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彰基人力資源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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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彰基人力資源處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3分鐘看台灣兒虐問題有多嚴重? 兒虐悲歌 誰讓他們來不及長大?】 彰化縣1名未滿5歲女童生前疑遭姨丈長期凌虐、深夜被毒打,頭部遭重擊造成命危送醫急救,經過2天1夜與死神拔河,後在彰基醫院拔管後宣告不治,令社會譁然。 「台灣兒虐問題 破洞大到難以想像」 根據衛福部統計,兒童、青少年因遭受...

  • 彰基人力資源處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9-21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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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分鐘看台灣兒虐問題有多嚴重? 兒虐悲歌 誰讓他們來不及長大?】

    彰化縣1名未滿5歲女童生前疑遭姨丈長期凌虐、深夜被毒打,頭部遭重擊造成命危送醫急救,經過2天1夜與死神拔河,後在彰基醫院拔管後宣告不治,令社會譁然。

    「台灣兒虐問題 破洞大到難以想像」
    根據衛福部統計,兒童、青少年因遭受虐待而通報後的死亡人數,屢創歷年新高,前年,平均每周有2.4名兒少死亡,是台灣20歲以下死亡率的近64倍!
    ->近5年重大兒虐中,「1/3」為已知個案
    ->2017年通報死亡人數「155」人
    ->平均「每兩天有一位因兒虐死亡」
    ->施虐者有「6成以上是親生爸媽」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華人根深文化觀念 父母打最兇」
    多數的施虐者不是外人,有6成以上都是親生爸媽。為何爸媽會成為這些孩子的噩夢?
    華人社會的父母習慣將孩子當成自己的所有物,去年金馬獎最佳劇情片《血觀音》裡的一句名言「我是為你好」,更點出父母暴力被整個社會氛圍漠視與包容的其中一個原因。國外專家觀察台灣受虐兒困境後,曾給出如此評語:「台灣好奇怪,父母對孩子的自主權,竟然可以凌駕於孩子的生命權,縱容孩子輕易死去。」

    「兒虐案件舉證不易 仰賴各界多方協力」
    光是去(2017)年,全國兒少虐待案件的開案率只有7%,能提起獨立告訴的只有2.8%。很多時候,社工、醫師心裡都很清楚這就是虐待,但卻還是沒辦法起訴。

    以人證而言,在兒虐案件中,由於施暴者多數是身邊親人,除可能遇到相對人否認的情況,更可能因為其他親屬隱諱不報而失去人證。就物證而言,目前許多第一線醫護人員並未接受刑事司法教育,不一定能馬上辨認是否是兒虐傷勢。需仰賴警、社、法、醫等多方面共同協力,才能網住兒童的安全。

    「兒虐保護網怎麼補 三大方針著手」
    近五年來,中央重大兒虐案件中,每三件就有一件是兒童保護或家庭暴力系統已知個案,也就是進入到保護網中的小孩,未必都能來得及長大。

    【解方一】提高兒少保社工人數
    提高兒少保社工人數,從現行的平均1比35,減少到每人1比20或1比25的個案量,增加社工服務的密度。

    【解方二】增加社工的配備與資源
    目前,社工用安全評估表判斷要不要安置,卻沒有風險評估表協助預測再次受虐的可能性,在國外,是同時採用這兩個工具做精準決策,台灣應盡快投注資源研發風險評估表。

    【解方三】公權力強制介入
    「今天把整個兒虐防治,放在社政肩上是沒有辦法承受的,」長期觀察美國加州洛杉磯郡兒少保工作的劉淑瓊說,美國社工跟警察搭配非常好,甚至有直接在警察局走動式上班的兒少保社工,彼此支援。

    【3大方針-補足兒虐保護網】
    「修法」
    ►強制讓相關單位介入,在訪視有困難或兒少行蹤不明時,可向檢察官、法院申請調取聯繫、健保或就醫紀錄,必要時由司法警察逕行搜索
    好處>> 有安全疑慮時,可即時強制安置個案

    ►應比照「家暴安全防護網」之高危機案件網絡會議,重大兒虐案件由檢察體系主導;修法針對6歲以下兒童死亡事件,報請檢察官進行死因調查
    好處>> 更明確由公權力強制介入,而非自由心證

    ►讓社工專注服務家戶內虐待或忽略個案
    好處>> 資源集中,避免人力浪費

    「社會教育」
    ►提高國人法治、公民意識,孩子不是父母私有財產
    好處>> 從源頭降低兒虐發生率,那怕實際發生時也能更願意配合調查與相關處置

    「給資源」
    ►按司改會建議,在行政院下設「兒少保護辦公室」,藉此整合社政、警政、醫療、教育、檢察體系與司法等機構;並建構「兒童死亡檢視」機制,強化現行保護機制
    好處>> 有效整合各相關部會資源,更能事先預防兒虐事件

    ►提高兒少保社工人數,從現行平均1:35,降至1:20或1:25,除了手上服務個案比數量,也要考慮工作負荷量
    好處>> 改善社工服務個案比過高,工作性質高壓、挫折感重、高缺額、高流動率的惡性循環

    ►增加臨時托育、課後輔導、家庭輔導與兒童安置等服務
    好處>> 用更多元的方式增加兒少保護資源,降低兒童受虐機會






    【Reference】
    1.資料/圖片來源: 今周刊 http://bit.ly/2wOAUeF
    2.最新的統計資料,詳「衛服部-保護服務司」-統計資料: http://bit.ly/2oMQcMN ( 衛生福利部 /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3.【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兒虐議題之資訊整合與政策】: http://bit.ly/2MOlSyZ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兒童虐待之現今困境與解決之道】: http://bit.ly/2PdLRxp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PDF)線上閱覽: http://forum.nhri.org.tw/book/

    【購買資訊】
    >> 國家衛生研究院 (National Health Research Institutes) (http://book.nhri.org.tw )
    >> 國家書店(https://goo.gl/jweQNK )
    >> 五南圖書 教育/傳播網 (https://goo.gl/NCt2n5 )
    (更多論壇出版品詳-- http://book.nhri.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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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彰基人力資源處 在 A Nan MOSTA 阿男醫師の磨思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3-05-17 08: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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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結醫療場所暴力,維護民眾就醫權益
    記者會採訪通知

    時間:2013/5/17(五) 10:00~11:00 AM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主辨團體:醫勞盟、劉建國立委辦公室

    發起團體: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台灣急診醫學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彰化縣醫師公會、台北市醫師公會、高雄市醫師公會、彰化縣醫療界聯盟、台灣兒科醫學會、台灣婦產科醫學會...

    邀請出席:
    劉建國委員、田秋堇委員、林世嘉委員、衛生署官員

    新聞聯絡人:
    1. 張志華 醫勞盟理事長; jackcfchong@gmail.com

    行程摘要:
    1. 事件發生現場錄影,事後施暴者說法錄影。
    2. 醫勞盟聲明。
    3. 台灣急診醫學會聲明。
    4. 醫療使用者代表、醫改會聲明。
    5. 醫學生代表、台灣醫學生聯合會聲明。
    6. 委員與官員時間。
    7. 呼口號。

    終結醫療場所暴力,維護民眾就醫權益
    記者會採訪通知

    時間:2013/5/17(五) 10:00~11:00 AM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主辨團體:醫勞盟、劉建國立委辦公室

    發起團體: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台灣急診醫學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彰化縣醫師公會、台北市醫師公會、高雄市醫師公會、彰化縣醫療界聯盟、台灣兒科醫學會、台灣婦產科醫學會...

    邀請出席:
    劉建國委員、田秋堇委員、林世嘉委員、衛生署官員

    新聞聯絡人:
    1. 張志華 醫勞盟理事長; jackcfchong@gmail.com

    行程摘要:
    1. 事件發生現場錄影,事後施暴者說法錄影。
    2. 醫勞盟聲明。
    3. 台灣急診醫學會聲明。
    4. 醫療使用者代表、醫改會聲明。
    5. 醫學生代表、台灣醫學生聯合會聲明。
    6. 委員與官員時間。
    7. 呼口號。



    新聞稿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 (急診醫師、張志華理事長;醫勞盟法律顧問: 詹淳淇律師)
      又見急診暴力!本月6日彰化基督教醫院急診室再度有急診醫師遭受病患家屬暴力攻擊,除了造成該名醫師嘔吐及後腦勺血腫、當日在場的護理師及就醫病患飽受驚嚇與恐慌外,全國民眾的就醫安全也再度亮起警戒紅燈!
      面對急診室不斷地受暴力威脅的陰影,衛生署卻遲至9日才發表仍無積極防止急診暴力具體政策的「衛生署對於急診暴力事件沉重呼籲」聲明,本盟對此深感擔憂,會有更多的急診醫護人員想逃離暴力的職場環境、全國民眾的就醫安全與品質亦將更為險峻。
      衛生署以規範急診室門禁管制、裝設警民連線、配置24小時保全人員等措施,在本次事件中更加凸顯對急診防暴規範仍然嚴重不足。本次暴力事件中,警衛雖然在病患家屬施暴後一分鐘內趕到,但仍無法事先防止此類的暴力事件,且急診暴力頻傳、近年林姓、黃姓、簡姓醫師等各在服務醫院遭受暴力攻擊,主管機關卻仍無法制定有效防止暴力的規範,除了未能保障民眾就醫的公共安全,更令第一線基層的醫療從業人員人人自危。為此,本盟慎重的提出下列建議,呼籲政府應盡速規畫並執行,以保障醫護人員職場及全民就醫安全:
    (一)應增訂危害醫療安全罪,盡速修法納入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中(附件一),以保障全國民眾就醫安全之社會法益。
    (二)衛生署應制定醫療院所遇暴力事件的處理流程,如一旦有此類事件,醫療院所應立即通報各地衛生局,責呈衛生署年度檢討,並向立法院報告。
    (三)醫療院所對於暴力滋擾醫療業務執行之事件,應提出原因分析及具體改善方案,確立醫療院所之安全管理義務。
    (四)參考新加坡制度,為避免家屬情緒干擾醫療專業判斷及搶救時間,應訂定家屬陪同限制,如以一至二人為適當,亦可有效促進醫病良好的溝通。
    (五)加強宣導急診檢傷分類之概念,可與教育部國中小學、社區大學及民眾配合教育全民急診非先到先看,而是按輕重緩急來處理、信任醫護專業及尊重他人就醫安全等。
      此次蔡姓醫師遭病患家屬痛毆的暴力事件,對於彰化基督教醫院支持本盟協助蔡醫師採取法律途徑及關懷,由衷肯定,並代表全國第一線基層醫護人員深表感謝。亦期許各醫療院所也能如同彰化基督教醫院,作為受暴員工強而有力的後盾!

    守護全民就醫安全,急診暴力,再見!

    附件一
    防止醫院暴力 應納入公共危險罪

    一、主旨:為保障就醫安全,應增訂危害醫療安全罪於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中,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二、建議條文:刑法第182-1條
    「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三、增訂理由:
      公共危險罪章之立法目的乃為保障具有全國人民社會之公共法益而設。醫療機構係提供醫療照護、保障人民受疾患時生命身體法益健全維護之場所,即潛在性的保障特定或不特定多數人生命身體法益的公共利益。
      若於醫療機構發生暴力事件時,不僅對受攻擊的醫事人員侵害其生命身體法益,亦潛在地對不特定及特定的其他多數需要醫療者,以不作為方式侵害渠等生命身體法益。此種暴力不僅影響衝突的雙方,更危及到其他執業中的醫療人員及就診病患和家屬的就醫安全。
      雖然,醫院暴力事件較常發生在氣氛緊張、出入頻繁的急診室,但因醫療機構是一種半開放式的公眾場所,任何人皆能自由出入,若在此等場所頻生暴力事件,等於國家整體醫療系統都受到暴力陰影的威脅。準此,為保護全體國民就醫安全之公共利益,應盡速修法增訂危害醫療安全罪。
      對照強制性交罪於由告訴乃論罪改為非告訴乃論罪的背景,危害醫療安全罪之修法增訂更應刻不容緩!蓋強制性交罪在88年修法之前,強制性交罪的保護法益被認為僅止於個人,於是犯罪者便利用被害人不願張揚、顧及名節的心態,恣意妄為,反使社會善良風俗、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受到嚴重破壞。
      而今,醫療人員面臨相同問題,顧忌於維持道德、醫病關係、訟累恐懼,使得受暴力攻擊的醫療人員不是畏於提起告訴就是撤回告訴,然而,醫院暴力不僅是對個人法益的侵害,更是對醫療體系整體、全民就醫安全社會法益的侵害!
      雖現行醫療法第24條就醫療安全已有規範,然而,由醫療法第24條第2項、106條可知,醫療法定位應屬行政法性質之法律。按照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亦即,在適用醫療法106條罰鍰前,須先經刑事法院審理,惟在受暴醫療人員未提出或撤回告訴的情形下,醫療法第106條實在無法即時、有效、具體的處罰施暴者。
      爰此,參照刑法危害飛航安全罪,應盡速增訂危害醫療安全罪,併予加重結果犯及未遂犯之規定。

    台灣急診醫學會 (秘書長陳健驊醫師 、公共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顏瑞昇醫師)
    台灣急診醫療工作環境日益惡化,是導致人力嚴重流失最主要的原因。而環境不佳的肇因,則包括急診室看診無隱密性、空間普遍不足,急診醫療人員經常遭受病患或家屬言詞或行為之暴力對待、醫療訴訟增多、非緊急病患占用過多急診資源及健保對急診的給付太低等等。
    衛生署近年來與學會及專家學者召開多次會議,提出解决方案,包括積極推動急診門禁管制、配置保全人員、看診區隔及警民連線,也在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中要求各級醫院改善,可惜暴力事件仍時有所聞。原因就在於公權力不彰,且缺乏跨部會規劃及協調配合。我們認為警察必須進駐全國區域級以上的急診室,門禁管制必須嚴格,對鬧事或行使暴力者必須嚴懲。除了由地方衛生局開罰外,警察單位也應該主動偵辦,並且將醫院暴力納入公共危險罪成為非告訴乃論之公訴罪。惟有如此,才能讓醫護人員免於工作時的恐懼,同時也充分保障病患就醫時的安全。
    大型醫院急診人滿為患是現在急診面臨的另一大難題,主要的原因就是病患就醫方便性太高,不論大病小病都選擇到大型醫院就醫。健保對急重症病人的給付一直偏低,又無配套措施,造成醫院不願意投資資源提升急診軟硬體設施及減少收治急重症病人,也是原因之一。
    急診自付額與門診應有足夠之差異性,且落實分級轉診制度,若病患自行前往大型醫院就醫的應該收費較高。若遇低收入者,則由社會福利補償。政府應強力宣導急診之正確就醫態度及善用急重症資源,讓民眾了解急診檢傷分類之意義,進而接受急診並不是先到先看的概念,這透過文宣及短片於媒體宣傳及播放,加上急診室要有合宜的候診區域,應可減少糾紛。

    綜合以上問題,我們的訴求重點是
    1.內政部警政署應安排警察進駐醫院急診室以保護病患及醫護人員安全。
    2.全國各醫療院所應加強急診門禁管制及看診之隱密性。
    3.立法院及法務部應加速修法,將在醫院施暴者納入公共危險罪,以非告訴乃論之公訴罪論處。
    4.健保局應全面調高急診自付額費用,以較高的差異性抑制不當使用急診資源。
    5.衛生署應透過媒體強力宣導民眾急診之正確就醫觀念及善用急診資源。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執行長劉淑瓊)
    (請見附件)

    台灣醫學生聯合會 (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會長朱彥豪)
    日前彰化基督教醫院發生急診醫師遭受暴力事件,再次突顯長期以來的急診醫護安全問題,讓全國醫學生對未來行醫的生命安全、醫療專業的自主性感到憂心與失望。現今社會醫病關係日益緊張,醫師除了醫治病人還要擔心醫療糾紛,社會上媒體、法律對於醫師的要求和看法凌駕於醫學專業之上,大環境對於醫師的不友善甚至肢體/言語暴力行為,讓醫學生為了理想而選擇醫學的熱誠受到挑戰。
    我們在此嚴正呼籲:急診暴力必須譴責,安全的醫護工作環境必須貫徹執行。倘若社會不正視急診暴力事件,政府單位未加速立法落實急診室安全,持續惡化的急診環境,將導致更多醫學生視急重症醫療等高風險科別為畏途,未來將走入無急診醫師可尋的困境。為聲援全台急診醫謢同仁,本會將採取實際行動,於明(18)日假台大醫學院舉辦之「急難救助研習營」活動中,集體創作反急診暴力宣言圖像,為反急診暴力、醫護病人安全共盡一份心力。

    附注一: 彰基急診暴力事件相關報導與醫院聲明
    http://tw.news.yahoo.com/再傳急診暴力藝人-黑枝-大鬧彰基急診-013500860.html
    作者: 健康醫療網/李義輝報導 | 健康醫療網 – 2013年5月9日 上午9:35
    再傳急診暴力藝人「黑枝」大鬧彰基急診
    (健康醫療網/李義輝報導)本土劇演員「黑枝」常扮演黑道大哥,沒想到,現實生活裡,竟然也公然在急診室裡毆打急診醫師。為此,彰化基督教醫院多名醫護人員在急診室高呼口號,譴責這起急診室暴力事件。
    至於當事人「黑枝」陳清達,最後也出面流淚致歉,他表示,是因為擔心母親病況,才貿然動手,請院方及醫師能夠原諒他的行為。不過,彰基仍堅持對陳清達提告。
    這起急診室暴力事件是發生在6日清晨6時,「黑枝」母親被送到彰化基督教醫院急診室急救。院方指出,「黑枝」當時滿身酒氣,責怪醫護人員的動作太慢,並大聲咆哮。
    彰化基督教醫院發言人周志中醫師表示,當時「黑枝」擔心母親病況,請護理人員拿氧氣供給母親,當下護理人員表示,已經由另一護理人員去取醫療用氧氣。
    急診當班主治醫師當時要求「黑枝」讓位,以利患者後續檢查。不料,卻立即引來黑枝二大右勾拳以及一大右踢,導致左後腦2×2公分血腫,出現輕微嘔吐感。
    針對這起急診暴力事件,彰基發表三點聲明,第一點為患者家屬關心家人病況,彰基予以尊重與理解。其次為譴責以暴力對待醫護人員,另依照醫院流程啟動報警系統。
    周志中強調,這場突如其來的暴力,已經造成急診當班主治醫師以及護理人員內心恐懼,以及揮不去的暴力陰影。為了維護醫護環境安全,該院決定提出告訴。
    另外,周志中也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重視醫院醫護從業人員醫護環境安全,提高施暴者刑責,一旦在醫院裡對醫護從業人員施以暴力,即以公訴罪起訴。

    附注二: 暴力受害者聲明
    (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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