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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蔽率容積率試算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第684次都市計畫委員會 審議通過「南港區中南段公共住宅計畫案」 市府並將協助南側之私有老舊建築公辦都更】
今(2016/04/07)日上午召開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84次會議,審議通過市府所提【南港區中南段公共住宅計畫案】,市府將依本都委會審議結果,先行興建約140戶的公共住宅,除提供更多青年族群可負擔的住宅單元,以支持南港汐止地區包括國家生技園區、南港經貿園區、汐止科技園區等之產業發展,並可作為民間都市更新所需之中繼住宅。
市府所提都市計畫範圍內,同時預留部分市有土地,作為未來參與公宅基地南側老舊建物都市更新,讓南側更新基地更利於整體規劃,並依甫於3月31日公告實施之【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續與居民協商合作,提供全程型由市府主導之公辦都更,或半程型由居民自組都市更新會之技術輔導,委員認為此模式樹立公共住宅及都市更新併行,為公辦都更之示範。
本案位於南港區中央研究院及胡適國小東南側街廓,面積2698平方公尺,土地均為市有,目前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市府計畫變更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特),建蔽率45%、容積率337.5%。本案於2015年7月10公開展覽30日,經提2015年8月20日都委會第674次委會議審議,因計畫區南側住戶陳情表達希望與市府公共住宅整體規劃與推動公辦都更,經委員會決議,請市府於4個月內提出試算權利變換,並與居民進行協調,若仍未能獲住戶100%同意,為期兼顧市府公共住宅政策推動,再予續審。
本案至當地辦理3次地區說明會,並進行所有權人參與更新意願書之調查,僅約92%的所有權人同意。經委員於聆聽民眾陳情並經過充分的討論,一致支持市府所提減少本公宅基地面積約467平方公尺,加上大坑街東南側原預留市有土地,合計約529平方公尺參與南側基地更新改建之方案,在兼顧市府公共住宅政策推動之下,亦能同時協助南側基地後續推動公辦都更,改善地區環境。
建蔽率容積率試算 在 徐榛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縣長傅崐萁裁示 吉安住一住宅區回饋金案28%延長二年 一次解決問題
花蓮縣長傅崐萁19日下午在吉安鄉北昌國小召開吉安住一住宅區(也就是俗稱的北昌輕工業區)公開說明會,會中縣長首先表示:身為花蓮縣的縣長,不管過去政府合理或不合理的規劃和政策,今天縣府都要概括承擔,而住一住宅區也是因為這幾年花蓮全面急速發展繁榮,地價不斷的增值,所以不管是建成區、素地區、自行開發區也好,都面臨繳交相關回饋金的問題。為顧及民眾權益及歷史背景,縣長傅崐萁當場裁示:原有繳納28%回饋金的原則延長2年,讓民眾減輕負擔,儘速繳納取得變更執照,保障大家最大的權益。
傅縣長進一步指出;吉安住一住宅區在63年就經過內政部核定,64年公告發布實施時就已經是工業區了,到93年才正式討論變更為住一住宅區,總共43個單元,72公頃,現在建成區22公頃,已開發的單元申請許可的總共8公頃,素地區有42公頃,花蓮縣政府並沒有所謂的利益收入50億、60億,到目前為止含建成區已繳納的部分及已申請開發許可地區8公頃繳納的回饋金總和僅有七千多萬。在93年所頒布的住一住宅區細部計畫,有18%是道路取得費、10%的公園取得費;這都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7-1條,重新規劃的區域,只要土地變更它就需要回饋,包含公園、綠地、廣場...等等,因為當時非常的倉促,通通納入所謂的公設地,所以算出這個28%其實是有相當大的計算方式的瑕疵,但是過去發生已實施的,現在都是要承擔,坊間因為資訊不齊全,引用資料多所錯誤,眾說紛紜,所以今天要正本清源一次解決。
另外傅縣長也向在場的鄉親說明:所謂回饋負擔39%的問題,不是規劃公司規劃的,也不是花蓮縣政府規劃的,它是依照都市計畫的過程由最基層主管單位吉安鄉都委會,照專家學者普世的計算方式算出來的,素地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公共設施用地負擔29.58%、工程費用負擔約6.06%,再加上拆遷補償費約6.32%,所以合計為42%,在民國102年送到花蓮縣政府,所以既不是縣都委會也不是花蓮縣政府規劃的,102年吉安鄉都委會送到花蓮縣政府就是42%,當年建設處要公展的時候,縣長詢問是不是一定要到42%,還有沒有空間,經縣府計算後還有3%的容許空間,所以調降到39%的回饋金並進行公展。
傅縣長再提到有部分鄉親講到工業區的建蔽率70%,容積率210%,但是住宅區建蔽率降到60%,容積率200%,所謂工業區繳納了相關的費用後,怎麼使用強度反而降低?其實工業區是不能蓋住宅的,監察院在全面清查,全區只有百分之五可以做商業使用,而住宅區則是全區都可以做商業使用,只有八大行業、瓦斯行、加油站等三種性質不能使用,所以工業區土地價值和住宅區土地價值完全不一樣,並不是繳納了回饋金以後,反而降低使用強度。
傅縣長再度強調另有不實說法口耳相傳,所謂回饋金是否能改成土地改良費、工程受益費,這個就真的很外行了。都市計畫的變更是依照都市計畫法,土地改良費是屬於建築法不是都市計畫法,工程受益費在民國82年以後花蓮從沒有收取過,在這之前應該也沒有。
另外退縮5公尺建築的部分,這是都市主要計畫規定的,是經內政部通過行政院核定,屬中央權責非屬縣府,所以退縮5公尺是絕對不能動,如果要重新送內政部討論,再走一次還要六至八年,而且內政部不一定會同意。
而至於93年通過的土管規定開發1000平方公尺以上要經過花蓮縣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核准核可後方可發照的部分,讓很多的開發造成很大的影響民眾希望能夠廢止,這是屬於地方政府的權限,這個我們可以討論來讓它廢止,讓各位在日後開發比較有自由度。
傅縣長明確指出從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它的回饋試算花蓮縣政府算出來是39%,吉安鄉都委會算出來是42%,這是用全國通用的試算公式算出來的,但是我可以跟花蓮縣都委會協調的,再請徐榛蔚立委幫忙跟內政部溝通,這是我們現在能做的事,希望可以盡快來變更使用,就是從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另有民眾反應繳納回饋金是不是可以來分期,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同意來討論,讓大家先把價值創造出來。
傅縣長更明確的表達:原則上花蓮縣政府對於素地的區域,未來要繳納多少公園綠地廣場這部分我們希望由民間先行討論協商,有結果後縣府再行審查。
最後縣長針對建成區該負擔的回饋金部分表示會與縣政府相關單位討論來為鄉親爭取調降空間,並當場裁示將現行回饋金繳納28%的原則再延長兩年,讓大家趕快把手續辦好,趕快變更成住宅區。傅崐萁縣長再三強調:能照顧民眾的都已經作了,希望40年來的問題可以一次解決,所以希望大家可以趕快繳納,並表示會盡全力協助幫忙鄉親完成手續。
建蔽率容積率試算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8月20日召開第674次委員會會議,審議南港區中南段、位於中央研究院及胡適國小東側的市有土地興建公共住宅都市計畫案。市府為落實北市公共住宅政策,擇定本閒置之市有土地規劃興建公共住宅,適度調整土地使用強度,並規劃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一併改善周邊公共環境品質。本次會議計畫區南側老舊建物居民到場表達希望與市府公共住宅整體規劃,這是公共住宅基地附近居民希望能與市府一併開發的首例,民意代表也到場表達關切,希望都委會能夠聽取居民心聲。主席林主任委員欽榮表示,這是推動公辦都更很好的機會,故委員會結論請市府以半年時間積極與周邊住戶進行整合,並請民意代表也一起協助居民,若能獲南側建物100%同意,再將整合後計畫案提會審議。另本次會議都發局提出「臺北市工業區整體發展策略檢討研議案,就全市產業政策、工業區都市計畫檢討情形、目前所面臨包括工業區新建物違規使用,以及內湖南港傳統工業區更新不易等課題,委員會亦提供建議供市府後續檢討參考。
南港區中南段公共住宅都市計畫案,位於中央研究院及胡適國小東側,面積2698平方公尺,均為市有土地,目前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建蔽率45%、容積率225%。本次變更比照都市更新調整容積率為337.5%,以配合市府興建公共住宅,本計畫區是市府達成東區門戶計畫周邊地區8年提供約1萬戶公宅目標的執行計畫之一,部分委員也表示,本案之計畫內容已相當程度考量周邊地區需要,提供車行空間、無遮簷人行道及廣場式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惟計畫案公開展覽期間,計畫區南側、合順街8巷3弄北側住戶陳情表達希望納入計畫範圍一併更新之意見,今日並到場再次表達併同本公共住宅案整體規劃之意願。經委員會結論,對於市府公宅與民間更新之整合共創雙贏樂觀其成,請市府於4個月內提出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試算,與居民進行協調,若6個月內能獲南側居民100%同意,則請市府另提整合後之計畫案到會續審,然若仍未能獲居民100%同意,為兼顧市府公共住宅政策推動,則以本次提會內容續審。
另,市府為配合臺北市產業整體發展政策,擬全面啟動全市工業區使用檢討。本次會議市府說明,臺北市土地面積約27,180公頃,其中工業區面積約410公頃(約占總面積1.51%),主要分布於內湖及南港區(約76%)。臺北市近年的產業發展,包括開發已漸趨飽和的南港經貿園區、內湖科技園區與大內科、刻正辦理區段徵收作業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以及關渡工業區,已形成臺北科技走廊。然過去內湖南港地區包括蘆洲里、西新里、合成里等部分早期傳統工業區,住工混雜、環境窳陋,但因土地細分、更新不易,遲遲未能因應地區發展需要配合轉型。另市區內包括建國啤酒廠、臺北機廠等部分大面積的工業區土地,也必須配合都市發展辦理變更。此外,工業區新建建物違規作住宅使用,如何建立防範措施,長久以來也是是眾所關切的議題。
市府為整體考量工業區目前發展課題與未來整體產業發展策略,提出全市工業區檢討,並先提至本委員會徵詢委員建議以納入作為日後檢討作業的參考。有關市府本次會議所提,擬將全市工業區配合產業發展政策分為為第一類(政策引導型園區及支援型工業區塊)、第二類(單一街廓(權屬)已納入都計調整之工業區塊)及第三類(傳統工業區塊)來進行檢討,委員會認為此方向應屬可行,並提出以下四點建議供市府後續檢討參考,(一) 市府應因應全球城市產業發展趨勢,並整合北台各行政區的產業發展資源,提出臺北市的產業發展政策,並著手進行全市性工業區通盤檢討。(二)工業區違規作住宅使用之取締應繼續加強執行,並分類作不同的處理。(三)積極協助內湖南港等地區傳統工業區內原有合法住宅更新,其回饋比例應檢討更合理化。(四)積極啟動工業區公辦都更或協助民辦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