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強粵語拼音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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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粵語拼音 在 しゅう//??????????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8-10 12: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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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粵語拼音 在 游蕙禎 Yau Wai Ching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4 13:33:17

【從慣用語言數據檢視香港文化轉變(下—教育)】 語言乃一方文化不可或缺的部份。上文提及中共意圖以人口政策,包括單程證和內地人才輸入計劃等將香港改頭換面,與此同時,港共政府著力以政策配合,令本地的粵語發展停滯不前,具歷史價值的建築或文物以發展為名拆卸銷毀,於這種情況下保留自身文化,甚是艱巨。而本地教育...

  • 強粵語拼音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20 2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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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 強粵語拼音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18 1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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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政治局勢的變化,現在的意識形態與價值辯論已經透過網路媒體滲透到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舉一動。開始有不同立場的網友去舉報或公開批評他認為不符合自己價值觀的某些動漫設定與故事,也有網友在網路上公開批評那些公眾人物在不同場合的立場表態。

    但是最深入大家日常網路生活的,則是有人開始敏感地注意到不同中文表達詞彙的差異,並藉此來標籤化這些不同中文詞彙背後的意識形態。事實上,不同的詞彙用語多半只是表達出日常生活習慣的差別,還可以進一步表示出出生與成長地點的不同,距離真正的政治意識形態還有不小的距離。
    不過,在文化與政治環境緊張的時候,語言,尤其是詞彙、用語這些能夠透過習慣用法連結到地域性與族群性差異的部分,就常常被拿來作為語言上「真實」的邊界。在歐立德的研究中,清代的乾隆皇帝就很常公開強調滿洲人使用滿語與滿文對於滿洲文化與族群認同的重要性。在台灣的戒嚴時期依然,政府規定所有人都只能使用國語以及國語的詞彙,不能使用自己的母語及詞彙。由此可見,語言大多數被作為邊界使用、對待時,常常都是為了某些政治或文化意識形態的目的出發的結果,而不是自然形成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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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聰明的中國人,好優美的中國話...?」隨著中國在東亞的強勢崛起,中國用語和當代流行語的傳播,近幾年也常在「華語圈」之中形成討論;而最引起論戰與焦慮的,莫過於中國用語可能帶來的文化侵略問題。實際上不只是因為政治與歷史鳩葛的台灣,在「被統戰」的生存困境下對語言的滲透感到威脅,東南亞的華語使用也曾因為「說中國話」的問題而困擾——中文會不會改變原有的在地文化認同?該說什麼樣的中文才是「正確的」?而在馬來西亞,更因此有了「規範標準華語」引起的認同之爭。

    不過逆向回看中國,卻也能發現類似的焦慮感。直到近年,中國官媒都還有保護「純潔漢語」、少用外來語和流行語的社會檢討,以免汙染了原本純淨的國語。而身受漢字影響的日本,也曾有保守派認為大量的外來語破壞日本文化傳統,而有所謂的「國語防衛」的對抗概念;儘管論述未必精確,但實際生活面上,確實出現了老年世代對新聞資訊的各類新外來語難以理解的困境。但純潔的語言存在嗎?在語言使用的背後,又是什麼樣的身分建構與文化認同之戰?

    語言與政治的關聯不只呈現在台灣與中國的兩岸關係上。在馬來西亞華人間,許多詞彙的使用也在某程度上反映了他們如何看待「中國政權」及其對自身認同的文化焦慮。如果粗淺地以世代差異來做區分,1980年代以前的馬來西亞華人大多使用繁體字和注音,以現今的中年世代而言,他們當時學習的拼音法是注音拼音,而非漢語拼音。

    馬來西亞最早的華人私塾可以追溯到1819年在檳城成立的五福書院,當時是使用方言教學。此外,來自不同省份的華人也紛紛成立會館,如福建會館、海南會館等等,使用原居方言進行溝通是當時凝聚原鄉意識、溝通情感的方式之一。而繼中華民國成立、五四運動後,大馬的學校書院紛紛跟隨中國開始把教學語言由閩粵等方言,改為中國國語──現代標準漢語。 一直到1980年代,當地華文學校隨後也轉向簡體漢字與漢語拼音的學習。

    在流行文化方面,粗略而言,80至90年代的馬來西亞華人多受日本、香港和台灣文化影響,特別像是同樣使用華語的台灣流行文化,如偶像劇、流行音樂,同時也作用在語言的使用上。不過在2000年後出生的華人,所接觸的流行文化大多來自中、韓,尤其是中國,相關的古裝劇、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陸綜的興起等,也讓當地華人在用詞上更受中國影響。如「拉黑」、「小哥哥」、「牛逼」等詞彙也常流通在年輕人之間。

    雖然在華文用語上會因著政治和流行文化的輸入而受影響,但與新加坡「Singlish」(新加坡式英語)的狀況相同,也不能忽略來自馬來西亞當地各族群雜揉而生的口語用法及音調上的差異。使用者未必在表達時都能意識到這些詞彙的流變和傳播歷史,但可以相信的是,其中所反映出的認同或是文化親近性可從中見得。

    像是留學台灣與中國的華人,慣用詞彙就有所不同,這並不能代表使用者的政治認同,但時而也會成為大馬華人之間識別認同的指標。雖然大多都是帶有偏見的觀察,但也可以視為語言回過頭來影響人們對政治的看法。

    如上所述,馬來西亞的多元文化讓其華語時常夾雜著著不同的方言、英文和馬來文等,這可以被視為具有當地特色、靈活性的語言,但反對者也將之視為不規範華語。

    2020年底,一家補習中心在臉書上分享了一則關於「華文用詞規範」的貼文,希望學生們不要使用口語化的中文,並且也列出相關列表,將當地口語化的「不規範用詞」對照以中國為主的「規範用詞」,如將巴剎改為「市集」、有料改為「有學問」、大紅花改為「木槿花」等。此貼文最終引發了批評聲浪,迫使補習班刪掉該則貼文。

    其中的爭議在於,有認同者覺得需要有一套規範的語言和標準,但反對者認為為何規範化得以「中國」為標準,反而會喪失其語言的靈活性和地方性。與台灣「母語運動」相似,馬來西亞歷年也有「多說福建話運動、粵語運動」,憂心其他強勢語言,將掩蓋自身語言的呼聲。反之,也有「講華語運動」提倡多說華語,少說方言。

    這些呼籲的背後邏輯,都代表了語言背後所乘載的價值是否受到重視。

    (以上引用自網頁原文)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4/5393329

  • 強粵語拼音 在 講劇時辰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08 0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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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陀檜師姐2021》諷刺警察「Bitchilization」之作?

    ~無須查字典,「Bitchilization」當然不是英文字,如果閣下是詹瑞文粉絲,就知道何解了,這是詹sir創作出來的名詞,「Bitchi」是白痴的拼音,這個字即係「白痴化」的意思,上YouTube還睇到這段經典短片,好鬼好笑!

    ~ 這劇根本無須要叫做《陀槍師姐》,劇情上就算無左滕麗明飾演的陳三元也可以。劇名可直接叫《懸案小組》、《懸來就是愛》、《懸愛特攻》、《恨嫁師姐》⋯總之呢套劇唔應該叫《陀槍師姐》,唉,又一經典lP被毀了!

    ~ 為了所謂搞笑,兩位主角都被「Bitchilization」,真心寧願宣萱繼續做Mall姐這種女強人角色,好過做這個恨嫁恨到無晒個性的戴安娜。已經去到網劇年代,大台劇的女主角,仍然停留在黑白粵語長片年代,女人一定要嫁人這種觀念。陳豪的檬sir設定完全重複「殺手」Zero,最初有型出場,跟住同女主角鬥一輪氣,一開始拍拖便「Bitchilization」,變成住家男人咁,配合埋他的難頂假音,搞到個角色好鬼難頂!至於又係玩前度出現搞三角,呢條橋差不多套套劇都有,悶過BBQ結局。

    ~ 兩個主角搞到「低低地」,懸案小組好「騎呢」,「小氣sir」又係白痴一名,威sir完全係個小男人,成個差館都「Bitchilization」,其實是否暗寸緊警察呀?係嘅又唔錯喎!

    ~ 黑社會和卧底線隨時好睇過警察線,不過,條橋同《反黑路人甲》和《使徒行者3》的黑幫橋段根本大同小異,用到殘了!

    ~ 一開始說了,全劇最吸引係「湯圓」,之後還有「魚子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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