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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鑑價費用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那些自以為可以替天行道的你要知道,一大半犯罪的執行者下手的時候也都覺得自己在替天行道啦!你們的天也未免太廉價了。
【回顧】
一「殺警案精神鑑定醫遭「出征」 陳時中:考慮成立專責鑑定小組 | ETtoday新聞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7427354397337&id=584986081641475
這個社會就是希望看到祭品。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831228240235941&id=148395741852581
林謅罵律師:我還記得經手過一件被告涉嫌兒童性侵案件,在審理中我們委託法院送請某醫學單位作審查鑑定,主筆醫生及他帶領的團隊需要從警察局、檢察官、法院審理,甚至家事案件中的卷宗抽絲剝繭,還要聽錄音確認兒童的語調、問話者的態度,還引用專門書籍,最後製作出一份詳盡的鑑定報告。
我去閱卷時,十分震驚,因為這樣完備的鑑定報告,鑑定費用只收1萬元或1萬5千元(約莫是3至4年前的事情,所以印象有點模糊)。
台鐵殺警案,鑑定人沈正哲醫師表示「一審的時候,檢察官問我為何八天就完成報告?」「二審檢察官甚至說,我把犯人帶到速食店做鑑定」。交互詰問即使是發現真實的最大利器,但用這種毫無專業及醫學根據的方式詰問,真的是合理的嗎?值得深思。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816660078930043&id=159039158025475
唉什麼:台鐵殺警案如此炎上,總覺得哪裡怪怪的。矛頭指向民進黨沒有司法改革的,要不要想一想國民黨的改革是什麼樣子?矛頭指向榮總醫生的,我可以直接說就是匪諜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128805100675&id=779565674
【台鐵殺警案改判17年 葉毓蘭:蔡英文的司改呢?】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292737110755654&id=136626779700062
強制執行鑑價費用 在 宅媽花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6/25 #單親媽媽日記
連假的第一天,大家都還好嗎?昨天下午看即時路況,南下已經塞到爆了,中壢人社團有人發文說從桃園回楊梅開了兩個小時,連續假期加上防疫大家都悶壞想往外衝,還是要提醒大家進出人多的場所務必勤洗手,除非能確保社交距離,否則最好還是繼續戴著口罩喔!
來跟大家報告一下昨天到今早的家事,同時本篇也會跟大家聊到為什麼我要寫這些那麼負面的家務事。
昨天是尚謙上巴柔、尚宇上美術班的日子,兩個孩子上課時間剛好都是晚上七點。有長期發摟我的粉絲都知道,我在剛接回兩個兒子時,是完全不假手他人來教育他們的,我自己買了大量的教材教具與書籍,打算自己手把手的在他們課後的時間指導他們。
是一直到最近,尚宇拒絕學習的情形越來越嚴重,而情緒失控時的行為也越來越極端,從原本只是進入刺蝟模式不看不聽不回答,到開始攻擊他人、破壞傢俱。
新讀者關心的看醫生問題,一個月前因為尚宇嚴重失控,我打電話叫了救護車將他強制送往桃園療養院,但因為他沒有任何的身心科就診記錄,加上桃療急診收容的患者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安全性,因此醫師不希望讓尚宇留院。
我在社工的協助之下,順利幫尚宇排到了桃療的初診,並且也安排時間做了精神與智能鑑定,但是報告得等到7/2才會出來。他現在會有藥物可以服用,是因為我前幾天帶尚謙回診時,醫師聽完尚宇這幾個月的行為後當機立斷開藥讓我先帶回家的關係。
為了不讓尚宇長時間沈溺於電視、電腦等聲光產品的刺激,我詢問了他想要學習的課程,因此才會報名了美術、昆蟲與直排輪課,真要講說我擅自幫他報名的課程,只有感覺統合的體操課而已,其餘都是他自己表示想上的。
昨晚時間差不多的時候,我請尚宇關掉電視準備上課,也請尚謙準備好道服準備出門,此時尚宇表示他不要上課,甚至說上美術課是在浪費他的時間。我表示美術課是他自己想上的,而我費用也都繳了,若真的不想上的話,這期結束後就不要續約了。
但是尚宇持續跳針表示不要上課,於是我就跟他說那今晚就不上課了,但是電視也得先休息,因為已經從中午放學看到現在了(下午1點到6點半),語畢我將DVD播放器收了起來,這時候尚宇就爆氣了。
『那都是妳逼我去上的課!我根本不想上課!』
『整天說自己沒有錢!還不是都因為拿去上這些浪費時間的課!』
『就算妳把電視收起來我也不會出門的!』
『我討厭妳!妳這個爛媽媽!』
因為這段時間實在太常聽到他說我是爛媽媽了,所以昨天還算淡定地出門送尚謙去道館,出門到回家約莫十分鐘時間,到家時我們家鐵門已遭到尚宇的破壞。鎖匠費時兩個多小時才將整個鎖鋸下來並且換成新的,師傅說看起來是尚宇將暗鎖給鎖上後,用力將門關上才導致鐵門完全無法打開。
貼心的師傅在安裝好新的門鎖後,把暗鎖拿掉了,以免鬧劇又再次發生。
而昨晚的尚宇原本又打算睡在大門口不進家門,他們的父親將於今日早晨來接他們兩兄弟回屏東過節,尚宇大吼大叫著說他不要回屏東,他也不要跟我住,他不喜歡爸爸也討厭媽媽,他要一個人生活不要跟任何人住。
後面我已經完全無力再去安撫他,只跟尚謙交代準備好明天要回屏東的衣服、早點睡覺,然後我就回房間了。在房間裡頭,我有聽見尚謙試圖開導尚宇,一開始還會跟他分析住在屏東與跟我同住的利弊,到後來也開始不耐煩,直接跟他說不然明天回屏東後就別回來了。
接著時間來到了今早,前夫抵達中壢後來電,我隨即起床刷牙洗臉叫醒兒子們,並且在尚宇的房間裡頭看見了這充滿怨念的字卡,客廳還有遺留多張同樣但寫錯字的,『媽』左邊的『馬』字,他中間會寫成『井』。
不過最後他還知道哪一張才是正確的,這大概是撐起我繼續給他時間的最後一線光芒吧?在他今年二月剛搬來中壢與我同住時,只會寫自己的名字、大小、我、好...全部加起來應該不會超過二十個國字,在我的 #讓他很不開心 #都在逼他寫字 之下,已經學會了不少新的生字。
兒子們在我目送之下都上了前夫的車子了,接下來要講的是少數讀者無法理解的一件事,為何前夫家庭有不當管教方式我卻還讓他帶走孩子?
會有這樣疑惑的讀者相信家庭狀況都是幸福美滿,也從未寫過訴狀、上過法庭,敝人由衷羨慕也祝福諸位,你們的世界可以一直都這樣單純美好直至永遠。
首先,家暴的情形並非天天發生,施暴者也不只是前夫一人,有些家人是在酗酒後開始傷害孩子,清醒的狀態下還是對孩子們挺好的。然後酗酒的這位家人已經往生極樂了,其餘的家人包含前夫本人,皆無酗酒的行為。
前夫的母親,也就是孩子們的祖母,我相信是不會傷害小孩的,因為她已經到了溺愛程度,即便會體罰孩子,也絕對不會是過去孩子所說的:『OO會拿椅子摔我們,摔到椅子整個壞掉。』頂多就是打屁股吧?
第二點,前夫家庭是非常重視家族團圓的,不論是什麼樣的節日他們都會聚在一塊,而這也是十多年前我愛他的其中一個原因,我渴望的就是這樣的家庭。至於為何最後要離開請自行看部落格的自傳,我不想再解釋一遍了,懶得找的話我允許你們留言 #我想看妳為什麼要離婚 ,我直接貼連結給你們去爬OK?
正是因為我知道他們家這樣的傳統,我相信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都不會在親戚全部聚在一塊的時候傷害孩子的。相反地,在這個家族成員全員到齊的時刻,一般人多半只會竭盡所能展現自己家庭最美好的一面而已,所以我並不擔心孩子這幾天會被傷害。
第三點,不希望讓孩子們回去屏東,這是出自於我自己的私心,並非孩子們自己的意思,縱使過去五年他們在屏東有經歷過被傷害的事件,但也不能抹去屏東的家人們也有對他們非常好的時候。他們的叔叔(前夫弟弟)甚至會在OO酗酒後要傷害孩子們時出面保護他們,因此對於前夫家庭,他們並不排斥回去 #短暫過節。
對我而言,他們家裡的人都是曾經傷害過我的人,但這不表示孩子們得跟我一樣去討厭他們。就如同對他們的家人而言,我是曾經拋棄孩子離家出走的母親,期間甚至還會酗酒、亂搞男女關係的賤女人,不論我現在如何地為孩子們盡心盡力,也改變不了我過去曾經做過這些的事實。
再重複一次,沒看過我自傳裡為何我會離家出走、酗酒、亂搞男女關係的,拜託不要來用你們的道德標準譴責我。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把我打死,謝謝。
第四點,在法律上,我沒有孩子們受到不當管教的確切證據,只有兩個兒子們口述而已,他們過去在屏東生活的時間,受到家暴時我也不在場我甚至不知情,因此也不用想說驗傷、聲請保護令什麼的,那段時間我連想順利見上孩子們一面都是問題了。
當初我是因為直接請律師幫我寫訴狀向前夫提告,我才順利得以執行我該有的探視權,雖然後來仍舊常常看不到孩子,但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總之,在法律上,我沒有權利限制前夫不得與孩子們會面,而且當初在奪回獨立監護權時,我答應他的條件就是 #連續假期與寒暑假讓孩子們回屏東陪伴家人 。
我必須坦白地說當時的確是為了讓他交出監護權才這樣講,但我是一但話說出口就絕對會做到的人,對我而言信用可以比我的生命更加重要,而這也是我最後離開前夫的主要原因,我很喜歡電影《投名狀》裡,姜午陽的一句台詞:『人無信就是畜生!』雖然我的監護權爭奪之路完全就是龐清雲所說的:『兵不厭詐,這是戰爭!』
總合以上四點,我想應該能夠讓那些,不明白為何我不拒絕讓前夫帶走孩子的讀者朋友們理解,我這麼做的原因了吧?
如果還是不明白的話,那就別發摟我了,可能去看點什麼小玉放火的影片會比較適合諸位。
抱歉,我的文章需要稍微動一下腦子的。
最後要來說明,兒子長得那麼可愛幹麼不利用八萬粉絲的人氣賣賣兒子們可愛的臉蛋,接一些育兒的業配推坑媽媽讀者們就好,幹麼那麼辛苦寫這些充滿負面能量的文章,業配也接一些冷門的廠商跟無法大量生產導致價格無法壓低的產品。
我老實說啦,益生菌的合作案我至少就收過四家不同廠商的邀約,我也相信其中有一家跟敏益菌名字很像的益生菌,螢幕前的讀者們至少一半以上有看過他們家下的廣告。大廠牌有足夠資金去下廣告,我們國立體育大學就沒錢啊🤷♀️
但我接合作不是看利潤有多好,既然決定要走業配部落客來養家,那我的口碑自然是不能輕易被毀掉的。我不想賺一筆大的之後,從此沒人再相信我介紹的產品;我只想穩穩的賺足每個月的開銷,最好還有餘力存個幾千塊直到孩子們長大這樣即可。
人無信就是畜生啦!
業配的原因講完了,下一張照片會解釋為什麼不寫點歡樂的曬娃甜蜜文或是曬男友的閃光文,幹麼寫這些充滿負能量還會被批評不會教小孩的厭世教養文,有興趣的朋友自行點閱,感恩🙇🏻♀️
《以下業配兼公告》
#本月業配的敏益菌即將截止
這次業配的敏益菌適合給容易打噴嚏、流鼻水、眼睛紅腫癢的敏感族群,上一梯跟團的粉絲朋友們許多都有來信表示效果非常顯著,且大人小孩都有看得見的改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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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預購逾期未付款視同棄單
由於花花平日要忙孩子們的事情,因此沒有太多時間能夠對帳、催款,7/1下午三點我就會將出貨名單與款項交給廠商,因此錯過這時間沒有轉帳給我的話就直接視同棄單唷。
#業配就是我唯一收入來源拜託道德魔人不要再來嘴我消費兒子來行銷自己業配的產品那麼會嘴先捐錢給我啦幹
強制執行鑑價費用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鬥陣來關心】超額查封
作者:徐錫言律師
依強制執行法第50條規定:「查封動產,以其價格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者為限。」並依照同法第130條,亦不動產查封時準用,為超額查封之禁止。因強制執行,為滿足債權人之債權為目的,如查封標的物之價格,足以滿足清償債權人之債權以及債務人應負擔之執行費用,自不許超額查封。但因我國採取平等主義,准許有執行名義之債權人以及對標的物有優先權之擔保權人參與分配,但卻有超額查封禁止之規定,學說上有認為此規定為訓示規定,也有認為該查封屬於非法,債務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聲明異議,避免債務人之財產權受到過度侵害。亦有學者與實務見解認為應兼顧債權人與債務人之利益,除非在極端超額之情形下,即非違反超額禁止之規定。
而實務上之不動產查封,法院於評估有無超額查封時,應以將來拍賣所得之價金是否足以清償債務人應負擔之各項費用、稅捐及債權額為斷,而非以查封當時之價值為認定標準。故實務上進一步認為,查封不動產之拍定價格與鑑定價格,難免有相當落差,且經多次減價拍賣後始拍定之情形也相當常見,故難僅以不動產鑑定價格作為認定有無超額查封之依據。為兼顧債權人及債務人之利益,查封時縱有超額情形,除極端之超額外,如於拍賣時就超過債權額及執行費用額之執行標的物不予拍賣,即未違反強制執行法有關超額查封之規定。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