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後悔四字詞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後悔四字詞語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後悔四字詞語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後悔四字詞語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萬的網紅報導者 The Reporter,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

後悔四字詞語 在 Yvonne 希希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10:28:31

人生美好的四字詞語裡面沒有「和好如初」 因為大家都知道 和好容易 如初難 - 其實不只是感情如此 延燒了兩年的疫情 也是如此 很多人希望疫情趕快過去 這樣一切都可以恢復原狀 但其實 怎麼樣都不會「恢復原狀」 病毒會像流感一樣 會長期與我們共生 曾經染疫的人 即便治癒還是有不可逆的肺部...

後悔四字詞語 在 曾蓮棻 FEN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9 03:01:51

- 談我和力仔(照片最鮮豔的女子)正在籌劃的 #廣電系 #但其實是傳院聯合的 #畢業製作 傳院其實已經廢掉做畢製的畢業門檻,所以蠻多同學感覺都是在做畢業前不做會後悔的事,蠻好的。 . 坦白說自己並沒有想做客觀來說多厲害的作品(現階段也難以達到),更重要的是之於心裡的撞擊程度必須強烈而真實,所以我會...

  • 後悔四字詞語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30 16: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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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延伸閱讀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愛國者治港」為民主上鎖: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中國人大改變香港選制】https://bit.ly/3BTrr5L
    【香港反送中兩週年:運動窮途下的消音與抵抗】https://bit.ly/3krrgbI

    #香港 #國安法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唐英傑 #言論自由 #報導者

  • 後悔四字詞語 在 塔羅牌老師艾菲爾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9 1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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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藏!讓8歲孩子愛上哈利波特原文書,你也可以這樣做(內含進程規劃與書單推薦)】

    老師的弟弟,是一位很注重小孩發展的好爸爸,台灣的清華大學畢業,前後在兩家頂尖的半導體公司工作,而就在最近,他熱衷於分享小孩的學習經驗與身為父母的心路歷程。上次的「讓孩子愛上閱讀」的分享文,艾粉讀完的比例很高,也有不少的回應,老師的弟弟透過這些無私的分享,主要傳達的是無論孩子的閱讀的起步是快或慢,適時適性的陪伴與引導,真的對孩子很有幫助…….在文末,特別附上了他推薦的書單與學習進程建議,適合身邊有小孩正在開始學習英文的朋友查看。如果有打賞的話,老師會轉交給弟弟。

    小兒閱讀!燃起英文閱讀核反應堆的連鎖反應
    #原本想寫140000字,結果變成3500字的過程
    #哈利波特目前讀到第二集
    #文長慎入
    #學習成長紀錄

    【四歲起浸潤英語環境】
    或許,是我自己的求學過程中,曾經受到過「英文學習」的荼毒吧,我家阿肥(是的,還是這位,有著與錯號全然相反體型的故事主角)打從出生那天起,就被他爸爸決定了必須上全美語幼兒園的命運。也不知道是對是錯,但他老爸始終相信,如果把英文當作是一個科目來學習,就必然會是一個痛苦的起始。所以,就因為他老爸抱有這樣的想法,阿肥的中班大班,就在全美語幼兒園度過。

    【全部管與全不管拔河】
    雖然,我也想過在阿肥的英語學習過程中「全部管」,但礙於發音不標準,索性就實施了「全不管」的策略。我們挑的幼兒園,是一間以歡樂口碑著稱的全美語幼兒園。20個學生一班,搭配兩位外師,一個黑臉丶一白臉(注:不是膚色),基本上就是沒有功課,類似在玩樂中學習語言。跟一般雙語幼兒園比起來,只學美語對阿肥來說自然是輕鬆很多。至於中文的部分,正如你所知的,又是秉持著捨我其誰丶越挫越勇的父母一手攬下,施以中文繪本攻堅的方式,畢盡,繪本以中文發音,我們還是比較有信心的。

    【中英文分流的好與壞】
    正是因為全美語丶中文母語分層負責的概念,所以我們在家裡時,基本上都沒有聽美語CD丶沒有外文兒歌,全部交給幼兒園,但時間久了,我們慢慢發現,雖然在同年齡的小朋友中,阿肥的美語能力是比較強的,可是跟美語同班的小朋友比起來,阿肥的學習速度其實還是偏慢;而中文方面,在兩位捨我其誰的父母,雜亂無章丶有一搭沒一搭的安排之下,自然也是收穫了一個成果不豐的狀態,但至少還算是有緩慢的向前進步著。父母兩人也在各種的自我安慰下,說服了自己持續這種「歡樂打底」的學習方式。

    【素養培育考父母耐心】
    小一開始,這種「只打底」的學習方式馬上就原形畢露了,當潮水退去,馬上看清楚是誰在裸泳。歡樂的幼兒園生活一結束,緊接著就是進入那總是被罵翻的義務教育體系,雖然阿肥讀的是一所新的公立學校(真的很新,全新第一屆,入學當下的校舍也只完成了20%的區域),校長也是一位擁有好評不斷的實驗體制小學創辦者,當然也配合著如燙手山芋一般,全新熱騰騰的108課綱,標榜著不重視成績丶培育「素養」的指導方針,班上不排名藉以淡化考試成績的比重。但是,經過我一學期的明察秋毫之下,阿肥確實在國語丶數學上的表現,很是普通,似乎每每都拿下全班最末的前五名(60~70分)。

    【持續引發中英讀書趣】
    世上沒有後悔藥這句話是對的,這樣的成績表現,儘管爸媽在阿肥面前沒有多說什麽,但他還是因此自信全無,一入小一就面對了學習路程上的第一個坎,可以說是一個父母精心為他安排而成的坎。生米煮成熟飯,這樣的既定事實,再說什麽也沒用,眼下只能持續引發他的讀書樂趣,期待他未來可以藉由興趣閱讀丶喜愛閱讀丶大量閱讀,而翻轉往後的學習狀況。

    【適齡適性或許都重要】
    切確開始的時間我已經不記得了,約略是在某個艷陽高照的2018午後(升小一前),我們幫阿肥找了一位大學生英文家教,數學系丶小學階段待過美國數年丶喜歡哈利波特,他的教學方式:不背單字丶不練句型,就只是念英文故事書,他一句丶肥一句,就這麽你一句丶他一句的,一念就是兩年,其實這樣的方式也是阿肥他老爸我的建議,從「讀書樂趣」出發,期望的就是有朝一日,阿肥可以燃起自主的英文閱讀之火。這段期間,我們也曾為了找到阿肥喜歡的讀本而困擾了許久,也當然誤買了些許的英文故事書,這些深刻的血淚體驗,在在都述說著小孩的圖書要「適齡適性」的重要。

    【聽說讀寫真愛力量大】
    Tr. Jeffrey—阿肥的數學系高材生英語家教老師(真是好長的頭銜,讓我想到權力遊戲冰與火之歌里的角色),曾經透露過,他好像是小六回到台灣學習中文,早前因家人工作派遣跟著到美國時,在台灣只學了些許的中文字與注音,所以在小六回到台灣讀小學時,他的中文程度可真算得上是戰況慘烈,還好遇上了一位認真負責的小學班導師,特別為他指派了一個品學兼優的學霸女同學,犧牲午休,天天加強中文認字與注音。其實平心而論,這樣被中斷兩次的求學背景之下,有很大的機率會造成他的中文丶英文程度,雙雙中箭落馬的災難,但是,或許是上天眷顧,他當時剛好愛上了…不是他小六的學霸女同學,而是哈利波特的原文書,所以就開始發憤圖強,幸運的持續維持了良好的英文接觸,又在愛情的滋潤下,補足了過往在中文程度上的虛空。

    【最好的方式語音共讀】
    眼看2020 Tr. Jeffrey 畢業的大日子即將到來,我們在最後所剩不多的14堂星期二的課中,改變了方式,這次讓阿肥自己讀,而Tr. Jeffery 後面跟著問問題丶解釋字詞的意思。鳳凰花開之時,家教老師真的畢業了,伴隨著不捨的眼淚,緊接著而來的就是阿肥英文閱讀材料的斷炊。此刻,聰明如我,立刻把腦筋動到了那55本中英雙語的神奇樹屋合集。由於這套神奇樹屋中文版的部分,阿肥自己已經讀過,所以,我再讓他找一本喜歡的,而這次從英文的部分下手。一開始我就發現他自己讀還是遭遇些許的困難,作為資深後勤部隊丶身兼數職丶任勞任怨丶靈活又富有彈性的父母,又立馬展開了不知道第幾批次的神救援,迅速的又將神奇樹屋的朗讀CD彈藥替補上,而這一次,可謂一髮不可收拾,從小二下學期一直到暑假開始的一個多月里,立馬又聽了十幾集。

    【機不可失切入you know who】
    伴隨著神奇樹屋的朗讀CD,2020的暑假一溜煙就過去了,神奇樹屋的最後20本左右,我開始刻意提醒阿肥,強調一邊聽故事丶一邊看文字的重要性,我跟他說:「…如果能夠這樣做,馬上就會有能力看一套很厲害丶很有趣丶有魔法丶特搞怪的故事書…當時作者快要無路可走,交不出生活費,孩子沒有飯吃,忽然有一天,她這本故事書大賣,成為了最有名氣的作家,全世界都喜大普奔….」。是的,早些日子之前,我就一直不斷在對阿肥鋪梗,不斷的在他的腦海裡植入「有一套很好看的故事書—哈利波特」。最後,我認為時機到了:讀完55本神奇樹屋原文,歡樂全美語教學四年,為期兩年為愛出發的家教故事讀手,這一切的一切,都比不上一張好巧不巧抽中的「藝放優惠卷」,可謂優惠一到手,立馬就出手,當天就騎著歐都拜,到了誠品書店,敗下了Harry Potter Jim kay插畫版,899元一本。扣掉藝放優惠卷只要299 (幣別1:4.3)。

    【重施興趣誘發好模式】
    然後,準備要收尾了,希望這次的文章不要太虎頭蛇尾,掰掰~~!!
    餵~~還沒結束好嗎?!這本插畫版的書還真是製作精美,其實,哈利波特歷久不衰,江湖上也流通著很多不同的版本,但多半是簡單插畫的版本。我會一開始就從最貴的插畫版入手,一方面,是擔心一般版本的文字太多丶圖太少丶阿肥的英文程度還不到位(英文為母語的國家,哈利波特是推薦給小四丶小五學生的閱讀材料),另一方面,主要還是因為有優惠卷,精神誠可貴丶優惠價更高,這也大大降低了血本無歸的風險。回歸正題,那阿肥拿到書後,事情就這樣成了嗎?果不然,他還是在第一章就卡關了,他說「…都一直在說什麽誰丶什麽又怎樣…沒有哈利波特…」是的,哈利波特第一集的第一章,是真的很無聊,很難讓阿肥—一個英文程度還稍顯不足的非母語小屁孩,也很難讓我—小屁孩他爸,一舉愛上這曠世巨著,此時我的心中一涼,心想著還是洗洗先睡了,難不成就真的是注定要血本無歸了?

    【吊足胃口好奇立大功】
    此時,YouTube上的故事朗讀頻道立了大功,不屈不饒丶越挫越勇的老爸,終於找出了網上的朗讀版,不知道是不是免費的緣故,頻道主人念得既快又急,是沒停頓丶也沒音效的,但這恰恰符合了阿肥的胃口,快速的把第一章丶第二章比較無聊的部分帶過,迅速地進入了主題,經過了大約兩禮拜,每天睡前一丶兩章節聽故事的過程之後,劇情迅速地發展到最後的一個章節,此時,哈利正忙著與密室中第一集的大Boss對抗,狠心的老爸也趁機在此時使出了教養書中的「絕秘禁術」「要知道後來怎樣,最後一章請自己讀!」放出了這吊足胃口的大絕招之後,英文閱讀的連鎖反應核彈,就這樣被瞬間引爆!

    【要陪伴到底該怎麽陪】
    目前阿肥已經讀到第二集的一半了,他說這一本他要自己讀,先不聽朗讀,因為他認為「…自己念比較能想像…@#$%」,看不懂阿肥的說的話嗎?沒關係,我的翻譯是,「聽」這本書可能礙於語速過快,比較難同時一邊聽丶一邊想像,很多的情節一聽而過;但若是自己讀,就可以按造自己的速度,慢慢品味與想像了。好的,要給各位來個正式的結尾了,觀察了阿肥丶阿肥他弟—楚楚丶阿肥同學丶阿肥朋友,我發現了一個真理,其實,每一個小孩的學習曲線,都真的是天差地遠丶全然不同的,只有「家長的陪伴」才能在小孩不同的求學階段中,適時適性的找到最適合的教材(這裡我用「最適合」,而不是「最好的」來描述)。學習的路真的很長,現在才剛剛進入小三,現有的數學丶國語60-70分,我相信對很多家長來說,都會是一個硬傷(我也受傷挺重的)。但換個角度想,與其讓他冒著自信全無的風險,慌慌亂亂丶七手八腳地彌補跟前的不足,到還不如讓他繼續累積基本功,讓他喜歡上閱讀,慢慢在學習的長路上取得成就感,若能如此,我相信大多數的孩子,在最後一定會愛上讀書,成為一個有能力自主學習丶勇於挑戰丶發展無限的人。

    若想要小三開始能看Harry Potter,
    推薦書單與學習進程在這裡。

    有人學得快丶有人學得慢,可以按step0~step4一步一步往前走,不一定每個step是一年。
    Step0丶(中班開始全美語教學)
    熟悉ABC

    Step1丶全美語學完第一年(大班):
    書名:LEGO super heroes phonics(共讀)
    書名:LEGO super heroes phonics pack2(共讀)
    書名:Curious George Collection(共讀)


    Step2丶全美語學完第二年(小一):
    書名:「魔法校車」The Magic School Bus classic collection(CD)
    書名:Ricky Ricotta's Mighty Robot(共讀)
    書名:Early readers DreamWorks Dragons(共讀)

    Step3丶全美語學完第三年(小二):
    書名:「神奇樹屋」Magic Tree House#1~#55(CD)
    書名:Dragon Masters(共讀)
    書名:Eerie Elementary(共讀)
    書名:「魔法校車」The Magic School Bus discovery set1 & set2(CD)


    Step4丶全美語學完第四年(小三):
    書名:Harry Potter(CD)
    …(陸續發掘中)…

    這裡標注「CD」是讓孩子一邊聽CD一邊看書。標注「共讀」是父母一起共讀或請家教共讀(最少一禮拜兩天,每次1hr)。正規的全美語安親班不算,這樣額外的閱讀規劃,對於建立「愛閱讀原文書」的習慣是非常有效的。雖然小孩現階段考試不一定會有好成績,但相信只要讓孩子愛上閱讀原文書,在未來的英文實力必定強大,考試成績自然也不會太差。一起為孩子點燃閱讀之火吧!

  • 後悔四字詞語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25 08: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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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父的鹽
     
    首先,請各位brother移駕到此,檢舉留言中的仇恨言論:
     
    https://www.facebook.com/wanyu.claire/posts/213888506745369
     
    神父還是頭一次看到如此無知又充滿惡意的文字.
     
    撰寫的人大概以為,每一種文字只是純粹的線條,排列的字詞就像化學符號,我不用考慮它的原意,和他人內心的感知,我亦不用管常識,只要隨心所欲排列成我想要的樣子,然後就能把毒藥排列成點心的結構式,丟到別人面前,逼迫他人吞下去,享受他精心準備的美食.
     
    只能用不學無術,來形容這樣的文字.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是一本短篇小說,它的全名是「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被考試綁架的家庭故事 一位家教老師的見證」.
     
    書裡有九個章節,每一個章節都以一個「家」來形容,例如,「第9個家:高材生的獨白」,述說的是一個一路承受母親高壓教育的孩子,他的母親先要求他數學,然後是英文,一切都只為了滿足他的需求,「我需要成績很好的孩子.」,有次當他對母親說他國文進步了些,卻獲得冷淡的回應,「國文是一點也不重要的科目啊,不是嗎?」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說的,正是這種台灣升學教育體制下,所產生各種扭曲的「教養」,書中有句名言,「小孩不是滿足家長欲望、想像的容器,或者是載體.也不是黏土,任由家長恣意妄為地往自己喜愛的方向捏來揉去.」
     
    孩子必須將父母不當的期待解讀成「好意」,即使那是一種明確的惡意,卻因著關係被強迫必須往好的方面想,一切都建構在「我是為你好」.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之所以不適用小燈泡的情境,因為她遇害時,只有4歲,她連到升學以及受教的那一步,都無法,這樣子胡扯的結果,就是在被害者被害之後,栽贓被害者的母親壓迫她的孩子. 
     
    將明確的惡意,硬要他人以好意來解讀,壓迫了他人,還要說「我是為你好」,這不只會發生在父母和孩子身上,也會發生在毫不相關的陌生人之間.
     
    例如有些人就喜歡將他人的孩子,當作黏土般往自己喜愛的方向捏來揉去,不允許孩子的媽媽稱自己為孩子的媽,只要一稱呼,就是在消費.
     
    他們這麼說「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接著,開始支配她孩子的名字,改成不相干的玩意兒,抹上顏色,用以攻擊她的媽媽的政治立場.
     
    事實上,他們語意理解顯然有嚴重的障礙,他們幹的事,叫做「你孩子的名字不是你孩子的名字」,他們禁止她稱呼她的孩子,禁止她叫自己孩子的媽,因為「我們會忍不住想攻擊」,「只要你一天使用那個名字,我們就會攻擊你的身分,我們會罵出沒人性的話」.
     
    所以,你最好用我揉捏上色的名字,我攻擊你的蔑稱,取代你孩子的名字,這更合乎你的本質,你只要讓我攻擊,讓大家都這樣攻擊妳,就可以免除妳的孩子死後不斷地被攻擊這件事.
     
    這看起來很像是一群恐怖份子的商談大會,但事實上,他們用的蔑稱,依舊是竄改他人孩子的名字而成,而且是更具有侵略性的,而他們已經正在攻擊一個母親的身分了,他們的行為本身已經失去人性,拿著正在做的犯罪行為,脅迫他們可以停止自己的犯罪,我想,這麼像是傻蛋的勒贖行為,連isis也會驚奇不已.
     
    更重要的是,他連承認犯罪的勇氣也沒有,這不叫反政治正確,這叫做懦夫的行為,這群人一開始的意圖,就是藉由攻擊孩子的名字,然後去攻擊母親,把孩子的名字替換掉了,說只是在攻擊母親,喔,不,這還不是攻擊,還有一點為他人著想的成分,當許多人開始接受他們的蔑稱,就等於潛在提醒自己,「轉移到『時力是小綠』的政客嘴臉,而不是『消費小燈泡』的慘劇.」
     
    可見,他們完全知道自己是真正的在消費. 
     
    他發明了這個蔑稱,在一群人攻擊了一個孩子和母親之後,跟著一起攻擊,再說他寧可罵她這個蔑稱,彷彿這是一件高尚的事情,比起稱呼她為正常的「小燈泡媽媽」.
     
    這好比罵人是笨蛋,比稱呼人正常的名字還好,這番顛三倒四的邏輯,像極了沒有讀過書的流氓.
     
    而「燈」和「媽媽」一詞,已經露了餡,「某某人的媽媽」,是再尋常不過的代稱,如「小丸子媽媽」,硬要在「媽媽」前頭加諸不存在的蔑稱,是要汙衊「媽媽」本身,還是要汙衊那位媽媽代指的親人家屬?喔,這個媽媽我要沿用,是依照本人指涉的意思,這個燈的意思我不沿用,要依照我所指涉的意思,既然和孩子無關,又為何特意提起她媽媽的稱謂?
     
    一群人用同樣指涉性的字,去攻擊一個人,「燈泡滅了,媽媽亮了.」、「砍掉小燈泡,照亮冥燼擋」,而轉而用更下流的塗抹特定顏色的字眼,再去攻擊一次,這不會讓人聯想到他們先前的犯行?這一群兇手會完全屏除自己聯想的指涉對象?
     
    這顯然違反常識. 
     
    那還不如說,「燈泡滅了不是那個燈泡」、「我說的小燈泡只是普通的燈泡」.
     
    這不僅不會轉移到所謂「時力是小綠」,反而會造成這一群人持續消費小燈泡,企圖用被害者的死使其親屬恐懼禁聲,還要加諸色彩,連帶到一個四歲女童,在原有的傷害上,再加上傷害而已.
     
    「如果大家被所謂的政治正確束縛,不敢去碰小燈泡和小綠燈.」
     
    自己就潛在提醒自己,兩者是一樣的,怎麼會達到「置換為另一個標籤」的效果?原本就不是魅了,何需要「對原本的圖騰除魅」?在良善的孩子身上,加諸自身的鬼魅,掩不住心中幢幢鬼影,傷害無辜善良的人,把逝去的孩子硬要說有鬼魅,說要除去她,只能說,是一種惡質的迷信.
     
    「勾起情緒又淺移默化的方式」就是攻擊完小燈泡媽媽,再造起另一個名字,去攻擊母親和孩子,犯完罪後,再犯更嚴重的罪,並不會說,犯了兩項罪,罪就不是罪了,傷害了一次,再傷害第二次,就等於沒有傷害.
     
    這只會是「無法原諒的罪」,以及,「毫無下限的傷害」. 
     
    人們攻擊小燈泡,進而去攻擊她的媽媽,攻擊的行為和鞭撻死者的言論,和稱謂沒有關聯,就算換了稱謂,他們的攻擊行為還是會存在,扭曲他的稱謂,亦是一種攻擊,攻擊的行為並不會減少,反而變得更加惡劣,稱謂應是中性的存在,並沒有改變的必要,反倒是企圖用來罵人貶低的蔑稱,取代正常的暱稱,才是極度的不正常.
     
    如果連好好稱呼一個人,都做不到,不當他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企圖消除她自主的意識,佔據她孩子的詮釋權,當成自己的,又怎麼去尊重孩子的獨立個體?活著的人你都不尊重,怎麼說自己無比在乎死去的人?
     
    種種邏輯弔詭,彷彿沒有受過教育似的.
     
    傷害了人,硬要說「我是為你好」,把自己不理性的攻擊合理化,並鼓動其他人跟著一起這麼做,這就是「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所描述的,人性惡劣的本質,這種現象,親子之間尚有關係聯繫,毫無關係的陌生人,怎麼會理解用這種惡質的方式去對付他人是更加合理的?
     
    她與你有什麼仇恨?你又和她有什麼關係?你有什麼資格去竄改她人的名字?她人孩子的名字?有什麼資格去跟一個逝去孩子的母親說「你的孩子不是你的?」母親孩子不是母親的,難道是你的嗎?締結不存在的關係,侵奪他人親人的位置,然後不停止歇的攻擊這兩者,並合理化之,是誰給你這種權柄,去消除死者的存在,說「如果你沒有小燈泡,那你是誰?」,去質疑他人為何存在?是誰允許你去拷問別人的靈魂?
     
    你又是誰?你是什麼東西?
     
    一群人像是變態一樣,瘋狂檢查被害者家屬的臉書、衣服,是否存在被害者的名字,若有,就圈起來,展示給每個人看,彷彿是一種罪,將母與女自然的連結,說成是不自然的,強迫她們分離,就算那孩子已死去,那母親已經失去,他們把那孩子的名字當成魅影,孩子的母親當作是魔女的刺青.
     
    他們要撕開她們,彷彿撕開她的皮膚一樣.
     
    他們宣稱,她的外在形象已經貼滿了這種標籤,就好像說人身上不允許有皮膚一樣;她只要講起自己和孩子的名字,就是刻意,她不說,仍然表示她非常在意自己的圖騰. 
     
    他們像是獵女巫一樣,瘋狂地尋找自己的妄想,消除一個孩子和她的母親的存在,將妄想填充上去,成為合理化自己犯行的法律.
     
    若那名字有什麼魔法,想必也是捏起你那剩餘不多的良知,輕輕的在你耳畔說著,
     
    小燈泡就在那裏,她是存在著,小燈泡媽媽也是,他們和你一樣都是人,你們看著阿.
     
    小燈泡媽的本質,當然不只有小燈泡,她還有她自己獨立的人格;小燈泡亦不是「沒有」,她有,她曾活在這世上,她死後的名字更令人懷念,和她媽媽一起成為推進兒童人權的一股力量.
     
    再成為一個媽媽之前,她先是一個人,把她簡化成只是一個「媽媽」,除此之外什麼也不是,消除她的人格,這是對一個人的尊嚴和基本價值徹底的否定.
     
    彷彿女人存在只是為了生育養育,一個女人成為了媽媽以後,除了她的孩子以外,她什麼也不是,更可鄙的是,還用莫須有的質問,企圖斷絕世上母與子的連結,強制他們分離,說出這種話來,還敢談什麼進步價值?
     
    「孩子會按照自己的方式長大,除非你用強權毀掉他.」
     
    若社會賦予父母的權利,造成孩子的不對等,但社會絕對沒有容許不相干的人,給予他們更大的權力去僭越別人的父母,去支配別人的孩子,應該叫什麼,父母應該聽我的命令,被控制該怎麼做,這是更加地不對等,不如說,存在這種想法根本是匪夷所思.
     
    小燈泡遭遇了不幸,失去了長大的機會,而今,有一群弱小的侏儒,宣稱自己有強權,再毀掉她第二次,令她沒有在任何人的思維中,存在的印象,吃掉她的名字.
     
    「你好,我是黃士修的媽媽.」
     
    「如果沒有黃士修,你是誰?」
     
    開了門,一個人突然指責她起來.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你不被允許自稱為黃士修的媽媽,其他人也不能稱呼你為黃士修的媽媽.」
     
    「你要改叫做藍土條媽媽」
     
    「為什麼?」
     
    她感到疑惑. 
     
    「因為黃士修被殺害了.」
     
    「有一群人討厭你提黃士修媽媽,因為他們討厭看見被害者的名字,還有任何被害者家屬與他相關的稱呼,他們會因此攻擊你是黃士修媽媽的身分,說出各種毫無人性的話,為了使你不再消費自己的孩子,將由我們來消費.」
     
    「你就叫藍土條媽媽,這合乎你的本質,社會賦予父母的權力太大了,所以我們擁有大過於父母的權力.」
     
    「這樣對於妳、妳的孩子、喜歡妳的人、討厭妳的人,都能回歸合理的脈絡.至於妳本人怎麼想,那一點也不重要,我的想法比你和任何人都來的重要,藍土條媽媽.」
     
    這就是這群人,對小燈泡媽媽做的事情,而他們不覺得有什麼錯誤.
     
    他們犯了錯誤,把它說成是正確的,並犯下更嚴重的錯誤,鼓吹其他人也一起這麼做,合理化錯誤,以免除自己的罪惡感,讓錯誤在這個世間氾濫,以傷害更多的人.
     
    這叫不會後悔的犯罪者.
     
    「不會後悔的犯罪者,基本上顯示了性格的敗壞.」
     
    亞里斯多德說.
     
    這一針戳下去,恐怕不是引起劇烈的神經反應,而是刺向自己的前額葉皮質,使腹內側皮質和眼眶皮質麻痺,喪失了對倫理的辨識,對道德感退化到一無所知.
     
    換句話說,就是喪失了人性,正是因為喪失了,所以也無從判斷人性是什麼,自己有沒有,就像一個色盲一樣,所有的物體都是同一種顏色,但顏色是什麼概念?他們無從得知,所以所有的一切都是可恨的綠色.他們切斷了與外界的聯繫,而自己卻沒有意識到,反而以為,自己掌握了人性,他們興奮的,群聚在一起分享這種戰慄,因危險而感到發抖,卻解讀成戰士作戰前必然會尿溼了褲子.
     
    我們可以探討的是,在升學掛帥的教育制度之中,學歷大於一切,剩下都是多餘,缺乏情感教育和潛在教育的體制之中,誕下多少畸形而扭曲的怪獸,而他們如今都聚在一起了. 
     
    而國民黨,居然任用這樣的人來進行青年改革,這種改革方向,恐怕養成的,是一群反社會人格和自戀人格集結而成的社會犯罪預備軍.
     
    更凸顯了中國國民黨擔任社會福利與環境委員會召委的荒謬.
     
    自詡公共知識份子的人們,應該一同抵制這侏儒的惡意,這樣的惡意,套句台語說的,
     
    沒知識,兼沒衛生,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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