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張懷顥年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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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張懷顥年紀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169的網紅顥曼日記 好慢旅行中 Small Pace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前陣子一個好友突然跟我說,她準備要結婚了,我披頭就問她 「妳懷孕囉?」 「靠北,你怎麼知道」 現在這個時代未婚懷孕已經不是什麼稀奇的事,多的是帶著孩子辦婚禮,有時候看起來也很幸福,...重點是愛呀! 台灣傳統的價值觀裡, 婚姻就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所以存在著許多明明不相愛了...

  • 張懷顥年紀 在 顥曼日記 好慢旅行中 Small Pace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27 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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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陣子一個好友突然跟我說,她準備要結婚了,我披頭就問她

    「妳懷孕囉?」
    「靠北,你怎麼知道」

    現在這個時代未婚懷孕已經不是什麼稀奇的事,多的是帶著孩子辦婚禮,有時候看起來也很幸福,...重點是愛呀!

    台灣傳統的價值觀裡,
    婚姻就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所以存在著許多明明不相愛了,還是堅持守著一紙婚約的家庭,當然很多是為了孩子,但等孩子長大後卻忘了該如何為自己而活。

    到了北美洲,我們遇見許多退休夫妻,
    即使年過六旬仍然相愛親密,經常互相擁抱親吻,有許多共同嗜好與活動。
    但是我們發現他們很多是再婚的夫妻,於是他們有很龐大的家庭成員!雖說這樣有時也會衍生出一些問題,像是有些父母離異的孩子,會覺得自己在雙親再婚的家庭顯得格格不入,
    不過我們仍可感覺到,在美國人的價值觀裡,「人生是自己的」這件事是放在第一位的。

    來到了法國,
    我們遇見許多同居的未婚男女有孩子。
    我們總要猜想這個孩子...
    是男方的,還是女方的?
    而法國再次打開我們的三觀!

    誰說有孩子就一定要結婚?

    原來他們雖然沒有結婚,但是他們共同生活同樣擁有與結婚同等的保障。

    法國於西元1999年11月15日以第99-944號法律頒布「民事伴侶結合法」(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簡稱PACS),最初這個法律是因同志人權所設立,但是到後來機乎所有年輕人更傾向簽訂伴侶法而非結婚。發展至今每年簽訂伴侶法的人數比辦理結婚的人數還要多。因為簽訂伴侶協議更加容易,不必大張旗鼓,宣示所謂的一生一世,當然...也更接近法國的精神...自由。

    結婚和伴侶最大的差異,即是簽訂伴侶法對另一半「無撫養責任」,且若有一方想解除伴侶關係也能直接取消,不像辦理離婚需要繁複的手續甚至要跑法院等。
    聽起來似乎對雙方中「弱勢的一方」比較沒有保障?但仔細想想,在伴侶間的相處本來就該是互相扶持,強制的婚姻關係也不是保證幸福的萬靈丹。而適度的空間跟自由更能讓彼此保有靈敏度與自我要求。畢竟在世界上,真正能夠讓你幸福的,只有你自己。

    一紙婚約真的能夠讓雙方更加堅貞不渝、篤信愛情嗎?簽訂伴侶法的情侶們的相愛程度會比較低嗎?

    我想答案在我們的心中。

    今年5月24日,大法官解釋的2周年紀念日、也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登記首日。我問我的好閨蜜是不是也該去登記了?然後再告訴她,我們到歐洲才發現原來現在流行的是不結婚耶哈哈哈~(到底是在鼓勵還是不鼓勵XD)

    不過我們在國外和Host聊天時,告訴他們台灣是全亞洲第一個同性能夠結婚的國家,那種感覺還是很光榮很驕傲!

    婚姻的制度與形式隨著不同的世代與文化改變,也許未來的「婚姻」的存在將不再這麼重要。

    比起一生一世的承諾,真正能幸福快樂的秘訣,是在愛裡保有自己的存在。

    [ 與 已走入婚姻墳墓的人們 共勉之 ]

    圖為愛搞笑的顥顥❤️

  • 張懷顥年紀 在 顥曼日記 好慢旅行中 Small Pace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4-2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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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陣子一個好友突然跟我說,她準備要結婚了,我披頭就問她

    「妳懷孕囉?」
    「靠北,你怎麼知道」

    現在這個時代未婚懷孕已經不是什麼稀奇的事,多的是帶著孩子辦婚禮,有時候看起來也很幸福,...重點是愛呀!

    台灣傳統的價值觀裡,
    婚姻就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所以存在著許多明明不相愛了,還是堅持守著一紙婚約的家庭,當然很多是為了孩子,但等孩子長大後卻忘了該如何為自己而活。

    到了北美洲,我們遇見許多退休夫妻,
    即使年過六旬仍然相愛親密,經常互相擁抱親吻,有許多共同嗜好與活動。
    但是我們發現他們很多是再婚的夫妻,於是他們有很龐大的家庭成員!雖說這樣有時也會衍生出一些問題,像是有些父母離異的孩子,會覺得自己在雙親再婚的家庭顯得格格不入,
    不過我們仍可感覺到,在美國人的價值觀裡,「人生是自己的」這件事是放在第一位的。

    來到了法國,
    我們遇見許多同居的未婚男女有孩子。
    我們總要猜想這個孩子...
    是男方的,還是女方的?
    而法國再次打開我們的三觀!

    誰說有孩子就一定要結婚?

    原來他們雖然沒有結婚,但是他們共同生活同樣擁有與結婚同等的保障。

    法國於西元1999年11月15日以第99-944號法律頒布「民事伴侶結合法」(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簡稱PACS),最初這個法律是因同志人權所設立,但是到後來機乎所有年輕人更傾向簽訂伴侶法而非結婚。發展至今每年簽訂伴侶法的人數比辦理結婚的人數還要多。因為簽訂伴侶協議更加容易,不必大張旗鼓,宣示所謂的一生一世,當然...也更接近法國的精神...自由。

    結婚和伴侶最大的差異,即是簽訂伴侶法對另一半「無撫養責任」,且若有一方想解除伴侶關係也能直接取消,不像辦理離婚需要繁複的手續甚至要跑法院等。
    聽起來似乎對雙方中「弱勢的一方」比較沒有保障?但仔細想想,在伴侶間的相處本來就該是互相扶持,強制的婚姻關係也不是保證幸福的萬靈丹。而適度的空間跟自由更能讓彼此保有靈敏度與自我要求。畢竟在世界上,真正能夠讓你幸福的,只有你自己。

    一紙婚約真的能夠讓雙方更加堅貞不渝、篤信愛情嗎?簽訂伴侶法的情侶們的相愛程度會比較低嗎?

    我想答案在我們的心中。

    今年5月24日,大法官解釋的2周年紀念日、也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登記首日。我問我的好閨蜜是不是也該去登記了?然後再告訴她,我們到歐洲才發現原來現在流行的是不結婚耶哈哈哈~(到底是在鼓勵還是不鼓勵XD)

    不過我們在國外和Host聊天時,告訴他們台灣是全亞洲第一個同性能夠結婚的國家,那種感覺還是很光榮很驕傲!

    婚姻的制度與形式隨著不同的世代與文化改變,也許未來的「婚姻」的存在將不再這麼重要。

    比起一生一世的承諾,真正能幸福快樂的秘訣,是在愛裡保有自己的存在。

    [ 與 已走入婚姻墳墓的人們 共勉之 ]

    圖為愛搞笑的顥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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