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律師心得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律師心得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mk ( )看板Examination標題[心得] 108年律師(財稅)非本科兼職一次上榜心...
律師心得 在 那些電影教我的事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24 02:30:31
越是對的路,走起來總是越寂寞。 The right path is usually a lonely path. 失控的審判 (The Mauritanian), 2021 CATCHPLAY+線上看:https://bit.ly/2X09ySG 2001年,在德國工作的中東男子薩拉希,因被懷...
一、前言:
112經濟所畢,工作7年。107年辭職開始修會計和法律學分,107年會計師落榜後回歸職場
。108年台北大學學分班結業後,開始準備律師考試。很幸運,在400分門檻的衝擊下,仍
能一次上岸。
準備期間,因身邊並無戰友,故從選書、時間規劃、讀書方法到心態調整等問題,皆仰賴
國考板資訊。因此,分享本篇心得文於國考板,希望對類似狀況的人有幫助。
後續的心得,會著重於 (i)缺乏基礎、時間有限下的讀書計畫安排 及 (ii)實戰分析與弱
點檢討。
二、成績:
◎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法倫)---- 108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 98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訴)---- 112
綜合法學二(商法)---------- 84
總分/錄取標準:402/362
◎二試
憲法、行政法----- 92 (45+47)
刑法、刑訴------- 92 (48+44)
國文------------- 55 (30+25)
商法------------- 59 (36.5+15+7.5)
民法(一)------- 77 (37.5+39.5)
民法(二)------- 82 (40.5+41.5)
財稅------------- 62 (20+14+28)
總分/錄取標準:519/482.5 *扣除國文、財稅402
1. 一試的分數在1000名左右,受到不小的激勵,不過亦了解到自己的實力處於律師上榜
的危險區。
2. 二試差點被400分門檻刷掉,不過選考分數不錯,整體排名位在中段。
(1) 大科的各大題分數均不高,但經檢討,大科的各大題中,幾乎皆有子題出現較大
的瑕疵(找不到爭點、引錯法條、涵攝論述不佳等);故應是因部分子題得分低,
使整個大題的分數不漂亮。
(2) 商法與稅法皆有一題拿到70-80%分數,足見在打到爭點且確實涵攝時,仍有拿到
高分。
(3) 自認行政法、刑訴、保險法實力較弱,考前有特別加強行政法、刑訴,雖分數不
高,所幸仍有基本盤分數。
3. 距離司法官二試門檻42.5分。
三、準備方式:
◎用書
我的用書來源有兩種: (i)借閲前輩過去使用的書籍 及 (ii)參考板上106年後心得文中
較多人推薦的書籍。除王澤鑑民法總則外,皆使用補習班參考書與解題書(高點/保成/學
稔/讀享皆有)。並不列出所有用書,但簡述心得如下:
1. 盡量使用較新的書:就讀學分班期間,向前輩借閱部分科目參考書(債權、物權、身份
法、民訴、行政法、公司證交,皆使用100年版本),後來精讀時仍使用這些參考書,
但開始感受到版本真的過於老舊(如家事法還沒從民事訴訟法拆開、行政法釋字還停留
在6xx號…)。但因太晚發覺嚴重性,除民訴購入最新版參考書重讀外,其他科目僅透
過解題書補強。我認為,單純學習、熟悉法律學科時可先借閱舊版書籍閱讀,但如已
確定要認真投入考試,還是建議投資較新的書籍。
2. 是否採一本書主義:
(1) 以本次的準備時程而言,自然只能採一本書主義(每科一本參考書、一本解題書)。
(2) 選擇補習班書籍的原因:涵蓋見解最廣、容易閱讀、有傳授解題技巧。
(3) 而就實戰檢討分析,固然有一些失分是來自用書未涵蓋到的考點(詳下文之檢討),
但許多失分仍是因為對已知的考點掌握不夠透徹。
(4) 我認為,以非本科生而言,初次準備採一本書主義並無問題;若是仍有餘裕,或
是第二次準備,則可適度補充其他教材,但仍應確保主要的一本書已確實精讀。
3. 解題書的功用:時常看到一種論點「實戰根本不可能寫得像解題書一樣,所以看解題
書沒用」,略述拙見。
(1) 解題書確實跟實戰寫法不太一樣。解題書給的是作者認為論述足夠完整的答案,
而考生的目標,則是產出考場能拿到理想分數的答案。例如,喬律師解題時,時
常描述該題目的上位概念,或是深入探討一些次要考點;即便這些部分簡答甚至
不寫,對分數的影響或亦有限。
(2) 雖然解題書提供的並非實戰直接可用的答案,但解題書的擬答,能讓我們看到答
題者的全套思路,我們可以將其內容吸收,並找出適合自己的實戰答題方式。
(3) 許多本科考生都會參加讀書會,吸收他人的答題思路,或甚至有學長姐可以引導
思考。對我而言,既然無法與戰友討論、也沒有時間補習,精讀解題書,對釐清
觀念、引導解題思路可說至關重要。
◎準備時程
1. 熟悉法律學科:107年10月開始,學分班未上課/週末時開始閱讀參考書,這時候在無
基礎的狀況下,僅直接閱讀不作筆記,以理解內容為主。但可多花時間熟悉該科目的
架構,及了解命題熱區為何。
2. 精讀參考書:108年3月開始精讀參考書,並開始以Excel檔案控制讀書進度。精讀時將
重點整理在學習式六法上(或貼便利貼),參考書上不作註記。大約花了4.5個月讀完一
遍參考書。發覺行政法/刑訴/保險讀起來較吃力,其他科都還算順利。
3. 一試前準備:按預定目標在一試前3週完成精讀參考書,一試前同時跑以下進度:
(1) 寫/檢討考古題:全部在電腦上完成。先前已利用零碎時間,把過去四年考古題下
載下來,並把PDF檔內文複製到Word文件(當然格式會稍微跑掉,但無所謂),並按
科目分類(除了民總/債/物/身分法的考題混在一起,就不分開,其他科目都可按
順序分開)。這樣就不用花錢買書,但可以集中寫/檢討單科考古題。之所以寫四
年,一方面時間有限,另一方面是近四年考古題答案較容易Google找到免費資源
(保成PDF檔下載和宇法FB,宇法雖然不是每科都有解答,但解答品質非常好,推
薦!)。盡量認真檢討每個選項的答案,避免因觀念不好丟掉基本分。
(2) 讀一試小科:國公、法英直接寫/檢討考古題,其他小科掃完一次法條直接寫/檢
討考古題。最後國公/國私/票據/強執大概對了5成,法英/法倫7-8成,還算滿意。
(3) 練習解題書:每天開始花一點時間練解題書,先從弱科開始。
4. 練習解題書:約在二試前3周完成(但商法、稅法未讀完,在解題書重點整理時補完)。
理想的練習方式是每題在解題書上條列出擬答大綱,再讀解答並檢討;但於審題後完
全抓不到爭點時,即果斷放棄直接讀解答。練習時在解題書上 (i)解答畫重點 (ii)
標註參考資料(釋字、決議、重要判例等) (iii)檢討擬答。解題書一開始練習時非常
吃力(例如:債法一開始連不當得利+債務不履行的競合都會漏寫),但會逐漸進入狀況
。另外,在作者除實務學說外,亦寫出自己的看法時,亦要想想看自己的見解為何?
5. 解題書重點整理:因沒有時間再練一次解題書,直接讀先前畫的重點作重點整理(除非
完全看不懂,否則不重看題目),並同步加入參考資料及自己的想法。用電腦打字整理
,可以複製貼上參考資料,很方便。每一本解題書大約濃縮成15-20頁的篇幅。因時間
不夠,只作了行政/刑訴/憲法/刑法/債法五科。我覺得這個步驟非常重要,因為沒有
時間實寫考古題,但重點整理的過程,即是在濃縮、並用自己看得懂的語言表述解題
書中的重要觀念,故我就以此過程替代寫考古題。
6. 二試前準備:將解題書中提到的釋字、判例、決議另行以Excel檔整理,並摘錄近三年
民/刑/行政最高法院決議及700號後釋字重點(這邊有犯錯誤,詳後檢討)。
◎準備方法檢討
1. 選書部分如前述。
2. 開始精讀參考書的時點稍晚,如可以的話,建議在念學分班的時候就把所有參考書閱
讀過一遍。二試前一個月,前面欠的讀書債會變得無比沉重…
3. 精讀參考書時的筆記沒有在二試時派上用場,因我無法在短時間內重讀學六上面的筆
記。二試前衝刺只依賴解題書筆記,很可惜(特別是民法,許多基礎觀念沒複習到)。
即便如此,解題書筆記仍然命中很多考點,非常推薦作筆記。
4. 700號以後的釋字整理,使用一試時在考場補習班發的植憲釋字研討,但植憲畢竟是
憲法老師,所以像釋771就完全沒準備到。後來才知道九月還有出釋字最前線、好齊
好多等書,可以補強新釋字和實務見解。
◎進度控管
由於時間有限(週間每天約專心讀3-4小時,週末約5-6小時),必須確實掌控自己的讀書進
度,故以Excel檔實行進度控管。簡述做法如下:
1. 第一次略讀參考書時,已大概掌握每本書的內容多寡,精讀前即依此分配每科所需時
間。
2. 以距離一試/二試的時間,幫自己訂立進度控管計畫。例如,離一試尚有150天,而預
計需30天總複習;則按所能使用的時間(120天),依每本書內容多寡,分配給每本書。
3. 每天照表操課,當然還是要給自己一點緩衝,但如果開始出現明顯落後,就要立即檢
討是計畫排的過度樂觀,還是真的放鬆過頭了?
4. 讀參考書時因程度不夠,幾乎沒解書中的真題演練(當然這會讓後續讀解題書時更加痛
苦,可自行斟酌);解題書原則上必須從頭到尾讀完。
四、108年律師實戰 - 各科答題狀況分析:
我認為律師考試是難度很高,但容錯程度亦很高的考試;而其困難的地方,最主要是準備
範圍真的很大,故要把所有重點觀念皆融會貫通,而在考場上能夠確實的輸出,實屬不易
。然而,除少數頂尖考生外,絕大多數考生均面臨同樣的困難;故並不需過度悲觀或鑽牛
角尖。
但雖已有踏實的準備,實戰仍檢討出許多錯誤,可見自身實力之不足。以下彙整供參;而
目前考選部尚未發布今年的評分要點,屆時或可與評分要點再做對照,更能體會自己的不
足處。
1. 憲法、行政法 (45+47):
(1) 權力分立沒念,第一大題審題審了20分鐘以後全部靠法感寫,主要失分點應該在
引不出釋字以及金管會部分(未討論獨立機關)。
(2) 第二大題第二小題第1.2題只簡答訴訟類型以及行政訴訟法條號,第3題甚至看不
懂爭點。
(3) 結論:行政法沒讀通,要加強的話,會換本參考書。
2. 刑法、刑訴 (48+44):
(1) 刑法:(i) 丙的侵入住居與傷害/毀損之間的競合討論不夠(直接以新想像競合解)
。(ii) 乙的第二次砍斷手掌行為,未討論義憤正當防衛。(iii) 乙的重傷未遂中
止犯+傷害既遂競合後如何量刑的爭點,雖有抓到,但論述完全亂掉,此處可能失
分甚多(該考點出處可能來自蔡聖偉師:絕命醫療站(下)殺人之中止未遂與傷害既
遂罪的競合)。
(2) 刑訴:第二小題刑訴169引錯法條,大概就只拿筆墨分了。主因在執行翻法條大法
時,心想本題屬於人證,就從175條以下找,然而,169條同時適用於證人、鑑定
人或共同被告,故規定於證據通則。只能說書讀得少、翻法條功力也不到位。
(3) 結論:刑法基本觀念熟悉度不夠。刑訴漏洞較多,要加強的話,會去讀林鈺雄師
及林俊益師的教科書。
3. 民法(一)(37.5+39.5):
(1) 第一大題第一小題:民28條法人侵權責任部分應有正確解答,但漏未討論純粹經
濟上損失。
(2) 第一大題第二小題:借名登記屬有權代理及類推適用民550條委任的部分應有正
確解答,但類推適用民225條代償請求權的部分則引錯法條。
(3) 第二大題第三小題:只解到民767條+民1146條的討論(亦即舊實務見解),未討論
反面見解(釋771);如前述漏未準備釋771,不過依該題考法,還是有可能在實戰
中推論出反面見解,只能說實力不足。
(4) 結論:基本觀念熟悉度不夠,特別是類推適用等較不直觀的部分。
4. 民法(二)(40.5+41.5):
(1) 第一大題第三小題:幾乎全部篇幅都在討論爭點效,反而參加效討論甚少,應該
是主要失分處。
(2) 第二大題第一小題:過失認定標準完全寫錯,雖記憶中有念到侵權行為過失認定
應以是否具抽象輕過失為準,但未徹底理解其原因,而在考場上因不熟悉基本觀
念而寫出錯誤答案。
(3) 第二大題第二小題:花了不少篇幅討論不作為侵權,反而共同侵權部分討論並不
深入,我想是把主要/次要爭點弄反了,此題分數應該不高。
(4) 結論:同民法(一)。
5. 商法 (36.5+15+7.5):
(1) 證交法:鋪陳學說理論時,應從兩大理論(市場理論、信賴關係理論)鋪陳到美國
法上各種理論,但卻將信賴關係理論誤寫為較下位的資訊平等理論。此上位理論
未引出,亦稍影響到後續各個時點的探討。
(2) 保險法:停效問題不知道實務見解,第二小題集中火力討論64條據實說明義務,
而沒引出127條。
6. 財稅 (20+14+28):
(1) 由於選考科目重要性降低太多,不多作說明,但今年題目考稅法釋字的比重降低
,而有大量配分著重於稅法法條的涵攝,以及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應用,可以注意。
五、實戰心得:
1. 雖然考選部宣稱:現今命題方式,更著重於要考生寫出自己的見解。但實戰中,爭點
沒點到、學說法條釋字引不出來,恐怕就直接拿筆墨分了。所以把書念懂、念熟,真
的還是拿分數的先決條件。而且,如果不是已經事先對特定爭點已思考過自己見解,
要在實戰有限時間內,有條有理陳述出自己見解,實屬不易!
2. 學分班老師時常強調:學法律重在理解,而非背法條。既然也沒多餘的時間背書,對
該說法也就照單全收,甚至到考場上每科都在翻法條。經實戰後,略為修正上開見解
:理解確實是最重要的,但是有些爭點真的不太直觀,沒背到熟實戰忘記的機率很高
(例如:連續處罰、單一性同一性、借名登記等等)。所以針對特定爭點,還是建議盡
量把相關法條、學說背起來。有人分享過把爭點作成小卡片隨身攜帶背誦,頗值參考
。
3. 亦時常見有人討論手速問題,如是否一題需寫五頁等等。首先,每個人的字體大小相
差甚大,我的字體相對就較小,大概一頁會寫500字左右。而我每一小時的手速大概落
在1200-1500字之間,也就是約2.5-3頁。另外,每科考試時間亦有不同,如商法配分
100分,民(一)(二)配分皆為150分,但考試時間皆為2小時;故民法審題和寫題的時間
皆受到嚴重壓縮。但是,了解自己的手速,純粹只是供自己控制時間用。我把每題的
篇幅和時間都控制的差不多,但每題高低分仍差異甚大;顯見要拿高分,與內容是否
正確最有關,與字數關係極小。如實在手速較慢,更應鑽研如何以最精簡的字數拿到
高分。
4. 注意其他考試相關的細節。第一天考試時間記錯,記成九點,還好我原本就打算一個
小時前到考場準備,結果走到教室時直接打鐘發考卷。然後仔細一看考卷,又驚覺受
到權力分立的突襲…
六、總結:
在準備期間,雖然辛苦,但並不痛苦。事先已訂立了一年份的讀書計劃,也無多餘時間可
以自我懷疑,故其實就是天天按表操課,並在考前調整到戰鬥狀態。
而後續則要面對尋找實習及鍛鍊律師實務技能的挑戰,仍待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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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mk (220.137.4.117 臺灣), 01/17/2020 23: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