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強制險申請流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強制險申請流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強制險申請流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強制險申請流程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998的網紅三妍良語的勵志實驗室。自我成長書籍實踐報告,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實驗室場外] 從想要先去外送開始, 到申請文件,發現強制險沒辦, 去申請時卡到中秋節連假後文件總算下來, 讀了食品法規、外送規範、APP送餐流程問題回報,考了2次通過測驗,上商城訂1千元的箱子+100元的運費,這禮拜一收到箱子,隔了一天打開它,又隔了一天組裝起來。 還以為到這邊就可以結束去外送了,...

  • 強制險申請流程 在 三妍良語的勵志實驗室。自我成長書籍實踐報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16 12:50:04
    有 37 人按讚

    [實驗室場外]
    從想要先去外送開始,
    到申請文件,發現強制險沒辦,
    去申請時卡到中秋節連假後文件總算下來,
    讀了食品法規、外送規範、APP送餐流程問題回報,考了2次通過測驗,上商城訂1千元的箱子+100元的運費,這禮拜一收到箱子,隔了一天打開它,又隔了一天組裝起來。
    還以為到這邊就可以結束去外送了,
    但還沒完呢!
    👉發現箱子不會固定在後座上,去爬文才知道底部有4個扣環是要固定在車上的,再加上一條彈力縄固定,騎車才不會晃才能穩定送餐。

    👉發現外送箱有許多的夾層不會用,才知道裡面要放大包小包衛生紙和杯架、免洗餐具、鉤子抹布哩哩扣扣的東西,避免餐點翻倒或露出。

    👉發現送餐要送進大樓樓上時,要揹超重的箱子,不想揹就要買一個小型保冷袋放前座,再把餐點放進袋子提去樓上。

    ......還有7、8個問題,像是手機架要買哪牌比較好用、行動電源要買多大的容量...
    我想查完這些問題應該就可以真的上路了😌
    這些經驗ubereat官方手冊根本不會說,
    這時就感謝分享許多實際經驗的大大,
    讓後面的新手可以少走一點冤枉路。

    等我可以外送,
    我應該會有很多寫作材料可以寫😂
    然後趁等單時寫作,產量搞不好會上升
    (開始美好的幻想)

    那麼~就先這樣了,
    有什麼新的事情再跟大家分享😄

    #實驗室場外
    #外送
    #ubereat
    #三妍良語的勵志實驗室

  • 強制險申請流程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1-12 21:07:25
    有 798 人按讚

    車禍發生當下的五大重點整理,一次搞懂 #車禍 必經流程

    車禍發生當下,慌慌張張不知所措是常見的狀況,但事故現場是非常危險的,也將影響後方來車。所以,第一時間所為的 #蒐證、#保全證據 更是重要!以下五大重點整理:

    ✅Q1:車禍發生當下,我的車卡在主要道路中間超危險的,我該做什麼?可以移動車輛嗎?不移動,會不會被開罰單?

    不管怎樣,先在事故地點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避免後方來車未注意而追撞,並通知警方到場,若現場有目擊者時,一定要問其聯絡方式,請他協助製作筆錄,可以協同釐清肇事責任。

    📍至於可否移動車輛?這裏有點複雜,必須區分兩種情況和大家說明。

    (一)有人受傷的情況:
    原則上,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如果你亂破壞肇事現場,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均同意,並且將肇事車輛描繪後,四周拍照,就可以移動。

    (二)無人受傷的情況:
    車輛尚能行駛,必須將肇事車輛拍照描繪後,立刻移置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如果不移動則會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Q2:車禍發生當下,要報警嗎?私下和解會有什麼問題嗎?

    有人受傷的情況盡量先不要談和解,要先通知警察前來,並送醫觀察。畢竟不確定所受的傷勢是否嚴重,後遺症也還沒出現。因為和解之後才發生的醫療費用,就只能自認倒霉了。

    私下和解也要留下證明文件,否則未留下處理證據,可能會有肇事逃逸問題。
    請注意,如果要請領保險,一定要報警。由於強制險的給付,必須檢具警方證明文件。任意險則是責任保險,要經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保險公司才會理賠。如果想請領保險,一定要通知警方到場,這不得多加注意。

    ✅Q3:報警後,警察來了之後會做什麼?

    警方將會協助描繪及拍攝未移動前之車況,確認人別資料,記錄行車位置、方向,觀察天氣狀況、紀錄地面是否乾燥濕滑,並請雙方口述過程以製作筆錄,因為講話很快,警察手寫或打字,可能有些說詞難免會漏記,一定要確認清楚自己陳述的「車速」是否與筆錄記載有出入,這將影響是否違規的問題。

    ✅Q4:如果當事人當下受傷嚴重、緊急送醫,無法製作筆錄,得否暫緩?

    因為筆錄內容攸關肇事責任認定,如果當下受傷疼痛、意識不清、驚嚇過度,可以向員警表示暫時不要製作筆錄,先送醫救治,待清醒後仔細回想事發經過,警方將會協同至醫院製作筆錄。

    ✅Q5警方前來繪製的現場圖、現場照片、初判表、道路交通事故聯單、警詢筆錄,要多久才能拿到?

    1.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當日。
    2.現場圖、現場照片:7日後申請,申請後3日取得。
    3.初判表:7日後申請,事故30日後取得。
    4.警詢筆錄?不得申請,所以提醒大家一定要記下自己在警局供詞喔!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 強制險申請流程 在 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5-30 20:43:32
    有 1,400 人按讚


    《一招靠強制登山險發大財 》

    所有政府單位強制想推的東西,只要費率高得離譜、只要沒有真的符合需求與解決實際問題的作用,那麼,就可以合理的思考,是不是有人想發大財。

    台灣目前的登山險,就有這個空間。

    現在,就讓我來教大家,怎麼利用登山險,賺零用錢吧!

    ---

    1. 成立一間公司。目前的登山險,只要你的公司開得出發票,並且確實有上山幫忙的事實,就領得到登山險的錢喔~ 並不限定什麼種類的公司。

    2. 和消防相關單位內部的老鼠屎打好關係。由於目前制度的缺陷,山難搜救還是由消防單位負責(應該要成立專職單位才對,叫消防負責是錯的!這不是他們份內的工作),因此在受理報案之後,「山難者家屬的聯絡資料」,一定會掌握在消防相關單位手上。

    3. 委託內部熟悉人士,過濾「有利可圖」的山難案件後,利用家屬正在緊張之中、且對山林一無所知的資訊不對等狀況下,直接推薦家屬「可以委託這個公司加速搜救流程喔!」然後家屬因為情緒緊張,就會有很高的機率買單。

    4. 於是,只要把裝備整理好,跟著官方搜救隊的屁股上山走一趟「幫忙」,保險金就到手啦!反正保險公司也沒有能力查證這趟山搜需要多少人力、是不是真的需要「加速」嘛!

    5. 事後當然要「感謝」一下窗口,這樣合作關係才能長長久久囉~

    而什麼是「有利可圖」的搜救案件呢?那就是:路線簡單、已經確認確切位置,只欠吊掛或運送的案件。這種案件,基本上現行的國家搜救體制與義消,都可以很快完事,而且在第一時間就已經出動了。在這種情況下說要「加快速度」,那就是一種「叫家屬趕快申請理賠進我口袋」的話術罷了。

    會需要「增派人力加快速度」的,只有「搜索」或「運送」而已。但運送的話,找在地原住民協作團體才是正解(而且他們也可以開發票領保險金喔)。不久前玉山被雷擊的案例,就是當地原住民協作團體背下山的,實力有目共睹。

    真正的推薦應該是在真正有需要的情況下,送出「一個完整的選擇名單」供家屬選擇,而不是「挑軟柿子推特定廠商」。

    ---

    雖然我很希望這只是我的「夢」,但遺憾的是… 今年已經發生過這樣的案例了,只是家屬沒中招。我在和他們確認過之後,才把這故事寫出來,讓大家知道,為什麼消防署裡面還有人要強推登山險的真正原因。

    這砂鍋大的漏洞就擺在那邊,消防署內部在政府開放山林的風氣之中,居然有人依然向 蘇貞昌 院長堅持要「強制保登山險」,在現行雞肋登山險的狀況下,這不是有人想發財,是什麼呢?

    這樣的人,就是趁著還有很多人搞不清楚,以為「保登山險=為自己負責節省社會資源」的誤解之下,想要讓某些朋友發點小財呀!

    保險確實是對自己負責沒錯,
    但那是國外,不適用於台灣。
    台灣目前登山險與搜救的關係,是這樣的:

    1. 官方搜救完全免費,也沒有收費制度。只要你一切合法,政府是不會跟你要一毛錢的。意思就是說,你保了登山險,合了法,反而完全是在使用社會資源,完全沒有一點「對自己負責」的空間喔!

    2. 目前台灣完全找不到合法的狀況下,被收取搜救費的案例。因為合法就沒有搜救費。那登山險是要賠什麼?負什麼責?

    3. 只有發生山難了,違反地方自治條例任何一條,政府才會跟你收取「搜救費」,但這時候已經不是搜救費了,是一種「罰金」。你有看過哪種服務,合法不用錢,違法收到爆的嗎?沒有。

    4. 登山險不會理賠違法狀況下出現的搜救費,一毛都不給。哪怕你今天山難原因是迷途,但卻因為領隊沒有BLS證照而被罰這種瞎到爆毫無關聯的違規,保險公司也不會鳥你。違法就是該死嘛!

    5. 合法免費,違法不賠,登山險最後所有的錢,都拿去賠「遺體搬運」和「傷害」、「高山症」而已。跟旅平險有87%像,還因為爆幹貴的費率,卡了一堆錢在基金裡面,才會被政府中的老鼠屎覬覦。

    再講一次,在台灣保目前的登山險,完全沒有「對自己負責」的作用,只要合法就是「社會在對你負責」,因為你合法不用錢,有保險政府也拿不到。而只要違法出現罰金,登山險也不鳥你。

    保這種險,最終只是在「符合法規不要被罰」而已;在搜救層面上,一點點「對自己負責」的意義,都沒有喔!

    反而不要保險,違反一下各地登山自治條例,出事情才會被收「搜救費」,就可以「完整對自己負責」了呢!是不是很心動呀?

    那麼,在這樣的制度下,政府內部還有人要推爬山強制保登山險的動機,除了靠這招圖利特定業者,還能有什麼目的呢?我非常之懷疑。這個狀況下,受害最深的,其實是保險公司。

    ---

    而在自由市場的機制下,這種詐領保險金的案例依然會存在,但因為盈虧是保險公司自己承擔,他們就會大力的查水表,畢竟人家可不是吃素的,只要調閱一下消防單位的通聯紀錄和家屬的聯絡資料,詢問幾個專業搜救背景的專家分析一下個案的實際人力需要,就知道有沒有必要增援「加速」、是誰推薦的、有沒有利害關係,然後就精彩啦!

    沒有強制,交給自由市場,惡人自有惡人治。

    強制之下,除非像健保、汽機車強制險的便宜費率且真的能解決問題,否則就是圖利而已,保險公司蒙受其害。

    而說消防人員都是神聖的,不可能有老鼠屎,那麼就太高估人性了。每一個團體,都是樹大必有枯枝,怎麼可能有一個工作的內部,只有聖人呢?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了兩千多萬,就是最好的例子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19583

    ---

    身為人民該做的,不是盲目為一個團體說話,說他們裡面一定全部都是聖人,毫無道德破綻。我們需要了解人性的本質與人的差異性,並看管好每一個可能的漏洞,讓這種敗壞團體名聲的害蟲,無法胡作非為、中飽私囊,才是我們應該做的事。

    希望在這個改革開放的當下,蘇院長能聽見人民的聲音,拒絕強制保登山險的錯誤政策還有舞弊的空間,還登山一個乾淨的法律環境,以及一個發展健康、真正符合登山人需求的登山險的機會!

    而且,強制登山一定要保險的動機是什麼?為什麼去海邊玩水就不用?為什麼去河邊釣魚就不用呢?自然環境是一體的,風險存在每個角落,獨獨針對登山要「強制保險」,我想這不是歧視,大概世界上就沒有歧視存在了吧。

    自由選擇要不要用保險為自己負責,是每個人的權利,什麼都高喊著強制強制,那不就回到了我們都棄如敝屣的,那個媽寶時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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