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律師費報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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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費報稅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9 2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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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了,因為這間房子太多人關心,所以我直接說一下我的答案。有人把我公司的房子拆了一半,發現錯了⋯

    對方的三個要件是一丶他賠30萬日圓,二丶1,000,000日圓讓他拆完。三丶告他。

    其實,一或二我都會很高興。告他不是選項,因為我有一句座右銘叫作:沉沒成本劃掉丶變動成本比固定成本重要丶時間成本又比變動成本重要❗️

    我沒有命告他。這是我們公司最小的一個物件。無足輕重。

    日本的律師費很貴,花個100多萬告他,我瘋了才會做。

    我是人到中年才學會,處理事情,不需要有情緒丶誰是誰非誰道歉有時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結果是否合乎預期?

    其實我要求我們日本同事(一位慶應大學畢業的老實人),跟他討價還價,答案就是把賠我的30萬扣掉,用70萬幫我拆房子。如果他堅持100萬或多一點我也同意,因為公司其實可以報稅。(還好對方應該不懂中文丶也不是我FB的朋友)

    我解釋得很詳細是因為想把它當成人生實院商學院的案例,不然這。房子當然不關大家的事。

    為什麼選項一丶二我都很高興?因為我曾經估計過,拆這個房子要300到500萬日元。

    所以他不是故意拆掉的。因為划不來。

    本來我只是輕描淡寫了一下沒想到電視台可能因為沒新聞,再幫我跑馬燈,真是感謝關心❤️今天中午我的一個立委朋友(我同齡同學,我真的不能告訴你他是誰)超級好笑,打電話來說:要不要他幫我忙?

    他只看到標題,剛開始話語聲充滿同情。
    「不好意思你有沒有看清楚,是在北海道?你也有惡勢力嗎?」

    「我真的有認識北海道的人可以幫忙⋯」

    我笑說不用。因為這位立委同學雖然很熱心,但是在台灣他也有越幫越忙的紀錄(請聽我跟小亮哥的Podcast的某一集)。我們日本公司這位慶應大學的基本上是有仲介執照的。他可以處理。但是我常常必須像武則天一樣下指令,對日本人千萬不要留模糊地帶,不要給他自由心證的空間,這是我的經驗。(還好他也看不懂中文)

    很多人再請問我日本的房地產,因為我不是仲介,我只管我自己公司的投資(有股東),所以我都有點懶得講🤣🤣

    不過我也要自誇我有點專業。只要你告訴我這個房子在日本的哪裡,幾年,怎麼蓋丶幾坪,我大概都可以跟你說刀口上的價格應該是如何?

    因為我下了10年的功夫。確確實實的投資。我又不是理財名嘴只要出嘴。
    
    以下說的都是實話,不過你一定會很驚訝。

    其實這間房子在2015年買,只花了日幣80萬。兩層樓可能有100坪。在小樽的市中心附近。(鄭重提醒:當人口老化,年輕人外流,邊陲城市房價可能跌到10分之一⋯⋯)

    為什麼?我喜歡小樽,但這不重要❗️那一年北海道非常蕭條,大陸旅客還沒有來,而屋主早已經不住在北海道,沒有人要這個房子。朋友的朋友請我收購。

    是日幣80萬喔🤣嚇到了吧!可能還比停在他門口的車還便宜。就是因為那個屋主知道房屋不能使用而拆掉房子要花500,他也不想。

    當然現值可能不止。

    我這個人有毛病,常常覺得這個房子在跟我呼救。反正就不是很多錢,買下來吧。當然只有地皮是值錢的。

    我們公司在北海道某些地方也有一些在出租的房地產,這個廢墟被我們忘記也是應該的。

    所以你應該了解,有人不小心把它拆掉我有多高興了吧⋯⋯全公司都很高興!

    另外提醒大家一件事情:真的不要買渡假屋,否則按照彼得·梅耶的,你最高興的就是你買他那天丶還有你賣他那天!

    最近有很多日本仲介,在賣北海道美侖美奐的渡假村的房子。我大概知道這是什麼招數。也就是買了這些舊房子拆掉來蓋,然後主要是賣給中國的富豪遊客。

    買一塊地可能只要300萬,花了1,500萬日圓蓋一個超時尚的房子然後賣你一億五千萬。請看下圖,離車站30分鐘up。你買了,如果想要有人管理和鏟雪,一年管理費大概要花一百萬到150萬日元。完全是個錢坑!

    還有很多人包下札幌的房子,拉皮來賣,大概可以賺個兩倍!假裝幫你管理,報酬率每年六到八%,羊毛出在羊身上。

    好了,不多說了,有時候在房地產投資上,沒有過多夢想的人,才會賺錢。

    以上是商人吳淡如的肺腑之言,跟文青無關。

    在我的眼裡,的確只有東京23區有投資價值🙏🙏除非你錢太多

  • 律師費報稅 在 我是中壢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8-02 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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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lkshaved LOGO 命名徵選活動正式報名文**
    徵件時間:7/18-8/11、票選時間:8/15-9/8

    #店家活動 #米克雪芙 #記得在他們粉專留言才算成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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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參加者請於本篇臉書貼文下留言並仔細看規則來參加活動哦!有問題再私訊我們小編詢問,貼心提醒:不要忘了留言完畢後私訊資料給小編登記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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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為期25天,第一階段結束後3-5天由我們臉書專頁公佈3名入選決賽者並且訊息通知,即可進入第二階段決賽,再由店內消費者一同投票票選。

    名稱命名規則:名稱最少2個字、最多以5個字為限(中文為主,英文翻譯)。命名作品具創意及意涵,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不雅文字,發音諧音如有特別之處、易記並予人深刻印象加分。

    意涵說明規則:說明文字以50-100字為限,文中不得有參賽者姓名或單位,以避免妨礙活動公平性,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第二階段店內票選:
    店內消費者來店消費滿$100元即可獲得一張投票券可投入票選箱,投票時間為期25天,結束後3-5天公布票選結果,並再公開抽出十位投票者(不重複中獎)。

    **評選辦法**

    初選:由Milkshaved員工及老闆們評比依照名稱創意度(30%)、易熟記度(25%)、Milkshaved相關性(25%)、意涵說明(20%),作為評分依據,選出3名作品進入決賽。

    決選:前3名作品,在Milkshaved進行店內現場由顧客透過投票票選,票最高者當選。(如遇票數相同將延長票選活動一週)

    🎉獎品:

    決賽第一名:iPhone 11 64G 壹支(市價新台幣24,900元)、Milkshaved雪花冰五碗(市價新台幣780元)

    決賽第二名:Milksahved雪花冰三碗、免費咖啡兌換券伍張(市價新台幣1230元)

    決賽第三名:Milksahved雪花冰兩碗、免費咖啡兌換券參張(市價新台幣790元)

    ### 注意事項 ###

    1. 報名投稿以系統標準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參賽作品一經上傳留言則不得修改。

    2. 命名內容須符合活動主題、不違反政府相關法律規定與公序良俗。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引發有關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命名內容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4. 若比賽作品未達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將獎項從缺或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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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凡參加命名或票選活動者,須提供真實且正確之姓名及聯絡資訊,屆時將聯繫得獎者,若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該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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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費報稅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1-25 01: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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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科太太告起來!?】

    不停有人傳這篇還有相關新聞給我看
    我先就理科太太要告蕭瑟寡人這件事下結論

    #告不成啦賣鬧

    為什麼說告不成呢
    我回去翻了蕭瑟寡人質疑理科太太的那篇文
    基本上內容都是根據客觀的數據跟資料
    就理科太太創業的神奇故事提出質疑

    包括就理科太太宣稱讓其公司產品起死回生的廣告影片點閱率其實只有70幾萬
    還不及小玉買了一隻大龍蝦的影片點閱率(好這句我加的)
    以及影片投放跟營收轉換
    龐大的年營業額公司規模卻似乎僅有四、五人左右;
    沒有申請專利等等不合理處發出質疑

    並沒有 #惡意「污衊」「毀損」理科太太社會上評價的意圖

    加上理科太太是公眾人物(這沒人有意見吧)
    就其創業背景合理的提出質疑

    應該符合刑法第311條之免責條款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即使文中有請理科太太不要再「膨風」「說假話」
    也頂多只是用詞尖酸 不到惡意毀損他人名譽的程度

    我認為蕭瑟寡人這篇文章
    完全屬於合理的言論自由保障範圍
    並沒有任何成立誹謗罪的空間

    我想理科太太委由律師發聲明
    大概也是宣示意味並不會真的提出告訴
    (由他的聲明稿是傳給媒體而不是給蕭瑟寡人本人可窺之一二)

    即使理科太太真的提告了
    也不會成立誹謗罪
    真的告下去 恐怕傷害的只有理科太太自己的形象

    (對講到這邊 誹啦幹 不是毀謗 是誹謗!!)
    (然後還有一件事就是告輸了除非是三審不然通常對方律師費你也不用出)

    #大家今天過得好嗎我是文科阿姨

    今天透過媒體才知道某小廝請律師寫了停終聲明給「蕭瑟寡人」。但是,因為這小廝人實在太光明正大,不敢公開聲明,只是把文件私下傳給傳媒,再叫傳媒向我轉達。連要嚇人都這樣偷雞摸狗的,小爺俺比較懶一點,不想玩這種地下傳話的幼稚遊戲,我直接在這邊回覆這小廝。

    如果網路上找公開資料提出質疑就是是毀謗,那基本上已經沒有人能質疑任何事了。如果人家跟你說我不相信,你能做的就是拿出數據給大家看。如果數據拿不出來還找律師發聲明說別人質疑你是毀損名譽要提告,你真的只證明了一件事。

    那就是媽的你好有錢,那過去的報稅資料、出貨紀錄、財務報表出來一毛錢都不用花,但是你偏偏要花錢請律師幫你寫文章叫一個網路上的人閉嘴。這種堵嘴的方式一般平民老百姓還真的做不到。

    所以這叫人信服了嗎?

    隨便你吧,你講得什麼都對,繼續講有機農業和電鍋吧。

    講到這邊沒你的事了,你先退下,好好享受你的富貴人生,下面是給智商比較低(不及170)又沒錢的可憐百姓看的。

    說真的,看到這白目聲明,敝人一點也不怕,要告就告,叫律師寫甚麼聲明,無聊。告得贏就告,反正告輸了對方律師費你還要幫人家出,甚至還會被人家反告。

    會去搞這種事情反而讓我更懷疑這人到底有沒有在美國真的做過生意?先去看看美國人告毀謗都是告些甚麼東西,幾乎都是被人明言指出有不法行為(如盜用公款、偽造文書之類的),如果有人去找資料提出質疑就要提告的話,那根本沒有媒體敢報導了。連最近大家討論到的伊莉莎白.福爾摩斯,華爾街日報當時刊出的文章已經指出造假,他也是透過對華爾街日報的擁有人遊說(結果沒成功),並沒有提出甚麼毀謗訴訟。

    這是非常基本的言論自由素養。

    敝人很少看到一篇文看完會真正生氣,但是這篇律師發的聲明(停終要求)真的看完讓我很不快。

    你知道為什麼台灣有錢人喜歡有事沒事就說「我要告你喔」。因為我們是個不講法理的社會,台灣有錢人特權慣了,來到法治社會,沒理的時候就喜歡借用公權力去嚇唬人。明明拿出實際數字就可以破除疑點的事情,有錢人寧願花錢請律師寫甚麼「停終」聲明,也不敢拿出證據來為大家解惑。

    這就是讓人最感到噁心的玻璃心。(喔喔,我跟法律界的朋友確認過了,「玻璃心」有正面意涵,是讚美一個人心思纖細,因此不能解作毀謗。)

    小爺我是被嚇大的,甚麼不排除採取行動。這話,他媽習近平都常說。如果依網路公開資料提出質疑叫毀謗,那如果哪天網路上有人罵他「智障」,難道也要被警告?(疑?)

    再這樣玩下去,理科背景不行,每天叫律師寫聲明恐嚇網路上的人,應該可以轉行當「法律網紅」了。

    附註:謝謝大家個關心,只是聲明,這小廝還沒種公開聲明,是把聲明稿寄給媒體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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