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性別友善廁所性侵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性別友善廁所性侵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性別友善廁所性侵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性別友善廁所性侵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傳播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到底在『性別友善廁所』新聞底下 ,我們還要忍受多少異性戀的爛玩笑和無謂的擔心。 我每次上公廁,打掃阿姨在旁邊收垃圾,我的陰莖也沒有特別有危機感。 反之女廁還是一間一間的,即便有跨性別者使用女廁,擔心的又是何事? 女生擔心被性侵,但那只是分男女廁就可以解決的? 我一直都不是很喜歡刻意分化男女性...

性別友善廁所性侵 在 何嘉柔║ glueyau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2 03:42:28

/ 這篇文章本來是在兩個星期前逐點逐點的寫下,但時間上似乎不適合發文,想要大家更關注運動多一點。不過剛剛我獨自去旺角吃過飯後,又被奇怪的男人跟蹤。他穿著拖鞋,走起路來唧唧作響,而這聲音從我在旺角站尾行到新世紀商場。剛好商場內有公主展覽,我特意繞到展覽旁的商店區,他略有猶疑假意走去另一邊。我見狀跑上旁...

  • 性別友善廁所性侵 在 傳播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8 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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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在『性別友善廁所』新聞底下 ,我們還要忍受多少異性戀的爛玩笑和無謂的擔心。

    我每次上公廁,打掃阿姨在旁邊收垃圾,我的陰莖也沒有特別有危機感。

    反之女廁還是一間一間的,即便有跨性別者使用女廁,擔心的又是何事?

    女生擔心被性侵,但那只是分男女廁就可以解決的?

    我一直都不是很喜歡刻意分化男女性別,就是那些分別,讓一切在大自然裡無謂的事成了可怕。

    我們真的是越來越文明的社會,
    還是越來越僵化思考?

    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還是教育不再教育人們尊重?

  • 性別友善廁所性侵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27 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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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的!但我還是很高興。以下,認真解說我給企業/雇主及跨性別勞動者在空間議題上的相關建議:

    雇主有責任提供員工安全且方便的空間如廁所或更衣室、休息室(視工作場所性質而定)來使用。

    原則上應該要允許跨性別者無論是否已經變更法律性別,得依據其性別認同使用廁所、更衣室、宿舍等公共空間,其次,在可能的範圍內,也應積極考慮設置不區分性別的友善性別空間(例如獨立、可上鎖的友善性別廁所)

    由於傳統上許多公共空間的設置是男女性別二分的,跨性別者希望依據性別認同來使用空間、設備的要求,對於不是那麼熟悉跨性別議題或者沒有實際認識、接觸跨性別者的雇主或同事,有可能造成觀感上的「衝擊」或「疑慮」。

    例如,可能有人會質疑:他說他是跨性別,但我怎麼知道他說的是不是「真的」?潛藏在這個疑問背後沒有說出來的懷疑可能是:當事人會不會是為了某種不正的動機(例如基於性騷擾、性侵、偷窺他人的意圖)所以才假裝是跨性別?

    筆者認為「為了方便騷擾」別人,而在職場上去「假裝自己是跨性別」的懷疑,以通常社會經驗法則來說,其實顯不合理。只消想想,若要自己違背自己的性別認同,刻意用「別種」性別身份生活該有多累與不便,又要付出多少人際關係上可能的代價,就會知道上述懷疑實在並不那麼容易成立。

    所謂「性別認同」是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參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第六款),性別認同是人格權的核心,也是人性尊嚴不可讓渡與分割的一部分,應受憲法第七條平等權所保障。雖然人口中大多數人是「順性別」(生理性別與性別認同一致),只有少數人是「跨性別」(生理性別與性別認同不一致),須知跨性別在醫學上已被確認並非疾病,跨性別者想依據其性別認同使用空間,這種想法也不過就像順性別者想依據其性別認同使用公共空間,是一樣平凡與簡單的念頭。基於平等原則,雇主不該拒絕跨性別者依其性別認同使用公共空間(及設備)。

    更何況,若擔心的是性騷擾、性侵的可能性,須知在我國現行有關性別暴力的相關法制底下,無論是刑法的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或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裏頭所處罰的性騷擾,其實行為的主體與客體早就都不限性別,也就是說,任何性別都可能是行為人或被害人,因此,假定一個跨性別員工可能是為了「騷擾」他人所以才假裝自己是跨性別,除非有明確的證據支持這個懷疑,否則這個懷疑基本上只是欠缺根據的偏見(不合理的恐懼),是不能成立的。就好比我們不能毫無根據地假設一個女同志因其性傾向就會去「騷擾」其他女員工,是一樣的道理。

    另一個常見的憂心是, 如果有其他人因此覺得「不舒服」要怎麼處理?

    基本上,跨性別員工依其性別認同使用公共空間並不需要特別事前徵詢所有人「同意」,在不加以標籤化與特殊化的前提下,絕大部份情形,這件事並不致於有人覺得不舒服。

    但如果真的有人因為知悉了相關情形,而感到不舒服(或表達異議),我們的建議是,這個「不舒服」很可能涉及對跨性別的不認識、誤解或偏見,會需要釐清與溝通,且因為會影響工作場所的工作氣氛與人際關係,因此有認真對待與處理之必要。

    那麼,可不可以因為有人感到不舒服,所以就不允許跨性別依其性別認同使用設施與公共空間,或要求其去使用其他特殊的單獨隔離的設備與空間呢?

    基於平等權的理念,即使有其他人感覺「不舒服」也不應該作為排除跨性別員工依據其性別認同使用空間設施的理由。而是應該藉此機會加強實施相關的跨性別知能培訓,在課程中,除了提供必要的多元性別知識之外,也應該試著讓對此有不同意見的員工有機會明白「換位思考」與「同理心」之必要,不妨請其思考:如果是自己不被允許依據性別認同上廁所,又或者,如果自己被要求去上其他特別的廁所,這會是什麼樣的感受?

    此外,如果一個跨性別員工在職場上正決定要進行性別轉換的過程,或剛面試完、剛進入一家公司,那麼在性別身份變成一個問題之前,本文建議跨性別求職者(員工)能先跟主管討論此一議題,並在相關事宜上,找到合適的可行方案。

    面對此類跨性別員工的詢問及磋商,公司要如何能好好接球處置?整體而言,除了需要對於法律上的歧視禁止規範有明確遵循的意願與正確理解,還需要有充分的多元性別知能的教育訓練,才比較可能在日常性的職場安排上有足夠能力與知識去應對(包括處理公司內部歧見與衝突),找出解決方案。

    節錄自許秀雯著,「友善多元性別職場,如何可能?」, 全文收錄於台北市勞動局2021/2/26 出版「多元性別職場權益手冊」
    https://www.facebook.com/tapcpr/posts/10158078949025965

  • 性別友善廁所性侵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4-20 2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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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年前的今天,「玫瑰少年」葉永鋕在學校廁所,被人發現倒臥在血泊中,送醫後不治死亡。事件之後,校園平等教育受到各界關注,進而催生《性別平等教育法》,許多人致力接續校園內的性平教育工作,之後《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改變過去充滿刻板印象的兩性教育。
     
    性平教育遭遇多次挑戰,在 2018 年 11 月 24 日時,台灣還公投通過「反性平教育公投案」,教育部依據結果修改《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將「同志教育」字眼刪除,改為「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以符合提案團體也肯認的《性平法》精神,但家長及反同團體仍不買單,仍然持續抗議。
     
    阿草回顧去年的公聽會,有自稱「曾為同性戀,但回復到『正常的性向』」的英國人 Mike Davidson 指出,《性平法》中的情感及性教育完全沒顧慮父母權和傳統、摧毀小孩純真。澳洲人 Jeremy Bate 甚至表示性平教育使變性手術激增,希望台灣小孩能免於此難。
     
    對於反同方口說尊重同志但卻反對性平教育,性平教育大平台專案經理張明旭質疑,「沒有認識怎麼尊重?」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以最新問卷結果指出,性別暴力幾乎發生在國中小,霸凌者就以「同學」為大宗,許多人曾遭遇到語言暴力,像是:「你怎麼這麼『娘』?」或被同學帶去廁所驗有沒有生殖器,顯示現行性平教育仍缺乏。
     
    性別平等是許多人長期努力的目標,期望讓台灣變成一個更好、對所有人都更友善的國家,一樣的、不一樣的人群,都可以在這片美麗的土地上共存,能夠安身立命,一起讓我們的國家進步,並能夠讓國家保護每一個生活在這裡的人。許多人用數十年的光陰,為這個目標而努力,而葉永鋕事件喚醒了更多人,一起為邁向真正平等的未來而打拼。
     
    請和阿草一起回顧這篇去年的報導,提醒我們自己,現行的性別平等教育仍然不足,我們還需要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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