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志願服務法提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志願服務法提案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志願服務法提案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志願服務法提案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立法委員 呂玉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北華里守望相助隊榮獲109年績優治安示範社區,並舉辦揭牌儀式,我身為平鎭守望相助中隊長,能夠與鄉親一起被肯定,感到非常開心,今後繼續為社區治安努力,遏制犯罪發生的可能,守護社區安全。 身為平鎮守望相助隊中隊長,我重視守望相助隊的權益,在立法院提案修法,包括民防法,提高民防團隊的參與年限到70歲;修...

  • 志願服務法提案 在 立法委員 呂玉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0 1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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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華里守望相助隊榮獲109年績優治安示範社區,並舉辦揭牌儀式,我身為平鎭守望相助中隊長,能夠與鄉親一起被肯定,感到非常開心,今後繼續為社區治安努力,遏制犯罪發生的可能,守護社區安全。

    身為平鎮守望相助隊中隊長,我重視守望相助隊的權益,在立法院提案修法,包括民防法,提高民防團隊的參與年限到70歲;修改志願服務法,讓民防志工得免費進入公立風景區參觀,我也在立法院數度質詢,要求內政部對於守望相助隊的補助與裝備要增加與精進,守望相助隊是社會治安重要一環,有效結合警政與民防,給與民眾安全的治安環境,政府的協助要到位,打造讓民眾安心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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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願服務法提案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8-10 2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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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譴責港版國安法 #一起關心台灣的制度支持
    發文的今天(8月10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子與壹傳媒高層被控「涉及勾結外國勢力」,而就在剛剛,如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分別涉嫌洗黑錢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還有前眾志成員周庭同樣因違反港版國安法而被逮捕。看到這些新聞,真的是感到憤怒又痛心,在此嚴正譴責中國共產黨與香港特別政府用如此高壓極權的手法迫害香港的言論自由與民主人權。也希望在台灣的大家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一起關心香港議題,並來思索台灣不論在港澳條例與難民法等制度上是否足夠、是否足以給香港朋友更多制度化的支持。
     
    【繼續審慎監督|校外志工入班規範、課程教材審查及教育訓練制度】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全台各地國中小學非正式課程時間因學校人力等問題,需要校外團體支援,然而,校外團體入班之課程及教材爭議頻傳,經常傳出有違反《教育基本法》政治、宗教中立原則之情形。也因此,許多家長和關心性平教育朋友都非常關注「校外人士入班」(特別是屬於非正式課程的晨光時間)學校與教育處是否有做足教材審核、針對實際入班狀況的有明確掌握、是否有導師陪同與後續督導等。
     
    #薇仲針對非正式課程時間規範與監督之提案
    我在第19屆基隆市議會第2次定期會、第6次臨時會以及今年的第3次定期會都有針對「非正式課程時間」的入班規範與管理,分別提案──基隆市校外人士入班狀況、建議教育處與各校共同擬定入班規範與監督方式,並且,在上一次會期特別針對教育部頒訂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請基隆市教育處於兩個月內,參考台北市教育局「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注意事項」規範(請見下方),針對晨光時間等非正式課程時間之運用及內容比例、校外人士入班導師須在場、教學教材以及志工招募等研擬規範。

    這些提案和討論,無非是希望基隆市各國中小在晨光時間規劃與人力協助外,更要重視教學現場需要符合《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政治、宗教中立之原則,不要因為不完善的制度而導致性別平等教育難以落實。
     
    #基隆市教育處回覆
    就在今天,收到基隆市教育處針對我和幾位議員提案的回文(就是本照片),基本上,教育處即要求針對課程與教材審查、校外人士進用規定以及志工訓練還有後續機制按照教育部所頒定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進行,並要求各校依照國教署發函之指示,在109學年度開學前,針對學校進用校外人士訂定相關規定,並將課程審查列為督學到校訪視的重點,

    我們相當肯定針對正式與非正式課程時間課程審查以及校外人士入校等規範與制度的完善,然而,我們也知道各國中小還是會有人力不足的狀況(尤其是非正式課程時間),我們也會持續關注與監督,希望達成更有效運用志工資源,同時透過審查、後續監督來確保課程品質與教育基本精神的落實!
     
    💻以下補充資料💻

    一、「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http://web.tkps.ptc.edu.tw/mediafile/1480/news/37/2020-7/2020-7-30-9-37-45-nf1.pdf

    二、基隆市教育處回覆簡述如下:

    (一)課程與教材審查(分為部定、校訂以及非部定、校訂課程)
    1. 部定、校訂課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之課程及教材,原授課教師應事先與校外人士討論,並納入學校課程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只要內容涉及性平教育、特定教材,須經學校性平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再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實施。

    教育處也回覆此類課程的監督機制,主要是透過課程備查機制,瞭解學校邀請校外人士協助部定及校訂課程是否落實審查,審查紀錄列為市府109學年度到校訪視項目,以掌握督導學校落實。

    2. 非部定、校訂課程(非正式授課時間如晨光時間):學校應訂定校外人士課程教學計畫審核機制,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我們也詢問教育處實際的做法,回覆為學校應參考教育部「非部定、校訂課程時段教學計劃審查表範本」,從法規、對象、指標/素養、領域及預期成效等面向,訂定校外人士課程學計畫審核機制,並如上必須向學生和家長說明。但非正式課程審查後,後續監督機制為何?教育處則回覆,監督權責還是在各學校,但而這些「審查」紀錄也會是109學年督學到校訪視之重點。

    (二)進用校外人士
    1. 入校規範:教育處規範各國中小學進用校外人士(含志工)前,各校應訂定相關規定,經校務會議後實施,並需於109學年度開學前完成此規定的法制程序。目前基隆市狀況是:59 所公私立國中小,計有26校已通過108學年度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有31所規劃於109學年度期初校務會議提案,另有1所私立國中、1所私立國小無進用校外人士規劃(基隆市填報狀況:https://www.kl.edu.tw/v7/eduweb/index.php?func=eform&eform_id=8207)

    2.原授課教師需在場:部定、校訂課程進用校外人士,則該課程負責教師需在場,若為非部定、校訂課程,則該班導師需在場。

    (三)校外人士訓練
    依照教育處「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第八款及志願服務法之規定來進行招募、訓練、管理與輔導考核等。教育處每年也會辦理兩梯次的教育類志工訓練,督導各校完成要點法制程序。

  • 志願服務法提案 在 柯呈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1-07 06: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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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恁ㄟ心聲、#阮來打拚
    【阿枋提案修法,爭取廣大志願服務者福利!】💪🏻💪🏻💪🏻

    為志工、社區守望相助隊、義消、義警、義交、民防、災害防救等社會志願團體或組織,爭取政府公平對待‼️

    民防、義勇警察、義勇交通警察、義勇消防、守望相助、山地義勇警察、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組成員等協勤團體或組織,為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為鼓勵並肯定他們無私奉獻、捨己救人、服務人群之偉大情操,阿枋提出法律修正案,修正志願服務法相關規定,公平地提供給他們相關優惠。

    志願服務法第20條規定內容略以:
    🔺領有志願服務榮譽卡志工於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等,憑該卡「得以免收門
    票」等費用。
    🔺守望相助、民防、義勇警察、義勇交通警察、義勇消防等協勤團體僅能「予
    以半價優待」。
    以上規定,形成同為志願工作者,卻有不平等之對待!
    為了能夠給這些人員同等之法律對待,並明確志工福利,以慰辛勞,提案將:
    🔺「得以免收門票」修正為「應免收門票」。
    🔺將民防、義警、義消等僅能「予以半價優待」之文字刪除,跟志工同為全部
    免收門票,以求公平。
    🔺第二項後段增列「而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予以半價優待。」增加納入志工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之優待禮遇項目,以鼓勵更多民眾投入志願服務工作,並減輕志願服務者之負擔。

    另外,同法第16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有關交通費、誤餐費等補助為「得」而非「應」補助,常因志願服務團體經費狀況之不同,而有差別對待之情況發生。
    🔺因此,提案修正將「得」改為「應」。
    🔺另外增訂第二項「前項補助經費之額度由志願服務團體視其經費狀況辦理之。」因該應補助之交通費等並未限全額或部分,由志願服務團體視其經費狀況辦理之,以兼顧其人力運用及財務之實際需求,避免增加負擔。

    #1月11號相揪立委投票1號
    #這柯最有力
    #立法委員柯呈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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