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志工服務法提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志工服務法提案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志工服務法提案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志工服務法提案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伍麗華|Saidai / Resere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是「勞動節」!來到立法院,我很高興沒有錯過參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立法。 這是一部專法,趕在勞動節前夕審查、三讀通過,就是為了能夠成為帶給勞工權益保障的禮物。 我從去年3月質詢就一直關心將短期工納入保障,也一再希望提供投保更方便的管道,同時也希望能提高投保薪資上限與給付水準。很開...

  • 志工服務法提案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01 1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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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勞動節」!來到立法院,我很高興沒有錯過參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立法。

    這是一部專法,趕在勞動節前夕審查、三讀通過,就是為了能夠成為帶給勞工權益保障的禮物。

    我從去年3月質詢就一直關心將短期工納入保障,也一再希望提供投保更方便的管道,同時也希望能提高投保薪資上限與給付水準。很開心,這些訴求被勞動部廣納,未來,勞工從到職日開始,就可以立即受到政府的職災保險保障,讓遭遇職災的勞工家庭得到更多幫忙。

    然而,我也希望「治本」,因為就業服務做得好,才能真正解決失業、職災、權益保障。

    2001年公布實施的「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明訂公家單位政府採購應僱用族人的比例,但事實上,多年來選擇繳納代金的成分居多。

    2002年「就業服務法」第12條修法至今,地方政府轄區內原住民人口達2萬人以上者,已經從當初的6個縣市增加為現在的9個,占全國縣市的42%,目前卻仍沒有任何的「原住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關於這些,我還在努力透過質詢、提案修法,希望能夠早日落實族人權益保障。

    面對已經有二分之一的族人移居都市,不該讓在外努力討生活的族人,承受結構性的歧視底下,還要獨自面對就業、生活上的難題問題。

    期待政府能夠縫補這些破口,讓每個人有尊嚴、安心的生活在天空底下的每吋土地上。

    最後,我要留一個空間向我的助理、志工團隊致敬。#沒有你們後方的補給支援,沒有前方努力表現的我;#沒有你們在前方幫我擋槍林彈雨,沒有躲在後面整裝待發的我。前面,後面,我們一起努力!

    #相關質詢影片請見留言處
    #五一勞動節快樂

  • 志工服務法提案 在 立法委員 呂玉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20 1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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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華里守望相助隊榮獲109年績優治安示範社區,並舉辦揭牌儀式,我身為平鎭守望相助中隊長,能夠與鄉親一起被肯定,感到非常開心,今後繼續為社區治安努力,遏制犯罪發生的可能,守護社區安全。

    身為平鎮守望相助隊中隊長,我重視守望相助隊的權益,在立法院提案修法,包括民防法,提高民防團隊的參與年限到70歲;修改志願服務法,讓民防志工得免費進入公立風景區參觀,我也在立法院數度質詢,要求內政部對於守望相助隊的補助與裝備要增加與精進,守望相助隊是社會治安重要一環,有效結合警政與民防,給與民眾安全的治安環境,政府的協助要到位,打造讓民眾安心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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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工服務法提案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10 2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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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譴責港版國安法 #一起關心台灣的制度支持
    發文的今天(8月10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子與壹傳媒高層被控「涉及勾結外國勢力」,而就在剛剛,如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分別涉嫌洗黑錢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還有前眾志成員周庭同樣因違反港版國安法而被逮捕。看到這些新聞,真的是感到憤怒又痛心,在此嚴正譴責中國共產黨與香港特別政府用如此高壓極權的手法迫害香港的言論自由與民主人權。也希望在台灣的大家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一起關心香港議題,並來思索台灣不論在港澳條例與難民法等制度上是否足夠、是否足以給香港朋友更多制度化的支持。
     
    【繼續審慎監督|校外志工入班規範、課程教材審查及教育訓練制度】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全台各地國中小學非正式課程時間因學校人力等問題,需要校外團體支援,然而,校外團體入班之課程及教材爭議頻傳,經常傳出有違反《教育基本法》政治、宗教中立原則之情形。也因此,許多家長和關心性平教育朋友都非常關注「校外人士入班」(特別是屬於非正式課程的晨光時間)學校與教育處是否有做足教材審核、針對實際入班狀況的有明確掌握、是否有導師陪同與後續督導等。
     
    #薇仲針對非正式課程時間規範與監督之提案
    我在第19屆基隆市議會第2次定期會、第6次臨時會以及今年的第3次定期會都有針對「非正式課程時間」的入班規範與管理,分別提案──基隆市校外人士入班狀況、建議教育處與各校共同擬定入班規範與監督方式,並且,在上一次會期特別針對教育部頒訂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請基隆市教育處於兩個月內,參考台北市教育局「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注意事項」規範(請見下方),針對晨光時間等非正式課程時間之運用及內容比例、校外人士入班導師須在場、教學教材以及志工招募等研擬規範。

    這些提案和討論,無非是希望基隆市各國中小在晨光時間規劃與人力協助外,更要重視教學現場需要符合《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政治、宗教中立之原則,不要因為不完善的制度而導致性別平等教育難以落實。
     
    #基隆市教育處回覆
    就在今天,收到基隆市教育處針對我和幾位議員提案的回文(就是本照片),基本上,教育處即要求針對課程與教材審查、校外人士進用規定以及志工訓練還有後續機制按照教育部所頒定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進行,並要求各校依照國教署發函之指示,在109學年度開學前,針對學校進用校外人士訂定相關規定,並將課程審查列為督學到校訪視的重點,

    我們相當肯定針對正式與非正式課程時間課程審查以及校外人士入校等規範與制度的完善,然而,我們也知道各國中小還是會有人力不足的狀況(尤其是非正式課程時間),我們也會持續關注與監督,希望達成更有效運用志工資源,同時透過審查、後續監督來確保課程品質與教育基本精神的落實!
     
    💻以下補充資料💻

    一、「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http://web.tkps.ptc.edu.tw/mediafile/1480/news/37/2020-7/2020-7-30-9-37-45-nf1.pdf

    二、基隆市教育處回覆簡述如下:

    (一)課程與教材審查(分為部定、校訂以及非部定、校訂課程)
    1. 部定、校訂課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之課程及教材,原授課教師應事先與校外人士討論,並納入學校課程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只要內容涉及性平教育、特定教材,須經學校性平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再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實施。

    教育處也回覆此類課程的監督機制,主要是透過課程備查機制,瞭解學校邀請校外人士協助部定及校訂課程是否落實審查,審查紀錄列為市府109學年度到校訪視項目,以掌握督導學校落實。

    2. 非部定、校訂課程(非正式授課時間如晨光時間):學校應訂定校外人士課程教學計畫審核機制,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我們也詢問教育處實際的做法,回覆為學校應參考教育部「非部定、校訂課程時段教學計劃審查表範本」,從法規、對象、指標/素養、領域及預期成效等面向,訂定校外人士課程學計畫審核機制,並如上必須向學生和家長說明。但非正式課程審查後,後續監督機制為何?教育處則回覆,監督權責還是在各學校,但而這些「審查」紀錄也會是109學年督學到校訪視之重點。

    (二)進用校外人士
    1. 入校規範:教育處規範各國中小學進用校外人士(含志工)前,各校應訂定相關規定,經校務會議後實施,並需於109學年度開學前完成此規定的法制程序。目前基隆市狀況是:59 所公私立國中小,計有26校已通過108學年度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有31所規劃於109學年度期初校務會議提案,另有1所私立國中、1所私立國小無進用校外人士規劃(基隆市填報狀況:https://www.kl.edu.tw/v7/eduweb/index.php?func=eform&eform_id=8207)

    2.原授課教師需在場:部定、校訂課程進用校外人士,則該課程負責教師需在場,若為非部定、校訂課程,則該班導師需在場。

    (三)校外人士訓練
    依照教育處「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第八款及志願服務法之規定來進行招募、訓練、管理與輔導考核等。教育處每年也會辦理兩梯次的教育類志工訓練,督導各校完成要點法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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