嗎?

    有沒有發現,等待時間越久,越不想放棄。經過一個小時的等待,你內心一定被折磨得難受—為什麼剛開始沒直接叫車呢?現在都等這麼久了,再叫車,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魔咒「來都來了」

    對大部分人來說,有一個四字魔咒永遠繞不開,那就是「來都來了」。只要你「來都來了」,你就會買不算便宜的門票,衝破人山人海,逛遍沒特色的景點;只要你「來都來了」,你就會強迫自己吃掉盤子裡難以下嚥的飯菜;只要你「來都來了」,你就會說服自己堅持看完令你昏昏欲睡的電影。

    經濟學告訴我們,做決策時,不要考慮沉沒的成本。無論如何,你已經來了,是否「將錯就錯」,完全取決於你是想享受或想受罪。無論如何,等車的一個小時已經沉沒,是否繼續等, 只取決於在這個時間點,你認為公車還要多久才能來。

    沉沒成本這個概念本身並不複雜,我們可以參照以下3 條原則對此加以運用。

    第一,敢於「半途而廢」。假設你投入100 萬元創業,一年後不見任何起色,而你內心很確定,進入這個市場的窗口期已過,此時的你如何選擇呢?如果就此放棄,那麼已經投入的100 萬元和一年時間都虛擲了;如果繼續堅持,則意味著還要再投入更多資金、時間和精力,而且十有八九換不回好的結果。你內心可能有個聲音不斷迴響:「不要半途而廢。」這時,與其說你堅韌不拔,不如說是沉沒成本在逼著你不能退。其實,在確定是錯誤的方向上,懂得「放棄」比「堅持」更可貴。

    第二,讓人「欲罷不能」。美國著名連鎖超市Costco,在電商的席捲衝擊之下,居然逆勢上揚,保持著驚人的增長速度。究其原因,最核心的一點就是Costco 的會員制。只有交55 美元成為會員,你才能進入Costco 門市,並可享受海量的優質低價商品。這55 美元就相當於商家給你製造的一個沉沒成本,讓你控制不住自己,就算吃不完、用不完,也總想再多買一點。消費者的心理是:只有多買,才能把拿不回來的會員費攤薄一點。這種想法一旦作祟,商家就可以坐等數錢了。

    第三,創造「覆水難收」。有句諺語是:「如果你想翻過一面牆,就先把帽子扔過去。」給自己設立一個沉沒成本的假象,可能會得到更好的結果。比如,婚禮就是結婚的人扔到牆那邊的一頂大帽子。大家都知道婚禮有多複雜,經過天昏地暗的婚禮籌備後,好多親密無間的愛人甚至都不想結婚了。但是,從心理學來說,勞民傷財的婚禮正是給婚姻投入的沉沒成本。人們在潛意識裡會想:這麼複雜的婚禮,我這輩子都不想再經歷第二次了,辦都辦了,好好珍惜吧。所以,別再學新潮玩「裸婚」或者旅行結婚了,婚禮、鑽戒、大教堂,一個都不能少,這份投入,值得你擁有。

    ◎沉沒成本
    人並不總是理性的,在做決策時總會被已經發生的成本影響。
    經濟學上將這種已經發生且無法收回的投入稱為沉沒成本。

    ◎一句話理解沉沒成本
    因為「來都來了」,所以「將錯就錯」。

    .

    以上文字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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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侶100件事文字版 在 曾子曰不要臉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0-18 1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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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間悼》

    〈風流總是被雨打風吹去
    ──記羅文〉

    〈前言〉

    這一陣子一直都在想著自己與羅文曾經對過的話,還有他那不經意斜睨你一眼的眼神,我還是歷歷在目,仿佛那隻是發生在昨天,而已。

    以前因為工作的關係,先後兩次跟他面對面地做過訪問,一次是在一九九一年, 另一次是在一九九六年。還記得第一次見面之前,心裡還有按捺不住的雀躍,畢竟自己是聽他的歌長大, 那兩次的見面,我們言談甚歡,我無所不問,他暢所欲言,我常說,訪問有如談戀愛,對手是誰就主導著這段關係的長短,及悲歡。

    還好,對手是羅文,他讓我從他的身上捉住一些早已失去了的記憶,是多或少也沒有關係,有,總比空白一片好 那到底是屬於自己成長中的陳舊片段。

    那天就與友人說起,屬於我們那個年代的歌手逐漸少去,許冠傑、徐小鳳、 林子祥早已淡出,譚詠麟和張國榮游了上岸, 梅艷芳獨木難支,陳百強、 黃家駒先後離去,現在是羅文……心裡不禁悽悽然起來,什麼都去得這麼早?

    我看見羅文病重時的瘦削,看見他半掩臉包全身的樣子,我知道他想的是什麼,再看他出出入入醫院好幾趟,我看在眼裡,心裡難受,我永遠都記得他不管在人前或人後都是那麼一絲不苟的樣子,他是那一種一亮相就要給足100分的天生藝人。

    他對我說過: “站在台上, 我就是King of The Stage。”

    我當然知道。

    我想,這三十五年以來,如果香港不曾有過他在渾身解數地表演醉生夢死的把戲, 一切將會變得黯然無光,甚至是孤寂和平凡。

    只是風流總是被雨打風吹去,留下的,就只有這一些美麗的回憶。

    還有,羅文,永在懷念中。

    〈主文〉

    生於一九五零年農曆十二月三十日
    卒於二零零二年農曆九月十三日

    難得一聲好本領

    一個歌迷敬上

    (1)

    享年五十二歲。

    來不及問他: “你甘心嗎? ”還未答復,人就已經不在了。

    自去年四月開始承認自己患上了肝癌,某些香港傳媒就似乎在等待這一天的到來,守候在他的家門,步步跟蹤,緊緊貼近。

    所以,我們看見最殘忍的傳媒力量,他們將他最不願意公諸於眾的病態呈現出來。

    但是,他還是我行我素,半遮臉也要到處走動,他說: “我經常都偷走出去,我是一個要經常到處走動的病人,不可以天天睡在床上。”

    他不滿那些狗仔隊變成他的守門狗,他說,他不是不想見見大家,他只是想讓人看見的是他好看的樣貌,而不是又瘦又醜的樣子。

    我記得他說過,他希望這個世界上最好是俊男美女處處可見,他說: “為什麼每個人的臉上都要掛住眼袋呢? 世界上人人都有靚樣,不好嗎? ”

    病也要病得很好看,人家就稱他為抗癌戰士,只因為他的樂觀面對,他說: “我要做個好榜樣,告訴其他人,癌症是可以醫好的。”

    最後,戰士選擇了戰死沙場,他還是敵不過癌症的煎熬,這是他最後的一次戰役。

    (2)

    有人曾經問過羅文對生命的意義,他說:“人生是不斷地努力,之後還是努力。”

    “不會太疲倦? ”

    “不會! ”

    我相信他回答問題時的樣子,一定是斬釘截鐵,振振有辭。

    (3)

    九六年他來馬宣傳時,我們在他的酒店套房內,興高採烈地談著談著。

    “聽說你要去拉皮? ”我問。

    “是啊! 我很想,但沒有人贊成,張國榮說如果我去拉皮,他就不要跟我做朋友。”他說。

    “為什麼突然想到要去拉皮? ”我問。

    “是突然之間想到的。”他用雙手緊緊地扯著雙頰上的臉皮往後拉去,微笑地說: “就是拉這麼一點點,拍照會好看一些,笑起來也會很靚。”

    “不會很假咩? ”

    “所以不要拉得太過分囉,一過分就會很假,拉少少就可以了。我想在二十五周年的紀念演唱會中,可以很美很美地出現在大家的面前,以笑到很firm的樣子見人。”

    “希望有機會見到你那樣的笑容。”我說道。

    “但,我那有時間去拉呢? 拉了皮,至少要休息一個月,我哪裡有這麼多的時間呢! ”他說。

    “其實,不用去拉也不錯嘛! ”我由衷地說。

    “是啊! 我雖然不是很高大,但身材很balance,我的五官樣樣都不錯,尤其是眼睛,夠大,有神,眼形也幾好……”

    他開始指手劃腳地自我介紹起來了。

    (4)

    黃霑如此寫過他。

    我們都佩服羅文他的歌唱技巧高,香港沒有人會有疑問。但是, 我倒覺得順理成章,歌星當然要歌唱技巧好。不好, 就不應該當歌星。 所以,唱得好, 技巧高,只是盡了本份,不必佩服。

    佩服他的,是他具有百折不撓的精神。他永不言敗,波濤洶涌,他矗立其中,有似中流砥柱。

    黃霑就是這樣寫過他。

    (5)

    我永遠都記得他在九一年在馬華三春禮堂唱歌的每一寸表情。

    有一幕,他放下咪,清清喉嚨,叫大家安靜下來,就是這樣,他突然清唱起來,沒有音樂伴奏,連咪也是多餘的,只是這樣的對著空氣清唱,音不走, 聲不震,唱完了一首 《小李飛刀》。

    聽到這裡,我的嘴巴成了一個圈圈,是的,這才叫做唱歌啊。

    (6)

    關淑怡、黎姿、容祖兒、何嘉莉、葉佩雯、鄭伊健、古天樂、周海媚、趙學而、張燊悅、譚小環、林家棟, 都是他的徒弟。

    可是, 他自己卻是沒有學過聲樂。

    那一年,一九六七年,他跟朋友夾band,band隊的名字叫做Roman & The Four Steps。

    開始時,他只負責彈吉他,聽人家唱得多,也就跟著開聲玩玩,他的band友才發覺他的天賦,對他說: “你唱得很好,很像Platters,不如你也唱主音吧。” 於是,他就開始他的歌唱事業了。

    唱啊唱啊唱,Roman & The Four Steps總算是唱出了一個名堂,羅文這個名字不脛而走,名作曲家王福齡聽到他的歌聲,覺得他是一塊瑰寶,便介紹他進入邵氏唱國語時代曲,主要負責幕後代唱,之後越唱越紅,《愛情的代價》就是那時候的勁歌金曲,連東南亞也向他招手,邀請他前來登台。

    一九七一年,他就跟肥肥沈殿霞組成《情侶合唱團》到處登台,足跡遍佈東南亞和美加,過了一年多,他決定單飛,他要重新打造自己的天空。

    有麝自然香,一九七四年有一間日本娛樂公司非常欣賞他的歌唱技巧,認為他是可造之材。於是,他飛去了日本,吸收了當地的日月精華,他打道回府,香港廣東流行曲剛剛抬頭,他唱了一首 《小李飛刀》, 就奠定了他的江湖地位,一直到今時今日,羅文還是只此一人,唱了四個年代,他還是在這裡,一直到他再也不能唱下去為止。

    三言兩語就將他的輝煌歲月道盡,但那卻是他大半生的點點滴滴,一轉眼, 三十五年過去了,他的人也不在了,但幸好他的聲音卻留了下來,至少, 日後跟下一輩說起這個傳奇人物時,不至於死無對症,空口無憑。

    聽一聽, 他就是羅文了。

    (7)

    “我已經玩得太多了,老實說,誰能夠我玩呢?”他對我說道。

    那一次是第二次跟他見面,他煙不離手,一面跟我談了一個下午有關他的妖之道。

    “形象對藝人是十分重要,但卻不要刻意要求做到千變萬化,一個歌手應按照自己的天份,才能做出一個屬於自己的形象。”

    與他談他最愛的形象,他的聲音顯得亢奮,正中下懷,說的就是這個樣子。

    “像阿梅與我,是天賜給我們這麼多的才華,我們歌路廣,才會有不同的形象出現,形象是以你的表演方式和歌路,才塑造出來的,如果是為了一個形象而去做,效果就會不好。”

    現在的新人,是潮流流行什麼,就將什麼都擺在自己的身上,也不理會適不適合,一到有什麼大show表演時,就像有一大班嘩鬼出籠一般。

    “以前的明星一上台,是很Glamour,很高貴的,不像現在的歌星普通到像街上行人甲乙丙一般。平時的阿嬸都穿Gucci,她們有錢是她們的本事,無所謂,但你是Star是站在台上讓人follow你的,人家花錢來看你,阿嬸是花錢滿足自己,自是不同。所以,做Star就應該要有做Star的樣子。”

    有的歌手走的是小女孩歌路,但卻扮到白唇膏,黑眼圈,藍指甲,羅文說: “根本就難看! 阿梅不同,唱《壞女孩》她就像是壞女孩,王菲也不同,唱《棋子》唱《誓言》,她的歌路和形象一旦配合,就會有自己的style。”

    然後, 他又說: “我也不同,我可以妖也可以很正氣,但我妖時就妖,正氣時就正氣,形象與歌路的feel是100%的合拍。”

    羅文是百變形象的開山鼻祖,他袒胸穿fur 時,郭富城可能還在穿著開襠褲,他說: “現在的後生一輩子都不夠我創新。”

    重溫一下,他覺得以前的種種形象都是感覺完美,因為都是按照著歌路去設計。

    像《小李飛刀》就穿古裝扮大俠; 像《好歌獻給你》就穿海軍裝; 《波斯貓》時就戴耳環穿皮褸; 《讓我奔放》則穿皮褸戴鐵鏈; 《心裡有個謎》又扮礦工, 還有什麼大斗蓬、孔雀袍、珠片衫、 電燈泡、大皮草……都曾經是他亮相的形象,實行衣不驚人死不休。

    “我夾band時就扮披頭四,剪個冬菇頭,全香港第一個留長髮的就是我, 所以那時候常被人抨擊。”

    與肥肥合組《情侶合唱團》時, 他覺得至經典老土,一要他唱時代歌曲, 肥肥逼他電個野草頭,穿斯文衣服,他說那時候簡直是慘無人道。

    “與肥肥拆檔之後,我立刻跑去剪一個陸軍裝,在頭頂上染個十字架,另外留兩條幼長髮在前面,畫黑眼圈,大眼淚,戴七粒鑽石耳環,穿工人牛仔褲裡真空。”那一年仍是萬物皆保守的一九七二年,他不屑地道: “我睬佢都傻,年輕人就是如此,你看不順眼,表示你老餅罷了! ”

    一九八零年時,他還脫光光地拍了一輯寫真裸照,那時候本來是為了新專輯 《仲夏夜》拍攝封面照,概念是在百褶窗中以赤裸上半身登場,本應該是拍不到什麼的。

    “那時候覺得自己的身體這樣美麗,就趴在地上,乾脆什麼都不穿,拍一輯自己收藏。”但不知道如何,公司卻將他那隻赤裸上半身下穿泳褲的照片外流出去,但有雜誌登了出來卻只佔一個小小張的版位,他看了,就氣頂, 火滾。

    “我給你們第一手的照片都登這麼小張,說什麼不適合家庭看,好,我就將那些沒穿褲的也拿了去登,一登之下,對方的雜誌立刻賣斷市,我的人就是如此硬頸,你說不行,我就硬要去證明可以的。”

    現在看回那些寫真照,他無怨無尤地說: “那真的是很美麗的回憶。”

    以前的千變萬化,現在的他就像是洗盡鉛華,返璞歸真,他說: “我現在最喜歡穿西裝,會覺得很class,男人最靚的樣子就是穿西裝,不然就穿白襯衫牛仔褲,那種白襯衫像可以聞到太陽的味道。”

    他每一季花在置裝的費用,大約是港幣十幾二十萬,對名牌,他獨愛Armani,因為: “剪裁好,質地好,夠時尚,穿上去一定舒服。”但偶爾他也會穿穿Versace、 Romeo Gigli等牌子穿穿爽, 他說: “我絕不會穿Kenzo、Miyake、Yohji這些日本時裝, 我穿衣要穿到挺要醒要smart,那些鬆鬆的時裝只會穿到我像傻佬那樣。”

    上述說的都是一九九六年時的談話,我曾經忠實地用文字記錄下來,現在重新翻看,我還很清楚地記得那一天他穿的是緊身Polo上衣,配搭一條黑色起骨長褲,仿佛他就在我的眼前晃過,印象深深印在那裡,揮也揮不去。

    (8) 

    羅文是妖氏一族的元老,在他的眼中,妖是一種自內心散發出來的妖味,而不是刻意去堆砌出來的假“形象”。

    “以前的澤田研二, 很夠妖,但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一到中年就會整個變形,他現在就慘不忍睹了。”

    “我以前很崇拜David Bowie,有一次我在多倫多看見他拖住一個很cheap的女人,他就像整條鹹菜一樣。”

    “Elton John妖到很有氣派,還好,現在他還是。”

    “阿梅是女妖的代表人物,她連唱《愛情的代價》都可以妖的。”

    “張國榮也不是妖,他是姣,人人都說我姣,其實我哪裡夠Leslie姣。”

    “黃耀明是又妖又姣,我覺得他那些東西是屬於床上的,非常意淫,我也很意淫,但我的是活力的意淫,他的則是媚態的意淫。”

    “梁朝偉的是味道妖,很男人味道的妖,很頹廢的妖。”

    他告訴我,他在台上的妖,只不過是一種表演方式。

    在台下,他是一點也不妖。

    “男人就是男人 妖給人的感覺是陰陽怪氣的。”他說。

    不知道放在他墓碑上的那張照片,是妖的? 還是不妖的?

    (9)

    他的耳朵很大,很長,命相說的長命百歲,就是這一種富貴的耳朵。

    還有, 我很喜歡他的原名─譚伯仙,夠中國,夠鄉土。

    至於他的羅文如何由來,相信是Roman的中文翻版,還有籮記這個稱呼, 他也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 譚伯仙也好,羅文Roman籮記都好,人死留名,我們記得的不只是他的名字而已。

    至少,我還記得他對我說過: “站在台上,我就是King of The Stage。”

    (10)

    我問: 這麼多年來,你失去了些什麼?

    羅文: 失去了很多感情的事,但這是沒辦法的。

    我問: 那你還有什麼想追求的?

    羅文: 希望多談戀愛,戀愛對一個人的幫助會很大。

    我問: 那為什麼這麼多年來還是獨身呢?

    羅文: 因為我習慣了獨身,我很害怕別人會騷擾我的私生活,我享受一個人的世界。

    我問: 沒有想過要一個家嗎?

    羅文: 我沒有家庭觀念,我只是享受戀愛,但卻逃避結婚。

    我問: 為什麼呢?

    羅文: 我看見很多朋友結了婚都不開心,我要是結婚就希望不會離婚,因為這是一世人的。

    我問: 那你不會有需要一個女人的時候嗎? 你如何去解決?

    羅文: 那時就唯有聽多點音樂,想些東西……

    我問: 你不擔心自己會做一世王老五嗎?

    羅文: 這些都讓它順其自然,來到就來。

    我問: 那你以後真的不結婚?

    羅文:世上沒有絕對的可能有一天我也會有結婚的沖動,這是不能說定的。

    以上對話摘自一九九一年的一篇採訪,那是我跟羅文做的一個專訪記錄, 說的就是千絲萬縷的兒女私情。

    (11)  

    還是談愛情。

    “我拍拖的次數多得記不清,只是我選的女友都是圈外人,你們不認識的,也就沒有報導的價值而已,於是好事者又傳出一些難聽的說話,真氣人!”

    他說他戀愛的時候是不顧前因後果全心全意地投身進去,不然,那根本就不是愛情。

    他說,他愛過三次。但都是全軍覆沒,弄到自己傷痕纍纍。

    第一次,是因為他要去日本發展,所以就跟第一個女朋友分手。

    第二次,是因為他要回香港發展,所以就跟第二個女朋友分手。

    第三次,因為她的父母反對他們的來往,所以也是無疾而終。
    “我喜歡的女性,很現代的,健健康康,帶點艷光的,就像李美鳳那一種類型。”

    那時候傳過他追求李美鳳,他說,本來開始是好好的,但經過傳媒的大事渲染,結果是還未有進一步的發展,就已經嚇壞跑了人家。

    和沈殿霞,他說沒有這一回事。

    “我和肥肥只是好朋友的關係,她當我是弟弟,她的人很好,很照顧別人,但是有時侯她的母愛太強了,強到令人受不住。”

    有人曾經如此問過他:“不打算談情說愛?”

    他說:“那是很花時間的一件事。”

    再問:“有人說你對異性沒有興趣?”

    他說:“只是沒有太多的時間。”

    有一次李美鳳來馬宣傳,我捉住機會半試探問她:“羅文說他很喜歡你這樣的女子,你們也曾經交往過?”

    她聽了,不禁大笑,反問我:“你相信嗎?”

    我沒有回答她,因為相不相信那是另一回事,有情人終成眷屬,始終是可喜可賀的, 值得高興的。

    (12)

    “能將自己的一生獻給歌迷是我個人的心願。”

    他如此說過。

    就算是遺言吧。

    #寫於2002年

  • 情侶100件事文字版 在 辦公室日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03 14: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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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婉儀投稿第四回》

    少少事務宣布,由於婉儀實在太慷慨,分享咗好多佢做Love Hotel嘅所見所聞,所以我決定發放返四篇稿費畀婉儀,好嘅文字係有價有市,我個人都曾經有被壓榨嘅經歷,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唔應該助長免費午餐同埋做爛市風氣。

    今後所有讀者投稿若然被刊登至facebook同IG,全部都會有稿費,敬請投稿讀者留聯絡電話或者email,至於投稿網址同細節已經喺文章尾部列出,希望多啲聽到各行各業嘅故事,等緊你哋❤️

    ===============

    嚟得Love Hotel嘅客都係尋開心,無論佢哋係情侶關係,偷情關係,定係畀錢買服務嘅關係,只要係你情我願,冇任何犯法或者夾硬嚟嘅行為,我哋真係管唔到咁多,五星級酒店都一樣,絕對冇分別。

    記得有對斯文情侶,相貌唔突出,兩個都戴眼鏡,衣著偏向老土,如果唔係出現喺Love Hotel,你話佢哋教書都大把人信。咁普通都記得,除咗佢兩個平均一星期嚟一次之外,後來仲發生咗一件事,有次佢哋退房,等緊我找返100蚊按金(我哋入房前除咗收房錢,仲會象徵式收100蚊按金),清潔姐姐喺二樓叫落嚟:「漏咗嘢呀!」

    呢對情侶若有所思諗緊漏咗咩,清潔姐姐落到嚟就遞出一對手扣同一個口塞:「條毛巾衾住咗呀。」

    佢兩個紅都面晒,特別係嗰位女士,其實唔算咩咁大不了,曾經有客漏低成袋SM用品喺度,入面啲玩具再誇張十倍,但可能太尷尬,又要顧形象,之後就冇再見過佢哋喇。

    著西裝就斯文?返教會就好人?講粗口就係壞人?著得少布就代表Open?呢啲純粹係社會上嘅世俗眼光,喺Love Hotel返工嘅經驗話我知,所有嘢都唔好睇表面,而且離遠睇一定唔清楚,未認清之前唔好妄下定論。我見過生得好普通嘅女仔,你喺街絕對唔會望佢一眼嗰隻,但佢隔兩三日就會帶唔同嘅男仔嚟開房。

    成日聽到人話:「娶老婆唔使娶個咁靚㗎!一陣佢畀綠帽你戴就慘,娶個斯斯文文,普普通通就得喇。」其實唔一定要靚先會派帽,因為男人最鍾意其實係乖得嚟又識得姣嘅類型。

    同樣例子喺男人身上都會發生,有一pair情侶成日嚟,我諗都持續咗一年喇,所以認得都好正常。有人問點解我知邊對係情侶?邊對係偷食?你做得耐自然分得出,態度同身體語言係會有好大出入,我指喺其他人面前,當然入到房都係一樣啦!有一次見到呢個男仔拖住另一個女仔嚟,後生仔女換畫都好正常嘅,誰不知再隔一個星期,佢又同返之前個女朋友嚟,再隔一排又見佢拖新女仔嚟,但點都會恆常地同佢正印又嚟,梅花間竹咁,就更加容易分到係咩關係。

    咁多女伴,個男仔係咪型英帥靚正?絕對唔係,一個招牌跌落嚟壓死幾廿個嗰種,所以真係冇樣睇,奉勸大家如果認真發展一段感情,要用多啲時間去了解同認清對方,要睇真啲,有時你以為佢係電話,實際上係鬚刨,你以為佢係鬚刨咩,但可能又係風筒,當你以為佢係風筒,其實又係一個鬚刨。

    兩個都係玩玩下就冇嘢好講,最怕一個認真,一個係玩,第日傷心固然唔好,怕對方惹埋啲唔知咩病畀你仲大鑊,記住睇人唔好睇表面。

    =================
    婉儀對上三篇投稿

    《第一回》女仔唔好亂飲醉

    http://bit.ly/2UqeXjc

    《第二回》花美男

    http://bit.ly/2FWeayx

    《第三回》幸福要靠自己爭取

    http://bit.ly/2FUG1i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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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可使用以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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