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引用論證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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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論證定義 在 朱家安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4-04 16:43:17

最近幫忙看一些高中生寫的論說文,以下整理幾種常見錯誤,附贈用門框抓癢的菜脯貓。  (下面例子都調整過,並非實際案例)  🍓 誤以為引用有說明力  在小論文裡,你需要證明你知道自己在講什麼,並且說服讀者你的結論有好理由支持。引用專家名人話語,對於說服沒有幫助,因為:  A)其實不管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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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3 13: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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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戡發文指出,某臺大教授的著作有多處抄襲,我看完之後十分駭然。因為張亞中老師曾對蔡英文的論文事件發表評論:「倫敦政經學院不是正規大學」,著實是金玉良言啊!現在張總校長是不是也會發出正義的怒吼:「臺大出這種教授,不是正規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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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話,還真的虧大了,因為我才剛拿到畢業證書誒!早知如此,要選最正規的孫文學校就讀。不過似乎不必多慮,前述所指臺大某抄襲教授正是張亞中本人,張總校長是不會自我批評成非正規教授的。心中大石瞬間卸下,所以我拿到的,應該還能算是正規證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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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李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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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亞中,你抄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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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亞中1998年出版《兩岸主權論》(台北:生智文化,1998)一書,不止一次抄襲楊永明1996年發表在《政治科學論叢》第七期的論文<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關於證明抄襲的方法論、抄襲者慣用的掩蓋手法和心態,我在《蔣介石日記的濫用》(被中共查禁)裡做了充分論證。現在我用這些方法,來還原張亞中怎麼抄襲楊永明,而且還抄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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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兩岸主權論》第9到10頁,張亞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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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法百科全書亦將主權定義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享有最高性,與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Installment 10.,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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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引文,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的段落幾乎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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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法百科全書定義主權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滲透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的至高性和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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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永明和張亞中都引用了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的內容,不過楊永明漏寫了書名中的Public一字,我們翻開這本書第404頁,可找到楊永明引文對應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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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te sovereignty now meant a State's general independence from and legal impermeability in relation to foreign powers, and the State's exclusive jurisdiction and supremacy of governmental powers over the State's territory and inhabi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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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話明明出現在百科全書第404頁,而非第403-404頁,為什麼張亞中會寫成「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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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這個「兩段式頁數」的寫法,正好出現在楊永明論文頁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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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方便區分起見,學者稱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概念為「內部主權」(或「國內主權」),而在國際法上的應用則被稱為「外部主權」(或「國家主權」)。【注釋是「See 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Rudolf L. Bindscdhedler et al eds.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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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翻開百科全書,果然分別在第403和404頁看到「external sovereignty」(外部主權)和「internal sovereignty」(內部主權)的用法,說明楊永明的注釋沒問題。奇怪的是,楊永明這段引文,也出現在張亞中《兩岸主權論》第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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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學者區別主權的概念為「內部主權」與「外部主權」,前者指的是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後者指的是國家主權在國際法的運用。【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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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見,張亞中抄錯行了!張亞中根本沒看過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這本書,他這兩個出處,都是直接抄襲楊永明。名詞解釋那段,張亞中為了掩飾抄襲痕跡,故意在楊永明翻譯的引文裡改動數字,例如他省略了「滲透」兩字,殊不知這樣一省略,嚴重扭曲原意。換句話說,如果張亞中親自翻過百科全書,根本沒道理漏掉這個字。張亞中改動完楊永明翻譯的引文後,以為大功告成,在抄注釋的時候,卻不小心抄錯行——他該抄的是頁404,卻抄成了楊永明的另一個注釋頁397-418和頁403-404。另外,「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那段,張亞中本來該抄頁397-418和頁403-404,卻抄成頁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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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除此之外,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8的引文「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有相同的自由。」【注釋是「F. H. Hinsley, Sovereignty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1966), p.158.」】這段話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具有相同的自由」只有一字之差,在張亞中自稱看過原文的情況下,他的中文翻譯和楊永明翻譯的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將「具有」換成「有」,顯然構成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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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被強調為國家與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democratic governance)被強調為國家及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c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張亞中除了把「及」換成「與」,其他地方一字不漏照抄楊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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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21的段落「更有學者指出政治參與權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原則,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福斯(Gregory Fox)更指出政治參與權(political participation)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權利,而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張亞中除了把「權利」改成「原則」,其他地方幾乎照抄楊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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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引用的文獻不是自己親手翻閱、而是從別人文章看到的,一定要加上「轉引」兩字,否則就是抄襲。這五個案例中,張亞中在注釋裡除了交代文獻來源,後面全都該加上「轉引自楊永明,<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頁XX」,但他都沒有。張亞中讀了兩個博士,必定了解學術規範,卻仍故意為之,有何資格動輒以「張老師」姿態教育別人?光是在《兩岸主權論》的其中一章,張亞中就有五個注釋抄自楊永明。有了這項紀錄,我很好奇張亞中在《歐洲統合: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互動》(台北:揚智文化,1998)書裡引用的大量英文文獻,以及在《德國問題:國際法與憲法的爭議》(台北:揚智文化,1999)書裡使用的大量艱澀冷僻的德文文獻,其中有多少處可能有類似這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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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9 19: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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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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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現在應該出現了一種叫做「復屁太教」的新興宗教,他們不在乎台灣的疫情,也不在乎人民的死活,只在乎如何推廣復屁太,以及如何用復屁太來審判其他的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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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在意的並不是台灣有沒有疫苗,而是復屁太有沒有被汙名化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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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們宗教的教義下,復屁太是唯一,就算進來多少支疫苗,只要沒有復屁太,就不行,所有疫苗,都不是疫苗,只有復屁太,是神聖的寶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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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呢喃著,「在復屁太之內,在復屁太之下,與復屁太同在」比手畫腳地舉行它們的聖餐禮,他們想像著在空氣中復屁太的形狀,然後捲起袖子,像是打嗎啡或是安非他命那樣,嘴角洋溢著幸福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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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像瘋子一樣,吶喊著假消息、你造謠,企圖去掰直任何不利復屁太的言論,奉行復屁太至上主義的他們,要把所有質疑者都打倒,只有這樣,他們的受體才能感受到與復屁太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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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他們從來沒看過復屁太是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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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國民黨縣長,發公文要求中央開放地方政府向中國上海復星醫藥代理,連一向自詡知識藍代表的朱立倫,都開始大喊,任何縣市有能力取得疫苗、任何企業能透過管道為員工購置疫苗,無論地方公費、或是民間自費,施打疫苗為政府分憂,通通不該擋;他強調,疫苗是全民所望,「Taiwan Need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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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似乎不用考慮地方有沒有貯存這些需要冷凍疫苗的問題,也不用藥證,也不需要任何審核,打了會不會出事,也不用管法規,為了復屁太,藥事法可以作廢;中央也不許審核,只要對一般疫苗做一點正常的事,就是擋,連指揮中心都不需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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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似乎認為,這疫苗就跟買感冒嘶嘶一樣,只要你讓我買,我就買的到, 只要你開放,我就像去便利商店取貨一樣,馬上拿的到,拿的到,回家泡泡開水吃下去,我的病就會好,就能解決一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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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名嘴這樣說著,「現在大家盡量罵,因為跟生命相關,現在就是為了生命跟1450對抗的時候,如果贏不了1450,就沒有BNT疫苗可以打.要形成巨大輿論,讓全國民眾都要求進BNT疫苗、要打BNT,要贏了這些1450網軍側翼,就可以獲得疫苗、生命、安全;如果贏不了他們,從此一輩子翻不了身,就這麼簡單.如果不願意爭取,讓他們贏了,就打不到BNT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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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說,我們共同的敵人是病毒,這些人的敵人,是指揮中心,是政府,是醫生,是護理師,只要打垮他們,癱瘓指揮中心,殺死所有阻礙我得到復屁太的人,我就會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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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復屁太不是BNT,阻止台灣的獲得BNT疫苗的,是中國的上海復興,也就是他們妄想得到疫苗的來源,他們不去打倒他們,反而來倒打台灣自己,這一群中華民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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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方吃緊,後方緊吃,他們為了一個復屁太,毀了整個國家,整個島,害死所有人,都無所謂,就像一群飢不擇食的餓鬼,只要有得吃就好,不用管吃了什麼東西,後果是怎樣,害死多少人,只要我能得到那個我心中所想的東西,不管他是糞便,還是毒藥,只要他是復屁太,讓我吃下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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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也忘了,誰在防疫,誰在前線守護台灣的安全,你說那阿嬤臨終前的一滴眼淚,還是在前線累倒的護士,他們的犧牲與他們的悲傷,全都是為了一盒復屁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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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群人瘋了,狂了,顛了,為了復屁太,可以毀滅全世界,什麼叫義和團,這就是義和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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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給我復屁太,我就搗蛋,我就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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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種妖魔鬼怪,群魔亂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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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你是一名父親,你的孩子生了病,你要做的,不是讓他保暖,不是確保他能獲得醫治,不是帶他去看醫生,不是看搖搖欲墜的家,能否能撐起一張床,一個墊子,補充水分和營養,而是去求取仙丹,那麼,你根本就是一名失職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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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思考,不是因著你的理智,而只是依循著幻想,與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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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父親瘋了,拋下孩子,去找王母娘娘,說那裏有仙丹可治,那個仙丹基本上可以是任何東西,這個父親是在意孩子嗎?不是,他是在自暴自棄,逃避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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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如果民粹到這個地步,除了復屁太,一切皆可拋,也不用防疫了,也不用進行疫調了,也不用安排床位了,也不用管醫療量能,只要不斷攻擊所有在防疫的人,吞一顆復屁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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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的敵人不是病毒,而是台灣人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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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調台灣需要疫苗,要替人民爭取疫苗,這沒錯,這也是政府正在做的事,乃至於強調疫苗的不足、前線醫護的艱困、人民的苦痛,親人們、家人們的生離死別,如果是為了催促疫苗,呼喚國際的支援,這都沒有問題,但如果是為了一支沒有用、趕不及、即將過期、地方也根本沒保存能力,甚至危害生命安全的空氣疫苗,那基本上,是一種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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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邊吶喊著「到底還要死多少人」,一邊把來路不明的東西綑綁在全體人民的生命上,這是不相干的謬誤,不打這支疫苗人們就會死,不打這支疫苗台灣就會完蛋,不打這支疫苗指揮中心給我關掉,不打這支疫苗就換掉陳時中....這支疫苗根本就沒有用,也不會來到,如此一來,就不是要求取疫苗,而是要實現後面種種讓台灣癱瘓的不理性措施,讓所有人更加面臨絕望,台灣的疫情,更加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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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說著,對台灣醫護永恆的虧欠,又說他們是天使,話鋒一轉,要當局者請以醫護安危,為第一考量,不是政治利益,要當局馬上購買4000萬劑莫德納疫苗,達到群體免疫,你如果不要復屁太,就必須提高莫德納的訂量至4000萬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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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人對醫護留下鱷魚的眼淚,似乎以為人們忘了,當初那一句關於疫苗的「台灣,你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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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什麼比將希望寄託在一個不可知的東西,還要來的危險的事,把抉擇的權利交給一個中國的代理商,還要來的喪失自主,買疫苗,不是菜市場買菜,你不給我買復屁太,就給我馬上生出4000萬疫苗來,別說台灣,連日本都做不到,你生不出來,結果還是要買復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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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初那群人,配合中國的打壓,讓台灣買不到疫苗,並以為讓台灣買不到,而沾沾自喜,你買不到其他的,只能買中國疫苗;現在,同樣一套又用在台灣人身上,在台灣等待其他疫苗的過程當中,他們力推中國代理的復屁太,讓所有人把他當成唯一,讓人們忘記自己能正常擁有的,現在應該做的事,陷入無止盡的內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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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中國持續打壓,並打壓的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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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看不到也吃不到的東西,人們在匱乏的情境之中,不存在也變成存在的,用它逼其他人就範,用它來威脅自己的政府,威脅所有的人民,綁架所有人的苦痛用以情緒勒索,只為了滿足少數買辦和權貴的利益,這是一個迴圈,人們不停的重複著,我要復屁太,復屁太是空的,燒毀打劫了一陣,滿足自己的政治利益,你為什麼不給我復屁太,然後復屁太又拿不到,民進黨可惡,繼續自毀長城,讓本有的處境,更加風雨飄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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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所有的悲痛都成為一種莫須有的嚮往,因為無法滿足又變得更加匱乏,如此周而復始,成為一個復屁太的迴圈,該如何阻止人們走向慢性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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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將不理性的思維抽離,阻止那一小搓人繼續吃人血饅頭,讓理智浮現,復屁太根本就不應出現在防疫情境之中,成為人們互相埋怨,特定政黨鬥爭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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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這麼好笑的事情嗎?人們打擊假消息,是為了鞏固台灣的利益,不讓人們被謠言牽著鼻子走,中國國民黨的打假,竟然是為了中國代理商的福祉,糾察台灣人不准說復屁太的壞話,興起對復屁太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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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國防堵謠言,是為了避免境外勢力侵害人民的權益,而台灣有些人,則是以境外勢力為依歸,來打擊自己的防疫指揮中心,制裁自己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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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國民黨人的訓詁大義,恐怕李文亮也是造謠者了,他說,「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了7例sars」,當時對武漢肺炎的疫情不明朗,中國的遮蓋消息,可否這樣說,那7例不是sars,sars不是武漢肺炎,所以李文亮「在網際網路上發布不實言論」,是在「造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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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的李德維所舉報的造謠,和這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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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稱,「連港人都不想打的品質不佳疫苗」是假的,因為香港人打了66萬劑,亦有在ptt的復屁太粉,引用香港01的文章,指戴瑋珊造謠,因為她說「有一整批疫苗大概640萬劑,其實大概會在6月底過期」,接著有個白癡號召鄉民到衛福部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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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640萬劑復必泰 還沒打完就要過期了」正是出自香港5月18日的報導,「近640萬劑復必泰疫苗若未能在未來約4個月接種,將造成大量浪費」,戴的說法其來有自,這些人顯然搞不懂造謠的定義,若只要稍微一點不精準,或說法有出入,就是造謠,那基本上人人都可以說是造謠了,更遑論還糾眾向衛福部檢舉,用的還是中國方面的文章,簡直是一群中國人在台灣搞文字獄,還企圖癱瘓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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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屁太的問題,就在於代理商上海復興的不透明,你永遠也無法清楚,他會進給你什麼東西,而別人給他的,又是什麼貨,人們對他的消息來源多半來自香港官方或者復屁太官方本身釋出的消息,這點本身就是值得存疑的,來源本就是一團迷霧,要接近真相,本就要提出懷疑和推測,只要所指的有其來源和依據,那它便是客觀而且合理的存在,相反,擴大否定人們思考和判斷,根據字詞或數據進行浮面的挑剔,這本身就不足以反駁合理懷疑或者斷定真相,更遑論是所謂打臉或者指控對方造謠了,這基本上,是在阻止人們下判斷,阻止討論,阻止真相被人民感知,換言之,就是在否定真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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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新社報導,香港政府可能或丟棄數以百萬的新冠肺炎疫苗,「復必泰」疫苗即將在3個月內到期,但香港市民對疫苗有所疑慮,接種率低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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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另一方面,不只一般民眾施打意願率低,甚至醫務人員的接種率也不普遍.理論上他們是最知道疫苗重要性的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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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香港人不想打復屁太,這是事實,不是假消息,把港府當成所有香港人,宣稱香港人都很想打,沒有不想,這才是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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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人不想打復屁太,除了對政府沒有信任外,和打了復屁太以後,遭遇的強烈副作用有關,目前,打了復屁太共11人死亡,以復屁太粉最愛的香港01消息為例,他們稱,接種復必泰疫苗後送院率居然比打了科興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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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臉書上,亦有專門打過復屁太的人們聚集在一起,成立關注副作用的社團,有些人打了面癱,有些人打了發燒,有些人打了昏迷,有些人打了流產,比較輕微的,有人剛打下去手臂就黑青一片,有些人打了肌肉痛,關節痛,躺在床上起不來,人們都在問的是,要不要打第二針,他們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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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說疫苗多少都會有副作用,但是如此頻繁而強烈,甚至打了就要馬上進醫院的情形,怎麼看,都超過原本正常BNT疫苗應該有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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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台灣真照著這些復屁太的推銷員,縣市首長引進,打了恐怕還沒起效用,醫院的量能恐怕更是危如累卵,一群人不是因為染疫,而是因為打了復屁太被送到病房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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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多的復屁太粉們,經常迴避一個事實,那就是復屁太剛進香港的時候,3月時,因為封蓋包裝有瑕疵、金屬環壓接工序未及完善、藥瓶封蓋鬆弛和出現滲漏,所以暫停施打,甚至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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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的畫面是這樣,當時早上接到港府的手機訊息要去打針,打完了,港府突然說,暫停施打,這一批有瑕疵,衛生署表示將會與代理商復星醫藥舉行緊急會議,以便跟進事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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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了的人開始破口大罵林鄭無能,痛斥上海復興無理由在這批疫苗被接種到現在,才突然稱這批次的疫苗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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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問題的是210104和210102這兩個批次的疫苗,其中210102(有效期至2021年6月)有58.5萬劑,這兩批有問題要封存的共130萬劑.而香港人已經被注射了15萬劑,我們用常識來想,這絕對不會只是瓶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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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這幾批貨從哪裏運來香港?是德國廠房,分別位於緬恩斯及馬爾堡生產,抵港後放在攝氏負75度的冷藏櫃內儲存,那有沒有出問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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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人在醫院裡痛罵林鄭時打的復必泰,和拜登打的輝瑞是不是一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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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人打的是有瑕疵的疫苗,拜登打的是新鮮的,香港人打了很憤怒,拜登打了以後則是笑容可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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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中間的差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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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登打的不是中國代理的復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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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就算成分相同,也不代表他們的情況一樣,臭酸的牛奶跟新鮮的牛奶,我們不會認為他們是一樣的東西,拜登喝了新鮮的牛奶,我們就說臭酸的沒問題,這顯然是還停留在前運斯期,也就是3-6歲的孩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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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國民黨51歲的議員,大唱拜登打的就是復屁太,並指控其他人造謠,這完全是一種無知,這種混淆的說法,本質上,才是一種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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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復屁太是不是中國代工的呢?神父認為,不能排除中國代工的疑慮,根據上海復興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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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障中國市場新冠疫苗產品的供應,受限於第一修訂案的條款,協議雙方同意在經相關監管機構批准的前提下,根據市場需求情況,分階段推進中國銷售供貨新冠疫苗產品,包括進口新冠疫苗產品(裝灌小瓶、進口產品)的成品(「成品」)進口新冠疫苗產品的大包裝製劑(「大包裝製劑」)在中國大陸分裝以及在中國大陸生產新冠疫苗產品。具體供應安排之細節有待協議雙方進一步協商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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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份的消息,上海復興已經在上海設置儲存工廠,用以分裝,就算你現在想要的,是原裝,但是他們隨時可以代工並且分裝,至於想賣你哪種,取決上海復興,而最終,他們是要在中國製造,你將來買的就是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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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有兩個關鍵點,第一,即使是訴求是原廠製造,原廠包裝,香港已經證明了先前的復屁太就是有問題,而那是賣給中國人的,無論是運輸出了問題,還是在香港儲存出了問題,亦或是上海復興根本買的是別人淘汰的劣質品,復屁太都出過很嚴重必須退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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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即使現在改由德國其他廠出的復屁太,風險仍然是一樣的,而他,正是當初國民黨所謂「打別人不要的」疫苗,香港人不想打,疫苗即將到期,林鄭說要送給別人,然後,不斷出現的副作用與住院消息,昨日有一名30多歲的港女,打了復屁太被送醫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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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取決於,你是否要被當成中國人一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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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有人說,復屁太就是輝瑞BNT的中文名稱,這顯然有些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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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輝瑞並沒有正式的中文名稱,輝瑞公司和復屁太並沒有合作關係,復必泰就是復興+BNT,A包含於B,但B並不等於A,如果輝瑞疫苗有什麼中文名,那就是「輝瑞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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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輝瑞或BNT等同復屁太,就會出現「拜登打復屁太」、「台灣買復屁太結果被上海復興打壓只能買復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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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確的說法是,「現在」的復屁太,是有瑕疵的BNT,臭酸的BNT,有疑慮的BNT,即將過期的BNT,並不等同於BNT,但屬於BNT.復屁太屬於BNT,但不屬於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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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未來」復屁太會出現中國代工或中國包裝甚或中國製造的情形,那麼復屁太就不包含於BNT,只能說他們有交集而已,而依據他們的契約,這就是復屁太的本質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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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將復屁太=BNT=輝瑞,這個簡單連結嫁接在一起,反對復屁太就等於反對BNT,等於反對輝瑞,這其中的危害是,復屁太若產生質變,變成中國疫苗,反對中國疫苗,就等於反對輝瑞,這和有人擔憂反對復屁太會影響人們施打輝瑞的意願,是截然相反的情況,後者,才是墜入國民黨教戰手則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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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復屁太粉炒作的這一波復屁太教的民粹風潮,造成的效益是什麼?那就是統派學者張亞中,今天宣布,透過台商及中國友人捐贈取得第1批德國BNT疫苗500萬劑,中國國藥疫苗500萬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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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念了一份「北京兩岸東方文化中心」主任曾念具名的委託函,「
    我北京兩岸東方文化中心今委託台灣孫文學校合作搭建疫苗入臺通道,為了謀求臺灣2300萬同胞的福祉.我們將從中國醫藥集團引進聯合國認證的滅活菌疫苗和復星醫藥德國產BNT.真心希望臺灣當局為了救臺灣人民而發放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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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PTT的柯糞,這為了這永遠也到不了的復屁太興奮不已,以為終於可以打到了,復屁太終於來了,一臉回歸祖國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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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當中有人越想越不對勁,說「我只要BNT,不要國藥.」一名復屁太粉怒斥,「人家送你東西,你會說一半是我不愛的,請給我我要的嗎?當然是通通都要收下.」然後開始細數中國國藥的美好,稱中國疫苗通過了國際認證,做了臨床三期.
    .
    但沒說的是,打了會死人,其他國家接種了疫情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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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他們被說服了,從原本的要BNT,變成BNT包裹著科興和國藥,「讓人民多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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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對吧?原本的選擇,是「莫德納、AZ、國產、BNT」,怎麼會變成「BNT、國藥、科興」?這被掏洗的腦袋,究竟被洗出什麼不相干的玩意兒,朝著截然相反的道路行走?究竟是「多一種選擇」,還是改變選項,讓自己無從選擇?
    .
    疫情爆發時,有統促黨跑去衝撞衛福部,說要打國藥疫苗,神父斥若鄙夷,如今,在這一群復屁太粉的操作下,欸,復屁太沒問題,國藥當然也就沒問題了,打中國疫苗,也變成理所當然的事.
    .
    他們的行為,其實就跟統促黨一樣,趁台灣病弱的時候,拿著中國疫苗,中國代理的疫苗,企圖癱瘓台灣,然後國民黨地方政府個個鼓吹打中國疫苗,要進口中國疫苗,你以為是在膜拜復屁太,實際上,就是在配合統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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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群復屁太粉,對於疫苗的態度,從柯文哲的口中,便可知端倪,疫情爆發的時候,不好好防疫,只會炒作疫苗的匱乏感,強調疫苗剩兩瓶,怒嗆美國大使,「萊豬也吃了、軍火也買了,死11個人不算多?」,隔天,就被打臉,莫德納疫苗迅速送往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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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如此回答,「坦白講今天那個15萬進來,我知道又在做大內宣,你知道講一大堆,但是那個醫療上公共衛生實務看,這就是,政治意義宣傳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嘛.」
    .
    這種市長,就是疫情之時,狂噴口水,大搞政治,對於疫苗,鬥爭的意義,大於實質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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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屁太粉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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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的疫苗,從頭到尾,皆是假議題,人們不反對BNT或輝瑞,反對的,是中國代理的復屁太.
    .
    為什麼反對呢?不是抹紅,也不是抹黑,因為上海復興,就是當初阻擋我們跟原廠買疫苗的始作俑者.
    .
    我打壓你,讓你買不到疫苗,現在我要賣你,你只能買我給你的,這就像搶劫你的家,然後施捨你一碗米飯,這米飯有沒有毒?你不知道.
    .
    有些人卻想像那飯一點問題也沒有,要讓台灣人吃下.
    .
    吃下去,你就是承認他們對你做的是對的,然後,他們還會對你一直不斷的做下去,這就是復屁太粉和鬼迷心竅的柯糞,所看不到的事.
    .
    如果我們同意莫名其妙,就被兩方談走了自己的權益,由別人決定你自己的命運,你中國不只能代理港澳,還代理台灣,不需經過台灣同意,這就是把自己的命運交在敵人手上,這就是在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
    不但跟原廠BNT不能談了,他們會說你已經被代理了,跟你的代理商談,你自己的生命線,給捏在別人的指頭上,任由對方予取予求.
    .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最後的代價是什麼?這沒人去想,只想著,阿,我有復屁太就好.
    .
    地方要進口中國疫苗,就是為了分走中央的指揮權,並且在台灣國內製造不平等的差異,少數人享有特權,多數人得不到疫苗,只為了凸顯政府的無能和祖國的偉大,更重要的,讓他們成為國中之國,不理會民選政府的管轄,而跟隨敵國的號令.
    .
    今天你得到了復屁太,出賣的,卻是全台灣人的生命,為何?因為全世界疫苗匱乏的現在,其他國家看到你有疫苗了,也就不用再贈與了,也不用洽談了,你用中國的就好了,他們會認為,你跟他們是一樣的,是他們的一部分,樂於被打壓,這是中國的國內事務.
    .
    世界正在興起的抗中浪潮,原本是Taiwan can help,民主的灘頭堡,人們將你推崇到台前,自然也不能對你棄之不顧,因為Taiwan lose,就等於世界lose,而如果你淪落到成為中國的附庸,對其他的民主國家而言,你將不具備正向的價值,他們沒有必要去管一個中國小島的死活,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
    你接受了這個疫苗,就等同認同對方的打壓,當你認同了,其他的國家也會默認,下次你再被打壓的時候,也就不會有人幫你說話了,當中國成功的封死每一個疫苗得到的路徑,而只剩下經由他們可以獲得的途徑,今天是復屁太,明天就是九二共識,然後是一國兩制,最後永遠不得加入who,你拒絕,就沒有疫苗,國內一群白癡,臭罵你不顧人民死活.
    .
    拿了,才是真正的置人民於死地.
    .
    中國用科興對於第三世界國家進行疫苗統戰,動輒洗白自己,也順便奪走對方國家的主導權,一邊賣沒用的疫苗,一邊讓對方欠下巨款,明明是帶病毒來害人的人,卻因為對方疫苗,而要他們稱自己為救世主.
    .
    昔有一帶一路,今有疫苗疫路,怎麼同樣的套路,科興變成復屁太,就沒有問題了?
    .
    得了幾劑復屁太,就越強化中國打壓的正當性,莫德納疫苗從美國來,直到落地的最後一刻,都還有中國的黑手,如同鬼魅一樣,想拉走台灣的生命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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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莫德納來了,這個被譽為疫苗界的鑽石皇后,不只莫德納,日本也要送AZ,陳時中說,從下個月到8月底前,陸陸續續會再增加1千萬劑疫苗,包括200萬劑國產疫苗.
    .
    捨去真正好的,安全的疫苗,卻要去求取不正常的,付出高昂代價的毒蘋果,善良可以信賴的人,不去相信,卻去相信強暴自己的惡魔,明明可以從正確的管道獲得疫苗,卻要出賣自己的尊嚴和國格,去服膺親中政客和掮客,這一群復屁太粉在想啥,不言可喻.
    .
    在神父看來,復屁太在香港那種比科興還高的副作用率,實在很難想像他是原本的BNT,復屁太的概念,有兩種,第一種,有疑慮的BNT,第二種,即將轉變成中國疫苗的BNT,人們天真的認為可以抓住轉變之前他還是純粹的部分,但問題還是在於,廠商是上海復興,曾經打壓你的人,你不知道他們會賣給你什麼,現有的資訊都是由他敘述的單方論證,而國內一干復屁太粉,他們採取的行動是要政府跳過所有審核的程序,無條件相信.
    .
    SO,還是老問題,你為何不去包子店買好吃包子,而執意去撿掉在糞坑裡的包子?只為了求取那一小片尚未被沾染糞便的包子皮,然後無視跌進糞坑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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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正常的國產和其他國家的疫苗不打,為何要打復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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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人高喊「台灣,換我們報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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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PTT的柯糞和復屁太粉,和統媒卻製造這樣的新聞,「日本AZ疫苗該收嗎?他點『台灣陷入尷尬』」,說,這是拿了日本不想打的AZ,是為了核食,證明自己是落後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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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不知他們怎麼認為,民主國家日本,要被視為跟獨裁國家一樣,拒絕中國的疫苗,就是不顧人民死活,接受日本的餽贈,就變成落後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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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批評AZ,批評莫德納,批評國產,批評所有為疫苗努力的人,卻從來不會對中國的疫苗有任何疑問,他們輕易的把台灣人的生命安全,綑綁在一款來路不明的疫苗身上,欺騙其他人為他們的自私與病態,咆哮,吼叫,利用人們悲痛作為籌碼,把個人的利益,建立在別人的屍體上,讓你無從拒絕,讓你退無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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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捧中貶台,騙台舔中,他們的想法其實很單純,「有人不希望台灣太高興.」他們,就是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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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的聲音,絕不可這些渣宰代替,否則,人將不是人,國家不會是國家,生命逝去,自己不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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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你知道的,一個人能使自己成為自己,比什麼都重要,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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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張琮閔 #hao #ChiunghongChen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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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贊助神父的菸 拍醒復屁太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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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8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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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鴉片戰爭日誌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4月18日
    地點:廣東省城
    事件:
    (今日風平浪靜。)

    #知史討論
    「鴉片販子面臨的另一項指控是他們的行為是違法的走私。1831年7月《廣州紀事報》曾刊登了一位讀者的來信。這位讀者認為,從事鴉片走私的來華英商要有羞恥感,「我們英國商人在善於思考的公眾面前越少突出鴉片貿易越好」,因為這種貿易標誌著「道德上的墮落和病態」。[18]《廣州紀事報》在發表這篇唱反調的讀者來信時,加了一個和來信一樣長的編者按予以反駁。後者認為,只要在中國進行的鴉片走私不觸犯英國的法律就不必在意。這種觀點,後來在1840年被另一位鴉片貿易辯護者加以發揮。這位作者首先認為,「不是外國人,而是中國人,將鴉片運進中國,而且是在政府沉默的、幾乎是公開的同意之下進行的」,因此,「運送」鴉片並非走私,「不應得到這種汙名」。[17](PP54-55)在鴉片利益集團看來,不僅英國鴉片販子不是走私犯,甚至中國鴉片販子的走私罪名也是很輕微的。

    面對英國公眾對鴉片貿易日益高漲的譴責,鴉片利益集團找到的另一塊擋箭牌,就是長期代表英國政府控制著殖民政府的東印度公司從鴉片貿易中也攫取了巨大利益。的確,東印度公司雖從1799年起禁止其船隻攜帶鴉片到廣州,但它作為英國在印度殖民地的代理人,卻控制著鴉片的大部分來源,並對當時印度一些自由邦的鴉片徵收大量過境稅。為了使這一來源穩定並擴大,東印度公司將自己的觸角伸到了鴉片生產的環節。它向印度農民提供種子和貸款,對鴉片生產與銷售實行壟斷。根據需要,東印度公司還強迫印度農民種植罌粟,再將低價從農民手裡收來的鴉片高價拍賣,獲取暴利。東印度公司通過投資和拍賣鴉片可獲得超過其投資一倍的利潤,是印度煙農收入的3倍。(1)

    英印政府從鴉片貿易得到的收入,已有多種統計。鴉片戰爭前夕廣州報紙披露的數字是,英印政府從鴉片專賣獲得的利益,是每年8459425盧比,或是981293英鎊。[20]印度學者譚中的統計顯示,從1801到1840年,孟加拉殖民政府從鴉片得到的財政收入為366161809盧比,[21](P88)將近1.5億西班牙元,這個數字還可以折合成1億兩有餘的白銀。其中,在鴉片貿易急劇膨脹的1830年代,該政府平均每年570多萬元的收入來自鴉片貿易。除此之外,東印度公司的茶葉貿易也與鴉片貿易密不可分。它在1834年前,通過出售期票換取鴉片販子手中的白銀,再購買茶葉等運回英國。1834年之後,它在廣州的「財務委員會」則向鴉片貿易投資。所以說,這個公司實際上是鴉片利益集團最為核心的力量之一。

    不斷地將它與鴉片貿易的密切聯繫告訴公眾,是英國鴉片商說服英國政府支援他們的一種頗有效率的方法。在英商的輿論工具和其他出版物中,對這方面情況的論述隨處可見,因為這是來華鴉片販子從事鴉片貿易的一種「理由」。故在1839年,當孟加拉英印政府中有人建議,為了道德原則而放棄鴉片生產時,《廣州紀事報》立即憤慨地予以長篇抨擊,指責「一群虛偽的政治道德家,以任何國家政府都不曾依據的理由為基礎,強烈要求放棄(鴉片)生產。……世界上有哪個政府會在一種錯誤地理解、錯誤地解釋的道德的基礎上,曾經放棄,或將會放棄一種對國家的開支必不可少的財源?」(2)

    這段文字表露了鴉片貿易辯護者的內心世界。作者的邏輯很簡單:不要談什麼道德,只要看利益,沒有一個國家按照道德原則確定自己的政策,英國人如果基於道德原因而放棄鴉片生產,將是愚蠢的。同樣,要他們放棄鴉片貿易,也是基於「錯誤的道德基礎」上的主張。


    關於鴉片貿易的辯論,在遠離廣州數萬里之遙的倫敦也同樣進行。隨著鴉片問題的日趨擴大,英美社會那些懷有道德心和正義感的人士,也日漸關注這一問題。當時廣州的報紙報導說,「在英國和美國,反對鴉片的宣傳鼓動業已興起,這兩個國家都出版了大量反對這一貿易和吸食行為的出版物,人們還出獎金徵集反對鴉片的最好論文。」[22]在英國的鴉片利益集團和具有道德感的反鴉片團體之間,也很快出現了關於鴉片貿易問題的論戰。

    關於在英國發生的鴉片問題的爭論,這裡無法進行詳細論述,僅對可以代表反鴉片力量的地爾窪的《對華鴉片貿易罪案》和為鴉片利益辯護的撒母耳·沃倫的《鴉片問題》的論點分別作些介紹。

    地爾窪(AlgernonSydneyThelwall)是英國的一名傳教士。他的名字在鴉片戰爭時期的中國並不陌生,因為他作為英國反鴉片人士的代表,出版了著名的《對華鴉片貿易罪案》(TheInquinitiesoftheOpiumTradewithChina)。魏源的《海國圖志》和其他中國出版物提到過這本書,書名譯為《鴉片論》。這本長達178頁的小冊子內容豐富,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將與鴉片貿易有關的資料加以整理,主要有:各家對鴉片毒性的論述;英國的鴉片生產和對華鴉片輸出情況;對華鴉片貿易方式;中國政府對鴉片貿易以及對英人的看法。在將這些材料系統地加以整理後,地爾窪要求英國公眾作為「陪審團」,對鴉片問題進行裁決。他認為英國人民的裁決將會證明他的觀點:「作為興奮劑或奢侈品吸食的鴉片,是一種使嗜好者的心靈、身體和財產走向毀滅的毒藥……這種毒藥被我們在東印度的同胞走私到中國,直接地、系統性地違犯並挑釁人類和上帝的法律,並證明中國政府將我們從愜意的、與其巨大的人口進行無限制的商業交往中排斥出去的行為是正當的……中國政府和人民對我們複雜的仇恨、猜疑和蔑視,對待我們蓄意的傲慢和侮辱,都是合理的。」[23](PP129-131)地爾窪要求英國公眾認真思考這些事實,並起來「抗議或阻止這種大規模的謀殺行徑」,「從現在開始,如果你不抗議這種罪行———如果你不竭盡努力阻止他們———你就以自己的方式成了他們的夥伴,並(因你無心的默許)成為你的同胞緘默的同謀。」[23](P133)

    這本小冊子的第二部分是地爾窪關於鴉片貿易的進一步評論。他認為英國人從事的這種集體犯罪,玷污了英國作為一個基督教國家的榮譽和尊嚴,而中國禁煙政策對於英國這樣的基督教國家來說是一種嚴重考驗。[23](PP140-143)他再次重申,在華英人所控訴的他們在中國所受的種種「冤情」是鴉片貿易的後果這一觀點。[23](P139)地爾窪認為鴉片貿易表明還有更為值得深思的東西。對鴉片貿易這一罪行的反省「引導我們去考察我們對待印度人和中國人的整個行為」,進而思考英國人在東方犯下的「每一種罪行」;[23](PP148-153)英國人在鴉片貿易的狂熱中表現出來的「犧牲一切去滿足貪欲」的精神特質,既使他們在將近200年的時間裡未能成功地與中國建立友好關係,也使他們陷入到瘋狂進行鴉片走私的道德低谷,而「鴉片貿易的罪行在與中國人交往的過程中被當作我們的行為與性格的樣本」,這是英國人在對華交往中所遇困難的原因所在。[23](PP153-158)應該說,地爾窪揭示了英國鴉片商那種「犧牲一切去滿足貪欲」的特點,的確在較深的層次上挖掘了鴉片問題的本質。

    作為一名神職人員,地爾窪的言論可以說代表了基督徒的道德和良心,理應得到尊重。他的呼籲在英國社會也得到了熱烈回應,一時間湧現了大批的地爾窪擁護者。在1839-1840年,大量討論鴉片貿易是非的小冊子問世。以《對華鴉片罪案》為開端,在英國形成了頗具規模的關於鴉片問題的討論,也在一定範圍內形成了聲討鴉片貿易的社會氣氛。1840年2月13日,在英國政府加緊策劃侵華戰爭之際,倫敦的一批反鴉片人士成立了一個反鴉片協會。該協會在成立會議上通過了幾項決議,包括:「英國商人對華鴉片貿易侵犯了中華帝國的法律,為此目的在英屬印度公開進行的鴉片種植損害了英國的聲譽,對基督教的品格造成傷害」;同時,從商業的角度來看它也是非常有害的,它干擾了英中之間的合法貿易,使這一貿易陷入危險;為此,應立即採取措施,在英國發起各種形式的反鴉片運動。[24]

    但是,鴉片利益集團也不乏支持者,這些出版物中也包括為鴉片貿易辯護的作品,他們與反鴉片人士之間的交鋒,構成了鴉片戰爭前夕英國社會一場道德與利益之間的論戰。

    在反對地爾窪觀點的人士中,撒母耳·沃倫(SamuelWarren)是比較突出的一位。他的《鴉片問題》(TheOpiumQuestion)也是具有一定影響的小冊子。這本小冊子作於1839年底,在次年1月又進行了一些補充。它的主旨,是論證英國政府必須為義律繳給林則徐的2萬多箱鴉片承擔賠償或索賠的責任。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鴉片貿易的性質及評價的問題。由於站在鴉片利益集團的立場上,沃倫在談到地爾窪的書時說:「它對這一問題似乎確實採取了一種狹窄的、片面的觀點;完全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事實和由此可以產生的推論,而這本來是他和英國公眾都應明確予以關注的。」[25](P62)

    沃倫認為地爾窪和反鴉片的英國公眾忽略了一些「重要事實」。首先,中國政府和道光帝反對鴉片貿易,是為了中國的財政考慮,而不是為了道德問題。[25](P64)他引用了大量上諭和奏摺,來證明白銀問題才是禁煙的真正原因,而這又是不懂「政治經濟學」的結果。[25](PP72-73)其次,英國鴉片商人並非「走私者」。就像前面提到過的《廣州紀事報》的觀點一樣,沃倫認為「走私者」的定義不符合那些「最為傑出的英國商人———他們的名字在大不列顛、在印度,簡言之,在世界上每一個知道商業精神、榮譽和創新精神的地方都會受到尊重」。[25](PP77-78)他認為英商的行為都是在中國政府瞭解的情況下進行的。再次,鴉片不應僅僅被看作毒品,相反,「鴉片擁有最為不可估量的藥用品性」。而且它對中國人的毒害並非特別嚴重。在他看來,「我們在三億五千萬中國人中銷售的2、3萬箱鴉片,所產生的身體痛苦,決不會比在我們這個道德高尚的、幸福的國家公開地、不受指責地銷售的烈性酒所產生的痛苦多。」[25](P85)第四,對於地爾窪和其他人對英印政府策劃和管理的英屬印度的鴉片生產所產生惡果的抨擊,沃倫也進行了否認。[25](PP87-91)從這些方面來看,《鴉片問題》是一本全面反駁地爾窪的《對華鴉片貿易罪案》的作品,也比較集中地反映了鴉片利益集團對於鴉片生產和鴉片貿易的辯護。

    無論在廣州還是倫敦,這都是一場沒有結果的辯論。即是說,良心和道德並沒有從實質上影響鴉片貿易。就在英美反鴉片勢力起而抗爭之時,對華鴉片輸出仍在急劇增長之中。這個事實說明,傳教士們引為自豪的基督教道德,在鴉片利益面前是蒼白無力的,巨額利潤的誘惑使鴉片販子克服了對上帝的敬畏。《廣州紀事報》的一位作者厚顏地寫道:「在商業上正確的東西在道德上就不會錯:這是倫敦的一位商人領袖最近確立的基本準則」,(1)集中表達了鴉片販子的價值觀。在這場道德與利益的較量中,後者明顯占了上風。當英國炮艦在中國海岸挑起鴉片戰爭後,甚至一向譴責鴉片貿易的英美傳教士也放下他們一度認為至關重要的這場爭論,而將其輿論的矛頭對準他們原本認為較有道德的清政府。不過,儘管如此,在1830年代發生的這場道德與利益之爭仍然有其意義。它使肆無忌憚的鴉片貿易受到道德原則的鞭笞,使其骯髒的面目暴露在英美民眾的視野之中。在鴉片戰爭的硝煙散盡之後,英國正義輿論繼續對鴉片貿易進行撻伐。而來華基督教傳教士的反鴉片行動,在晚清時期迄未中斷,並在19世紀末匯為頗具規模的社會運動,對煙毒氾濫的中國社會形成值得重視的影響。」

    註解:
    [18]Veritas,TotheEditoroftheCantonRegister[N].TheCantonRegister,August2nd,1831.
    [19]OpiumTrade[N].TheCantonRegister,August2nd,1831.
    [20]OpiumMonopoly[N].TheCantonRegister,December3rd,1839.
    [21]TanChung,ChinaandtheBraveNewWorld,AStudyoftheOriginsoftheOpiumWar(1840-42)[M].Durham,NorthCarolina:CarolinaAcademicPress,1978.
    [22]TheOpiumTrade[N].TheCantonPress,January18th,1840.
    [23]A.S.Thewall,TheInquinitiesoftheOpiumTradewithChina[M].Wm.H.Allen&Co.,1839.
    [24]Opium[N].TheCantonRegister,June9th,1840.
    [25]SamuelWarren,TheOpiumQuestion[M].London:JamesRidgway,1840.

    (知史討論中的文章來源:
    吳義雄:《基督教道德與商業利益的較量——1830年代來華傳教士與英商關於鴉片貿易的辯論》,《明清海防研究》第一輯,網址:http://www.ypzz.cn/f/news-xs?p=8ec18e35918845798b31412fc6ca90bc-c0927d419d9844c5b32924b4856f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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