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恪遵意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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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恪遵意思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Dr. Shu 的旅遊文化攝影筆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們今天來到一個新的地方 – Şanlıurfa 和之前介紹的土耳其觀光區不同的是,這兒不是一般觀光客會來的。 不過土耳其航空的國內線非常便宜,在這個地方住上一晚,可以真正體驗土東風情。 而且Şanlıurfa附近有一個著名的UNESCO遺址:Mount Nemrut,必須要四月到十月的時候過去,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一集節目,我們要請大家來討論目前台灣職場上,從企業機構到政府單位都在浮濫使用的派遣勞力問題。獨立特派員記者張筱瑩、周明文,要為大家揭露派遣的面紗底下,雇主和派­遣業者之間「通謀虛偽的意思表示」。 在我們的報導當中,固然不乏為了自己的生涯規劃而投入派遣行業的受訪者,但多數都是受迫從比較好的...

  • 恪遵意思 在 Dr. Shu 的旅遊文化攝影筆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21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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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今天來到一個新的地方 – Şanlıurfa
    和之前介紹的土耳其觀光區不同的是,這兒不是一般觀光客會來的。
    不過土耳其航空的國內線非常便宜,在這個地方住上一晚,可以真正體驗土東風情。
    而且Şanlıurfa附近有一個著名的UNESCO遺址:Mount Nemrut,必須要四月到十月的時候過去,否則大雪封路。

    到了Şanlıurfa,我們就進入多民族的土地,包含庫德族、土耳其人、阿拉伯人。
    所以從民族政治來看,這是個複雜的環境。
    而從宗教上來看也是如此。先知亞伯拉罕的故鄉據說就是Urfa。
    (另外一個可能的故鄉是伊拉克的Ur。)
    他不僅是基督教的先知,也是猶太教、伊斯蘭教的先知。

    我剛才說Urfa,那是Şanlıurfa的本名。
    Şanlı的意思是輝煌,名字是1984年之後改的。
    土耳其那一帶的城市在原名之上加一個稱號似乎是城市行銷不可缺的。
    例如Gazi(榮民) + Antep = Gaziantep
    Kahraman(英雄的)+ Maraş = Kahramanmaraş。

    亞伯拉罕接受神的召喚,要他成立一個新的國家,並且給他應許之地,也就是迦南(Canaan,今天巴勒斯坦、敘利亞一帶。)
    他恪遵神諭,在迦南繁衍後代。
    對猶太教而言,所有猶太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後代。

    對基督教而言,亞伯拉罕遵守神的指示、準備殺死自己的兒子Isaac作為對神的犧牲,預示了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人類的犧牲。
    當然神的用意不是真的要他殺死自己的兒子,而是測驗他對神的敬畏。
    這個Binding of Isaac的故事也是西方藝術的主題之一。

    對穆斯林而言,亞伯拉罕的長子Ishmael則是穆罕默德的祖先。

    Urfa對以上三種一神論宗教還有兩項重要的意義。我們下次再聊。

    今天我們看到的是Dr. Shu在Urfa的住宿 – ELÇİ KONAĞI BUTİK OTEL。
    不管是外觀還是房間內部,都有濃厚的土東風味,我們就看圖體驗。

  • 恪遵意思 在 陳水扁新勇哥物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6-26 07: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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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勇哥物語]-148
    —蔡英文主席應該知道《台灣前途決議文》黨綱主張「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勇弟:民進黨黨章第二條、第三條規定,入黨必須認同民進黨黨綱。宣揚本黨黨綱,爭取民眾支持則是黨員的義務。民進黨黨綱,除基本綱領、行動綱領外,也包括《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常國家決議文》等五大決議文都提升為黨綱的一部分。是以《台灣前途決議文》不只是蔡英文總統兼主席所宣稱的「台灣共識」,更是每一位民進黨員應認同、恪遵並宣揚的政黨主張。1999年5月8、9日,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制定《台灣前途決議文》。請問勇哥,聽說阿扁的「一邊一國論」正是《台灣前途決議文》所規定,從總統兼主席到基層黨員,任誰都不能違反《台灣前途決議文》的黨綱?

    勇哥:《台灣前途決議文》前言說,民進黨與全民艱辛奮鬥,達成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1996年總統直接民選,以及修憲廢省後,台灣「事實上」已經成為民主獨立國家。

    勇弟:民進黨承認,台灣頂多只是「事實台獨」,還不到「法理台獨」。所以黨綱又規定,民進黨除推動國家體制的改造,並應進一步銓釋台灣的定位與走向。黨綱的意思就是不能「維持現狀」。

    勇哥:《台灣前途決議文》有七大主張,其中

    「第一、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
    第二、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那麼台灣是一個國家,唯一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國家。台灣又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此一來,這不是「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什麼是「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勇弟:有人說民進黨是「反中」的政黨,黨綱又是怎麼寫的?

    勇哥:民進黨不是「反中」(反中國),只是「反一中」(反一個中國)。《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具體主張規定的很清楚。

    「第二、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根本不適用於台灣。
    第四、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授予中國併吞的藉口。」

    勇弟:我懂了。蔡英文在2012年首度參選總統,原本民調領先半年,最後被馬英九逆轉勝,並大贏80萬票,有人說是輸在「九二共識」,一點都不假。但不是輸在不接受「九二共識」,而是不講清楚為什麼不接受「九二共識」。因為接受「九二共識」,就是接受「一中共識」,就是接受「一中原則」,就是接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給中國併吞台灣的藉口。我這樣說對嗎?

    勇哥:勇弟比很多民進黨的黨公職人員聰明多了!

  • 恪遵意思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5-17 1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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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被判入監四個月:“一定會上訴!”

    在台灣,前總統馬英九涉及“泄密案”原一審獲判無罪,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5月15號二審宣判大逆轉,改判有罪,打破馬英九法庭上零判刑紀錄。
    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吳維雅法官在記者會上說:“原判決撤銷,被告馬英九先生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處有期徒刑四月,使得易科罰金。”馬英九仍可上訴,交12萬元新台幣(約2萬5千元人民幣)可免坐牢。
    馬英九被控5年前總統任內,處理國民黨籍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涉及司法關說案,將特偵組偵辦中的案情,告知當時閣揆江宜樺等人。地方法院一審采信馬英九辯詞,以馬英九當時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可阻卻違法為由,判無罪。
    高院改判馬英九有罪基於兩項理由,總統為廣義公務員,應負保密義務。且此案當時並無院際爭議,沒有院際調解權的適用,被告泄密行為無關國家安全,也無涉公共利益。
    吳維雅法官強調:“假借行政特權,恣意破壞『法治國』的具體實現手段,這樣會跟憲法所揭示的『法律保留原則』,也就是涉及人民自由、權利干預、侵害的事項,必須有法律授權明文規定,才可以民主憲政保障基本人權的核心價值,是有違逆的。”
    對高院判決重話抨擊他“對應保密的資料,未能恪遵法紀,輕率予以泄漏,身為民主法治國之元首,顯然不足為表率。”
    馬英九現身回嗆說:“面對這樣一個案子,我如果回家睡大覺,這才叫做不足表率。”
    馬英九質疑高院二審判決,跟先前三個相關判決結果不同:“這個案子是一宗憲法訴訟,我爭取的不只是我個人的權益,也包括『中華民國』未來的總統,他的權限不應該受到限制,因此我一定要去釐清這個問題,我一定會上訴。”
    國民黨批判高院判決曲解法令,羞辱國家元首,相信馬英九處事份際(意思是處事本份),支持他上訴捍衛操守及清白。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認為馬英九遭追殺,建議馬直接進去關四個月,2020再選總統。
    此案告訴人、民進黨立法委員柯建銘說:“我個人認為輕判,但終究判決有罪。它是憲政史上具重大意義的判決。它的重要性絕不亞於任何憲法法庭的判決,是台灣憲政史上一個新的裡程碑,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
    柯建銘引《菜根譚》一書所言:“弄權一時,凄涼萬古”,呼吁馬英九應該認罪、不要上訴,留給憲政體制最後尊嚴。
    台灣蘋果日報報導,審理此案三位法官,一位曾被評選高院裁判品質最好法官,一位曾參與審理前民進黨總統陳水扁所涉國務機要費案。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三名民選總統卸任後都遭起訴,未來馬英九此案若三審定讞有罪,將是繼陳水扁後被判刑的第二位民選卸任元首。
    馬英九還涉及多項其他案件再審。
    馬英九遭判刑引發對岸關注報導,中國大陸黨媒《環球時報》報導:“一套西服都要穿十幾年的『小馬哥』,如今要和貪腐的陳水扁合演《監獄風雲》了,台灣學什麼不好,偏要學韓國搞政治清算?”
    記者:夏小華 責編:黃春梅、何平 網編:瑞哲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 恪遵意思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1-12-06 22:26:20

    這一集節目,我們要請大家來討論目前台灣職場上,從企業機構到政府單位都在浮濫使用的派遣勞力問題。獨立特派員記者張筱瑩、周明文,要為大家揭露派遣的面紗底下,雇主和派­遣業者之間「通謀虛偽的意思表示」。

    在我們的報導當中,固然不乏為了自己的生涯規劃而投入派遣行業的受訪者,但多數都是受迫從比較好的勞動條件,落入「勞動彈性化」的洪流當中。有一位受訪者在「彈性化」之後­,原本就稱不上優渥的兩萬四五千,降到一萬三千塊。還有人發生職業災害卻得不到合理的賠償,因為真正進用他們的老闆躲在兩三家派遣業者的白手套後頭,而這兩三家人頭派遣公­司,透過輪流雇用的手段,也奸巧地規避了勞基法課予雇主照顧勞工的責任。

    經營者總是會說,「派遣是職場的趨勢」、「企業必須彈性地運用人力,撙節人事成本,提升經營效率」。這些當然都是不爭的事實或者基本的經營法則。但是勞基法不就是為了適度­節制雇主們一味講究績效以致犧牲勞工權益而存在的嗎? 更值得玩味的是,所有的老闆都說使用派遣「沒有違法」,實際的狀況應該是,使用派遣根本還「沒有法」。一字之差,讓他們可以悠遊於法令的灰色空間,大玩假派遣的遊戲。

    在歐日等國的立法例當中,派遣有一定的期限,用人單位也不能指定特定的員工,以避免雇主玩法操弄。但在「派遣無法,卻有法派遣」的台灣,透過違反法理的假派遣白手套,老闆­們丟卻了人事包袱,但勞工們卻越來越像秤斤論兩的商品,也更難找到有穩定收入的工作,保障他們的經濟權利。假派遣當道,再不透過合理的立法規範,台灣是不是從此要進入一個­不穩定的灰色就業年代?

    很遺憾地,我們也必須把自己的雇主,公共電視台,當成報導的案例。包括公視還有同屬公廣集團的原住民電視台,因為所謂的員工編額限制,近年陸續變相使用承攬工、派遣人力甚­至論件計酬等方式,從事記者、企劃、行銷等等繼續性的工作。在同一個機構、同一個部門裡面,大家都一樣接受主管的指揮調度,但在進用的身分上,同一項工作,竟然有各種不同­的進用方式和待遇標準。公視用假派遣、假承攬造成了同工不同酬,新聞事件就發生在我們身邊,身為新聞工作者,我們完全沒有理由視而不見。

    在整個採訪製作的過程當中,公視管理階層的態度,透露了一個好訊息,但也有一個壞現象。好的是,管理階層恪遵公視法規範的新聞製播公約,沒有對報導內容進行不當干預。壞的­是,一如所有有權有勢的受訪者碰到「麻煩」,對於這個不只牽涉個案勞工權益,也涵括勞動政策討論面向的報導,他們都「不便接受採訪」。

    這一好一壞其實也不算要緊。重要的是,透過這則報導,大家一起來討論這個勞動政策的大問題。同時,也期盼公視管理階層趕緊解決同工不同酬的派遣人力問題。勞雇雙方同在一條­船上,千萬不要只管船兒跑多快,不問鍋爐火熱深啊。

    獨立特派員製作人吳東牧 2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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