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延平北路二段租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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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延平北路二段租屋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拉裘立蓓爾,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話說,當初開始關注社會議題的契機,其實是大二時ㄧ門通識課堂報告。在瀏覽網路,文本尋找的過程中,妓權第一鬥士官秀琴阿嬤,她龐大而壯麗的生命故事忽然跳到我眼前,後頭跟著的還有《嘜相害》這支短片。從那時以後,自己逐漸覺得這社會,好像與原本認知的不太一樣。後來,還參加了ㄧ次日日春辦的萬華導覽,ㄧ場黑手那卡...

  • 延平北路二段租屋 在 拉裘立蓓爾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3-12-30 23: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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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當初開始關注社會議題的契機,其實是大二時ㄧ門通識課堂報告。在瀏覽網路,文本尋找的過程中,妓權第一鬥士官秀琴阿嬤,她龐大而壯麗的生命故事忽然跳到我眼前,後頭跟著的還有《嘜相害》這支短片。從那時以後,自己逐漸覺得這社會,好像與原本認知的不太一樣。後來,還參加了ㄧ次日日春辦的萬華導覽,ㄧ場黑手那卡西的「演唱會」。

    儘管臺北是我生活足跡最密集的城市,但文萌樓始終未曾踏足。然而,未曾足履、親見,並不代表不存在。它所背負的故事,就足以說明其為社會最真實面貌的文化紀錄堡壘。那樣的真實,絕非打開電視就可聞可見,卻無足輕重,宛如放屁的政客口水可以比擬。為了見證社會的實貌,它不該存在嗎?還是為了體現社會的荒謬,它該犧牲於少數人的經濟利益輪前?

    希望自己真的見到文萌樓時,不是它最後ㄧ面。

    【敬請分享轉寄】

    前公娼館文萌樓(1925年~?),是台灣第一個標誌性工作與性工作者運動的古蹟。但是,它被無能市政府和貪婪投機客判了死刑。

    2011年投資客林麗萍(以劉順發名義)買下文萌樓,想靠投資古蹟大撈一筆,她付出330萬,據聞想賺回一億!古蹟參與都更雖然不會被拆,但是她卻仗侍屋主身分,提告把長期租屋經營的日日春趕出文萌樓,日日春面臨三審官司敗訴,未來公娼阿姨也無法繼續在這裡跟社會大眾說故事!

    過去兩年,我們不斷苦思如何扳回劣勢,促成建商提出「將文萌樓捐贈給市政府作公益設施以換取容積獎勵」的多贏方案。所謂公益設施的意思是,在都更之後,文萌樓會交回給市府,我們還可監督公部門是否妥善運用,甚至爭取重返文萌樓。而屋主與開發者也可以分配合理的利益。我們天真地以為:建商會排除萬難讓文萌樓從投資客林麗萍手上順利捐出,而文化局會有遠見大方接受。

    但是我們錯了!這個多贏方案即將毀於一旦。首先,投資客林麗萍打死不同意將文萌樓捐贈給市府,據傳要拿五千萬~一億才肯捐出!其次,在都更處的要求下,建商背棄之前的承諾,變更計畫:文萌樓將參與都更,但不捐贈公益設施。它的嚴重後果是:投資客林麗萍會因為都更獲利千萬,但是文萌樓未來究竟何去何從?全依林麗萍和建商決定。文萌樓因是古蹟不會被拆,但若是投資客們擺爛,從此關上文萌樓大門,棄之如敝屣,文化局現在老是說拿投資客們沒輒,難道我們還能信任公部門以後會更有作為嗎?

    我們非常遺憾,台北市文化局居然同意「不捐贈」方案,身為古蹟主管機關自甘墮落成古蹟劊子手。綜觀文化局這兩年來的作為,我們只有一個感想:可恥。文化局不但坐視文萌樓都更範圍內一整區的歷史建築全被都更剷除,現在連一個文萌樓都保不住!

    我們的訴求是:

    台北市文化局立即表態,代表市民接受捐贈,爭取文萌樓在都更後成為公益設施。
    否則,請台北市文化局主張將市定古蹟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不要讓古蹟淪為投機者圖利的工具!

    如果你也覺得不可坐視政府助長炒作投機,請跟我們一起行動!

    行動一:1/2 (四)10:00【抗議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市府路一號,9:45集合)
    行動二:1/18(六)17:00【文萌樓導覽】(歸綏街139號)/ 18:30【日日春在文萌樓都更混戰的兩年報告】(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237號,社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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