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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定義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大!大報告!有好東西給你唷~
黃捷的半年成果展又來啦,這次漫~長~的會期中,我針對 #動保 #交通 #水利 #性別 四個面向都有相當深入的提案與質詢,歡迎挑看選看,喜歡的議題都可以再私訊跟我討論喔~
🌳公園環境修繕及兒童遊具爭取:
中和公園、華鳳公園、公兒4公園、藝術公園、公兒28公園等。
🛣多條道路刨鋪建議及改善:
南京路機車道、文衡路、國泰路二段、福祥街、三誠路、中崙二路、保成一路、中崙路、凱旋路、文龍東路、保南二路、瑞隆東路等。
⚠交通設計改善、號誌設置及小綠人爭取:
青年路二段/中山西路、三民路/光遠路、中泰街/中山西路、文建街/文教路、中山西路/府前路、曹公路/協和路、博愛路/經武路、建國路三段等
🚶♀人行道增設及改善:
南京路人行道爭取改善設置、中山東路人行道改善。
💧積(淹)水及污水排水系統改善:
瑞芳街、鳳誠路450巷、鳳誠路等
🚸校園兒童通學步道爭取:
鳳山中山國小後門通學步道成功爭取設置
👩🏫【質詢紀錄】
8/4 總質詢 https://reurl.cc/a92qg9
5/12 教育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4aZbWX
5/6 財經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xGnK64
5/4 社政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6arb7V
4/30 民政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Q9zVe5
4/26 工務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83dXmy
4/22 警消衛環部門(環保局)質詢 https://reurl.cc/Ako2xd
4/22 警消衛環部門(警察局)質詢 https://reurl.cc/rgMvN1
4/20 交通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O09rxg
4/15 農林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eE1y0R
4/13 市長施政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xGnpZN
亞洲新灣區開發案專案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5rYbvG
環境污染防治作為專案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lRGagE
捷運路網規劃專案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noelr8
📂【提案數49案】
#民政部門3案
建請民政局舉辦單身聯誼活動時納入多元性別。
建請更新鳳山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佈置陳列,讓新人留下美好的紀念照。
建請研考會建立1999專線及市民信箱服務考核機制,並設置市民申訴專線。
#社政部門1案
建請研議修正《高雄市政府發放婦女生育津貼實施要點》有關家長相關文字
#財經部門6案
建請市府成立社會企業相關推動單位。
建請經濟發展局評估鳳山區公有市場之活化再造可行性。
建請經濟發展局將ESG、SDGs等指標納入本市招商、獎勵或減稅優惠等政策之評估指標。
建請經濟發展局建置本市之能源管理資訊平台網站,及時呈現本市各類電能管理資訊。
建請經濟發展局公告「本市用電契約容量達800kWp以上之用電大戶名單」。
建請經濟發展局設置單一諮詢輔導窗口,提供「本市團體依《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建置公民電廠的相關業務」之諮詢服務。
#教育部門2案
建請研議社區大學紓困補助計畫。
建請把關性平調查人才庫委員之性平意識及專業知能。
#農林部門15案
建請研議高齡收容犬貓認養輔助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重啟環保旅店輔導推廣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強化宣導合理化施肥之觀念,避免農民過度施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加速輔導本市牛隻牧場符合農委會《牛隻友善生產系統定義與指南》標準,以促進動物福利。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進行本市水文調查,找出潛在地下水源,並建立補注、出水量管理、明智利用等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補助民間設置簡易型雨水貯留設施。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積極爭取經費建置本市公有機關之雨水貯留設施,以因應極端氣候。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協助加速「荖濃溪伏流水工程」調查評估作業。
建請水利局以公文通知68處易淹水區市民,鼓勵民眾主動申請防水閘門家戶補助。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動物保護處研擬將動保稽查人力行政委託或是提升府內層級成立動物保護科,擴大人力與資源運用,保障動物保護品質及市民權益。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全面改用「友善蛇夾」或「蛇勾」執行捉蛇業務。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會同相關單位協助鳳山區鳳誠路38號後方水利溝渠加設溝蓋環境清消一案。
建請改善鳳山青年路、光復路、澄清路、文衡路等易淹水地段防汛準備工作。
建請水利局優先推動高風險淹水潛勢區之建築物設置雨水貯留設施,邁向海綿城市。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加速臨海再生水廠擴廠,盡早達成最大每日供水能力6萬噸。
建請水利局因應極端氣候,以海綿城市為目標制定水利治理新原則。
#交通部門5案
建請研議鳳山區紅毛港路段,增設YouBike微笑單車站點。
建請中正、三多、建軍三岔路口(802醫院前)設置多向監測系統,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建請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全面更新壽山動物園動物解說牌、展板,強化野生動物保育及環境教育功能。
建請盤點並串連性別友善店家,提供性別友善服務訓練及性別友善認證。
#警消衛環部門9案
建請廣設警察電子巡簽。
建請改善高雄公車車體毒品防治廣告輸出品質。
建請參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不明感染源率、死亡率等統計數據,分階段適度鬆綁休閒娛樂、運動場館、餐廳等場館。
建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高通訊心理諮商審查委員之心理諮商師、臨床心理師之人數比例。
建請研議與壓力釋放運動TRE(Tension Releasing Exercise)團體合作,帶領警消醫護同仁恢復精神與肌肉機能。
建請高雄市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調適委員會每兩年進行一次「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報告」,同時制訂與調整具體調適策略。
建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第二期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草案」納入公民電廠推動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研擬《高雄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草案。
建請環境保護局定期巡檢巷弄側溝,並視察現存之排水設計,避免因部分設計不良而導致的堵塞情形。
#工務部門8案
建請加速鳳山區立德街開闢計畫道路,改善消防救護車難以通行之問題。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依景觀樹木巡檢風險分級結果進行妥適處置。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及水利局共同研擬鳳山區藝術公園內滯洪池,在保有防汛與滯洪功能情形下,施作多功能遊憩設施。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本市鳳山區保南二路(中崙五路至保孝街)雙向道路刨除重鋪。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本市鳳山區華興街(善士街-南華路)、善和街(善士街-善政街)雙向道路刨除重鋪。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施作銜接曹公圳親水步道之行人通道,健全行人通行環境。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本市鳳山區中崙路(中崙路-保華二路)道路拓寬一案。
建請雨後維護人行道及自行車道,避免地磚雜草叢生,引來病媒蚊蟲。
👩💼【舉辦會議】
3/25 高雄市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及執法檢討公聽會
8/17 高雄市長施政滿意度及相關市政議題民調公布記者會
8/31 終結月經貧窮及衛生棉免費發放記者會
9/1 大港橋與愛河灣遊艇觀光發展公聽會
👩💻【參與會議及參訪】
彩虹平權大平台高雄市性別平等政策討論會
高雄帆船學校產業考察
「你的民主不是你的民主:民粹浪潮下的變動與反撲」
立法院國防委員舉辦黃埔新村考察
「海光里自強公園改造工程」第1場公民參與說明會
鳳山登革熱防治說明會
鳳山都市更新社區輔導說明會
「仁武、岡山焚化廠修建營運移轉ROT案」招商說明會
鳳山區第77期市地重劃區內公86、87開闢工程說明會
鳳山水資源中心考察
高雄青創產業參訪
台南科學園區參訪
👌【爭取成功】
成功爭取人行道稽查小組。
成功爭取試辦特色行人號誌。
成功爭取路殺犬貓人道處理。
成功爭取消防外勤手提無線電個人配發。
成功爭取重要路口監視攝影機汰換,共640支。
成功爭取國泰重劃區周邊道路擴大保留行人通行空間。
成功爭取未來改建或新建之景點公廁增設幼兒洗手台。
成功爭取市府向中央申請前瞻計畫以檢討改善鳳山排水系統。
成功爭取全面調查本市托嬰、托兒空間之舒適毯的塑化劑超標狀況。
成功爭取數位無線電中繼台設備及時槽擴充,改善消防隊無線電收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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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定義 在 虎克船長詹翔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哈嘍?有什麼問題嗎?顏色對了就沒問題】
*第一部分—PVC管材問題探討
*第二部分—現場發現的真正問題
*第三部分—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資料」問題探討
📌全文請見👉 https://reurl.cc/D1QdQe
📌懶人包👉 https://reurl.cc/aljk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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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引用 立法委員 黃國昌 的臉書說明
⛔依約應該要更換疏通的管線,結果沒疏通也沒更換,直接上漆,偽裝成已經換成橘色新管。
⛔下一個問題:驗收完成了嗎?怎麼驗收的?
據檢舉人指述,這個部分5月就做完,已經驗收了。不過,我還是必須查證。
前天,向台北市都發局調取這個標案完整的履約與驗收報告。……
➡️結果,都發局竟然拒絕提供,只回公文說這個標案,分批驗收,有的驗收完畢,有的還沒有。
我請辦公室電話聯繫都發局,表示如無法提供驗收紀錄請以公文回覆寫明「無法提供」。然而,昨天收到都發局的回文,還是不願寫明「無法提供」。
➡️再次致電局長辦公室,說要去瞭解為何不給驗收報告,然後也沒有下文......。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02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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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凌駕專業
《相關法規》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 32 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
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8條
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指將雨水或生活雜排水貯集、過濾、再利用之設計。
第 380條 建築物設置雨水貯留利用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施者,應符合左列規定:
雨水供水管路之外觀應為淺綠色,且每隔五公尺標記雨水字樣;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供水管之外觀應為深綠色,且每隔四公尺標記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字樣。
*#第一部分—#PVC管材問題探討
依「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32,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複雜的事情要用簡單的話說明:
1️⃣顏色主要目的:區分污水與其他管線辨識的功能。
相關建築法條也就是說明了『污水管渠管材皆應為橘紅色之顯著標示。』
舉例內政部營建署將在94年1月1日起實施建築相關法規中「綠建築」建築技術規則的§298、§380『處理再利用的水』可用於沖廁、景觀、澆灌、灑水、洗車、冷卻水、消防以及其他不與人體直接接觸之用水,達到「飲、用分離」的目標,且雨水管路須為『淺綠色』外觀,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管則為『深綠色』。至於建築相關法規及公共工程採購法並未明確規定不可油漆手刷或噴漆以區分使用功能。
2️⃣重要的材質;
依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PVC-PE
污水及一般用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之規定(總號:13746,類號:K3111),PVC-PE管而言,若依現場判定南亞及大洋或其他同等品應皆符合CNS之相關規定。耐酸、鹼、耐藥物性強之規定。
*#第二部分—#現場發現的真正問題:
1️⃣包商要擦在PVC管子的橘色要更均勻
2️⃣目前『橘色』這個顏色不對…色偏不對…..哈哈
3️⃣依公共工程採購法研判,若是在合約,除非在設計或施工時,合約有明確要求採工廠加色『實心橘色PVC管』,廠商就得依規定辦法。若是未明確雙方約定,『橘色PVC污排水管』噴漆或是手刷則未有違反建築相關法規之處。
4️⃣兩色管子價差不大,不會為了便宜行事省小經費而自找麻煩,原因在於很多時候,橘色管材取貨時或因期逢建案大量使用而需要時間訂製,包商或師傅通常會找自己習慣使用或庫存的材料,便宜行事。
5️⃣污水管渠時常在需要經常性維護及油汙塞管,必須定期通管,表示建築在規劃設及時,污水管渠之流速採計畫污水量核計時,埋設坡度應大於百分之一,其最小流速為每秒零點六公尺,最大流速為每秒三點零公尺為符合設計檢討。
6️⃣PVC管油漆或是噴漆的工錢及材料錢比直接使用『實心橘色PVC管』多上好幾倍。
灰管PVC跟橘管PVC在使用上並無差異,耐酸鹼度也都一樣沒有大差異性,只是在工廠生產時有無加色素而已,灰色或是橘色只是讓施工者或觀察者、辨別管子是廢水、污水還是雨水、灰色目前只有給水管跟雨水管作用、橘色目前為污水跟廢水使用。兩種異色管都是PVC,唯一差異,就是橘色管比灰色貴一點點(橘色加工技術較高故較貴,但兩色都需加色素,因為PVC原色是半透明。)。至於有沒有偷工減料,就要看管壁厚度,以常用的4"、8"管,就有5.5mm跟7mm之分別。
★單價分析-(單位台幣)
1. 4”橘管—單價200
4”灰管—單價164 價差36
2. 8”橘管—單價576
8”灰管—單價496 價差80
3. 4”橘順水三通—單價159
4. 4”灰順水三通—單價263 價差104
5. 8”橘順水三通—單價423
8”灰順水三通—單價393 價差30
若是以「延壽國宅」現場大約數量概估,灰管跟橘管可能差價會在1500-2000間,PVC管油漆或是噴漆的工錢及材料錢比直接使用『實心橘色PVC管』多上好幾倍,一點都不划算。
*#第三部分—#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資料」#問題探討:
依108/01/25網路公告標案「108年度北區管理站轄管國宅社區公共機電及給、排水設備預約維修採購」,公告內容研判應該採一年一約制「預約式開口契約」之「勞務標」分段驗收,才會有所謂的的驗收完畢,有的還沒有的問題(勞務採購約採個案查驗,分段驗收可能性高),若依公共工程規定時程上推測工程「完驗」應已完成,但「總驗」應該還沒通過為履約計價中,若是一年一約制合約應自開工日至當年108/12/31截止。故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因為施工廠商之總驗報告書或是其他因素應該未完成,得以依「開口契約」分段驗收修正及改善。
#若是驗收有瑕疵或與規定不符該如何認定或處理:
政府採購法第72條第2項「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而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亦無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經機關檢討不必拆換或拆換確有困難者,得於必要時減價收受。及其細則第98條第2項「機關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二項辦理減價收受,其減價計算方式,依契約規定。契約未規定者,得就不符項目,依契約價金、市價、額外費用、所受損害或懲罰性違約金等,計算減價金額。」
另採購契約要項第51點「廠商履約結果經機關查驗或驗收有瑕疵者,機關得定相當期限,要求廠商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以下簡稱改正),並得訂明逾期未改正應繳納違約金。廠商不於前項期限內改正、拒絕改正或其瑕疵不能改正者,機關得採行下列措施之一: (一)自行或使第三人改正,並得向廠商請求償還改正必要之費用。 (二)解除契約或減少契約價金。但瑕疵非重要者,機關不得解除契約。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履約有瑕疵者,機關除依前二項規定辦理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所謂「開口契約」,是指在一定期間內,數量不確定並以一定金額為上限的採購,以價格決標,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的契約。實務上作法,業主將一定期間內可能之採購項目與預估數量列出來,透過政府採購程序進行發包,契約成立後,依契約內容規定,業主有權要求承商於履約期限內不限次數履行其工作項目,直至計價達契約總額或契約約定之總金額成數時,契約即結束。其特性為承攬人須維持隨時可提供服務之狀態,一旦定作人提出請求,承攬人即須馬上提供服務。
至今沒有一個政黨要求不分區同仁長期蹲在同一個委員會的規劃,八個委員會到處遊走的結果就是什麼都懂,但是什麼都不精, #民眾黨 是專業的政黨,讓黨籍立委長期耕耘同一個委員會,做更多福國利民的修法與強力監督,因此我們 #台灣民眾黨 ,需要至少八席立委,穩穩的幫大家守住每一個委員會。其他黨做不到的就讓專業的民眾黨來吧!!
#節錄重點:
1. 水管的顏色是為區分管線的使用性,橘色外觀是為了區分「污水管」
2. 法規沒規定你要用什麼方式讓他變成橘色,要訂做橘色的管也可以,用油漆或噴漆的也行(用漆的還比較貴,真的)
3. 這個案件是開口合約,依案名看起來主要是老舊國宅的管線養護案,很可能契約中沒有明定要將管線全數更新(需求更新)
4. 依採購法規定,若為難以施作的項目,經機關認可在不影響使用性的狀況下,可以減價驗收
5. 開口合約是逐案驗收,但要一整年過完後才會進行總驗收,所以目前有階段驗收但沒有完整驗收報告!
現在的立法院跟戲劇院沒兩樣,國昌委員,我們一起為台灣的改變加油努力,以後請多多指教。
#台灣改變民眾實現
#票投15民眾做主
❤「立法更新,國會換新」❤
❤「專業治國,安心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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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定義參考說明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 32 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第 2 條
本標準用語定義如下:
污水管渠:指專供排洩家庭污水或事業廢水之管渠。
#參考資料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制定「設備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2.南亞塑膠官網
3.大洋塑膠官網
4.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5. 北市國宅維修標案預算數百萬 黃國昌爆「上漆假裝換新管」
6採購機關辦理採購時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是否僅生採購人員的行政責任,而不影響依《民法》締結的採購契約效力?
7.公共工程採購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定義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哈嘍?有什麼問題嗎?顏色對了就沒問題】
*第一部分—PVC管材問題探討
*第二部分—現場發現的真正問題
*第三部分—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資料」問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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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引用 立法委員 黃國昌 的臉書說明
⛔依約應該要更換疏通的管線,結果沒疏通也沒更換,直接上漆,偽裝成已經換成橘色新管。
⛔下一個問題:驗收完成了嗎?怎麼驗收的?
據檢舉人指述,這個部分5月就做完,已經驗收了。不過,我還是必須查證。
前天,向台北市都發局調取這個標案完整的履約與驗收報告。……
➡️結果,都發局竟然拒絕提供,只回公文說這個標案,分批驗收,有的驗收完畢,有的還沒有。
我請辦公室電話聯繫都發局,表示如無法提供驗收紀錄請以公文回覆寫明「無法提供」。然而,昨天收到都發局的回文,還是不願寫明「無法提供」。
➡️再次致電局長辦公室,說要去瞭解為何不給驗收報告,然後也沒有下文......。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02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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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凌駕專業
《相關法規》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 32 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
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8條
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指將雨水或生活雜排水貯集、過濾、再利用之設計。
第 380條 建築物設置雨水貯留利用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施者,應符合左列規定:
雨水供水管路之外觀應為淺綠色,且每隔五公尺標記雨水字樣;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供水管之外觀應為深綠色,且每隔四公尺標記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字樣。
*#第一部分—#PVC管材問題探討
依「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32,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複雜的事情要用簡單的話說明:
1️⃣顏色主要目的:區分污水與其他管線辨識的功能。
相關建築法條也就是說明了『污水管渠管材皆應為橘紅色之顯著標示。』
舉例內政部營建署將在94年1月1日起實施建築相關法規中「綠建築」建築技術規則的§298、§380『處理再利用的水』可用於沖廁、景觀、澆灌、灑水、洗車、冷卻水、消防以及其他不與人體直接接觸之用水,達到「飲、用分離」的目標,且雨水管路須為『淺綠色』外觀,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管則為『深綠色』。至於建築相關法規及公共工程採購法並未明確規定不可油漆手刷或噴漆以區分使用功能。
2️⃣重要的材質;
依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PVC-PE
污水及一般用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之規定(總號:13746,類號:K3111),PVC-PE管而言,若依現場判定南亞及大洋或其他同等品應皆符合CNS之相關規定。耐酸、鹼、耐藥物性強之規定。
*#第二部分—#現場發現的真正問題:
1️⃣包商要擦在PVC管子的橘色要更均勻
2️⃣目前『橘色』這個顏色不對…色偏不對…..哈哈
3️⃣依公共工程採購法研判,若是在合約,除非在設計或施工時,合約有明確要求採工廠加色『實心橘色PVC管』,廠商就得依規定辦法。若是未明確雙方約定,『橘色PVC污排水管』噴漆或是手刷則未有違反建築相關法規之處。
4️⃣兩色管子價差不大,不會為了便宜行事省小經費而自找麻煩,原因在於很多時候,橘色管材取貨時或因期逢建案大量使用而需要時間訂製,包商或師傅通常會找自己習慣使用或庫存的材料,便宜行事。
5️⃣污水管渠時常在需要經常性維護及油汙塞管,必須定期通管,表示建築在規劃設及時,污水管渠之流速採計畫污水量核計時,埋設坡度應大於百分之一,其最小流速為每秒零點六公尺,最大流速為每秒三點零公尺為符合設計檢討。
6️⃣PVC管油漆或是噴漆的工錢及材料錢比直接使用『實心橘色PVC管』多上好幾倍。
灰管PVC跟橘管PVC在使用上並無差異,耐酸鹼度也都一樣沒有大差異性,只是在工廠生產時有無加色素而已,灰色或是橘色只是讓施工者或觀察者、辨別管子是廢水、污水還是雨水、灰色目前只有給水管跟雨水管作用、橘色目前為污水跟廢水使用。兩種異色管都是PVC,唯一差異,就是橘色管比灰色貴一點點(橘色加工技術較高故較貴,但兩色都需加色素,因為PVC原色是半透明。)。至於有沒有偷工減料,就要看管壁厚度,以常用的4"、8"管,就有5.5mm跟7mm之分別。
★單價分析-(單位台幣)
1. 4”橘管—單價200
4”灰管—單價164 價差36
2. 8”橘管—單價576
8”灰管—單價496 價差80
3. 4”橘順水三通—單價159
4. 4”灰順水三通—單價263 價差104
5. 8”橘順水三通—單價423
8”灰順水三通—單價393 價差30
若是以「延壽國宅」現場大約數量概估,灰管跟橘管可能差價會在1500-2000間,PVC管油漆或是噴漆的工錢及材料錢比直接使用『實心橘色PVC管』多上好幾倍,一點都不划算。
*#第三部分—#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資料」#問題探討:
依108/01/25網路公告標案「108年度北區管理站轄管國宅社區公共機電及給、排水設備預約維修採購」,公告內容研判應該採一年一約制「預約式開口契約」之「勞務標」分段驗收,才會有所謂的的驗收完畢,有的還沒有的問題(勞務採購約採個案查驗,分段驗收可能性高),若依公共工程規定時程上推測工程「完驗」應已完成,但「總驗」應該還沒通過為履約計價中,若是一年一約制合約應自開工日至當年108/12/31截止。故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因為施工廠商之總驗報告書或是其他因素應該未完成,得以依「開口契約」分段驗收修正及改善。
#若是驗收有瑕疵或與規定不符該如何認定或處理:
政府採購法第72條第2項「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而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亦無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經機關檢討不必拆換或拆換確有困難者,得於必要時減價收受。及其細則第98條第2項「機關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二項辦理減價收受,其減價計算方式,依契約規定。契約未規定者,得就不符項目,依契約價金、市價、額外費用、所受損害或懲罰性違約金等,計算減價金額。」
另採購契約要項第51點「廠商履約結果經機關查驗或驗收有瑕疵者,機關得定相當期限,要求廠商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以下簡稱改正),並得訂明逾期未改正應繳納違約金。廠商不於前項期限內改正、拒絕改正或其瑕疵不能改正者,機關得採行下列措施之一: (一)自行或使第三人改正,並得向廠商請求償還改正必要之費用。 (二)解除契約或減少契約價金。但瑕疵非重要者,機關不得解除契約。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履約有瑕疵者,機關除依前二項規定辦理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所謂「開口契約」,是指在一定期間內,數量不確定並以一定金額為上限的採購,以價格決標,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的契約。實務上作法,業主將一定期間內可能之採購項目與預估數量列出來,透過政府採購程序進行發包,契約成立後,依契約內容規定,業主有權要求承商於履約期限內不限次數履行其工作項目,直至計價達契約總額或契約約定之總金額成數時,契約即結束。其特性為承攬人須維持隨時可提供服務之狀態,一旦定作人提出請求,承攬人即須馬上提供服務。
至今沒有一個政黨要求不分區同仁長期蹲在同一個委員會的規劃,八個委員會到處遊走的結果就是什麼都懂,但是什麼都不精, #民眾黨 是專業的政黨,讓黨籍立委長期耕耘同一個委員會,做更多福國利民的修法與強力監督,因此我們 #台灣民眾黨 ,需要至少八席立委,穩穩的幫大家守住每一個委員會。其他黨做不到的就讓專業的民眾黨來吧!!
#節錄重點:
1. 水管的顏色是為區分管線的使用性,橘色外觀是為了區分「污水管」
2. 法規沒規定你要用什麼方式讓他變成橘色,要訂做橘色的管也可以,用油漆或噴漆的也行(用漆的還比較貴,真的)
3. 這個案件是開口合約,依案名看起來主要是老舊國宅的管線養護案,很可能契約中沒有明定要將管線全數更新(需求更新)
4. 依採購法規定,若為難以施作的項目,經機關認可在不影響使用性的狀況下,可以減價驗收
5. 開口合約是逐案驗收,但要一整年過完後才會進行總驗收,所以目前有階段驗收但沒有完整驗收報告!
現在的立法院跟戲劇院沒兩樣,國昌委員,我們一起為台灣的改變加油努力,以後請多多指教。
#台灣改變民眾實現
#票投15民眾做主
❤「立法更新,國會換新」❤
❤「專業治國,安心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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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定義參考說明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 32 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第 2 條
本標準用語定義如下:
污水管渠:指專供排洩家庭污水或事業廢水之管渠。
#參考資料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制定「設備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2.南亞塑膠官網
3.大洋塑膠官網
4.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5. 北市國宅維修標案預算數百萬 黃國昌爆「上漆假裝換新管」
6採購機關辦理採購時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是否僅生採購人員的行政責任,而不影響依《民法》締結的採購契約效力?
7.公共工程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