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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5萬的網紅新聞挖挖哇!,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法官這一職聽來很炫 可是鄭光婷寧可當律師也不要繼續當法官! 背後原因是什麼? #法官 #轉職 #律師 【死亡背後的故事】 完整版請點▶▶https://youtu.be/omZKuIYlBno 精華版 請點▶▶http://pse.ee/5PTNK 每周二到周六凌晨00:30準時上傳最新節目! ...
律師轉任法官 在 哇賽!心理學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2 08:17:22
#法客心法聊天室 ep29|不能群聚那視訊開庭是好方法嗎? 「遠距開庭其實會把既有的問題給放大,其中之一就是審檢辯三方的距離不對等。」 ⭐️本集重點: 。回應聽友的來訊 。哇賽即將邁向新世界 。法院居然網路速度不佳? 。溝通需要近距離有實體觀察與互動 。法官、檢察官與律師應該是三方分立 。審檢分...
律師轉任法官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3-05 08:20:41
嗨!各位關心Sunny的朋友們,我有個消息要跟大家講!就是❗️❗️❗️ ... ... 📢【我要離開理律法律事務所了!】 我是去年3月進入理律實習,後來轉任正職,到現在也剛好滿1年了!要離開真的蠻捨不得~ 在理律工作,真的是把心臟🫀奉獻給工作,非常充實XD (有點像法律界の台積電😂)但我也學到了...
律師轉任法官 在 劉方慈 Crystal Liu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1 12:41:14
Friday night! 晚間最新,立院三讀通過: #律師法 條文修正案,杜絕不適任法官轉任律師。 #國家情報工作法 條文修正案,間諜洩漏特定資訊,最重判無期、終身追訴。 #醫師法 條文修正案、#護理人員法 條文修正案。 #民視夜線新聞 #民視午夜新聞 #劉方慈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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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轉任法官 在 新聞挖挖哇!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10-02 11:00:00法官這一職聽來很炫
可是鄭光婷寧可當律師也不要繼續當法官!
背後原因是什麼?
#法官 #轉職 #律師
【死亡背後的故事】
完整版請點▶▶https://youtu.be/omZKuIYlB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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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轉任法官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8-10-01 17:33:47司法改革,除了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之外,對於不肖律師的淘汰及懲戒,也非常重要。今日質詢重點如下:
1. 前檢察官王朝震貪污遭判刑七年半,刑期不到一半即假釋出獄轉任律師。法務部對貪污檢察官的假釋審核,為何如此寬鬆?
2. 檢視法務部矯正署近年假釋者「執行率最低」的案件,即為「貪污治罪條例」與「選舉罷免法」案件,幾乎都是刑期關一半就馬上假釋出獄。貪污、賄選如此輕縱,政府只會宣示要反貪腐、反賄選,根本在打假球。
3. 對於犯罪之法官、檢察官轉任律師之情形,現行法制規範漏洞百出;應參考日本、德國法制,強化禁止不肖法官、檢察官轉任律師。
4. 法務部真的有心要強化不肖律師的懲戒淘汰嗎?
➡️慶富弊案中,律師楊明勳協助慶富集團利用非法地下匯兌洗錢至中國,為何檢察官早已掌握,卻未進行偵辦、也未移送懲戒?
➡️今年5月我即質詢,由檢察官轉任律師的蔡茂松,2013年即背信罪判決有罪確定。然而,法務部竟然拖延三年時間,才將蔡茂松交付懲戒。這是在包庇自己人嗎?
然後,律師懲戒覆審委會更為蔡茂松非法停止懲戒審理,明顯拖延縱放,在我公開質詢後,才急忙開會做出維持停止執行職務一年的懲戒處分。
離譜的是,已被停職執行職務的蔡茂松,竟然仍繼續非法接案收錢,希望法務部不要再企圖包庇。
附註:
2018-5-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妨害司法公正及律師倫理與懲戒
https://goo.gl/Ckg4mX
律師轉任法官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離譜法官】要女助理按摩刮痧當佣人 法官遭降級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926000016-260402?chdtv
律師轉任法官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吳振富前年被爆出擔任庭長期間,把女助理當成私人秘書使用,要女助理幫他處理私人事務,還要為他按摩刮痧,甚至有職場霸凌情事,#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 前年底決議將他移送 #監察院 審查,監察院也認定吳公器私用、情節重大,通過彈劾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吳振富已遭停職。海編
#家事法官 #性別平權公約 #霸凌
律師轉任法官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貪污檢察官可不可以當律師?》
最近律師界有一個爭議案件,
犯貪汙罪假釋3年的南投地檢署前檢察官王朝震,以律師身分向台南律師公會申請入會執業,公會以犯貪罪不適任律師為由否決;王朝震提民事告訴,請求同意加入律師公會。台南地院認為王未被「律師懲戒委員會」除名,依律師法判公會應讓王朝震入會。公會上訴,今天高院台南分院以「一審判決無違誤」宣判維持地院裁定公會敗訴,公會表示,將上訴最高法院。
整件事就是台南律師公會認為
律師界不應該是不良司法官的回收桶,
所以要卡這個貪汙的檢察官入會,不讓他當律師!
可是因為律師法只規定
律師公會懲戒除名後,不能擔任律師,
王檢察官犯罪時是檢察官,不是律師,
律師公會當然不可能懲戒他,
依照目前規定,
確實是沒辦法阻止王檢察官轉任律師的,
除非修改律師法,
台南律師公會這個案子本來就是不會贏的~
雖然台南律師公會秘書長是我的好朋友,
不過我在這個案子上的想法跟他不太一樣!
貪污是什麼?
就是公務員收了錢,幹了不應該的事情,
像王檢察官就是偵辦方姓前立委兒子
違反稅捐稽徵法案件時,
涉嫌收受15萬元賄款,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才被判刑的!
那王檢察官適不適合當律師呢?
我認為蠻適合的!
為什麼?
看你用什麼角度看事情,
如果以司法界角度來看,
這個王檢察官貪汙,確實不適合擔任公務員,
可是以律師角度來看,
王檢察官收了15萬,給了不起訴處分,
收錢辦事,銀貨兩訖,
對(送錢的)「客戶」而言,
可是公道的不得了!
(當然他把司法公正性論斤秤兩的賣,
是不對的!所以我說他對不起司法界!)
王檢察官的行為
在司法界,是踩了紅線,
但是在律師這一行,可是再正常不過的,
從這點來看,
我不認為王檢察官有什麼不適任律師的地方,
除非他當檢察官是收了錢卻仍然起訴人家,
收錢不辦事,當然是不適合當律師的~
總之,
我認為台南律師公會阻止的理由裡,
說王檢察官不適任律師,
是比較沒那麼有說服力的,
比較有說服力的,
是不爽律師界成為司法界的垃圾桶,
畢竟律師轉任法官,司法界都要挑一下了,
為什麼司法官轉任律師,律師界不能挑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