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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其民斯得天下矣翻譯 在 黃宏成台灣阿成世界偉人財神總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法律絕對不是兒戲
法律是我們國家,典章制度,依法治國(Rule Of Law)的根據來源。
法律絕對不是兒戲,把法律當兒戲,踐踏法律尊嚴的人,我們法律人一定要嚴辦他們,追究到底。
這就是耶林所講的,薩孟武教授翻譯的,王澤鑑老師介紹的(法律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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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 Kampf ums Recht》是德國法學家Rudolf von Jhering於1872年在維也納的演講紀錄。
Recht一語在德文同時有「權利」與「法律」的雙重意義。但參考內文,現代中文直譯應是《為權利而鬥爭》,簡體中文的全譯本採用此標題。薩孟武先生翻譯成中文時,採用英譯本《The Struggle for Law》的翻譯翻為《法律的鬥爭》。
本人在此折衷使用《權利的鬥爭》作為標題。
以下收錄載於《民法總則》之中的薩孟武先生的節錄意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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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鬥爭
著作:魯道夫.馮.耶林
翻譯:薩孟武
一
法律的目的是和平,而達到和平的手段則為鬥爭。法律受到不法的侵害之時——這在世界上可能永遠存在——鬥爭是無法避免的。法律的生命是鬥爭,即民族的鬥爭,國家的鬥爭,階級的鬥爭,個人的鬥爭。
世界上一切法律都是經過鬥爭而後得到的。法律的重要原則無一不是由反對者的手中奪來。法律的任務在於保護權利,不問民族的權利或個人的權利,凡想保全權利,事前須有準備。法律不是紙上的條文,而是含有生命的力量。正義之神,一手執衡器以權正義,一手執寶劍,以實現正義,寶劍而無衡器,不過暴力。衡器而無寶劍,只是有名無實的正義。二者相依相輔,運用寶劍的威力與運用衡器的技巧能夠協調,而後法律才完全見諸實行。
世上有不少的人,一生均在和平的法律秩序之中,過其悠遊自在的生活。我們若對他們說:「法律是鬥爭」,他們將莫明其妙。因為他們只知道法律是保障和平與秩序。這也難怪他們,猶如豪門子弟繼承祖宗的遺產,不知稼穡艱難,從而不肯承認財產是勞動的成果。我們以為,法律也好,財產也好,都包含兩個要素,人們因其環境之不同,或只看到享樂與和平之一面,或只看到勞苦與鬥爭之一面。
財產及法律猶如雙面神的耶奴斯的頭顱(Janus-head)一樣,對甲示其一面,對乙又示其另一面,於是各人所得的印象就完全不同。此種雙面的形象,不但個人,就是整個時代也是一樣。某一時代的生活是戰爭,另一時代的生活又是和平。各民族因其所處時代不同,常常發生一種錯覺。此種錯覺實和個人的錯覺相同,當和平繼續之時,人們均深信永久和平能夠實現,然而砲聲一響,美夢醒了。以前不勞而獲的和平時代已成陳跡,接著而來的則為面目全非的混亂時代。要衝破這個混亂時代,非經過艱苦的戰爭,絕不能恢復和平。沒有戰鬥的和平及沒有勤勞的收益,只存在於天堂。其在人間,則應是努力辛苦奮鬥的結果。
德文Recht有客觀的(objective)及主觀的(subjective)兩種意義。客觀的意義是指法律,即指國家所維護的法律原則,也就是社會生活的法律秩序。主觀的意義是指權利,即將抽象的規則改為具體的權利。法律也好,權利也好,常常遇到障礙;要克服障礙,勢非採取鬥爭的方法不可。
我們知道法律需要國家維持。任何時代必定有人想用不法的手段侵害法律。此際國家若袖手旁觀,不予鬥爭,則法律的尊嚴掃地,人民將輕蔑法律,視為一紙具文。然而我們須知法律又不是永久不變的,一方有擁護的人,同時又有反對的人,兩相對立,必引起一場鬥爭。在鬥爭中,勝負之數不是決定於理由的多少,而是決定於力量的大小。不過人世的事常不能循著直線進行,多採取中庸之道。擁護現行法律是一個力量,反對現行法律也是一個力量,兩個力量成為平行四邊形的兩邊垂直線,兩力互相牽制,終則新法律常趨向對角線的方向發展。一種制度老早就應廢止,而卒不能廢止者,並不是由於歷史的惰性,而是由於擁護者的抵抗力。
是故在現行法律之下,要採用新的法律,必有鬥爭。這個鬥爭或可繼續數百年之久。兩派對立,都把自己的法律——權利視為神聖不可侵犯。其結果如何,只有聽歷史裁判。在過去法制史之上,如奴隸農奴的廢除,土地私有的確立,營業的自由,言論的自由,信教的自由等等,都是人民經過數世紀的鬥爭,才能得到的。法律所經過的路程不是香花鋪路,而是腥血塗地,吾人讀歐洲歷史,即可知之。
總而言之,法律不是人民從容揖讓,坐待蒼天降落的。人民要取得法律,必須努力,必須鬥爭,必須流血。人民與法律的關係猶如母子一樣,母之生子須冒生命的危險,母於之間就發生了親愛感情。凡法律不由人民努力而獲得者,人民對之常無愛惜之情。母親失掉嬰兒,必傷心而痛哭;同樣,人民流血得到的法律亦必愛護備至,不易消滅。
二
現在試來說明法律鬥爭。這個鬥爭是由一方要侵害法益,他方又欲保護法益而引起的。不問個人的權利或國家的權利,其對侵害,無不盡力防衛。蓋權利由權利人觀之,固然是他的利益,而由侵害人觀之,亦必以侵害權利為他的利益,所以鬥爭很難避免。上自國權,下至私權,莫不皆然。國際上有戰爭,國內有暴動與革命。在私權方面,中世有私刑及決鬥,今日除民事訴訟之外,尚有自助行為。此數者形式不同,目的亦異,而其為鬥爭則一。於是就發生一個問題:我們應該為權利而堅決反抗敵人乎,抑為避免鬥爭,不惜犧牲權利乎?前者是為法律而犧牲和平,後者則為和平而犧牲法律。固然任誰都不會因為一元銀幣落在水中,而願出兩元銀幣雇人撈取。這純粹出於計算。至於訴訟卻未必如此,當事人不會計較訴訟費用多少,也不想將訴訟費用歸諸對方負擔。勝訴的人雖知用費不貲,得不償失,而尚不肯中輕訴訟,此中理由固不能以常理測之。
個人的糾紛姑且不談,今試討論兩國的紛爭。甲國侵略乙國,雖然不過荒地數里,而乙國往往不惜對之宣戰。為數里之荒地,而競犧牲數萬人之生命,數億元之鉅款,有時國家命運且因之發生危險。此種鬥爭有什麼意義?蓋乙國國民若沉默不作抗爭,則今天甲國可奪取數里荒地,明天將得寸進尺,奪取其他土地,弄到結果,乙國將失掉一切領土,而國家亦滅亡了。由此可知國家因數里荒地所以不惜流血,乃是為生存而作戰,為名譽而作戰,犧牲如何,結果如何,他們是不考慮的。
國民須保護其領土,則農民土地若為豪強侵佔數丈,自可起來反抗,而提起訴訟。被害人提起訴訟,往往不是因為實際上的利益,而是基於權利感情(feeling of right),對於不法行為,精神上感覺痛苦。即不是單單要討還標的物,而是要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他的心聲告訴他說:你不要退縮,這不是關係毫無價值的物,而是關係你的人格,你的自尊,你的權利感情。簡單言之,訴訟對你,不是單單利益問題,而是名譽問題,即人格問題。
世上必有不少的人反對吾言。這個反對意見一旦流行,則法律本身就歸毀滅。法律能夠存在,乃依靠人們對於不法,肯作勇敢的反抗,若因畏懼而至逃避,這是世上最卑鄙的行為。我敢堅決主張,吾人遇到權利受到損害,應投身於鬥爭之個出來反抗。此種反抗乃是每個人的義務。
三
權利鬥爭是權利人受到損害,對於自己應盡的義務。生存的保全是一切動物的最高原則。但是其他動物只依本能而保全肉體的生命,人類除肉體的生命之外,尚有精神上的生命。而此精神上的生命由法律觀之,則為權利。沒有法律,人類將與禽獸無別。一種法律都是集合許多片段而成,每個片段無不包括肉體上及精神上的生存要件。拋棄法律等於拋棄權利,這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而且亦不可能。如其可能,必定受到別人侵害;抵抗侵害乃是權利人的義務。吾人的生存不是單由法律之抽象的保護,而是由於具體的堅決主張權利。堅決主張自己的權利,不是由於利益.而是出於權利感情的作用。
那輩竊盜因他自己不是所有權人,故乃否認所有權的存在,更否認所有權為人格的要件。是則竊盜的行為不但侵害別人的財物,且又侵害別人的人格,受害人應為所有權而防衛自己的人格。因此竊盜的行為可以發生兩種結果:一是侵害別人的權益;二是侵害別人的人格。至於上述豪強侵佔農民的田地,情形更見嚴重。倘若該受害農民不敢抗爭,必為同輩所輕視。同輩認為其人可欺,雖不敢明日張膽,亦將偷偷摸摸,蠶食該農民的土地。所有權觀念愈發達,受害人愈難忍受侵害,從而反抗的意志亦愈益強烈。故凡提起訴訟而能得到勝訴,應對加害人要求雙重賠償,一是討還標的物;二是賠償權利感情的損傷。
各種國家對於犯罪之會加害國家的生存者,多處以嚴刑。在神權國,凡慢瀆神祗的處嚴刑,而擅自改變田界的,只視為普通的犯罪(例如摩西法)。農業國則反是,擅自改變田界的處嚴刑,慢瀆神祗的處輕刑(古羅馬法)。商業國以偽造貨幣,陸軍國以妨害兵役,君主國以圖謀不軌,共和國以運動復辟,為最大的罪狀。要之,個人也好,國家也好,權利感情乃於生存要件受到損害之時,最為強烈。
權利與人格結為一體之時,不問是那一種權利,均不能計算價值之多少。此種價值不是物質上的價值(material value),而是觀念上的價值(ideal value)。對於觀念上的價值,不論貧與富,不論野蠻人與文明人,評價都是一樣。至其發生的原因,不是由於知識的高低,而是由於苦痛感情的大小。也許野蠻人比之文明人,權利感情更見強烈。文明人往往無意之中,計算得失孰大孰小。野蠻人不憑理智,只依感情,故能勇往猛進,堅決反抗權利之受侵害。但是文明人若能認識權利受到侵害,不但對他自己,而且對整個社會,都可以發生影響,亦會拔劍而起,挺身而鬥,不計利害,不計得失。吾於歐洲許多民族之中,只知英國人民有此權利感情。英國人民旅行歐洲大陸,若受旅館主人或馬車馭者的欺騙,縱令急於出發,亦願延期啟行,向對方交涉,雖犧牲十倍的金錢,亦所不惜。這也許可以引人嗤笑,其實嗤笑乃是不知英國人民的性格,所以與其嗤笑英人,不如認識英人。
四
為法律而鬥爭,是權利人的義務,已如上所言矣。茲再進一步,說明個人擁護自己的法律——即法律上的權利——又是對於社會的義務。
法律與權利有何關係?我們深信法律乃是權利的前提,只有法律之抽象的原則存在,而後權利才會存在。權利由於法律,而後才有生命,才有氣力,同時又將生命與氣力歸還法律。法律的本質在於實行,法律不適於實行或失去實行的效力,則法律已經沒有資格稱為法律了;縱令予以撤廢,亦不會發生任何影響。這個原則可適用於一切國法,不問其為公法,其為刑法,其為私法。公法及刑法的實行,是看官署及官吏是否負起責任,私法的實行則看私人是否擁護自己的權利。私人放棄自己的權利,也許由於愚昧,不知權利之存在;也許由於懶惰或由於畏懼,不欲多事,其結果,法律常隨之喪失銳氣而等於具文。由此可知私法的權威乃懸於權利的行使,一方個人的生命由法律得到保障,他方個人又將生命給與法律,使法律有了生氣。法律與權利的關係猶如血液的迴圈,出自心臟,歸於心臟。
個人堅決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這是法律能夠發生效力的條件。少數人若有勇氣督促法律的實行,藉以保護自己的權利,雖然受到迫害,也無異於信徒為宗教而殉難。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而乃坐聽加喜人的橫行,不敢起來反抗,則法律將為之毀滅。故凡勸告被害人忍受侵害,無異於勸告被害人破壞法律。不法行為遇到權利人堅決反抗,往往會因之中止。是則法律的毀滅,責任不在於侵害法律的人,而在於被害人缺乏勇氣。我敢大膽主張:「勿為不法」 (Do no injustice)固然可嘉,「勿寬容不法」(Suffer no injustice)尤為可貴。蓋不法行為不問是出之於個人,或是出之於官署,被害人若能不撓不屈,與其抗爭,則加害人有所顧忌,必不敢輕舉妄動。由此可知我的權利受到侵犯,受到否認,就是人人權利受到侵犯,受到否認。反之,我能防護權利,主張權利,回復權利,就是人人權利均受防護,均有主張,均能回復。故凡為一己的權利而奮鬥,乃有極崇高的意義。
在這個觀念之下,權利鬥爭同時就是法律鬥爭,當事人提起訴訟之時,成為問題的不限於權利主體的利益,即整個法律亦會因之發生問題。莎士比亞在其所著(威尼斯的商人) (Merchant of Venice)中,描寫猶太商人舍洛克(Shylock)貸款給安多紐(Anto-nio)的故事,中有舍洛克所說的一段話:
我所要求一磅的肉,
是我買來的,這屬於我,我必須得到;
你們拒絕不予,就是唾棄你們的法律;
這樣,威尼斯的法律又有什麼威力。
……我需要法律,
……我這裏有我的證件。
「我要法律」一語,可以表示權利與法律的關係。又有人人應為維護法律而作鬥爭的意義。有了這一句話,事件便由舍洛克之要求權利,一變而為威尼斯的法律問題了。當他發出這個喊聲之時,他已經不是要求一磅肉的猶太人而是凜然不可侵犯的威尼斯法律的化身,他的權利與威尼斯的法律成為一體。他的權利消滅之時,威尼斯的法律也歸消滅。不幸得很,法官竟用詭計,拒絕舍洛克履行契約。契約內容苟有反於善良風俗,自得謂其無效。法官不根據這個理由,既承認契約為有效,而又附以割肉而不出血的條件。這猶如法官承認地役權人得行使權利,又不許地役權人留足印子地上。這種判決,舍洛克何能心服。當他悄然離開法庭之時,威尼斯的法律也俏然毀滅了。
說到這裏,我又想起另一作家克萊斯特(Henrich von Kleist) 所寫的小說《米刻爾.科爾哈斯》(Michael Kohlass)了。舍洛克悄然走出,失去反抗之力而服從法院的判決。反之,科爾哈斯則不然了。他應得的權利受到侵害,法官曲解法律,不予保護,領主又左袒法官,不作正義的主張。他悲憤極了,說道:「為人而受蹂躪,不如為狗」,「禁止法律保護吾身,便是驅逐吾身於蠻人之中。他們是把棍子給我,叫我自己保護自己」。於是憤然而起,由正義的神那裏,奪得寶劍,揮之舞之,全國為之震駭,腐化的制度為之動搖,君主的地位為之戰慄。暴動的號角已經鳴了。權利感情受到侵害,無異於對人類全體宣戰。但是驅使科爾哈斯作此行動,並不是單單報仇而已,而是基於正義的觀念。即余當為自己目前所受的侮辱,恢復名譽;並為同胞將來所受的侵害,要求保護,這是余的義務。結果,他便對於從前宣告他為有罪的人——君主、領主及法官,科以2倍、3倍以上的私刑。世上不法之事莫過於執行法律的人自己破壞法律。法律的看守人變為法律的殺人犯,醫生毒死病人,監護人絞殺被監護人,這是天下最悖理的事。在古代羅馬,法官受賄,便處死刑。法官審判,不肯根據,而惟視金錢多少,勢力大小,法律消滅了,人民就由政治社會回歸到自然世界,各人均用自己的腕力以保護自己的權利,這是勢之必然。
人類的權利感情不能得到滿足,往往採取非常手段。蓋國家權力乃所以保護人民的權利感情,而今人民的權利感情反為國家權力所侵害,則人民放棄法律途徑,用自助行為以求權利感情的滿足,不能不說是出於萬不得已。然此又不是毫無結果.教徒的殉難可使羅馬皇帝承認基督教,歐洲各國的民主憲政何一不是由流血得來。科爾哈斯揮動寶劍實是「法治」發生的基礎。
五
國民只是個人的總和,個人之感覺如何,思想如何,行動如何,常表現為國民的感覺思想和行動。個人關於私權的主張,冷淡而又卑怯,受了惡法律和惡制度的壓迫,只有忍氣吞聲,不敢反抗,終必成為習慣,而喪失權利感情。一旦遇到政府破壞憲法或外國侵略領土,而希望他們奮然而起,為憲政而鬥爭,為祖國而鬥爭,爭所難能。凡沉於安樂,怯於抗鬥,不能勇敢保護自己權利的人,哪肯為國家的名譽,為民族的利益.犧牲自己的生命。至於名譽或人格也會因而受到損害,此輩是不瞭解的。此輩關於權利,只知其為物質上的利益,我們何能希望他們另用別的尺度以考慮國民的權利及名譽。所以國法上能夠爭取民權,國際法上能夠爭取主權的人,常是私權上勇敢善戰之士。前曾述過,英國人願為區區一便士之微而願付出十倍以上的金錢,與加害人從事鬥爭。有這鬥爭精神,故在國內能夠爭取民主政治,於國外能夠爭取國家聲望。
對於國民施行政治教育的是私法,絕不是公法。國民在必要時,若能知道如何保護政治的權利,如何於各國之間,防衛國家的獨立.必須該國人民在私人生活方面,能夠知道如何主張他們自己的權利。自己權利受到侵害,不問來自何方,是來自個人乎,來自政治乎,來自外國乎,若對之毫無感覺,必是該國人民沒有權利情感。是故反抗侵害,不是因為侵害屬於那一種類,而是懸於權利感情之有無。
依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到簡單的結論,即對國外要發揚國家的聲望,對國內要建立強國的基礎,莫貴於保護國民的權利感情;且應施以教育,使國民的權利感情能夠生長滋蔓。
專制國家的門戶常開放給敵人進來。蓋專制政府無不蔑視私權,賦稅任意增加,沒有人反對;徭役任意延長,沒有人抗議。人民養成了盲從的習慣,一旦遇到外敵來侵,人民必萎靡不振,移其過去盲從專制政府者以盲從敵人政府。到了這個時候,政治家方才覺悟,要培養對外民氣,須先培養對內民氣,亦已晚矣。
刊載於王澤鑒著作《民法總則》(增訂版)。
得其民斯得天下矣翻譯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神父的鹽
張經義的事件,挺有趣的.
一名在中國上海東方衛視任職的台灣雲林人,他在米國白宮詢問川普問題「我知道在這個世界上,大家都很關注這個會議,所以我代表....」
川普打斷了他,問他「來自哪裏?」他回答,「I’m from Taiwan.」
隨後,這位米國總統展開了史無前例的狩獵-在推特上發表「Cut him off now!」他轉發的訊息是,「為什麼中共的情報員總是可以獲得進入白宮簡報室的方式?這位『記者』向總統說謊,自稱自己來自台灣,但他其實是上海東方衛視的人,該媒體是中共大外宣的一部份」、「若認為張經義應該被逮捕或驅逐出境者,請轉推該則推文.」
仔細看看,這不就是台灣內部有些人,最討厭的意識形態檢查嗎?
沒想到,米國總統做得如喝水般自然.
對於那些盛讚「兩岸一家親」、以「全球華人」自居的中華民國人而言,他們長期灌輸給台灣人一個概念,「國際現實」、「弱肉強食」、「力量不夠大小聲會被笑」、「台灣人不能自己做決定,台灣的前途要由全體中國人決定」,乃至於連米洛斯對話都搬了出來
「強者咨意而行,弱者只能忍受」、「正義只存在於兩個實力相當的對手之間」.
這種「力量決定一切」的邏輯,他們要台灣人去接受,在中國打壓台灣的時候,並認為自己以中道者自居,冷酷地看著這一切,置身事外,是理所當然的,他們認為兩岸一家親是一種務實,舔中是一種常態,沒有人該跟錢過不去,也沒有人應該跟自己的前途過不去,「中國夢」被視為一種顯學,於是各種統戰無孔不入,以台北市而言,除了白狼堂而皇之的上國小學校頒獎,統促黨在台北車站舉辦中共國慶,乃至於中國新歌聲事件,上海台辦李文輝在台下巡遊,學生在校外濺血,他們對其他人說,
「批評的人是在意識形態檢查」.
當蔡衍明自爆柯文哲市長喜歡從後面來,中國時報記者在會議上提問是否刻意營造無社區傳播的假象,還有中時記者在串聯,要疾管署「關閉發言平台,只要直播就好了!」進行言論管制,因為要防止網軍滲透和言語霸凌.
當一群人在紅媒下面,高唱言論自由,這一定代表台灣社會,有某種認知上的混淆.
川普簡單多了,不管你講什麼,不管你是「百年來首位華人白宮記者」或是「全票當選白宮外國記者團的副會長」,白話一句,給我滾.
這麼鐵錚錚的現實主義,在華國人面前上演,他們驚懼了,他們震撼了,「強者咨意而行,弱者只能忍受」的米洛斯對話,瞬間不適用了,張麗善、柯文哲、台民黨眾人,瞬間跳了出來,為他抱屈.
雲林縣長張麗善說「愛護雲林的孩子」,稱「網路霸凌無助防疫」,柯文哲說「如果要這樣,開始呼籲大陸工作的人,趕快逃回來算了.」如同過去質疑我就是質疑台大醫院的邏輯,也像是當初反對反滲透法那樣「長江三角地區70萬台商會有疑慮」.
他只要胡亂牽拖,綑綁一堆人,就可以反對任何事物,規則不重要,感受最重要,我要更改的,就是所有人的感受,變得跟我一樣,不論任何規則,對錯與是非.
陸委會以《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公告禁止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職務或為其成員;違反規定依法處台幣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照柯文哲的邏輯,凡在中國工作的,都是在中國黨媒工作的人了.
至於台民黨,就更加誇張,傾全黨之力護航,指開罰張經義違反法律精神,言下之意,就是要兩岸條例做廢,鼓勵人民違法了,一下子說「金星秀」、「中國夢之聲」有台灣藝人擔任主持人,一下子點名前教育部長吳茂昆曾赴陸擔任顧問,彷彿張經義被川普點名,民進黨官員應當被懲罰一樣.
吳茂昆案例先前已經釐清,並無違反第33條,不涉及兼職、兼課,與實質聘任,吳所擔任之產學合作顧問,非固定編制,無核心權能,至少不會跑到川普前面,被指稱是中共大外宣.
台民黨此舉,顯然是例外凌駕通則,闖紅燈被開罰,嚷嚷著路邊停車怎麼不抓,若你不能辦到全部的人,那你不能辦我,若一堆人違法,法律就不算.
川普此舉,顯然是一種政治操作,不能說,張經義沒有一點無辜的成分,他似乎被遷怒了,那來自於他上一個對象,鳳凰衛視的王又又,她質問川普,「阿里巴巴及華為等中國企業向美國捐贈了大量醫療用品...你是否要和中國一起抗疫?」
川普打斷了她「你為誰工作?中國嗎?」,王又又稱,「不,我為香港」.
而今,川普用同樣的方式,質疑張經義,正是因為對王又又產生了警戒,所以在張經義還沒完整提問的時候,先發制人,無論他有沒有問奇怪的問題.
亞美利加的意識形態審查,凡中國來的,一律都有問題,在中華民國看起來是不正確的,此時的川普,卻用得正確無比,也令人恍然大悟.
噢,原來國際上這是一種合理的攻防手段.
當中國的滲透無孔不入,來到你的面前,大膽的嶄露侵略性,在這個moment,與其計算合理不合理,是或不是,不如交由對方來直接回答答案,是,或不是.
結果,他們下意識地都在閃避自己來自中國,和中國有關.
正是由於,有一群人以踩線和偽裝自豪,把規則當作自己的背書,浸沐於中國的榮寵,而絲毫不以為意,當在線上,伸出了手,整個身體都傾斜180度,侵犯了你的領域,而你礙於禮貌,或是眾人的觀感,不能指出真相,只能與他身陷在一片模糊裡,被動的回答他的責問,他們早已越線了,又不能說有,三普凸顯的謬誤是,羞恥心.
在這個moment,他們不願意承認自己是中國來的,代表中國,為中國工作,他們憑藉著中國的影響力站上這個位置,無論是否被允許進來這裡,他們不願意承認自己來自中國.
而說香港,而說台灣.
因為連他們自己也知道,只有說出這兩個自由世界認同的名詞,他們才能免除其他人的質疑,才有質疑他人的資格,在他們心中,都知道中國是有罪的,不堪聞問的.
為何不承認?因為會被模糊焦點,因為這會讓其他人明白自己代表誰,這會讓自己陷於錯誤,墜入川普的陷阱,我不是代表第三方,華人,中文世界,我是代表中國,我感到羞恥.
先有中國的侵犯與滲透,才有意識形態檢查,正因為人們長期把不正常的當成正常的,所以才把主導權交給對方,許多人搞錯了,不是因為不正常的人太多,所以不正常就會變成正常.萬把金錢與資源,換你一句詭異的話,也許是躲在千百種合理質疑的一句,也許是竊得許多信任的人,稍微說一下謊,這都代表著,你已經被滲透了,你口中有紅色的影子,抓出這個影子,不是種罪惡.
當我接受不正常成為正常的一部分,我並沒有接受不能指出他,相反,我隨時能指出,我並沒有交出我選擇的權利,反而是混進來的傢伙,你才要因為你的不正常而覺得羞赧,而學習低調,「你並沒有成為正常的一部分」.
我們想想發生在陳時中身上的事,為何我們會容許中時的記者,指責台灣的防疫都是假象,而陳時中只能被動地說「這對疫調是不公平的」,如果他像三普,反問你來自哪裏?為誰工作?那會怎麼樣?
為何允許中時記者殘暴,而只准陳時中恭良?為何他必須是高EQ的,而另一邊的人EQ低到不行呢?
我們心裡期望一個和諧沒有暴力溫馨的地方,而這必須單方面的由一群人完成,一個巨大的邪惡卻被無視,我們任由那些各有理由的代理人,無辜的拿著針刺進指甲尖的縫隙.
我們忍耐,然後不得哀號,為了這個溫柔而沒有衝突的世界.
三普告訴我們,相較於這個世界的完整,他更在意這世界的公正,而這樣的想法正在重塑這個世界的規則,或許正義並不存在,你不爭取,正義就沒有到來的必要性;正義可能是充滿破壞性質的,但你若不會破壞一些東西,最終自己的瞳孔就會逐漸被侵蝕,在等待一個和諧到來之前,等待危機解除之後,你會先壞掉.
這個世界不應該建築在忍耐他人的惡意身上,純粹因為我們比他們更在意和平.
這就是神父必須稱讚三普此舉的地方,他打破了這個不公正的世界觀.
華國人賦與台灣的國際觀,「弱肉強食」是為了服膺於中國的欺侮,放棄反抗,遇到米國,就不適用,應該盡情的和更強的米國唱反調;中國可以不仁,台灣不能不智,當你掙扎或脫離,就是不智.
你要為了我們華人、Chinese、中國人,而忍耐,不要跟人家大聲小聲,要努力為他們增添光環,而不是破壞兩岸和諧,自失立場,當中國受到危害,我們要同仇敵愾,挑戰強權,當台灣受到損害,我們要委曲求全,讓中國有正當性去征服全世界.
中國=世界.
這樣的世界觀,就是要與世界為敵,仇恨全世界.
三普的弱肉強食,就是告訴你要反抗,當你成為他人的一部分,這不是一種榮耀,而是一種恥辱,你要為自己而戰,如果弱肉強食,是要你放棄自我,當你強起來的時候,也依舊是被食用的對象-因你沒有身而為人的反抗意識.
為什麼這些為中國服務的人,會提自己是台灣和香港呢?那是因為這些國家,是真正被承認的,他們自由性強,他們受人信任,在良知這方面,台灣和香港強,中國弱.
而這樣的強悍,他們卻不提起,只有在自己被質疑的時候,自己身陷險境的時候,才承認他,才代表他,而諷刺的是,提起他們的時候,依然是為了中國,為了自己,在為中國服務的時候,為了保全中國這個身分,以避免被揭穿.
張經義犯的錯誤,並不是在當下,而是在許久之前已經就犯下了,當他以白宮歸國記者之姿,上了李四端的節目,李四端問他「你是台灣培養的一個新聞人,但在美國工作成長,然後現在是在兩岸中間的另外一方的媒體工作,你自己怎麼去把握這個平衡性?」
「其實我覺得自己相當的幸運,我們都知道台灣駐美的記者很多大部分的時間可能就在棒球場,或者是孫安佐,或者是韓國瑜之類的,他們可能跑棒球場的時間,都可能比白宮還要多.」
「很幸運的,我做的是一個正經八百的,真正的國際新聞,這是我希望能做到的,同時在大陸現在這麼一個關鍵的,中國大陸崛起的這樣的一個時刻,讓他們能夠看到世界,那對我來說完全是一個報導正兒八經的國際新聞.」
「所以你的觀眾讀者也期待你做這件事?」
「是的.」
而李四端面露羨慕的顏色,轉而問范琪斐,「這不就是我們台灣現在的問題嗎?」
「難道我們就不能有嚴肅、正經一點的國際新聞報導嗎?」
「我聽經義講,我羨慕的,我相信也是所有...一個正經,而且有他有一貫性地,他的見解是長期培養的,這種邏輯,現在我們台灣看到的國際新聞...老是在自家市場打轉.」
李四端口沫橫飛,儘管范解釋半天,他還是轉頭望向張經義,
「如果你今天有機會替台灣媒體工作的話,你今天還能習慣,還能適應嗎?」
彷彿他眼中這個學生,在東方衛視工作的白宮記者,是多麼完美的化身.
張經義的錯誤,和很多人一樣,就是慣性的捧中貶台,侷限於自己的眼界,站在哥利亞的肩膀上,以為寬廣,而忘了自己身在何處.
眼前渺小的大衛,你可以很簡單挑出上百個錯誤,包括他手上的杖是如何破舊,甩石的機弦是如何不堪一擊.
甚至連他旁邊的牧師,都在唱頌關於非利士的人讚歌.
范回答得很好,「因為我們政治因素的關係,所以很多事情,因為我們在國際上被邊緣化的關係,很多事情變成,跟我們的生活就很遠.」
而這個「邊緣化」是誰造成的呢?自然是兩岸中間的另外一方,中國,所造成的.
而那麼溫馨的食堂裡,沒人指出這個事實,他正在為邊緣化我們的敵國,工作.
中國導致了台灣在政治上被邊緣化,而我們台灣的媒體人們,卻在艷羨邊緣化我們的人們,嘲諷我們被邊緣化後產生的結果.
從張經義的口中可以聽出來,他是一個認真的記者,專注於工作上,並且十分投入於三普,把他和三普同框,視之為一種榮耀.
而這個他以為榮耀的來源,卻拿起一把長矛,將他穿刺在地上,告訴他,你的榮耀不屬於你.
你站在在強國的肩膀上,來到這裡,如果你不是鳳凰衛視的記者,你將什麼也不是....而正是因為你是鳳凰衛視的記者,所以你現在對我來說,什麼也不是.
最後能拯救他的,卻是那個渺小的大衛.
只會報米國棒球場的大衛,只會報孫安佐的大衛,他緊緊的抱住他們,給不了他幸運的大衛.
張經義的左邊,是超大型巨人,右邊,是凱之巨人,挾著這兩個巨人,他滿面春風,這幾乎是所有中華民國人的憧憬,兩岸一家親的夢想-親美友中,名利雙收.
他出書,成為一個名人,他佔據了各大媒體專欄,並有各種報導,在吹捧著這個鳳凰衛視的白宮第一人.
而他們通常不說鳳凰衛視這件事,他們說「百年華人首位白宮記者」、「唯一搭過美國總統專機的中文媒體記者」甚至說他是「台灣之光」.
他的專欄,寫得並不怎麼樣,滿口「吃瓜」的中國用語,看不出有什麼台灣的影子,想必是在中國太久了,已經忘記了台灣是長什麼樣子了.
偏偏,各大媒體樂於讓他佔據旁大的媒體資源和話語權.
把一個為中國工作,或者說,為敵國而工作,視為是自己的榮耀,以為那成就都是靠自己得到的,想必是搞錯了什麼.
張經義稱他第一天到鳳凰衛視上班,老闆就說「你去跑白宮吧」,李四端問他「他們這麼多人,為什麼讓你有這個機會?」
他說他不清楚,只是很興奮,搞不清楚狀況.
他們是看他的能力?還是看他的經歷?恐怕如王又又一樣,看的是他的背景,他來自台灣,她為香港工作,這可以蓋去中國媒體的色彩,擱置米國的懷疑.
至於白宮呢?恐怕看的是他中國的背景吧,不能輕易得罪,又得適度討好,兩個大國就算競爭,也要在身旁留一個對話的管道,這很有利用價值-需要對方的錢,藉由他的麥克風盛讚偉大領導,需要反擊對方的滲透,就說他是間諜,應該滾出去.
當他站在兩個巨人之間,趾高氣昂,指著自己的母國夸夸而談,下一秒,就在兩個巨人之間,被踩踏殆盡.
他以為那是美好的風景,在他人眼中,卻是腳趾之下的危險叢林.
在他們眼中,你不過是個指甲垢而已.
何其荒謬的米洛斯對話.
弱肉站在強食那一邊,以為自己就不是肉了.
一塊肉,對著母親子宮吶喊弱肉強食,
要被吃掉的時候,才知道大喊媽媽救我.
一干華國人,華國媒體,服膺華國政治正確,要台灣人以這樣的人為榮,並鼓吹人們去稱讚他,用盡一切手段,要人們仰望他,將他當作榜樣.
出了事以後,反過來責怪台灣,「台灣沒有舞台給一個追夢的年輕人?」
「但這樣一位年輕人,為何跑到對岸的媒體工作?」
「是不是台灣新聞圈也該反省,沒有提供舞台呢?」
「這可能是台灣媒體的國際新聞市場太小、口袋不夠深,也長期不重視國際新聞的結果.」
台灣市場太小,是跑去中國黨媒工作的理由嗎?2300萬人,有辦法成長成14億人的市場嗎?家裡窮,也沒人叫你去做賊阿?就算他不是賊好了,一個人嚮往強國,崇拜大國夢,好往危險處鑽,說的是一帶一路,講得是中國崛起,用的是吃瓜用語,中國給他舞台,給他市場,給他口袋,最重視國際新聞,不就是這些華國媒體口口聲聲說的「最棒的夢想」?而這個「這個最棒的夢想」,滿足這些人們的夢想條件,夢想的地方,不就是三普責怪他真正的,也是唯一的理由嗎?
由此可見,問題不在市場,也不在舞台,口袋夠不夠深,重不重視國際新聞,因為中國皆有,卻是他受苦的標的,問題在於他所走的路,正不正確.
子曰:「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身為他的前東家,怎不告訴他這樣的夢想是有代價的?這樣的夢想是有風險的?這樣的夢,背後盡是各種虛偽,埋藏著愚弄人民的無知與人民真正的痛苦-正是因為統一一處聲音,所以井底的人們才對外頭的世界求知若渴;正是因為咽喉被捏住了,說不出話來,所以別無選擇,只能聆聽他人選擇的正經和嚴肅;不正是由於他們獨裁的領導,要愚弄他的人民,忘記自身遭遇到的痛苦和不公正,轉而相信他的權威,灌以人們尊嚴的錯覺與糖蜜,看哪,你們的痛苦是值得的,我的灑幣是正確的,我要天天讓那些喉舌與眼線,報導我們如何成為世界強權,如何號令天下,西方的國家與領導也不就那副德性,看吧,民主和自由也不過如此而已.
「真正的」國際新聞?「正經」的國際新聞?「嚴肅」的國際新聞?
沒有比戒嚴和老三台時代,新聞不自由的時代,獨裁政府是唯一的時代,更加正經嚴肅的東西了.
這些,你都沒告訴他,沒教教他,金陵玉樹鶯聲曉,秦淮水榭花開早,誰知道容易冰消!
l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再來責怪台灣這青苔碧瓦堆,不曾讓他睡過風流覺.
當真沒睡過?沒睡過?
你們這些哀江南,與枕邊同他殘山夢,怎沒告訴他紅箋啣燕子,素扇染桃花?
可笑、可笑.
神父曾經去過一個討論區,那裡,叫做島抗聯.
全名是島民抗中聯合,那裡有擅長評論的,有擅長英文的,有擅長構圖的,不分職業、年紀,擠在一塊兒,分享中國底層被打壓的人民的消息,翻譯捷克議長柯佳洛去世前收到的威脅信,關心香港反送中,關心國際消息,特別是中國迫害人權的訊息.
我在那裡遇到一個網友,印象深刻,他告訴我他在病榻上,一整天清醒的時間,無法超過8小時.
他說他醒來的時候,都在關心台灣,關心國際上的訊息,關心中國今天又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我跟你說喔,神父,我曾經開了幾百個帳號,來對付那些網軍五毛.」
「五百個帳號?這麼多啊?怎麼辦到的?」
「買比特幣用的,嘿嘿.」
他高興的說著,彷彿在說著什麼夢想似的,我知道他投入的一切,都是無償的付出.
「台灣不能變成跟中國一樣.」
他說,
「阿,抱歉,我開始想睡了,明天還要化療呢.」
他向我道了聲晚安,然後就下線了.
那瞬間,我感到惋惜又慚愧.
台灣的確有很多人才,而且需要舞台.
然而那些舞台,充斥著特定的政治正確.
他們寡占了空間,指定劇目,決定了演員表,讓觀眾的注意力集中在他們身上,要求他們想達到的效果.
若不符合他們的要求,就責備觀眾素質不夠高.
那些不符合他們期待的,就視為偏激的,在破壞兩岸和諧.
他們代理台灣的聲音,讓外國以為,台灣樂於以中國為榮,對於台灣人,他們壟斷了世界,告訴台灣人世界是繞著中國轉動.
當中國崛起的時候,他們要台灣人瞻仰他們的榮光,想想自己有多麼羞赧;當中國被世界所厭惡,他們責怪台灣,為何不提供世界的舞台,為何不聲援這位「台灣之光」?
我以為的台灣之光,是替台灣爭取光榮,而非讓台灣人感到羞恥;我以為的台灣之光,是在台灣脆弱的時候,守護台灣的人們,而不是自己受挫的時候,稱他是台灣之光,要其他人去保護他.
台灣之光,並不是那麼廉價的東西.
把大中華,當成是台灣的光芒,要台灣的光芒,去承擔中國的災厄.
脫華上等,附匪下流.
這一句島抗聯流傳的話語,值得為中國、中華、台灣,分不清楚的人,下一個是非分明的註解,BROTHER.
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Yawen tomoyo的贊助
【贊助神父的菸 脫離華國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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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其民斯得天下矣翻譯 在 唐慧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從美國波士頓大屠殺談二二八】
文:武之璋 老師
一七七○年的美國十三州充滿仇英情緒,英國國會通過增加英國輸美茶葉稅。麻薩諸塞州議員,大陸會議代表約翰亞當斯,領導美國人反抗英國,聯合賓州、費城與南卡羅來納的查爾斯登域,一同拒買英國茶葉。英政府派四千英軍到波士頓港鎮壓,於是發生波士頓大屠殺事件(BOSTON MASSACRE)。
所謂波士頓大屠殺,發生在一七七○年三月五日,由湯瑪斯普瑞斯頓(THOMAS PRESTON)上尉帶領八名士兵在街上受波士頓暴民的攻擊,英軍開槍還擊,結果造成三名市民死亡,八人受傷,消息傳出以後舉國嘩然,經過渲染,最後變成英軍開槍濫殺無辜,數百人死亡。英國政府立刻下令逮捕士官兵,並承諾公開審判,英政府初擬犧牲這批英軍以平民怨,美方也無人敢擔任英軍的辯護律師。這時兼具律師身份的亞當斯挺身而出為英軍辯護,亞當斯認為不該因為政治立場而犧牲被告在法律之前的公平權益,此舉惹惱了許多美國人,視亞當斯為英奸。後經亞當斯詳加調查以「執行公務」、「自衛殺人」替英軍官辯護,結果該批英軍得保住了性命被遣返回英。
「波士頓大屠殺」乙案真相大白以後,美國人非但不再視亞當斯為英奸,且敬佩亞當斯的道德勇氣。後來約翰亞當斯擔任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的副總統,並當選美國第二任總統。
「波士頓大屠殺」與「二二八事件」相隔近二百年之久,比較兩個歷史事件,可以發掘出許多發人深省的啟示,「波士頓大屠殺」的緣起,經過英政府的處理方式以及其結果;其影響雖與二二八不盡相同,但是受屬官、民之間的糾紛,同樣是一種民變,非常值得研究二二八的學者做一個對比,作為一個評論二二八重要的參考。二二八是一個歷史悲劇,國民黨隱匿二二八資料固然不對,民進黨歪曲二二八歷史,利用二二八作為政治籌碼更是可惡。
我們試以二百年前「波士頓大屠殺」那個時代的英國政府,美國人處理「波士頓大屠殺」的政治、法律道德標準來重新檢視國民黨處理二二八的比較,評述如下:
一、事變發生後英國人、美國人完全依法處理,沒有用政治力介入司法,審判過程也沒有政治以及權謀考量。
二、前者有亞當斯那樣的勇者挺身而出,以大無畏的精神替身為敵營的被告辯護。
三、真相大白以後,美國人反而敬佩亞當斯的道德勇氣。
四、「波士頓大屠殺」在美國是正面教材,完全沒有影響美英兩國人民的感情。更沒有把這件事擴張解釋成「文化衝突」、「族群對立」、「國家大屠殺」。
五、二二八事件我們從傅學通的判決書來看事實部份:「……。於是惹動民眾憤怒,群以磚石向被告擲擊,並有叫打之聲。……。傅學通一度為追者拉住,掙脫後將子彈納入手槍,奔至永樂町二丁目地方又為追者抱住,乃發射一槍,擊中看閒路人陳文溪胸部,不治身死。……。」,「……。於第一次為追者拉住掙脫後,乃將子彈納入槍內,則該被告於事先,己有開槍之計劃與準備,甚為明顯,是非「不知不覺」或「震動走火」,所可辯稱,倘謂該被告之開槍,意在排脫拉抱、卻止追者,以當時的情形而論,朝天開一槍,己足達其目的,今乃彈出而中人胸部,不僅防衛過當,且難認為無殺人之故意,彰彰甚明。……。但是在(共犯部份)卻說且查私煙,既係執行公務,對於該女販自無私仇積怨可言。……。或當一人被其糾纏
時,其他五人一致慫恿鼓勵其加害,均屬不近情理。……均無刑責可言。……。傅學通故意殺人,葉得根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傷害人之身體,均屬罪無可赦,概如上述,而由於彼兩人之罪行,引起全省極大騷動,人民死傷以千百計,財務損失以億萬計,犯罪所生之損害重大殆無出其右者。……。」
從判決書也中之理由可得知下列幾個重點加以討論:
1. 判決書認為一干人等是在「執行公務」。
2. 判決書事實部份,陳述經過:「……惹動民眾憤怒,群以磚石向被告等擲擊。……。傅學通一度為追者拉住,掙脫後……。奔至永樂町二丁目地方又為追者抱住……。」從經過來看,這是典型的自衛殺人,至於在心生恐懼之餘,沒有朝天開槍也不能遽以判定被告有故意殺人之犯意,至多是「防衛過當」,為什麼理由書中說其他被告因為「且查私煙,既係執行公務,對於該女販自無私仇積怨可言。」而判無罪,同樣在執行公務在第二次被追打,心生恐懼而殺人的傅學通同樣在執行公務,同樣與女販及死者「無私仇積怨可言」就「……難認為無殺人之故意,彰彰甚明。」為什麼同案而有不同的標準。
3. 「…….由於彼兩人之罪行……人民死傷以千百計,財務損失以億萬計……。故置傅學通以大僻,不謂慘酷,處葉得根以最高刑加重1/2,猶有餘辜。」這一類非常情緒化的語言,是法律事件政治判決的鐵證。
六、我們在詳查傅學通殺人的經過以後,可以確認當時傅學通在執行公務。在發生糾紛以後,傅等在延平路被民眾捉住,其他人也四散奔逃,這時並沒有人知道傅身上帶槍,傅傳逃脫後在永樂町第二次被捉才開槍殺人,所以傅在第二次被捉時因心生恐懼,出於自衛才開槍殺人為明顯。「執行公務」、「自衛殺人」,假如發生在一七七○年的美國,傅學通決不會判死刑;而不幸的是傅學通是中國人。當年國民黨以政治的、權謀的考量犧牲傅學通以平民怨,可能自以為得計,但是又怎麼會想到幾十年後傅判死刑等於坐實了傅的罪不可恕,也坐實了二二八是一個官逼民反的偉大的反抗運動。假如國民黨當時不玩兩手策略,一方面判傅學通重刑以平民怨,又復派大員如楊亮功、白祟禧等來台安撫,一方面又暗中抓人,用恐怖手段鎮
懾台人,那麼二二八的真相就不會被歪曲。假如傅沒有被判死刑,而肇事的暴民也得到公開的審判應得懲罰。那麼「理」就不會全在傾斜到一邊,那麼二二八就不會被神聖化。
從歷史的角度來檢視二二八,二二八誠然是一個歷史悲劇,發生的原因有執行公務過當、暴民暴動、軍人濫殺,但是最重要的是當局沒有依法審判,而我們翻遍二二八的歷史,實在找不到一點「偉大」的動機、「神聖」的目的,而民進黨在談二二八的時候,從來沒有譴責過濫殺外省人的暴徒,也從來沒有同情過許多死難的外省人,所以民進黨一再炒做二二八,一再利用二二八,實在是一件可恥、可惡的行為。
我們來回顧一下當時的場景,傅學通是一個廣東人,可能語言不通,身在異鄉,在執行公務的時候,由於葉得根用手槍敲擊對他糾纏不休的林姓婦人頭部以後,群情激動,民眾大聲吼,並用磚石攻擊他們,他們四散奔逃以後被民眾捉住,叫罵之間,傅學通掙脫逃走,在心生恐懼之餘,子彈上膛,第二次又被捉住的時候開槍殺人,無論傅學通是「自衛殺人」或是「防衛過當」,他跟死者陳文溪無怨無仇,可以確定他非故意殺人,而他卻被判了死刑 。傅有罪,但罪不致死,傅被判死刑是國民黨權謀的政治審判的犧牲品,傅被判死刑既沒有「平民怨」,結果反而給台灣的國民黨、外省人帶來了原罪,造成了台灣內部長期的紛擾。
社會大眾也好,政治人物也好,我們面對二二八的困擾,應該從「波士頓大屠殺」的歷史中得到一點啟示,那就是任何用任何政治的、權術的手段處理法律事件都會有後遺症,這種後遺症像地雷一樣在你想不到的時間爆炸。波士頓大屠殺是一面歷史的鏡子,應該讓我們覺得羞愧、反省。而「波士頓大屠殺」比二二八早了一百七十七年。
今天民進黨用挑撥的、誣陷的、歪曲、捏造歷史的方式製造族群仇恨,取得短期政治利益,民進黨固然遲早要自食惡果,但是要全民付出代價,對於民進黨邪惡的動機,我們不能漠視,我們要以最嚴正的態度,勇敢的予以揭穿,予以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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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二二八不可選擇性的記憶
政治人物長期操弄二二八議題,或許可以得到選票,但是這種歪曲歷史,挑撥族羣的作為,讓國民黨、外省人背負原罪,更製造出台灣內部長期的紛擾。這種行為非但不道德,如果以先進國家的標準根本是一種犯罪行為。對於這種犯罪行為。政治人物和司法機構如果沒有人有道德勇氣追究他們的罪行,我們以民間輿論的力量,歷史角度,揭穿其真面目。使其無法長期愚弄欺騙百姓。
民進黨操弄二二八的手段之一是對二二八的歷史作選擇性的論述,把二二八的定調為「國家大屠殺」、「政府殺無辜百姓」、「外省人殺本省人」,結果「菁英付之一炬」。既使民進黨以上的論述全部都是事實,國民黨對於其所作為已經再三認錯,道歉,並且在執政時通過賠償條例,也有許多人領到賠償。何況國民黨二二八當年的參與者全都已經去逝法律追訴時效已過,法律行為已告一段落,民進黨沒完沒了的鬧下去,使我們忍不住要反民進黨幾個問題。
民進黨為什麼從來不譴責那些胡亂打殺外省人的暴徒。我根據資料參與報亂殺人的那些暴民可以細分下列幾種不同的分子﹔
1. 台灣光復後許多日軍不願被遣返回日本,這些日軍有人估計超過十萬人 ,這些隱藏在台灣的日軍據稱是參與殺人鼓動二二八的原兇之一。
2. 跟隨日軍在華(尤其廣東福建一帶)以及在南洋返台的日軍翻譯及特工人員。這些在當時仗者日軍狐假虎威作惡多端被台灣人稱作「台灣歹狗」的台灣人有數萬人之多。
3. 「皇民奉公會」分子,「皇民奉公會」吸收當時台灣社會許多軟骨,沒有志氣的台灣領導階層。這些受日本皇民思想毒素,又擔心將來不再享有日軍特權的﹁皇民奉公會﹂成員積極叁與暴動。
4. 從日本及火燒島釋放回台灣的甲級流氓。我們都知道,日本文化並不排斥流氓的,日本官方跟流氓之間一直有互相依存,互相利用的關係。而這些日本火燒島於回來的流氓是連日本人都無法運用。
5. 謝雪紅為首的少數共產黨人。
我們從一些歷史資料回顧一下當年打殺無辜外省人的場景;
二二八的內情是,這個狹義的排外行動,轉變為看見外省人就打,打的頭破血流,以致死為止,當時台灣人幾乎是總動員,各階層人物都參加,流氓、地痞、青年、學生、失業分子、店員、年老的,都視外省人為敵人,女孩子和老太婆则在指點或拍手,這類非人類愛的表現,使每個人充滿恐怖和憤怒﹗人們說,公務人員因職務關係或許得罪了台胞,但妻子兒女,並無罪過,而亦不能倖免﹗
--節錄﹕台灣人為的颱風.新聞天地.路人
「阿山」是台灣同胞對寸岩內地人的一個普遍稱號,「阿山」們在這一次事變中始終演著一個可憐的角色。因為在事變得幾十天時間裡最重要的一件工作就是打「阿山」也。他們考驗你是否「阿山」的方法,一是說「台灣話」,二是說「日本話」,三则唱「日本國歌」,有一項考不來,那一定是「阿山」無疑,於是輕则歐辱,重则打死,或者當成「俘虜」集中起來,東西就把來燒了,最慘的還有把小孩子由兩個人拉著頭和腳扯死,也有抓著小孩倒舉起來撞死的,一個孕婦曾被刺刀刺穿腹部。雖然婦女孩子,只要是「阿山」,都不能倖免,我們事仇敵嗎﹖不然就是「阿山」有罪﹖
--節錄.台灣.人為的颱風.新聞天地.路人
這一次台灣人「二二八」事變,由二月二十七日晚上開始騷動,到三月二十日恢復秩序止,一共只有兩個星期,這是台灣光復以後最大不幸也是最大恥辱的一次事件。這次事變的範圍幾乎遍及全省,幾千人受了傷成百個損失了生命,價值數億台幣的物貲被焚毀了,此外,它還在「本省人」和「外省人」之間,用這次事變中所流的血,造成了一道感情的鴻溝,在建設新台灣的前途上投下了厚厚的一層陰影。
--節錄.台灣.人為的颱風.新聞天地.路人
三月一日紛亂狀態更加擴大,見到「外省人」就加毆打,許多「外省人」開的商店,甚至於外省人來台公教人員的私宅的東西也被搬去焚燬。
--節錄.台灣.人為的颱風.新聞天地.路人
有些流氓模樣的青壯年,则仿效日本人頭綁白布巾,口罵「支那人」、「清國奴」,不分青紅皂白地找出外省人毆打出氣,連就讀於台北女師附小(現台北市立師院實小)的外省小孩也無法倖免,慘遭拳打腳踢後,還被推入學校前的深溝中。連我也因閩南語不甚靈光,而被迫唱日本國歌,以證明台灣省籍身分。
--節錄.自序.我事怎樣走上研究「二二八」之路.戴國輝
可是在這時候,馬路上已經是見著外省人就打,見著穿制服的打得厲害,稅史,獄史,總務課長之類尤甚。那些從海南島回去的兵,從福建回去的浪人,行動最為兇暴,女人、小孩子也有遭他們毒手的。群眾憤怒的時候,的確可怕,當時有的醫院甚至不敢收容受傷的外省人。
--節錄.(一)歐陽予倩──摘自「台遊雜拾」(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日,上海《人世間》
有一對衣冠楚楚的年輕男女從這裡走過,馬上被群眾團團圍住喊打,這對男女駭得面色慘白,急忙跪下來求饒,這時有兩三個十來歲的小孩擠進去,幾腳把他們踢翻,群眾們就開始拳腳交加、棍棒齊下,一陣亂打起來,起初他倆還在轉動掙扎,後來就血肉模糊地倒斃在地上了。
--節錄.瘋狂世界(三)雪穆──摘自「我從台灣活著回來」(一九四七年四月五日,上海《文萃叢刊》第二期〈台灣真相〉
遇到外省人則不加盤問,十一、十二兩天,在僻靜的地方仍是任意屠殺人民,士兵們說﹕台灣人不承認中國人,他們打死中國人太多了,上頭准許我們來殺他們,這幾天殺得真痛快﹗
--節錄.(三)張琴﹕台灣真相(刊載於《文萃叢刊》第二期,一九四七年四月五日出版)
到了基隆港口裡小艇正來往穿梭,在打撈浮在水面的屍首,據說這些屍首都是在黑夜裡一樣用小艇把活人運到港心投下去的。此時有成群的人站在岸邊觀看,有的老太婆扶著手杖,年輕的婦人提著裙子--大約她們發現發現了她們底愛子或丈夫,在那裡搶天呼地的嚎哭著,這種景象真是使人膽寒。
節錄.(四)雪穆﹕我從台灣活著回來(刊載於《文萃叢刊第二期,一九四七年四月五日出版)
民眾不僅燬物,也對外省人不分青紅皂白地屈辱毆打,在本町、台北火車站、台北公園、榮町、永樂町、太平町、萬華等地,均有不少外省人無端挨打,新竹縣長朱文伯與台北市地政局長亦遭羞辱或痛毆。一般認為這是一年半以來的積怨所暴發出來的盲目排斥外省人暴動,餘事無助的小公務人員及其眷屬來台旅行或經商的外省人成了代罪羔羊,許多人聳人聽聞的暴行也傳出了,據聞有殘忍的流氓,在調戲少婦後,將母子一起打死;以日本軍刀砍殺孕婦。
--節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第二章事件之暴發與衝突之擴大
這種殘暴的行為連自己人都看不下去了,於是三月二日「台灣自治爭取連盟」告台胞書呼籲「我們必需認清對象,減少無謂犧牲,不分皂白打外省來的低中下級公務人員的行動必須停止。」
「台灣民主聯盟」是當時重要的反抗團體,他們的公告是本省暴徒打殺外省人的鐵証。這類資料隨手可得,民進黨是故意視而不見。
我們再看一些資料。
根據三月二十三日的「藍世報」,大標題是「台灣事變後福州旅台者紛紛逃回;『暴民』割傷耳鼻,剖腹分屍」。
三月十日大公報標題「留台外省人均急求去」。
三月二十六日中央日報「飽歷台變驚險,外省人返榕廈,在基隆候輪者數猶逾萬人」。
三月二十三日全民報「汕籍公員逃難歸談台灣事變慘象」。
從上述的資料可以看出來當年在台外省人驚恐的程度。為什麼當年在台的外省人會怕到這種程度呢﹗請看下面的資料﹔
「二.二八」那天下午,從基隆來台北的火車有一些外省籍的旅客,下車時被暴徒毆打,有些打死的從高雄來的火車中,有一外省旅客被打九次,過鐵橋的時候被丟入河中。在台北火車站附近,有些穿好中山裝的公務員被打後,把皮包,手錶,自來水筆,金戒子::等有些去;被搶後逃跑有些被搶後再被打死。萬華車站有一個穿旗袍的少婦被強暴脫去衣褲,迫令裸體跳舞。太平町有某公務員之妻懷孕待產,被暴徒剖腹,將胎兒取出擲地。某公務員之小孩被暴徒將雙腳倒懸,再向下擲,頭破而死,還有些婦孺是被暴徒把雙腳拉開拉死的。
--節錄『二二八真相』.台灣別記.曾可今
據基隆逃返上海人士說,二月二十八日該地騷亂情形稱﹕「毆打老太婆與軍警殺人傳到基隆,地方頓形不安,次日台北暴動傳來,空氣益緊張。當晚數十台人在大世界戲院集結,電影散場,台人檢查所有顧客,先以台語(既閩南語)問,『你是哪省人﹖』聽不懂得人馬上拳打腳踢,一頓痛毆,聽得懂的人,又改以日語盤問,答不出既斷定冒牌台民的福建人,打得更重,當場一個福建人被打死。」
--節錄『二二八真相』第二章 二.二八史料舉隅.鴻民
從上述的資料可以看出來當年參與暴動的那些人士如何的無法無天,如何泯滅人性。這些獸行資料堆積如山,民進黨視而不見,民進黨為何從來沒有對這些暴徒的暴行有一語之譴責,對於當年死傷的外省人有過一語之同情。難道這些外省籍的老弱婦孺該死﹖難道這些外籍中低級公務員該死﹖
當年變亂發生後因為暴徒強佔電台所以動亂迅速曼延全台,結果外省人死傷只有一千多人,外省人死傷為什麼那麼少,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許多善良的本省人保護外省人,使許多外省人逃過一劫。在此我們隨便舉出幾個案例﹔
這次「二.二八」事變,少數奸黨暴徒,企圖叛亂,鼓動無知愚民,毆打外省同胞,襲擊政府機關,本人也是受害者中的一個,因遇本省同胞救護,得以不死,現在向各位報告我受難和脫險的經過,證明台灣同胞多數是善良的可敬的,以及同胞愛的偉大﹗二月二八日下午我從桃園來台北準備向土地銀行和善後救濟分署接洽新竹縣下農田水利,以及修理學校校舍的貸款和補助費,到了太平町中段就被暴徒羣攔住去路,問我是哪裡人,我就拿出我的名片給他們看,表示台北任何事故,都和我毫無關係,哪知暴徒們不由分說將我拉下車來,拳棍交加,一面將我的汽車搗毆,我看見情勢不佳,無可理喻,立既向商店走避,那知商店竟閉門不納,在萬分危急的當兒,有一義士向我招手,我就在他的掩護下,逃到附近小巷他的朋友家裡
這時才知道這位救我的義士姓吳名深潭他的朋友是林剛朗先生,林的父親是林木先生是永樂町方圓材木公司的主人。他們因為我被打重傷。但又不便送入醫院或請醫師治療,怕被人發現是外省人後,彼此都有危險,只有設法史我安睡,替我購買藥物,施行緊急治療。這時我才聽他們說,是因為專賣局查輯私煙傷殺人命,激起暴民亂殺外省人,千萬不可外出免得再遭毒手。
第二天戒嚴,常有槍聲,暴民氣焰更兇,林宅在暴亂中心不很安全,又乘黑夜,化妝忍痛,走避吳先生本宅藏匿四天,在這期間,暴徒到處搜查,宣言凡查到有隱藏外省人的,要燒房產要殺全家,但是吳林兩家,無論男女老小不顧身家性命的危險,對我都很親切同情,招待食宿,非常周到,並且隨時外出,探聽事態演變的消息,來告訴我,安慰我,吳先生在我被打的那一天,就知道,事態一定擴大,桃園和其他縣市,都要受累,當晚派人到桃園來通知我女人,避到本省人家中,可惜因戒嚴,當晚未能到達,否則桃園損失還可以減少。
吳先生又因為常在外探聽消息不幸在本月三日下午五點鐘,被憲兵流彈所中,右手折斷兩指,左手手掌洞穿,流血很多,但沒有絲毫怨言,四日情勢轉好,五日清晨,吳林兩位救用汽車護送我到長官公署,安全出險,在我受難期間,無論省內省外,多傳我已經遇害死亡,而照當時的情勢,如果每有吳深潭先生挺身救護,或是林家也不肯收留,那我的生命也時再無法保全,聽吳先生說,在我遭難的同時同地,打死的外省人有數十位之多。
吳先生失業很久,家道貧寒,子女六七人,生活很難維持,但是在我藏匿期間,我所知道直接或間接為吳深潭先生救護出險的外省同胞多至十一人,我因為他受了傷,出險後曾經送他療傷費兩萬元,那知他堅決不收,並且說我的救你,不是為錢,不是為圖報效,而是為的人道,為的同胞愛,你如果給我錢,是輕視我的人格。
像吳先生這樣義膽俠腸的人,實在值得敬佩,聽說這次事變中,和我同樣遭遇的外省人很多,像新竹縣政府以及所屬各區鄉鎮的外省籍公務人員,雖然材務損失和受傷的不少,但是截至現在止,還沒有接到有死亡的報告,就是因為本地同胞,救護得力,這種偉大聖潔的精神,四海之內皆兄弟也是同胞愛,實在可敬可佩,足見多數台灣同胞是善良可愛的,暴亂分子畢竟是少數,希望今後善良同胞在政府領導之下,親愛團結,不要在讓少數流氓暴徒所劫持操縱,社會安寧,才有保障。
--節錄.《台灣月刊》第六期,一九四七年四月十日出版
二月二十八日,朱文伯因公差到台北途中在太平町遇事做車被民眾攔載下來失去音訊數日根據︽七十回憶︾的自述他雖然受到本省人的襲擊但是同時也接受素不相識的本省人保護數日,才由本省籍的司機接他回到長官公署他本身僅受肌膚之痛反而是保護他的本省人為他出外打聽消息被軍警開槍的流彈打斷了一根手指頭。
--節錄.悲劇的發生、經過和見證
予要找「阿山」,我與那上海商人因不諳日語被視破是外省人,因被帶到縣政府二樓,上海商人的錢被沒收,但把他放了,卻把我綁起來,後面插著旗子,要帶到後面山上殺掉,由六個人押著我,有一位苗栗建臺中學老師邱姓者問我﹕「你不是劉泉芳弟弟﹖」然後向他們說﹕「這是老師的弟弟,你們不能殺他。」
--節錄.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事件中的感人事蹟.劉國文
三月三日清晨,省交響樂團指揮王錫奇先生的三弟、四弟,騎腳踏車,冒著大雨,到板橋我們住的宿舍來找我們,王先生等因為和陳高有準姻親的關係,他來的目的是要把我們接到比較安全的地方,所以就把他們自己的衣服與我們中山裝換著穿,然後冒著雨載我們到台北永樂町,其二兄的店內,當晚在轉到台北大龍峒王先生的住所,這樣轉來轉去,無非是避人耳目,王先生兄弟冒著危險和下大雨的天氣,找到板橋領著我們輾轉到台北避難,實在使人終生難忘,這怎麼說是「二二八事件」事本省人與外省人的仇恨呢﹖我們在王先生家住的時候,因為外面動亂買不到米來吃,王家的人將僅有的米煮成稀飯給我們吃,而他們自己一家人則用地瓜粉煎粿吃,這種情形實令人感動,有許多本省人,發揮了同胞愛,冒險保護外省人,協
助外省人。
--節錄.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事件中的感人事蹟.潘敬尉
事件時,我惟林邊鄉副鄉長,當時有數十學生軍由北部搭車來林邊,要打外省人,而林邊則將外省人集中到旅社,供吃與住,加以保護,外來學生被趕走。
--節錄.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事件中的感人事蹟.姚秋冬
就是二二八事件起哄之初,幸有家父的摯友,也是父親的長官,十分照顧我們,很快派人送來一些台灣樣式的衣服,讓父母親穿著,也想設法囑咐家父到他家一躲,但是因外面風聲令人駭怕,家人均不敢走出們外一步,那幾天,雙親皆穿著父執送來的衣服,目的就是一旦遇上那些闖上門來的「台灣人」,好讓他們看我們深上的衣著或信我們不是「外省人」,幸虧父親從小自福州移居廈門,家人除了母親福州鄉音較重外,父親與我們幾個小孩,都會講閩南語,至少讓他們知道,我們是認同台灣的。
--節錄.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事件中的感人事蹟.何志聰
不幸本公司會計馬明忠被毆慘重,騙體麟傷,當時已失神智,言語行動皆不能作用,幸賴張母及其子張麒麟、專賣局俱樂部李小姐素美等抬架回家,暗請醫生緊急回家療治,方得轉死為生,否則該員生命不堪設想,誠應請褒獎,以表義風。
--節錄.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事件中的感人事蹟.李素美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鳳林地區有很多外省人被本省人追打,區署的外省人都移住於區長的公館,當時鳳林地區的情況頗混亂,林茂盛鎮長挺身保護外省人,當時山地人拿著竹槍、彎刀到鳳林聚集,要到花蓮鬧事,林鎮長流著淚,力勸那些激動想鬧事的人,後來那些鬧事的人受其真誠感動,而停止前往花蓮鬧事,林鎮長事後並買米酒慰問他們
--節錄.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事件中的感人事蹟.陳金水
台北縣瑞芳鎮的金瓜石、九份地區,由於二二八事件為主題並獲得威尼斯影展金獅獎『悲情城市』一片在當地拍攝,而揚名中外,也使當地與二二八事件結上『不解之緣』,讓人想起二二八事件,就想起了『背情城市』;據當時老一輩的民眾表示,當時局勢確實極為混亂,國軍在路上看到人,不分青紅皂白就抓回當時的台陽公司俱樂部(後改為彭外科)審問,一般老百姓皆嚇得不敢出門,但前後只有九份民眾、金瓜石一名『保正(里長)』被槍斃。俱當時只有十七歲,在九份侖頂溪抓魚,被阿兵哥抓走又半途溜掉的縣任永慶里里長吳水龍表示,當時本省人看到外省人『就打』,外省人看見本省人『就逃』,阿兵哥在路上看到人『就抓』,局面一片混亂,吳里長表示,據他所知道,當時九份只有一名綽號『拐牛憨東』的民眾,因
到金瓜石包圍台金寶安隊,並強姦保安隊的太太(外省人),和一名被控強金礦,綽號『青番』的民眾兩人,在現今九份派出所附近被『就地正法』。
--節錄.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事件中的感人事蹟.自由時報.譚旺樹
民進黨談二二八為什麼從來不對這些善良的台灣人的善行有一語之褒揚,一語之讚美。在那個動亂的失序的,充滿仇恨的氣氛之中,那麼多本省人冒著風險發揚人性善良的一面,拯救了許多身處險境中的外省人,這些史實斑斑可考,民進黨為何連提也不提呢﹖因為一提這些事情,民進黨捏造二二八歷史的動機就會被拆穿,就無法挑起族羣仇恨,就無法騙到選票。二二八的歷史資料堆積如山,民進黨選擇性的論述歪曲二二八的真象,除了不道德同時也是一種典型的犯罪行為。如果在西方至少觸犯內亂罪,以及種族歧視罪。在台灣我們的執政黨是共犯,我們的司法機構沒有道德勇氣將這些仇恨製造者繩之以法,我們難道也坐視不管嗎﹖我沉痛的呼籲所有有良知的台灣人,站出來,對於些現行犯予以口誅筆伐,我們也呼籲我們得
司法單位、立法單位,拿出良心,拿出道德勇氣,為台灣社會的祥和安定在法律上建立一個起碼的標準。否則台灣社會將永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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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政治退出,讓學者就位
二二八是台灣社會的舊創,經過了那麼多年,這個創傷完全沒有痊癒的跡象,至少每年會陣痛一次。追究其原因有三:
一、民進黨跟李登輝集團為取得政治利益刻意扭曲二二八的真
相,對歷史選擇性的論述。
二、泛藍的政治人物,為選票的考量,對二二八問題避之唯恐不
及。
三、學者,尤其是歷史學家沒有道德勇氣駁斥政治人物的胡扯。在上述原因之下,二二八就被定調為「偉大的反抗運動」、「國家大屠殺」、「政府軍隊殺老百姓」、「外省人殺本省人」。這種論述,藍綠雙方似乎達成共識。雙方都常高唱「要撫平歷史的傷痕」、「可以原諒但不可以遺忘」之類的高調。但是事實上我們社會表現的是既不遺忘、也不原諒。大家明明知道綠營操弄二二八的目的何在,卻沒有人敢於碰觸這個問題,於是二二八在一言堂的情形下,真相越來越模糊了。這種情況發展下去,假如國民黨、外省人背負了所有的罪狀,而得到社會大眾的寬恕,那麼這種結果未嘗不是好事。但是事實上卻非如此,歪曲歷史的結果,讓某些人嘗到了甜頭,結果這些人從此樂此不疲,歷史的傷痕永遠不能癒合。
面對這種現象,我們認為,只有知識分子勇敢的站出來,還原二二八的歷史真相。讓許多新生代的青年人知道,二二八的全貌,讓他們知道。民國三十六年的二二八是一場動亂,動亂的原因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國民黨的錯誤以外,從二二八到三月九日,暴徒打殺了一千多個無辜的外省人,而這些外省人大多數是商人及老弱婦孺,為什麼呢?因為許多軍公教人員受到軍警的武力保護,想殺也殺不到;在打殺外省人的過程中,為了證明你是真正台灣人,除了命令你說台灣話外,還叫你唱日本國歌,如果不會唱,就認為你是福建來的假台灣人,就免不了被打殺。也有許多外省婦女遭到輪姦,小孩子被抓手抓腳的活活撕裂而死。短短兩個禮拜的打殺,許多外省人驚恐之餘紛紛逃離台灣,許多人從此不敢再回台灣。我們看看當時一些報
紙的大標題:
1.三月十日「大公報」──「留台外省人,均急求去」
2.三月二十三日「藍世報」──「台灣事變後福州旅台者紛紛逃回」、「暴民割傷耳鼻,剖腹分屍」
3.三月二十六日「中央日報」──「飽歷台變驚險,外省人返榕廈,在基
隆侯輪者逾萬人」
從上述報紙的大標題就可知道外省人驚恐的程度。當年二二八的暴徒為什麼有那麼多泯滅人性的暴行呢?我們從參與動亂的成分就可以看出一點端倪:
一、跟隨日軍在東南亞,或華南作戰的翻譯、特工人員。這些人跟隨日軍在淪陷區作日本人的走狗、幫凶,沾染了日本軍人凶殘的個性,這些人是二二八罪魁禍首。
二、從火燒島,及日本本土釋放回來的甲級流氓,這些人曾被陳儀集中管訓半年後釋放,這些人也是參與打殺外省人的元凶。
三、潛逃的日軍,勝利後,有十多萬日軍 潛逃而不願被遣返日本,部份日軍參與暴動。
四、「皇民奉公會」份子,「皇民奉公會」是日本人吸收上層社會的台灣領導階層,推動皇民化,以達到「以台制台」的目的。這些「皇民奉公會」份子多數人為了現實與日本人虛與委蛇,但有少數人為了想維持自己的特權積極參與動亂。
五、謝雪紅領導的少數共產黨人。
從上述那麼複雜的暴亂的分子,就會瞭解為什麼二二八會發生許多泯滅人性的暴行,但是我們如果用歷史的眼光來看這些人,不都是被命運播弄的犧牲者嗎?對這些人的罪行我們當然應該寬恕,但是我們要要提醒民進黨,這些事情也是歷史的一部份,要談二二八,對我們這些歷史不可以視而不見。
但是在台灣惡質的選舉文化影響下,一切都是選舉考量,為了選票,民進黨歪曲二二八,利用二二八。,泛藍同樣為了選舉不敢談二二八。為了選票,民進黨挑動兩岸關係,為了選票;泛藍不敢認真討論兩岸問題,不敢堅持一中各表。民進黨為了選票胡來,泛藍為了選票變成懦夫。大家都為討好選民裝傻、裝笨。台灣變成一個沒有是非的社會,一個集體奔向下流的社會。我們常常會聽到「這個道理是對的,可是不能由外省人來談,否則會被抹紅成中共同路人。」這是什麼社會?求是非、講道理還要講究身分、血統。一個知識份子,應該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道德勇氣,一個政治家應該有教育群眾的責任心與使命感,一味討好選民自甘卑下,這與古代知識分子抹著良心阿諛專制帝王有何不同?如果時代進步了,知識分子、政治
人物的格調日趨下流,台灣社會還會有什麼希望?最可悲的是泛藍陣營裝孫子的結果,並沒有給台灣社會帶來任何正面影響,對泛藍的選票也沒有絲毫幫助。非但如此,反而等於默認了民進黨的「台獨」、「本土化」、「去中國化」、「愛台灣」、「台灣優先」等一大堆廢話建構的民進黨口中的「主流民意」、「主流價值」,這種撕裂台灣的謬論,對台灣社會、經濟、文化的傷害不知比國民黨失去政權的嚴重程度,要大幾千萬倍,但是國民黨沒有政治家,沒有人才,所以見不及此。
二二八過去五十年了,五十年來一切恩怨都該過去了,五十年後,國民黨介入二二八的關係人全都不在人世了,難道要找他們的子孫報仇,政府也對國民黨的錯誤再三道歉,許多受害人也得到了政府的賠償,事情該有個了結了。許多半調子的知識份子認為二二八應該等同二次大戰的德國戰犯,一種國家大屠殺、種族滅絕、全民犯罪,應該窮追猛打,應該沒有法律時效問題,這種說法在學術上是不通的,德國人屠殺猶太人,侵略鄰國是單純的犯罪行為,而二二八不是。這兩件事是無法類比的。我們不要忘了,在二二八發生以後,到三月九日國軍二十一師登陸以前,那些地痞流氓、「台灣歹狗」、日軍餘孽對外省人凶殘的殺戮。
二二八被民進黨扭曲了以後,這些暴徒的暴行,不但除罪化了,甚至也被神聖化了,根據孔子不贊成以德報怨;原因是「何以報德?」的原則,假如我們不譴責那些罪有應得的暴徒,歷史如何評論那些冒了風險拯救外省人的本省籍善良百姓呢?
當然二二八是近代是近代史的一件大事,而二二八真相還有許多疑點,但是我們應該把這些問題丟給學者,丟給心中沒有政治立場、沒有選票壓力的學者,政治人物退出二二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