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性別平等教案幼兒園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性別平等教案幼兒園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性別平等教案幼兒園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性別平等教案幼兒園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萬的網紅王婉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幼兒接連受暴,處理制度漏洞百出;週全的處理機制,才能遏止暴力再犯!」 今年 1 月,我接到了多位台北某公立幼兒園家長的陳情,園內的老師疑似有不當對待的情形,因此我便建議家長們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正式通報,並聯繫台北市議員 林亮君 、呱吉 邱威傑 辦公室,協助緊盯北市教育局是否落實幼兒園疑似不當對...

  • 性別平等教案幼兒園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5 16:23:01
    有 611 人按讚

    「幼兒接連受暴,處理制度漏洞百出;週全的處理機制,才能遏止暴力再犯!」
     
    今年 1 月,我接到了多位台北某公立幼兒園家長的陳情,園內的老師疑似有不當對待的情形,因此我便建議家長們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正式通報,並聯繫台北市議員 林亮君 、呱吉 邱威傑 辦公室,協助緊盯北市教育局是否落實幼兒園疑似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程序。
     
    然而,我們卻看到許多調查程序上的問題,而且,這樣漏洞百出的處理制度其實已存在許久,今天上午,我便與 人本教育基金會、林亮君議員、邱威傑議員、陳情家長等,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必須儘速周全相關機制,才能遏止未來更多這樣的憾事發生!
     
     
    🔴 調查小組獨立性不足,園方竟然能夠球員兼裁判?
     
    雖然教育局在接獲通報後的確啟動了調查程序,並組成調查小組,但是,在調查過程中,卻並非由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甚至還讓該幼兒園參與調查事務,不免令人有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例如,將訪談地點設在事發園所,或是園方以具名方式要求家長回覆訪談意願調查表,使得目睹事件發生兒童的家長,因為畏懼遭到事後報復,不敢出面參與訪談,而在訪談進行的當下,甚至有老師、校方擔任工作人員,就坐在旁聽席聽家長們陳述。
     
    其實,我去年在質詢時已要求教育部,應訂定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流程與程序,教育部也確實在今年公告相關的注意事項,不過,該規範雖有明定調查過程的流程,例如:應組成調查小組、小組成員應為具有相關專業知能之專家學者,但從此次案件調查過程中的種種疏漏,恐怕仍有不足。
     
    針對調查小組的問題,我會持續爭取,要求未來在處理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時,應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由理應作為第三方公正單位的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程序!

    🔴 調查小組遴選機制不明,調查委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能嗎?
     
    此次的調查小組遴選了 5 位外部委員,但我們並不清楚這些調查委員的遴選機制為何?我們想問,教育局是否有明列專家名單進行遴選?若有名單,這些名單內的專家是否都有足夠專業知能足以讓當事兒童、其他目睹事件發生的兒童,能夠安心陳述呢?
     
    其實,台灣目前在兒童表意權的實踐上仍有待加強,尤其在涉及兒童權益的調查程序上,更為明顯!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更重視兒童表意權,在涉及兒童權益的程序時,也應該要讓孩子有充分表示意見的權利,並且應該有相對應的機制,協助兒童好好表達自己的意見。
     
    因此,我們呼籲教育部,有義務確保全數調查委員都具備與幼兒心理知能,或其他可協助幼兒表達意見的專業知能,並且,也應該比照《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來建置調查的專業人才庫!
     
    🔴 調查報告不提供給家長,讓家長申覆無門?
     
    在此案調查完畢後,社會局認定 A 家長所在班級的 2 位老師,確有管教方式不妥、有不當情緒,但僅以行政指導輔導即可;B 家長所在班級的老師,則因證據不足,認定無不當對待情形。
     
    然而,對於這樣的結果,家長就只拿到一張說明案件結果的公文。老師有哪些行為,經過調查後屬實?老師有那些管教方式不妥?不當情緒又是發生什麼事?這些家長通通都不知道,想和教育局索取調查報告,卻被以「有個資疑慮」,而拒絕提供,對於調查結果和局的認定,也沒有申復管道可以救濟。
     
    在今年 5 月公告的《處理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注意事項》中,雖然規範「須將調查結果通知相關幼兒的家長」,但是,只提供調查結果,難以讓家長得知認定不當對待案件成立與否的原因、調查委員審酌證據採納的理由等,恐怕將導致調查報告難以讓受害家長信服。
     
    因此,我們要求教育部針對教保不當管教案件,應持續修正相關幼照法、教保人員服務條例及相關注意事項,並比照《性平法》調查程序,調查會議必須以正式書面通知,並且明定調查結果必須以書面附調查報告予申訴人,並提供申覆管道。

    🔴 調查過程進行中,園方製造家長對立?

    園方在家長反映後,不僅沒有依法進行通報、組成調查小組,反而還召集幼兒園志工團的志工家長,表示「最近和某些家長誤會,需要正向相挺一下學校」,造成相信園方的家長群起攻擊陳情家長。這個情形其實並不少見,我們在多起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過程中,都常常會看到園方使用類似的分化手法,給予陳情家長莫大的壓力。
     
    若比對《性別平等教育法》,該法規範校方應有保密義務,且規定校方於組成性平委員會調查的期間,只能視情況就相關事項、處理方式及原則予以說明,等事件處理完成後,也要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能就事件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如此一來,才能遏止園方於調查程序進行中給予陳情家長壓力。
     
    對此,我們也要求教育部應修正相關法律及相關辦法,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完善機構於調查小組在調查程序中的保密義務!
     
     
    在去年3月底時,我們已提出《幼照法》修正,不過,後續我們也會針對前面提及的程序面問題,繼續提出《幼照法》、《兒少權法》的修正!
     
    此外,教育部目前也正在擬具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對此,我們仍要再次呼籲,希望教育部能按照規畫期程,盡快將法案送至立法院;也要強烈呼籲衛環委員會與教文委員會,儘速排審相關法案,才能讓我們透過修法,將以上種種問題,從根本改善!

  • 性別平等教案幼兒園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14 19:14:25
    有 2,319 人按讚

    #盤點過去兩年教育議題
    這次的教育部門質詢,我把之前會期就向前市府爭取的「英語兩班三組延伸二至七年級」、「代理教師給足一年聘期」、「兩歲專班學區化」、「校外團體入校教學規範」繼續提出,為高雄的教育環境向市府爭取更多資源。
     
     
    #英語兩班三組延伸國小
    英語兩班三組教學,經過我三個會期的爭取,從原本僅有國教署補助實施的四所國中,增加了本市自辦的九所﹐共計十三所國中,並於本學期開始實施。
     
    不過,對於英語能力的培養,其實國小就是關鍵,所以我這會期繼續爭取把兩班三組計畫延伸至國小,台北、宜蘭的孩子都能透過兩班三組的計畫,而在英語領域獲得進步,高雄的孩子也不能缺席。而局長也爽快允諾,會對兩班三組向下延伸做規劃。
     
     
    #代理教師聘期只有十個半月
    代理教師的聘期無法給足一年,一直是高雄代理教師心頭最糾結的一塊。根據教育部先前給地方政府的函示,代理教師也應給足一年聘期,但高雄的狀況卻是一市兩制,有「教育部專案補助」的才有完整一年,「本市自行出錢」的代理教師則只有10.5個月。
     
    這些「長期代理教師」,本來就大多是各校的懸缺,也就是少子化下,學校不開的正式教師缺額,因為怕超額,所以才不開缺。而代理教師也是持有合格教師證,透過招考才錄取的教師,在學校做的事情和正式教師無異。但除了無法提敘晉級,亦未納入公保及公教退撫之外,更被這種10.5個月的縮減聘期,變相剋扣薪資待遇,實在說不過去。
     
    我要求身為雇主的教育局應該給滿一年的聘期,局長也允諾,目前都是用專案的方式處理,只要各校上簽,都會從寬給滿聘期。但這種方式畢竟還是治標不治本,我也會繼續提案修改高雄市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爭取代理教師應有的權益。
     
     
    #兩歲專班學區化
    今年三四月陸續招生的公幼兩歲專班,是高雄市第一次試辦「鄰近入學會有較優先的排序」,但這裡的「鄰近入學」,卻是以「國小學區」作為篩選標準。
     
    我在上會期就提出,這種做法造成許多國小學區內沒有兩歲專班的家庭十分困擾,既無法就近入學,就算跨區就讀其他學校,也因順位太後面而無法如願就讀想要的幼兒園。當初我就提出,如果要以「學區」來做為鄰近入學的比序,應該要制定所謂的「幼兒園學區」,而不是用國小學區來充數,當時教育局也允諾會陸續修正。
     
    但這會期,我再拋出這個議題,教育局卻是以「取消鄰近入學」比序的方式來處理兩歲專班,也就是說原本試辦的「學區」,變成回歸以往的滿額抽籤。我也提醒教育局,如果是這樣處理,選擇幼兒園上可能會過度集中,也失去了本來讓孩子能鄰近入學的美意,教育局則是回覆我,目前高雄市的公幼中籤率有七成以上,不會有這個問題。這部分我也會繼續跟教育局討論,明年的兩歲專班一定要有更好的方式來處理。
     
     
    #校外團體入校教學規範
    過去彩虹愛家協會曾假借說故事名義,到教室講課偷渡宗教言論,甚至灌輸反同、反性別平等觀念,所以我也特別提醒局長,有關於校外團體入校教學,一定要符合相關規範。
     
    過去曾有家長想要了解彩虹愛家入校教學的教材,卻被協會用法律途徑逼退,不但被禁止看光碟、禁止拍攝翻拍課本、就連學校對彩虹愛家教材的內容都不清楚。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的目的就是要學習,但該團體卻連教材都不敢提供給家長、學校查閱,實在荒謬!
     
    因此我也要求,教育局必須依照教育部《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除了教材與上課教案必須經由課發會審核外,也要將彩虹愛家等校外團體的教材對外公開,提供家長與學生查閱,跟堂教師也須核對志工上課教材是否相同,避免偷渡教材,保障學生的受教權。
     
     
    --
    捷伴同行,一起前進!
    👉 留言、分享、私訊
    🤳 IG:https://www.instagram.com/huangjie_official/
     
    🖥 Youtube:https://reurl.cc/7oD7jd
     
    📁 公開資料:https://issuu.com/voteforfongshan
     
    🕕 服務處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 地址:鳳山區中泰街42號
    ☎️ 電話:(07)710-1230
    🖨 傳真:(07)710-1230
    📬 信箱:voteforfongshan@gmail.com

  • 性別平等教案幼兒園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3-23 17:16:58
    有 4,651 人按讚

    #保障學生受教權 #避免違反性別平等和宗教中立教學

    #教育部首次承諾全面檢視彩虹愛家協會教材
    #連老師都不宜上的教材內容沒有理由讓學生上

    上週一(03/16)教育部公告廢止「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辦理「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課程」(總計8項)的認可;且廢止認可期限是最高的3年,不得重新申請認可。

    但事實上,這套已經不被認可讓教師進修的課程,現況卻仍然持續透過 #家長或學校志工 帶進校園,直接「協助教學」對學生上課。這完全不合理。

    彩虹愛家進入校園的議題已經好一陣子,許多家長、縣市議員都非常關心,也一再詢問地方政府教育局或中央教育部,其課程內容到底有沒有違反性別平等、有沒有違反宗教中立等法規範?但是教育部或教育局過去總是說要「個案認定」,要經過學校課發會、課審會或性平會審查教學內容,但學校常常都只審查大綱,並沒有實質審查課程內容。

    彩虹愛家協會實際上有一整套完整的教材,透過 #教師進修 和 #志工學習 後帶進校園。既然教育部在審視後,已經公告 #不讓老師上課的內容,卻還 #繼續讓孩子在第一線繼續上,這實在無法讓全國中小學生的家長放心!!

    我今天在質詢中要求教育部應面對問題, #全面審查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教材教案 ,教育部承諾會在 #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這個議題跟全台國中小學和幼兒園學生息息相關,我會持續監督,也請大家一起持續關心。

    #實質質詢 #有效監督 #解決問題
    #范雲認真做事您幫轉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