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德國動保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德國動保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德國動保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德國動保法產品中有2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他是茶茶,是一隻被滾燙熱水、凌虐長達14個小時而致死的貓咪😢。 整個新聞事件:https://bit.ly/2WBxqfa 都讓我既氣憤又難過,我不敢想像他遭受虐待的那段時間裡,身心受到的是怎樣的劇痛?從文字敘述得知他受虐的過程,難以相信怎麼有人能夠對手無寸鐵的小動物痛下毒手?😭 希望大家跟著欣西亞...

  • 德國動保法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9 18:44:14
    有 2,357 人按讚

    他是茶茶,是一隻被滾燙熱水、凌虐長達14個小時而致死的貓咪😢。
    整個新聞事件:https://bit.ly/2WBxqfa
    都讓我既氣憤又難過,我不敢想像他遭受虐待的那段時間裡,身心受到的是怎樣的劇痛?從文字敘述得知他受虐的過程,難以相信怎麼有人能夠對手無寸鐵的小動物痛下毒手?😭
    希望大家跟著欣西亞和Shane,一起附議「#加重動物保護法中虐待動物的刑責」。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今動物保護法,對虐待動物的犯人最重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對這些犯人跟本不痛不癢
    ✅過往案例也幾乎沒有一個虐待動物的人有判過該徒刑,大多是以罰錢了事,甚至最後不了了之,也讓虐待動物的事件一再發生。

    ✅以下舉幾個國外對虐待動物的犯人的刑法

    1、美國:視為聯邦重罪,最高處7年(也有說是14年)監禁

    2、日本:最高處5年以下徒刑或罰款約500萬日元

    3、加拿大:判處5年監禁

    4、英國:最高5年徒刑,罰金無上限

    5、德國:3年徒刑或罰款25000歐元

    還有許多國家對虐待動物的刑責都比台灣動保法還要嚴厲,希望台灣動保等相關人員能好好檢討,參考國外對虐待動物的刑罰來實施修法,將虐待動物的刑責加重。

    【附議連結】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bf6f1e8-665e-4592-8f8f-209a0e41525a?fbclid=IwAR06MPes3oYW8_6DfrIYXcMHz8iYY3zjOdHZmHiUYSK4jGml2al3Z2MxCjo

    藉由加重動物保護法中虐待動物的刑責
    ✅讓虐待動物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提升對動物生命權的保護。
    ✅藉由加重刑責或罰金,遏止虐待動物的事件發生。

    如果你贊同,請跟著我們一起連署‼️
    最後
    茶茶,你終於可以不痛了
    希望你在彩虹橋的那邊
    當個無憂無慮的天使貓

  • 德國動保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7 20:01:09
    有 1,149 人按讚

    前幾天又看到虐待動物的新聞超生氣!
    大家一起來連署
    『加重動物保護法中虐待動物的刑則』
    👉 https://reurl.cc/qgy82R
    ---
    現在的動物保護法,對虐待動物的犯人最重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對這些犯人跟本不痛不癢,而且過往案例也幾乎沒有一個虐待動物的人有判過該徒刑,大多是以罰錢了事,甚至最後不了了之,也讓虐待動物的事件一再發生。

    以下舉幾個國外對虐待動物的犯人的刑法
    1、美國:視為聯邦重罪,最高處7年(也有說是14年)監禁
    2、日本:最高處5年以下徒刑或罰款約500萬日元
    3、加拿大:判處5年監禁
    4、英國:最高5年徒刑,罰金無上限
    5、德國:3年徒刑或罰款25000歐元

    還有許多國家對虐待動物的刑責都比台灣動保法還要嚴厲,希望台灣動保能參考國外對虐待動物的刑罰來實施修法,將虐待動物的刑責加重,讓虐待動物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提升對動物生命權的保護,藉由加重刑責或罰金,遏止虐待動物的事件發生。

  • 德國動保法 在 關心羚 獸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08 09:13:39
    有 578 人按讚

    #棄養還是如此容易
    #短吻犬麻醉務必小心
    #感謝學長一直在這條荊棘路上堅持著

    各位看文章時也可以自我檢視
    「寵物有沒有做晶片施打並做寵物登記?」
    當我在醫院看診時也會向飼主宣導要做寵登
    卻也有很多人拒絕
    法律有規範啊
    選擇性守法的比比皆是

    昨天看到動物保護入憲的公聽會
    的確入憲可以更提升保護生命這個普世價值
    但一想到數年前無配套的零撲殺
    當時有公聽會嗎?有邀「各界」專家學者嗎?有野動保育跟環境保護團體嗎?
    最後犧牲的是現在苦撐的第一線公務收容單位

    在動保法有一條寫到:
    「擬棄養者需將欲棄養的寵物送至公立收容單位」
    😳😳😳😳😳😳😳😳😳
    可以理解為什麼有這條⋯
    因為就怕這些人把貓狗亂丟
    像文章裡的法鬥一樣
    但是⋯收的下嗎?
    為什麼你的不負責要由全民來扛?
    政府用TNVR想解決遊盪犬
    但總有所謂的善心人士
    繼續不斷野外餵養
    野生保育動物也不斷傳出被犬隻咬傷致死的事件

    短吻犬無法像一般長吻混種犬在野外生存
    既不耐熱也不耐冷
    牠是由人類經育種培育後的品種
    而偏偏這十年
    也因為社群媒體的發展
    各種短吻犬圖象廣為流傳
    而更無奈的是
    在臺灣的商業公司
    仍不斷拿牠們當行銷工具:
    線上旅館訂房網用巴哥去泡溫泉當促銷
    汽車產業用法鬥在夏天行銷戶外車種
    更新的還有媒體龍頭
    也用來行銷他們有寵物網路商店
    連鎖電器商的最新廣告
    也選用巴哥做電視宣傳
    這些可以掌握媒體資源的人
    你們知道你們用的動物
    無法代表健康嗎?

    若臺灣在想學德國入憲之前
    請先看看他們早就在其他法
    跟人民素質做到多少⋯
    入憲的德國
    沒有胡亂讓無主犬貓在城市及野外遊盪
    飼主在養狗貓前一定要上課
    養狗的飼主要帶狗狗上課
    寵物登記晶片施打也不是口號
    獸醫也不會無藥可自由使用
    沒人跟你在那邊爭獸醫不能負面表列
    (到現在還在正面表列)
    一個個去申請亟須要用的藥
    也很少不按照醫學原則
    就對犬貓進行不適當醫療的獸醫
    更不可能有人醫公開的拿狗開刀
    還公開發表的確相當困難
    (真的是廢話,是有開狗幾百台的獸醫的經驗值嗎?)
    也不會有只是個念了個人復健系
    還沒復健師執照跟訓練的一般飼主
    跟你說他懂狗狗復健還收錢開班授課
    再說自己都是為狗狗付出
    荒謬的事情如果能在臺灣被一一檢視
    那就來好好的談論入憲吧。

    先嚴格規範自己
    不會有可能造成更多傷害時
    再來要求權利


    「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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