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建築物造價標準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建築物造價標準表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建築物造價標準表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建築物造價標準表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9萬的網紅八鄉朱凱廸 Chu Hoi Dick,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隔離中心冇招標 中資食水特別深?😎】 政府直接委聘承建商建隔離中心的情況愈揭愈多,到2月28日食衛局才透過新聞稿公布,至今總共動用3.4億港元做750個單位,涉及鯉魚門、竹篙灣、西貢和八鄉四處。每單位平均價格為45萬,到底屬平定貴?綜合工程業界消息,鯉魚門和竹篙灣兩項由中資公司負責的工程,造價跟...

  • 建築物造價標準表 在 八鄉朱凱廸 Chu Hoi Dick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3-03 08: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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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離中心冇招標 中資食水特別深?😎】

    政府直接委聘承建商建隔離中心的情況愈揭愈多,到2月28日食衛局才透過新聞稿公布,至今總共動用3.4億港元做750個單位,涉及鯉魚門、竹篙灣、西貢和八鄉四處。每單位平均價格為45萬,到底屬平定貴?綜合工程業界消息,鯉魚門和竹篙灣兩項由中資公司負責的工程,造價跟市價有距離,食水甚深。

    附表:四個直接批標的隔離中心
    1)鯉魚門貨櫃屋隔離中心:私議標價5500萬/352單位/每單位造價15萬/中國建築/3月及4月完工
    2)竹篙灣隔離中心:私議標價1.9億/首階段100單位,共600個/只計首階段100單位及全部平整土地造價,每單位造價190萬/中國港灣/5月首階段完工
    3)西貢「組裝合成法」隔離中心:私議標價3000萬/100單位/每單位造價30萬/保華/4月首階段完工
    4)八鄉「組裝合成法」隔離中心:私議標價5000萬/120單位/每單位造價41萬/協興/4月首階段完工

    業界消息指,四個地點的檢疫中心採用了至少兩種做法。首先開工的鯉魚門度假村隔離中心(下圖)採用簡易板式「貨櫃屋」,造價較平,但不耐用;西貢和八鄉(相信也包括竹篙灣)則改用「組裝合成法建築」(Modular Integrated Construction),造價較「貨櫃屋」高,較耐用,使用後應可遷移重新組裝。

    😱鯉魚門「港版火神山」:燒鵝價錢蔗渣貨😱

    被吹捧為「港版火神山」的鯉魚門貨櫃屋總共352間,第一期118間已完工,第二期234間還在平整地盤。根據現場圖片和傳媒報導,每個單位面積約160平方尺。業界消息指,160平方尺的貨櫃屋,來貨價連廁所裝修約3300美元(約25740港元),加上4500港元運費、3000港元電器、1500元風火水電,每間開支合共34740港元。

    352間=1222萬港元。

    消息指,就算加上1000萬港元平整工程,和1000萬港元工人薪水,總計也是3500萬元,不明白為何政府要支付中國建築5500萬元?🤑🤑

    至於以「組裝合成法」建築的隔離中心,現時本港有兩個數字可作單位造價參考。一是深水埗南昌街正興建的過渡性房屋項目,設計、工地平整連建造90個單位的造價為3570萬,每個約40萬;二是立法會財委會正審議的過渡性房屋建築資助基金,每單位資助上限為55萬港元。

    保華和協興兩間香港公司承接的組裝合成工程,每單位造價分別為30萬和41萬,與上述指標接近。唯獨中國港灣的竹篙灣項目(上圖),單單平整600個單位的土地,加上首100個單位的建築費就開價1.9億,每單位的平均造價是南昌街項目的好幾倍。🐷🐷

    綜合以上,我們要問政府幾個問題:
    1)首間隔離中心2月1日招標(鯉魚門度假村),為何政府一直隱瞞至月底才公布?
    2)直接批標缺乏競爭,公眾質疑政府明益「朋友」,幫中聯辦搭台做騷,政府應全面公布四項目的造價明細,樓房的質量要求,讓公眾監察。
    3)每間隔離中心構築物需要符合哪些構築物標準,由哪個部門監管?請提供驗收文件。
    4)鯉魚門隔離中心在用後如何處理?是否要拆毀丟棄?其餘隔離中心的「組裝合成」建築物是否遷移重新組裝為過渡房屋,並符合屋宇法例要求?
    5)竹篙灣其餘500間隔離房屋的工程,是否會公開招標?政府是否還有其他防疫設施打算直接委聘「朋友」承建?

    #畀人劏完仲要謝主隆恩
    #逃避監察最在行
    #行得正企得正怕咩交啲數出黎

  • 建築物造價標準表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1-18 17: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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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長,建議搭配陳奕迅的《十年》比較看得下去XD

    #十年之前後龍衛生所風光重建
    #十年之後我們竟又回到這條重建的路上

    十年之前,後龍衛生所在眾人矚目下動工重建;十年之後,我們仍走在這個準備重建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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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近來最高行政法院近來對於97年簽約、98年開工興建的「後龍鎮衛生所」重建工程相關判決又一則的作成,自由時報在上個月某日也以頭版頭條的方式就此事件加以報導,再次勾起大家的回憶與注意。

    在97年的時候,原後龍鎮衛生所因原廳舍已有 20 多年歷史,辦公空間狹小老舊,且診療保健儀器擴充困難,鎮民就診或預防注射皆極為不便,於是縣府興辦「97年苗栗縣後龍鎮衛生所重建工程」採購案,在當時風光剪綵。

    但是,這樣一個所費不貲,風光開幕的嶄新建築,究竟為何在不到5年的期間,即面臨拆除重建的命運?  

    【#衛生所新建完工驗收合格後,#所生問題竟然至保固期滿仍無法修復?】

    本件工程為「97年苗栗縣後龍鎮衛生所重建工程」採購案,營造廠商以36,442,900元得標,於97年12月簽訂契約,98年7月間辦理第1次契約變更,並於98年2月13日開工,99年3月16日竣工,同年7月6日驗收合格,自驗收合格之翌日起依約保固5年,至104年7月6日保固期滿。另就設計監造部分,則於97年4月16日與建築師簽訂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契約,契約價金依該契約第3條約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然依法院調查審理後發現,新建的衛生所於驗收合格後每逢下雨房屋皆有多處滲水,#然至保固期屆滿(即104年7 月6日)#竟仍無法修復!並於104年8月間,因不耐蘇迪勒颱風吹襲,造成外牆嚴重損壞及屋頂破洞,且西側外牆與主結構剝離。

    【#本件之原因,#已經由多個專業單位鑑定及多個法院加以審理】

    本件曾於104年9月間委任公證第三方單位臺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辦理損壞鑑定。於105年4月間又委任臺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辦理現況保存鑑定。另有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於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中為鑑定。

    且目前對於建築師以及營造廠商間的行政爭訟,均已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

    【#施工所生的相關瑕疵修補費用與拆除及重建費用,#竟需逾原來工程造價的一半以上】

    一、原瑕疵可修補部分:鑑定金額10,309,300元
    本件依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之鑑定結果,得以補正與施工圖說相同之施工瑕疵(包括:壹層結構平面圖8處SC2柱側邊未加封16mm鋼板、壹層結構平面圖SC2柱柱底基礎螺栓尺寸未採φ38、貳層結構CSb2梁與鋼梁下翼板接頭未採Backing-bar銲接,致接頭無法形成剛性接合、貳層結構平面圖Sb2梁,接頭型式現場施作為簡支接合未依設計圖面剛性接合、結構體鋼構件採用A36型鋼未採用SN400B型鋼、結構體鋼構件銹蝕、鋼承鈑配置方向錯誤等),可採整體結構系統補強方式修復。經比較兩補強修復方案成果:兩方案均符合法規安全要求。方案一雖修復費用較方案二高出883,900元,惟方案一靜不定度數較高,安全性較大;側向變位量較小,使用者舒適性較高;接頭型式與原設計較接近。綜合考量,建議採方案一方式進行補強修復,修復費用為10,309,300元。

    二、無法修補僅能重建部分:無法修復之重建費用合計須9,200,558元
    包含:外牆外覆塑鋁板、外牆外覆磁磚、入口大門雨遮裝修板。

    三、另依鑑定單位的鑑定報告,造型屋頂上、下層纖維外牆板及下層塑鋁板部分,雖經鑑定機關估算拆除及重建之費用經估算為1,115,641元,惟因造型屋頂部分經鑑定機關研判其瑕疵係設計不當造成而可歸責於設計監造單位,未計入此處可歸責於營造商的修補或重建金額之計算。

    四、綜上,系爭工程契約之總金額為36,442,900元,可歸責於營造廠商之瑕疵修補費用與拆除及重建費用總金額為19,509,858元,#已逾原工程契約總金額的一半。

    【#依法院及鑑定之調查,#本件施工所使用之鋼材,#竟為營建署不建議使用之鋼材?】

    依內政部營建署頒布之96年「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第13章耐震設計章節之第13-1頁及13-2頁所述,用以抵抗地震力之鋼構材其材料規格應符合第3章之規定,且須符合以下計26種規格(內含SN400B,不含A36),並特別敘明「#A36鋼板之實際強度與標稱強度的比值較高而導致韌性設計結果變異性較高,#故不建議使用。」。

    臺灣地處地震帶,且常有颱風,而颱風、地震難以精確預測發生時間之天然災害,因此政府機關必須因地制宜的制定相關規範,將災害發生之可能降至最低。由內政部營建署頒布之96年「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第13-1頁及13-2頁所述用以抵抗地震力之鋼構材其材料規格應符合第三章之規定,且須符合以下計26種規格(內含SN400B,不含A36)。

    本案原設計圖說係設計SN400B型鋼,#現場實際施作採用A36型鋼,與原施工設計圖說約定之使用型鋼不符。

    【#幸賴法院並未認定有同意變更鋼材之情事】

    依91年2月6日修正之政府採購法第70條3、4項分別規定:「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所屬(轄)機關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組織準則,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其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而依此所制定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查核小組對「#監造單位」之監造組織、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之審查作業程序、材料設備抽驗及施工查核之程序及標準;缺失改善追蹤及施工進度監督等之執行情形等等。對「#廠商」之品管組織、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不合格品之管制、矯正與預防措施等等,得有查核之權限。

    事實上,本案曾經發生一爭點,即建築師等曾分別主張:「系爭工程自98年2月3日開工日起迄98年6月1日,#即由苗栗縣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執行多達9次之實地督導,勘認被上訴人確有默示同意變更鋼材之事實」、「本工程為鋼構之建築,H型鋼工程費占總工程近30%,依據工程慣例,#營造廠商須送審材料與各分項施工計畫書給業主審核,業主審核通過後,才能開始施作,因此當時確有將上開資料送給業主審查,經准予備查後才施作,惟上開准予備查之文件因經過多年,原告已無留存,倘若無此資料,工程查核委員定會列為工程缺失,需改善補件,改善完成本工程方能結案。」法院最終雖未認定鋼材之抽換係行政機關之指示或同意,但仍發生實際施工完成之建築是使用非原圖說且營建署不建議使用之鋼材之憾事。

    【#十年過去了,#我們又回到相同的重建的時點】

    看到這行很不容易,感謝每位讀完的人
    #十年之前後龍衛生所風光重建
    #十年之後我們竟又回到這條重建的路上

  • 建築物造價標準表 在 黃浩銘 Raphael Wo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3-25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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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球場建屋民意所歸 豈容富豪樂園霸佔土地】

    林鄭政府聲稱要就土地供應問題推動社會各界進行「大辯論」,希望在不同的土地供應方案中「取得共識」。但由梁振英政府到林鄭政府,都毫無意欲以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去替代釀成群眾激烈衝擊立法會的「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政府的「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初步可行性研究」 [1] ,大幅低估可建數萬個公屋單位的高球場土地可建屋數量至1.3萬個、誇大發展難度。

    民政事務局發表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的報告 [2],當中建議由2027年起,才向私人體育會徵收三分之一市值地價;要求私人體育會須向公衆開放其設施總量的百分之三十。但三分之一地價仍是明益富豪會所,所謂「數以億計」的地價只要多賣幾個過千萬元的會籍便有賺;而設施、服務例如「果嶺費」動輒數千元,高昂收費亦令公眾無緣享用「開放時間」。更重要的,是這些「政策」放任私人遊樂場繼續霸佔土地,拒絕「搬遷富豪玩樂俱樂部、保留村民家園、提供基層住屋」的訴求。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討論過多種土地供應來源,例如填海以至發展郊野公園、填平水塘、貨櫃碼頭上蓋起樓等等。各種方案,各有利弊。政府現時已有多個填海計劃,既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造成水質污染,工程後需等待土地沉降,遠水不能救近火,造價又比棕地貴十倍。其他方案或者破壞生態,或者危及供水穩定,或者涉及複雜的業權、技術研究而且工程成本甚高,並非一時三刻能夠處理。

    土地供應無完美 高球場可行性最高

    相比之下,「善用現有土地」才是最能解決迫切需要的土地來源。其中,軍事用地涉及駐軍法限制,要港府向中共要求收回軍事用地,恐怕要搞到天荒地老。發展短期可用、經已平整的棕地、「鄉村式發展」地帶、短期租約地是必然趨勢,但當中涉及大量業權、丁權問題,政府尚有數百公頃棕地未敢訂立發展計劃,而且如果容許棕地由私人發展商起樓,將加強發長商破壞土地、「由綠變棕」的誘因。因此,粉嶺高球場是最好的建屋選擇。據現時的粉嶺高球場的地契,政府本身就有權隨時以12個月通知期收回土地。就算政府拿不出迫遷基層的勇氣去突然收地,現有租約亦將會在2020年8月到期。

    《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早已失掉百年前供「有志推動體育發展及提供康樂設施」的社區組織和私人體育會興建康體場地的初衷,土地被價值30多萬元一個的個人會籍和超過1600萬元一個的公司會籍壟斷,變質成服務包括多名行政會議成員或建制派議員在內之「高而富」會員的會所生意。尋常百姓的住所或小生意在沒有租務管制的「自由市場」之下,約滿走人已成常態;僅作為少數富豪玩樂會所的粉嶺高球場,又如何不可以為了替代東北滅村、提供基層住屋而「租約期滿,光榮結業」?

    技術問題難成藉口 基層住屋刻不容緩

    政府或反對發展高球場人士往往強調高球場安置內的古樹、歷史建築、東江水水管、墓地等等技術因素,以至「綠化環境」及交通、社區配套等問題。但搬遷古樹、歷史建築只是技術及成本問題。政府文件所稱的「古樹」亦無正式登記,只是斷估「有可能有160棵古樹名木」。而如果捨高球場而發展東北,單是古洞北就要鏟平過萬棵樹木。高球場內的行政長官粉嶺別墅,只要政府願意,處理十分容易。就算要原幢建築保留,早於1982年,就已經有美利樓建築物完整遷移的先例,而美利樓落成年份足足比行政長官粉嶺別墅早90年 (1844 \ 1934)。

    至於東江水管以至其他或需避開的原有設施,只是施工技術問題。很多屋苑、大廈都建造在馬路之上,如油麻地停車場大廈中間即有加士居道天橋穿過。就算真的要移開水管,前水務署總工程師李智明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遷移東江水管只屬簡單工程,估計18至24個月內便可完成,花費只需約3億元。墓地以往亦多有以特惠賠償收地並另外覓址搬遷的做法,而政府按1983年推出的「山邊殯葬政策」,已經預留了4000公頃政府土地作為新界原居民的專屬殯葬區,甚至有原居民把墓地轉售予外人圖利,作價50萬至200萬不等 [3]。政府拆遷東北,給予「生人」的搬遷補貼,每戶最多60萬元而已。常年投資百億千億搞超支大白象基建的政府,怎可能無力處理這次收地?

    而看起來綠油油的高球場,既因會籍壟斷而令普羅市民無緣享受,本身亦不能算是自然生境,反而是一大污染源。高球場用作鋪草皮的「草坪草」是外來物種,又被經常修剪,根本不能為本地生物提供生境。而且維持單一品種草地,需用上大量除草劑和殺草劑;由於草地不需要供人食用,因此不受規管,噴灑劑量往往比農業誇張得多。草地缺乏樹木遮蔭,需要經常大量灑水保持濕潤。消耗食水之餘,更會把殘餘的除草劑和殺草劑沖到附近的泥土和水體之中。被視為粉嶺高球場最佳替代的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是香港唯一獲得環保認證、相對注重自然及人文環境友善的高球場,本港其餘六個高爾夫球場都是私人會所,一律未有參與任何環保認證。

    其他運動如單車,經常要到外地集訓,卻不見一眾保留高球場人士曾為其發聲。若真正為香港運動發展著想,與其保留粉嶺高球場,不如對其他由私人會所經營、以天價會籍會所為主業的球場加強監管,勒令對公眾人士、年輕球員於「友善」時段開放,不可再以零碎開放時間虛應了事;同樣擁有3個18洞、佔地比粉嶺高球場更大的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只使用了島嶼的一半面積,亦有空間可以擴建。如果不想破壞滘西洲其他環境,將會陸續硬上馬動工的例如東大嶼都會千公頃瘋狂填海計劃,將有大量土地等待沉降,都可以建成臨時球場;甚至原本留待興建迪士尼第二期但暫時估計又會丟空五至十年的60公頃土地,如果擁有自動續租權的迪士尼不願釋出,又足以容納一個18洞球場。

    至於忠黨愛國的官商巨賈,與其在前往行將大興土木的上水粉嶺途中食塵、要耄耋之年的大李生灰頭土臉地晨運,不如經由即將啟用的港珠澳大橋或廣深港高鐵去深圳、珠海數十個高球場消閒。政府不時鼓吹深港融合,權貴們又何不好好享受一小時生活圈內、坐擁12個標準18洞的觀瀾湖高球場?

    政府和有關人士種種忽然保育的言論,不過是以東北村民家園和基層市民住屋為代價,去保權貴玩樂消閒傾生意之樂園、價值連城的會所會藉罷了。

    [1] 規劃署暨土木工程拓展署 - 《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初步可行性研究》https://www.pland.gov.hk/…/p_study/comp_s/n…/ntn_es(chi).pdf

    [2] 民政事務局 - 《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檢討》http://www.hab.gov.hk/…/Distri…/private_recreational2018.pdf

    [3] 香港01 - 《新界村長合謀騙政府為假原居民非法殮葬》https://www.hk01.com/…/%E6%96%B0%E7%95%8C%E6%9D%91%E9%95%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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