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建築師事務所設立登記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建築師事務所設立登記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建築師事務所設立登記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建築師事務所設立登記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548的網紅楊博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黨員大會建議及討論】 #遇到問題就要解決問題,身為「#理工人」喜歡「#系統化」依法解決問題。 「方向不對努力白費」!「方向正確,事半功倍」! 🔴「#黨員大會」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1️⃣#場地限制及法定人數規定:註1 #法定人數規定: 依照政黨法及民眾黨章程關於表決權數的規定,民眾黨如果要...

  • 建築師事務所設立登記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10 18: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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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員大會建議及討論】
    #遇到問題就要解決問題,身為「#理工人」喜歡「#系統化」依法解決問題。
    「方向不對努力白費」!「方向正確,事半功倍」!

    🔴「#黨員大會」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1️⃣#場地限制及法定人數規定:註1
    #法定人數規定:
    依照政黨法及民眾黨章程關於表決權數的規定,民眾黨如果要透過本次黨員大會修改章程,選舉黨員代表並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之職權,至少需要有#6千名黨員出席(#含委託書),並有4千名出席黨員(#含委託書)同意,才能修改章程。否則民眾黨只能每年度召開規模達6千人以上的黨員大會(若出席人數不足,其召集亦屬無效)。

    #場地限制問題:
    #可及性高場地:依目前開過5000-1萬人的經驗「#全國會員大會」理監事選舉地點: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丶台北典華丶王朝飯店⋯⋯⋯

    2️⃣#冗長計票時間
    若採#「#傳統唱名計票」,可能長達"#20-24小時(1張選票有300人參選:若要唱票1張約5-8分鐘)

    3️⃣其他:#數位化投票/#網路投票
    目前內政部民政司,「#數位化的投票」研議討論中,尚可能不可行。(全國各大公會能"#網路投票"大家就早作了,醫生丶律師丶建築師丶會計師,能的話早就作了,更何況"律師"今年「#全律會」,目前都只能採現場「#實際投票或是通訊投票了」!若是黨章修正案加入"網路投票"和制定辦法,經黨員大會通過,加入網路投票和制定辦法丶監控監察團,送內政部核備,之後才可能實施。

    4️⃣ 「#通訊投票」可以?但要先制定辦法、公告。

    5️⃣「#海外黨員」怎麼辦?
    ⋯⋯⋯⋯⋯⋯⋯⋯⋯⋯⋯⋯⋯⋯⋯⋯⋯⋯⋯⋯⋯
    🔴#建議流程及可採辦法(時間緊迫大家集思廣益)

    ♦️中央委員會制定/研議(6月)
    1.黨員大會 #出席意見調查表-電子信(預定日期、地點、出席意願)
    2.黨員大會召開辦法
    3.黨員大會選務委員會/組織
    4.全國代表大會選舉參選人資格及辦法
    5.黨章修正研議
    6.目前黨「#完成法人化」了 ? 9/16必須完成
    7.建議新增各個委員會「紀律委員會、仲裁委員會」….及辦法,分權分職管理。
    8.其他:#性別平等議題融入黨章(國際趨勢)…

    ♦️中央委員會制定/公告(7月)
    1.黨員大會時間/地點/議程(開會15日前公告)
    2.報內政部民政司核備
    3.統計參與及委託人數
    4.其他

    ♦️黨員大會選務委員會/組織(9/16號前)
    1.黨代表選出
    2.全代會召開
    3.黨章修正
    4.必須於2020年9/16完成法人化。
    5.其他

    ---------------------------------------------------
    🔴中央委員會制定/研議(6月),相關表單及辦法
    1.黨員大會"#出席意見調查表"-電子信(預定/日期/地點)
    目的:制定回信期限及掌握確定出席人數及黨員情況、確定有效黨員。若有不克出席者,提前告知委託辦法。

    2.#黨員大會召開辦法
    目的:時間、地點、制度及可行性評估,盤點需經黨員大會通過事項,例如: 全國代表選舉、財務狀況決算書…等。

    「召開黨員大會」依法應於"#15日前通知黨員:註2

    3.「#全國代表大會」選舉參選人資格及辦法/公告
    例如 :黨代表選舉資格將依入黨或恢復黨籍滿#6個月規定辦理:
    😍具選舉人資格,恢復黨籍者須#滿6個月,未違反本黨黨章第XX條規定,經隸屬選區具有黨權之黨員#「#30人以上連署者」,得為候選人。藉由候選人去找出以有黨員及聯絡感情。(#黨員皆可參選)
    例如 :#當然黨代表+#黨員直選黨代表
    #當然黨代表:正副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中央委員成員
    #黨員直選黨代表:(例如:#每500人選一人或是"#比例總額制),黨員直選黨代表>當然黨代表

    🔴中央委員會制定/公告(7月)
    1.黨員大會時間/地點/議程(#開會15日前公告)
    2.報內政部民政司核備(人民團體法13條28條35條54條)
    3.中央黨部統計黨員參與及委託人數

    🔴黨員大會選務委員會/組織(9/16號前)
    依目前曾參加過高達上千人的「#全國性社團」及「#全國公會理監事選舉」,民眾黨#全代會可利用數位化「#選舉電腦計算系統」減少冗長間及出錯率,6000人的票計算約30-60分可解決。即時開票跟減少爭議性。
    😱#理性計算嚇人的是:1張選票有300人參選:若要唱票1張約5-8分鐘,6000張就花至少20小時…..,冗長計票時間可能長達20-24小時。選票一樣為紙本,選印一樣為圖章,但「讀票採電腦系統化」,像數鈔機一樣即時電腦系統連結完成公告,如圖示。

    🔴2020/9/16前「#完成法人化」。
    #法人登記
    1、向主事務所所在地地方法院聲請辦理法人設立登記,於完成法人登記後30日內,將法人登記證書影本送內政部備查。
    2、如經內政部備案後1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內政部將廢止其備案。

    特別感謝內政部民政司長官及全國協會及公會顧問專家、律師的指導和提供專業諮詢丶分析丶照片。
    我也懇請大家能給「台灣民眾黨」基層和「#民政司」行政承辦人員跟相關單位一個慰勉丶鼓勵。
    「黨員大會」目前真的很多待解決問題必須「中央委員」制定辦法及黨員多方意見召開多次會議研議!檢討可行的開會方式遵循,應給予鼓勵,「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參考資料:內政部、政黨法及人團法、各政黨相關資料

    ————————————————-————
    註1:政黨法第 15 條
    政黨以黨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黨員大會至少#每二年召開一次。
    前項黨員大會,得依章程規定由黨員選出代表,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職權。
    第 16 條
    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或黨員代表#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下列事項應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決議:
    一、章程之訂定或變更。
    二、政黨之合併或解散。

    台灣民眾黨的黨章(108/11/21版)
    民眾黨章程第12條亦規定:「黨員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有關章程之訂定或變更及政黨之合併或解散應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決議。」

    註2
    政黨也是人民團體的一種,政黨法為人民團體法的特別法,政黨法中並未規定黨員大會召集前之通知程序,因此應適用人民團體法之相關規定。依人民團體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會員(會員代表)。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經於開會前一日送達通知者,不在此限。」因為修改章程並非緊急事故,因此必須於黨員大會召集之15日前通知黨員名冊上之全體黨員。

  • 建築師事務所設立登記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4-12 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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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過日微旅行:黨產尋奇之旅
    文/ 洪正
    同步刊登於 高雄好過日 官網:https://takaogooday.org/20180412-2
     
    上個月,位於鹽埕埔的高雄市電影館為了提升觀影品質,由文化部補助電影館斥資百萬重新裝潢影廳,經兩星期將軟硬體改版整修,並引進電影院專用的人體工學座椅,並重新調整配置重新開館。
     
    大家可能會好奇,為什麼電影館的空間似乎有點小?而建築樣式好像有點特殊?
     
    ✦ #高雄市電影館的前世今生
     
    於 2002 年 11 月 3 日正式開館運作的高雄市電影館,所在位址是原本廢棄拋荒的高雄市實驗國樂團舊址;數年前,電影館官方網站上還有輕描淡寫地介紹電影館身世:
     
    「長久以來,南部地區一直沒有電影文化推廣社教單位,以及相關的軟硬體設施,電影界所舉辦的各項活動也以北部為重心,基於對於台灣文化產業的關心,以及推動電影產業的夢想,更為了替南台灣的民眾帶來更豐富、更多元的影像視野,高雄市政府從 2000 年開始,就積極開始催生「高雄市電影圖書館」。幾經波折之後,終於選定位於河西路愛河畔、原高雄市實驗國樂團排練場的舊有建築,作為電影圖書館的館址,這棟建築在成為國樂團排練場之前,原為鹽埕國中的校舍,一度成為國民黨民眾服務站,在高雄市音樂館成立,國樂團遷出此處之後,便一直荒廢閒置。」
     
    然而,這段被輕描淡寫的「一度成為國民黨民眾服務站」歷史,不僅在全國人期盼轉型正義加速的當下沒有被進一步地重視,反而全面消失於官網上。高雄電影館的今身雖已蛻變成提升城市文化品質與內涵的美麗建築,但是其「前世」卻是如此模糊不清。歷史空間遭去脈絡化的再使用,是此文化地標美中不足的缺憾!
     
    ✦ 黨產 vs. 公產:#遍佈全台的民眾服務社
     
    根據《不當黨產委員會》報告指出,依 1951 年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會議所通過「國民黨黨員推行民眾服務工作實施綱要」之精神,國民黨中常會在 1953 年通過「區域區黨部基本工作實施要點」後,便開始大規模設立民眾服務站,每一鄉鎮以設立一個民眾服務站為原則,由黨加強領導。
     
    根據根據黨產會統計,全台各地共有 383 個民眾服務社,其設置地點與國民黨地方黨部有高度重疊,全台 135 個黨部共有 125 個黨部與當地民眾服務社設在同一地址,重疊率達 92%。383 個民眾服務社當中,設址於國民黨建築物共 80 個分社,設址於中投等黨營事業不動產的分社,則有 172 個。
     
    因此黨產會表示,儘管民眾服務總社登記為社團法人,但根本上就是國民黨的地方附隨組織。
     
    ✦ 以民眾服務之名「偷龍轉鳳」?!
     
    「民眾服務」之意,本來是社會福利及安全網的一環,其權責應歸屬於社會局處,但 1945 年戰敗來台的中國國民黨,為了建立普遍深入群眾的組織以達到社會控制的目的,便以「民眾服務」之名於全台各大量佈建民眾服務社。
     
    在 1970 年代,一連串的政治、外交、經濟風暴使中國國民黨在台的統治基礎受到動搖,為了挽救危機、加強社會控制,「民眾服務社」的功能必須被強化,導致黨工人數迅速攀升,包山包海的各項動員活動也大量增加,構成了夭壽驚人的開支。此外,這些受民眾服務社聘任的專職人員,在「黨職轉任公職」的政策下,黨工年資可以併入公職計算,同時在 1995 年前的年資,也可以享受到「十八趴」的優惠存款(註)。
     
    在此歷史發展脈絡下,許多原本應屬國家的「民眾服務社」便被偷龍轉鳳的成為中國國民黨的黨產。而高雄電影館便是在此時被「撥給」中國國民黨作為民眾服務社使用,直到 1990 年代中國國民黨才將此處「歸還」給市政府。
     
    在此「黨產」歸公使用後,高雄電影館原址先是作為市府國樂團的排練空間,2000 年後又變身為高雄電影館;將此「黨」的空間復原並再造為「公共」的藝文空間,也算是對過去威權不義的一種轉型吧。
     
    ✦ 高雄獨樹一格的黨產「特色」
     
    除了位在鹽埕、前身是黨產的高雄電影館外,大家若來旗津也能至旗后山下海岸路上尋找黨產的身影。旗津民眾服務社的建築本體可說是目前高雄少數建築與用途街保存至今的「民眾服務社」。事實上,高雄早年的「民眾服務社」和旗津這棟建物外觀高度雷同,皆是利用底下內縮的入口大門,讓見著外觀都以頭重腳輕的姿態,突出二樓外牆上的巨大車輪牌。
     
    仔細看的話,不難發現這樣的造型宛如「中」字一般,似乎是不斷地向民眾傳達著台灣和「中華」、「中正」、「中山」、「中國」等神聖不可分割的悲慘命運。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國民黨遍佈全台的民眾服務社,只有高雄市的服務社建築物才具備圖中「強烈突出的品牌意象」的造型。若考察其系列建物的落成時間,幾乎都是在高雄市長王玉雲任內完成,並以市府財產無償撥交國民黨「民眾服務社」作為「公共使用」。1977 年建造的楠梓區民眾服務社,便是經由此程序無償轉移給國民黨使用;而鼓山的民眾服務社,則是由時任高雄市黨部主委許引經策劃,經由「正義建築師事務所」設計,「杉鴻營造廠」承建,並在 1977 年 7 月 1 日奠基。由鑲嵌於鼓山民眾服務社牆上的碑文,或許可以臆測高雄的民眾服務社,幾乎都是由這間「正義建築師事務所」的設計圖為本所建造的吧?
     
    目前,鼓山和楠梓的民眾服務社土地都屬商業區,但前者土地是國民黨所有、建物市有;後者則相反。高市財政局曾表示鼓山服務社是以佔用市有土地為名,計價收取補償金;另外楠梓則收取土地補償金。
     
    高雄市區中,這種風格獨具「中」性且繼續開張的民眾服務社,只剩下旗津、鼓山、楠梓三處,其餘不是因為拆建而失去原本風貌格局,便是回歸公產由市府管轄另做他用。
     
    小結:#高雄轉型正義的想像?
    這些座落在高雄各地的民眾服務社,不只是風格特殊的建築物,建物的背後更凝結著一段至今仍在書寫中的台灣戰後政治發展史,因此,好過日主張:

    1️⃣#傳承城市歷史記憶:盤整此系列「僅此高雄一家,其他縣市都沒有」的民眾服務社,並將已收回作為藝文(高市電影館)、社福(左營、前鎮、新興、苓雅)用途的民眾服務社,於室內外空間規劃展示空間,向市民交代黨產的前世今生,以彰顯「轉型正義」中歷史記憶的傳承,找回斷裂的城市記憶。
     
    2️⃣#加速轉型正義腳步:市政府應儘速收回「民眾服務社」此一不當黨產,並將空間活化再利用。例如可作為高雄轉型正義工程的或其他用途之展示空間;也可作為社區長照據點,重現「民眾服務」精神而非控制社會之用;或融合地方創生的概念,重新定位其於社區中的角色,透過「地、產、人」等既有資源的活用,依地方特色需求,發揮設計力、生產力、行銷力,達成振興高雄的目標願景。
     
    #高雄 #轉型正義 #不當黨產 #城市記憶
     

     
    註:1971 年 9 月 17 日,一封由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發函給考試院「機密速件」的文書,並附上「年資互相採計要點」,以及「民眾服務社專職人員職級採計比照表」等,至此「黨職併公職」的手續便輕鬆完成。其中宋楚瑜、胡志強、關中、連戰等人,皆是黨職併公職的受益者。

  • 建築師事務所設立登記 在 河堤樂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10-13 13: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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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同感十分,街頭藝人.......唉

    致 行政院文化部、北市文化局:

    昨晚『又』收到貴單位的來信,內容如下圖。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收到貴單位這樣白目、不要臉、自以為是的『來信邀約』。過去一直選擇當作沒看見,一直以為大環境會慢慢變好,直到昨晚才深刻體認到,自己是多麼的無知

    信件內容簡單來說,就是我們親愛的政府單位又想要辦活動了、又沒預算了,怎麼辦呢?

    對了!貴單位有超廣大的街頭藝人data,各種類型,大量、免費、自備音響、自備表演器材,連交通費都省了,開始發通知吧!

    然後我就會收到信了,每當逢年過節,或是政府單位開始想辦些沒(ㄅㄨˋ)有(ㄒㄧㄤˇ)預(ㄏㄨㄚ)算(ㄑㄧㄢˊ)的活動,我就會收到這樣制式化內容的信。昨天是這麼久以來我第一次想認真回信,結果才發現是系統信件無法直接回覆,既然無法直接回覆就公開回覆吧

    會認真想回覆這封信有幾個重要原因:
    1、這已經不是一兩年的事情,可見你們一直覺得這樣做是對的、是好的。
    2、你們不只覺得自己是對的,還不斷進化,一開始來信只是告訴大家可以登記演出,這兩年你們超越了自己,開始徵選,開放徵選要大家報名沒酬勞的表演,真的超屌。
    3、所有的信件透露著對表演者的一視同仁、公正公開、絕無偏袒,不管是拿過金曲獎的音樂人、還是登上國際大舞台的表演者。總之都有需要時,你都會寄一封這樣的信問大家『要不要來參加免費表演?自備器材音響、我們有提供電源喔(sometimes)!通過徵選還可以放打賞箱!』深深感受到你們對表演者的尊重
    4、這次的活動主辦單位是『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google了一下發現真的是大家熟悉的那個全聯。這是一個文化部委外的ROT招商案,感謝文化部再次和企業達成共識,共同『推廣』台灣藝文產業
    5、-聯合報2016-03-26:『根據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競標時提出的規劃,設立2億元基金,邀請吳靜吉、江蕙等學術藝文界人士擔任董事,並與唐美雲歌仔戲團、中國民國傳統匠師協會、田中央建築師事務所、老爺酒店等業者合作,要打造結合傳統藝術與現代觀光的園區。』
    6、中央廣播電台2016-03-30:『根據合約規定,全聯善美的基金會今年9月接手傳藝中心宜蘭園區與台北戲曲中心部分服務後,未來15年至少投入新台幣5億元營運資金,每一年定額權利金新台幣1千萬元,每年捐助2,500萬作為「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並以每年不低於營業收入的12%推動傳統藝術的展演與教育推廣活動。』
    7、綜合新聞+郵件翻譯:『文化部ROT招商找來全聯,全聯花了2億設立基金,簽約在接下來15年至少投入5億。然後辦了一個活動,要找表演者但不打算花錢,因為文化部找表演者有他自己的方式、行之有年。只需寄信告知表演者,預估人潮很多,可以增加曝光度、還可以放打賞箱,並且找了20多位藝文界人士擔任董事背書,你不爽可以不要參加』
    8、讓我提醒你,這是需要購票才能入場的演出場地
    9、所以你覺得真正有水準的表演者會去嗎?大眾可以看到真正有水準的演出嗎?這到底是『推廣』還是『壓榨』?
    10、所以只要冠上『公益』、『慈善』、『推廣』這些道德正確的字樣就可以要求免費嗎?這些活動現場的餐飲都是免費的嗎?週邊商品都是免費的嗎?那為什麼表演就可以被要求免費?
    11、什麼你說有打賞箱?照這個邏輯如果『客人』有小費給服務生,『餐廳』就不用付時薪給員工了嗎?
    12、請問這些所謂的『慈善』、『公益』、『藝文』、『推廣』活動有多少前面有冠上企業名?這不是廣告嗎?你們得到慈善、推廣的美名,我們還要免費幫你做廣告?啊~我忘了還可以節稅

    記得有一年,接到一通電話,是一個很迷惘自己是中國品牌還是台灣品牌的手機大廠,說他們要辦個活動、找演出者、預算5000$。我和對方說很訝異這麼大的公司不是透過活動公司找表演、更訝異預算只有5000$。對方說:『我們預估現場觀眾會很多,而且我們的企業形象對你也是加分』。我笑了,拒絕了這個邀約,雖然我知道一定有人會接

    google一下,你會發現有多少活動以『提供表演場地』為名目來廣招免費的表演者

    在這個國家,(部分)學生辦活動說沒預算、政府辦活動說是推廣、(部分)企業辦活動說是慈善

    你發現了嗎?這是一個循環

    學生在校時擔任學生會幹部,發現不用預算也可以請到歌手。然後畢業了,進入企業、公家單位,發現換個名目還是可以找到免費表演者

    在學校、政府、企業聯手『推廣』之下,你知道這幾年有多少獨立音樂人退出了嗎?有多少獨立樂團解散了嗎?那些你以為好久不見的主流歌手不是在休息,是去對岸了。早些年好像還要回台灣發張專輯有個樣子,現在好像也不用了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知道你們一定找的到人,但你找不到好的人、對的人、真正在做音樂做藝術的人。當這個圈子活下來的都不是那些真正在做音樂做藝術的人,你覺得對內需市場太小的台灣來說,要怎麼用你們『推廣』的方式把剩下的表演者推廣到海外市場?

    祝活動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