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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強制險看護費申請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843的網紅陳清龍(Jacky Chen),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車禍事件處理小教室 #謝謝服務處張百勛律師提供 一、 車禍當下 (一) 停車查看狀況,聯繫警察 (二) 若有人員受傷,應聯繫救護車並留在現場(若不確定有無人員受傷,仍應留在現場) 二、 和解/調解 (一) 建議當事人可自行和解;或向各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自行和解: 優點:較簡便迅速 ...
強制險看護費申請 在 陳清龍(Jacky Che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車禍事件處理小教室
#謝謝服務處張百勛律師提供
一、 車禍當下
(一) 停車查看狀況,聯繫警察
(二) 若有人員受傷,應聯繫救護車並留在現場(若不確定有無人員受傷,仍應留在現場)
二、 和解/調解
(一) 建議當事人可自行和解;或向各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自行和解:
優點:較簡便迅速
缺點:和解條款若不夠具體明確,有時可能衍生後續糾紛
公所調解:
公所調解,應向對造住居所所在地(注意,不是受傷者住居所所在地),或車禍發生地的調解會申請
優點: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後,效力相當於法院的確定判決
缺點:須等待公所安排調解期日
(二) 注意時效
刑事:6個月告訴期間;民事損害賠償:2年消滅時效
公所調解不成時,可向公所請求移請地檢署偵查(注意,不含民事求償);
民事求償方面,當事人仍應自行向法院起訴;或俟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三、 民事訴訟
(一) 車禍一、二審,目前皆在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庭)審理
(二) 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者,應在起訴前即自行(或委任律師)整理以下項目及其法律依據,並應扣除強制險已受領之金額:
1. 醫藥費(須整理全部收據及診斷證明書)
2. 不能工作損失(須提出所得證明及診斷證明書)
3. 勞動能力減損(須向法院聲請勞動力減損鑑定)
4. 交通費(須提出全部收據並證明支出必要性)
5. 修車費(須提出證明,並應自行扣除零件折舊)
6. 看護費(須提診斷證明書及相關證明)
7. 精神慰撫金
注意,以上均應由「原告」整理、舉證!
(三) 若爭執過失責任比例,當事人應墊付費用向法院聲請鑑定肇責比例;當事人若不服鑑定結果,可聲請覆議
強制險看護費申請 在 台灣航空福利社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年因為疫情不能出國,大家出門玩耍的焦點又回到了國旅. 開車或騎車出門又是出遊主要的交通方式. 四輪族和機車族們,不管是弱雞新手還是勇健老司機,每年都要定期投保強制汽機車責任險(以下簡稱強制險). 可是不少人繳了錢卻不知道強制險的內容到底保了些什麼??且聽小編娓娓道來.
[強制險]的保障內容:每人死亡或失能200 萬、醫療最高20萬
保障對象:
#我方乘客 #對方駕駛 #對方乘客
只要是上面三項其中一項的人身損害發生時,就可以啟動強制險理賠金. 所以,萬一駕駛本人受傷,請記得一定要向肇事對方申請強制險申請理賠.(PS.如果是故意或從事犯罪行為就不能夠理賠喔!)
從保障內容來看,強制險就只保障除了駕駛人以外其他人之人身部分,如果撞到人導致失能或身故,或是把對方的車撞壞,光靠強制險絕對不夠負擔賠償的金額. 這時候就必須靠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以下簡稱第三人責任險)來補.
[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對象:#對方駕駛 #對方乘客 #對方財損
發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對方車輛毀損或有人受傷的情形,肇事司機就要啟動第三人責任險賠償機制. 賠償項目包括
人身部分 - 對方駕駛和乘客的醫療費、交通費、看護費、精神撫慰金、薪資補償、喪葬費用或是任何可依法求償的費用
財損部分 -指的是車輛修復費用、運費、個人財物損失等
如果有不只一位受害者,就要累積給付
每個人上路都覺得自己不會發生事故,可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有的時候一個閃神失誤,往往就造成事故. 每年花小錢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來保護自己不要因為交通事故之賠償而造成損失,同時尊重並照顧被我們不小心撞到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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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看護費申請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酒駕女慣犯陳以恩4年前曾因酒駕遭吊照送辦獲緩起訴,前年7月又通宵喝酒,至清晨無照酒駕行經台65線,高速衝撞值勤的警員陳昭宏,害他雙腿粉碎性骨折,右腳慘遭截肢,日前被高院判刑2年10月徒刑,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今判陳女與車主陳母須連帶賠償陳姓警員醫藥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等共1107萬餘元;仍可上訴。
肇事的陳女雖當庭認罪,坦承自己「一喝酒就會出事」,一再表示歉意希望法院讓她易科罰金,「我願用一輩子來分期賠償」,但育有兩小孩又無業的陳女,經法院3次調解,根本拿不出任何錢來賠償被害警員。
嗯,有時候沒錢最大,
碰到這種惡質的酒駕累犯,真的是沒辦法,
光看對方一副「反正我就是沒錢你想怎樣?」的態度,
就一肚子火了,
又不能打他是吧!不然就要被說是不理性了~
不過面對這樣的窘境(加害人沒錢)該怎麼辦?
有一個法律叫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根據上面的法律,法務部設了一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
只要你具備下面三種情況,就可以請領被害補償金,
1.性侵害被害人,
2.因被害而導致死亡(家屬可以請領)
3.因被害導致重傷(要重大傷害喔!)
請領金額部分:
1.醫療費:最高新臺幣40萬元。
2.殯葬費,最高金額新臺幣30萬元。
3.被害死亡致無法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最高新臺幣100萬元。
四、因被害而喪失或減少之勞動能力或增加之生活上需要,
最高金額新臺幣100萬元。
五、精神撫慰金,最高金額新臺幣40萬元。
像陳姓警員因此截肢,屬於重大傷害,
就可以向被害人保護基金請領
醫療費,勞動力減損,以及精神慰撫金
如果最後國家賠100萬元給陳姓警員,
陳姓警員對陳女的侵權行為請求權在100萬元範圍內就移轉給國家,
再由國家去跟對方要錢~
這個制度的設計是
萬一我們碰到亂搞闖禍卻沒錢的路人,
因此受重傷甚至死亡時,
還可以由國家先出面賠你一筆錢,讓你不至於索賠無門,
然後國家再去找對方要錢~
至於申請流程部分,
如果你不熟悉申請流程或不方便親自申請的話,
可以請家屬,縣市政府或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幫你申請~
另外要注意的是,
如果你因為社會保險(汽車強制險,勞保,農保,公保之類的)
拿到一些保險金,是要扣掉的,
沒辦法重複向犯保基金請領的,
但是如果你有買商業保險,
因為對方肇事拿到保險金的話,是不用扣除的~
結語:
沒錢最大,
可是碰到闖禍又沒錢的人,你真的沒辦法,
只能從商業保險,社會保險去獲得一些賠償,
如果連商業保險社會保險都沒有的話,
至少還有一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