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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從債務保證人產品中有3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讀享周易刑事法,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家好,我是周易老師。最近在拜讀學者的文獻時,發現張天一老師的文章裡有提到一個我蠻感興趣,但以前沒有想過的問題:行為人未經持有人同意,拿取該持有人的現金,但目的是為了清償該人對第三人的債務,此時行為人主觀上是否仍具有不法所有意圖?如果欠缺不法所有意圖,就不會構成竊盜罪。 老師以【臺灣高等法院10...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獨董月領18萬未屢行監督之責】常董草率決策,高雄市議會函請高銀究責! 慶富案調查專案小組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土地會勘、1次法律諮詢顧問會議、1次調閱資料協商會議、1次訪談總稽核、2次現閱資料後,終於在今天正式提出專案調查報告!作為小組召集人,感謝小組成員、法律顧問律師與所有相關人士在調查...
從債務保證人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10:12:07
【權利,居然也有主奴關係?】 剛剛步入職場的勇堯,為了每日從林口至台北上班,向A買了全新的「MAZDA 3 」 一台。 看車當天,A 為勇堯他的新車,並就簽了約,包括定金 5 萬元、懲罰性違約金契約 100 萬元。 交車後,某日勇堯上班時發現剎車居然失靈,至附近保養廠維修時才被告知...
從債務保證人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10:12:08
#晚安星期一 🌗 前立委黃國昌打著公司治理的旗幟宣布競選大同公司獨立董事,但是到底公司治理是什麼、為何需要公司治理,卻好像很少人討論。 你的公司不是你的公司 ▔▔▔▔▔▔▔▔▔▔ 公司治理目的在於確保外在投資者的權益,並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 為什麼需要保護投資者的利...
從債務保證人 在 雨城說書 ?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4-28 13:12:38
#每天為你摘一頁書 . . 「市場機制不保證人人生活無虞,辛苦工作,也未必見得能改善生活。現代生活造成原子化的個人處境,破壞了傳統安全網,又暗中削弱固有的協調機制,有時或許還讓個人的掙扎感覺更加艱困。若自由真的有意義,必定是指所有人都能生活得有尊嚴。」──《沒人雇用的一代》 _ 為了瞭解英國底層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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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債務保證人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12-12 21:30:02【獨董月領18萬未屢行監督之責】常董草率決策,高雄市議會函請高銀究責!
慶富案調查專案小組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土地會勘、1次法律諮詢顧問會議、1次調閱資料協商會議、1次訪談總稽核、2次現閱資料後,終於在今天正式提出專案調查報告!作為小組召集人,感謝小組成員、法律顧問律師與所有相關人士在調查過程中提供的協助。
高雄銀行在放貸給慶富集團共41.76億元的過程中,有許多疏漏都顯示了董事會未盡治理監督、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義務,以17.46億元的獵雷艦工程履約保證金為例,沒有銀行敢借,兆豐、京城、台銀、土銀都不要,結果高銀從徵信到放款,竟然只花了4天!
高雄銀行從2013年海科館聯貸案起,陸續貸款給慶陽海洋、慶峯水產、慶富造船、慶洋投資等慶富集團公司共41.76億元,因為無法收回貸款造成損失光在2018年度核銷呆帳就達7.6億,損失慘重。我們調查小組一一審視各案放貸過程,並且親自前往高雄銀行現閱董事會會議紀錄與錄音,發現許多不合理之處:
【慶富】
❌ 短期授信、多次續約或借新還舊,實質上達到中期授信,卻規避提供擔保品
【慶陽】
❌ 海科館聯貸案約定BOT案建物、設備為擔保品,無實質擔保品
❌ 原保證人陳慶男長子陳偉郎被票交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後,保證人改為已負6.5億從債務的次子陳偉志,償債能力有疑,高銀卻未要求加提擔保
【慶峯】
❌ 同意以21年船齡漁船作為加強擔保,違反財政部公告與高銀內規
❌ 高銀稱慶峯暫結自2015年10月之損益已由虧轉盈,但獲利僅74.5萬元,相較3億高額貸款,清償能力大有疑義
❌ 高銀未按照原貸款條件、還款期限直接辦理拍賣擔保品或要求保證人逕負連帶清償責任,反而還同意展延、寬限還款
❌ 2016年慶峯變更公司登記,擔保人陳慶男成為0持股董事,預為安排規避清償責任,高銀未積極應對
【慶洋】
❌ 違反財政部函示中期授信以擔保授信為原則
❌ 會計師函早已揭露慶洋轉投資各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對損益採保留意見,常務董事卻未理會
本次之新事證包括:
❌ 2015/3/12通過之8.3億元放貸程序,在授信審核及授信契據簽訂過程中,有提早偷跑的情況
❌ 在2014/11/6聯貸案履約保證金17.46億元的常董會議上,當時的總經理王進安做出不符事實的案件背景陳述
❌ 多次的董事會議中,針對放貸案並未做出明確決議,但於會議紀錄中記載「照案通過」
這些都顯現高銀在決策過程中的草率!
總結調查內容後,我們在最後一次專案小組會議(11/25)中討論得出報告結論,將函請高市府對相關董事與未善盡監察責任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並函請高市府對違反銀行法、證交法相關董事與人員提起背信罪刑事告訴,本報告與新事證同時函送地檢署偵辦,並函送金管會,由該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從債務保證人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家好,我是周易老師。最近在拜讀學者的文獻時,發現張天一老師的文章裡有提到一個我蠻感興趣,但以前沒有想過的問題:行為人未經持有人同意,拿取該持有人的現金,但目的是為了清償該人對第三人的債務,此時行為人主觀上是否仍具有不法所有意圖?如果欠缺不法所有意圖,就不會構成竊盜罪。
老師以【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易字第1354號刑事判決】當成討論素材,相關內容引述如下:
按刑法竊盜罪之構成要件,除行為人有竊取他人動產之客觀行為外,尚須主觀上係本於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始克當之;是否有被害財產權移動之竊取他人財物之行為,在外觀上顯而易見,但 #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竊盜意圖,#則隱藏於行為者內心之中,#自應從被害者與行為人之關係,#行為人是否有管理事務之職責、#權限及財產權物體移動之原因、#事實,#是否造成被害者財產上實質損害等客觀具體情狀一一檢視詳審細究而判斷之。是被告於上揭時、地自行拿取告訴人藏放在房間天花板夾層之現金200萬元時,其主觀上究否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攸關被告所為是否應評價為竊盜犯行。
然證人李姵瑩於警詢、原審審理時均證稱:被告之前幫告訴人管理公司,因為被告把錢交給外遇對象管理,不拿錢回家繳貸款,被告也幫告訴人繳納位於臺北市中山區農安街住處之房屋貸款;100年間,被告曾告知從告訴人處拿回一筆錢,因為告訴人先前向保險公司辦理保單質押借款,伊與被告討論後,決定先把貸款利息較高之保單質借清償,剩餘拿去清償房屋貸款,有保單借款的清償證明;伊是房屋貸款的連帶保證人,每月要清償10幾萬元,常詢問被告有無足夠金錢繳納房貸,因此知道房屋貸款都是被告在處理等語明確(見原審易字卷第215頁至第216頁、第218頁至第219頁、第222頁);證人李嘉洋於警詢、偵訊、原審審理時均證稱:100年2、3月間,曾與被告一同進入告訴人位於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310巷40號6樓之4住處,並在房間天花板夾層內發現以透明塑膠袋包裝之現金數百萬元;隔2、3日,被告說她將錢全部拿走,並代為清償其積欠南山人壽公司30幾萬元貸款等語(見偵卷第64頁、第112頁,原審易字卷第134頁至第136頁),且於原審審理時明確證稱:被告確有幫其繳清積欠南山人壽公司欠款等語(見原審易字卷第136頁)。此外,有被告提出之國泰世華銀行存摺內頁、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終身壽險保險單暨保單借款專用批註單(被保險人為告訴人、受益人為告訴人及被告)、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單首頁暨還款收據2份(要保人分係告訴人、李嘉洋)、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8年10月7日(108)南壽保單字第C1971號函存卷可佐(見偵卷第147頁至第159頁,原審易字卷第75頁)。綜上,足認被告自告訴人住處拿取現金200萬元後,係用於 #清償告訴人及其子李嘉洋積欠之保單借款、#房屋貸款等途,#尚非全供其個人使用;被告固於89年5月30日與告訴人辦理離婚登記,然 #其仍持續為告訴人管理公司、#繳納房屋貸款 等情,已如前述,縱不具夫妻間代理之權限,無法排除被告拿取告訴人款項時,#主觀上係出於維護告訴人之保險契約、#財產(房屋)#利益而代為清償、#繳納欠款之可能,難認被告拿取上開現金200萬元時,主觀上必存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竊盜意圖。
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於不法所有意圖係藏於行為人的內心,必須綜合判斷才能知道。但要如何判斷?本判決明確提出了幾個指標:
①被害者與行為人之關係
②行為人是否有管理事務之職責、權限
③財產權物體移動之原因、事實
④是否造成被害者財產上實質損害
本判決在進行涵攝時,認為:被告與告訴人之間曾有婚姻關係(對應前述①);被告仍持續為告訴人管理公司、繳納房屋貸款(對應前述②、③);此外,如果是清償告訴人的欠款,也不會造成告訴人受到實質損害(對應前述④)。因此,二審法院推翻原審法院的見解,改認為被告欠缺不法所有意圖,不成立竊盜罪。
不過,這樣的結論,張天一老師是反對的,因為二審法院是將被告是否基於「為了相對人財產利益的目的」,來當成其主觀上是否具有不法所有意圖的判斷標準。但重點應該是:被告在法律上是否有處分本案告訴人「特定款項」的權限(例如告訴人有委託被告幫他清償某筆欠款),但如果只是被告想說「我為了你好,幫你償還你跟其他人的債務欸~~怎麼會構成竊盜罪?!」,那可能跟刑法上判斷不法所有意圖的要件不太吻合。
同學們可以設想一下:假設你朋友知道你欠別人1,000元,他很好心,在未經你同意的情況下,就擅自從你錢包裡抽出一張1,000元小朋友鈔票,幫你去還錢。你發現之後說:「欸,那1,000元這是我這幾天的伙食費!」,你覺得你朋友會不會構成竊盜罪?雖然你朋友是為了你好,但說真的,竊盜罪「不法所有意圖」這個構成要件是否該當,並不是以為他人還是為自己的目的來區分吧~~我個人比較贊同張天一老師的見解,本案被告涉犯竊盜罪的主、客觀構成要件均已該當,除非個案存在阻卻違法事由(自助行為?緊急避難?好像看不出來),否則仍構成竊盜罪。不過這一庭的法官是認為本案被告無罪啦~~以後同學們考上律師要處理類似案例時,可以援引這則判決的判斷標準,盡力為當事人爭取無罪判決!!
以上對於判決解說的部分,是參考、改寫自張天一老師這篇文章的內容:張天一,竊盜罪中「不法所有意圖」之認定——擅自向第三人清償債務之類型,2021年5月,頁12-15。這篇文章很值得同學花點時間找出原文來看,相信會有不同的感受!!
周易老師
2021.7.23
從債務保證人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問
其實我的成長過往跟燕子很像,她是我國中同學,不同點的地方是我母親。
我目前住在日本,我從國小六年級開始長達四年時間,家中有另一個男人,是媽媽的男友,他和爸爸三人行。
那四年中家裡像是賭場,我曾經兩次被性侵害,第一次睡到一半感覺有人拿著我的手幫他下體磨蹭,第二次居然大膽的脫下我的褲子想對我進行真正的侵犯,但這時外面有賭客呼叫他,換他打牌了,才停止。我都裝睡,我很怕⋯⋯
長大後我才知道是什麼回事,這些事我到了現在四十二歲不敢跟任何人說起,從那時候開始,我從來沒有好好睡過一次覺,只要有人一開我房門,我就會立刻驚醒。
曾經我問過爸爸,為何要這樣忍受,結果爸爸很軟弱的回答我,為了你們三個小孩, 這個場景在四後媽媽欠債跑路,我和父親送母親到機場,才發現她的男友也跟她一起出國避難。
送機後,父親流著眼淚告訴我別往後看,天知道單純的我還是回頭看了,那個畫面我一輩子也忘不了,難堪的情節⋯⋯
回到家一堆債務人逼著父親,到我十七歲那年母親與我們聯繫了,我們往來了兩年半,結果母親叫我簽了一堆文件,傻子的我根本不懂,未滿二十歲時,我開始跑法院,因為我簽的全是母親債務的保證人,一共兩百多萬,過往難堪的一切不願去回想。
看過心理醫生,也做了很多傻事,我原本有兩次機會結婚,對象都被媽媽要聘金嚇跑,原來母親一直在利用著我。
現在的我 ,家庭很幸福,也不再恨她了,我只希望她別再來擾亂我的生活,希望這輩子還她上輩子的債也夠了,只希望別再跟她續來世緣。所以我很討厭人家說天底下無不是的父母,和另一句虎毒不食子的話,因為不是每個父母都這樣。
因為你,我勇敢說出過往不堪的事,這些過往我不敢對任何人說,因為太骯髒。
回
不敢跟任何人說出媽媽骯髒的行徑
這是很高靈的包容
表示你很有能量的扛住這個病毒
保護了你的家人的恥辱感
這是你過人之處的善良
而且沒有被影響到你之後的人生
才能如此有命的獲得如今的幸福
這可以從你的爸爸對母親的縱容知道
雖然他愛你
也無法做到一個爸爸對女兒該有的責任
任由這樣的媽媽無法無天的迫害
不知喝止
不懂是非
如今你寫來的這封信是個大大的跳躍
不僅告訴我
也告訴了所有有類似處境的人
希望仍是在的
你就是一個閃耀的例子
我們雖是凡人
但凡人的不凡承受都會是一種琢磨
像鑽石一樣
無堅不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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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開始,我回覆的每封信的照片都會無償幫好產品來宣傳,幫大家一起渡過疫情帶來的困難,如果你們有我可以幫忙的,可以把你們的產品告訴我,如果能有折扣分享給大家,限量即可,我都樂意幫你們轉po,產品的購買介紹,我都會放在回信的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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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老師,
關注您的粉絲頁許久,我是潛水很深的粉絲。很謝謝您常常帶給迷惘的人們力量。
我很好,可是我想拜託,借重您的粉絲頁的力量,幫我的朋友做個宣傳。
[代朋友po]
疫情期間,
不少行業陷入困境,她之前是會議/婚禮主持人,副業是Tabata教練,疫情的關係她失業很久了。
鼓起勇氣,跨入線上領域,重新開課。
如果你目前有運動的需求,可以找她喔!
__
Niko 老師 線上課程開課囉!
疫情爆發後,體力越來越差,肉越來越鬆,抵抗力越來越差,沒人一起運動就懶洋洋~
同學,
你的防疫運動教練Niko來了💪💪
在線上帶著大家一起動次動次🎵
(star)6/7(一) [免費體驗課程]
19:00~19:50 TABATA+活樂塑身YOGA
6/8(二)
11:00~11:50 活樂伸展YOGA
19:00~19:50 抗疫塑身TABATA
6/9(三)
11:00~11:50 抗疫塑身TABATA 19:00~19:50 活樂伸展YOGA
6/10(四)
11:00~11:50 抗疫塑身TABATA
19:00~19:50 活樂伸展YOGA
6/11(五)
11:00~11:50 抗疫塑身TABATA 19:00~19:50 活樂伸展YOGA
6/12(六)
14:00~14:50 抗疫塑身TABATA 19:00~19:50 活樂伸展YOGA
/滿五人即開班,家教模式,貼近教練/
*Niko老師的健身教室
ZOOM小房間:4763233057
開課教室密碼:詢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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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是你忠實讀者 ,雖然住在日本但一直有在追蹤你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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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問過爸爸為何要這樣忍受 結果爸爸很軟弱的回答我為了你們三個小孩, 這個場景在4年後媽媽欠債跑路; 我和父親送母親到機場居然發現她的男友也一起出國避難; 父親流著眼淚告訴我別往後看;天知道單純的我回頭看了 那個螢幕我一輩子也忘不了(難堪的情節)…回到家一堆債務人逼著父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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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有機會結婚對象都被媽媽嚇跑(要聘金) 記憶中 我所謂的母親一直在利用著我 …
現在的我 ,家庭很幸福也不再恨她了;只希望別再來擾亂我的生活( 希望有這輩子還上輩子的債也夠了; 只希望別再跟他續來世緣) 所以我很討厭人家說“天底下無不是的父母”和另一句話“虎毒不食子”因為不是每個都這樣的…
因為你;我勇敢說出過往不堪的事; 這些過往我不敢對任何人說因為太骯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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