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0501 (tony)
看板Lawyer
標題[閒聊]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第5條修正草案
時間Tue Nov 7 21:40:42 2017
從Foreseer 便利法律人的好工具
FB粉專看到,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第5條法務部有公告修正草案惹
雖然這裡大多已經用不到了拉XD
不過跟這板也算密切相關所以PO上來
第二階段 學習律師
在律師事務所、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上市上櫃公司、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金
融控股公司、銀行、票券、保險、證券金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綜合證券商及期貨
商之法務單位,或其他經全聯會報請法務部核定之機關(構)、團體接受五個月之
實務訓練。
簡單說就是放寬實習的場域拉
也不要讓新科律師們為了找實習煩惱XD"
希望能解決實習不好找跟待遇普遍不高的問題~
不過個人會覺得在法院當法助也應該拿來抵實務訓練拉
畢竟法助學的也非常實務
各位覺得這個修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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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80.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10062045.A.B17.html
推 w87778566: 真的應該把法助列進來 11/07 22:02
推 c12232151: 那國營有嗎 11/07 22:12
推 lajunbo: 法助抵實習結果又要擋三年 11/07 22:17
推 smcdlink: 實習要慎選,不要找像宏光展這樣的,這是我良心建議。 11/07 22:30
→ ArrancarnNo4: 榮仔做人心胸要開闊點 11/07 22:36
※ 編輯: tony0501 (175.180.80.57), 11/07/2017 23:52:53
推 smcdlink: 在宏光展實習完就已經不是人了,會變成見處!! 11/08 00:42
→ ppingin: 一個律師實習沒寫過書狀、沒打過訴訟,阿捏剛賀...但也 11/08 00:48
→ ppingin: 不得不放寬了 11/08 00:49
推 poeoe: 這修正很好阿 11/08 01:44
→ louis123321: 幹麻一定要寫書狀打訴訟~?外文好的很多沒做過啊 11/08 07:29
推 xxxxxmay: 推樓上,七樓出來搞笑的 11/08 09:14
推 everemember: 放寬真的能提高薪資嗎,我怎麼覺得會扣死當的更慘 11/08 09:48
推 everemember: 我覺得多數事務所還是尊重學習律師的,但是企業對於 11/08 09:50
→ everemember: 「實習」這兩個字恐怕是摳死當的代名詞 11/08 09:50
推 smcdlink: 也要注意實習場所的安全,如果是在宏光展實習的話,虧 11/08 11:01
→ smcdlink: 心事做太多,走在路上被雷劈死,那也只能算報應而已。 11/08 11:01
推 abacada: 宏光展究竟怎麼了要讓樓上一直批QQ (要爆料嗎) 11/08 12:47
推 everemember: 我也好奇宏光展到底怎麼了 11/08 13:00
→ everemember: 那位不知道是不是陳先生 11/08 13:00
推 volkov: 企業cost down,in house 薪水是否會大倒退呢 11/08 13:04
推 smcdlink: 像宏光展這樣這樣毫無專業及道德的事務所,去那邊實習只 11/08 13:33
→ smcdlink: 會學到作姦犯科的技巧,再加上加入紫衣神教的門票,有 11/08 13:33
→ smcdlink: 志者不為也。 11/08 13:33
推 yujui: 我知道很多傳統產業上市櫃公司正式法務....只會寫公文... 11/08 16:14
推 winniewun: 法助學超多XD 11/10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