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廣義警察狹義警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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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廣義警察狹義警察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苗栗縣政府在今天宣布,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停止外出,生活所需採買由移工宿舍管理人員或專責人員統一負責,上下班統一由事業單位或仲介公司負責接送,並責成縣府警察局於社區街道隨時查察。若有移工被查到在外閒晃,將會開罰企業主或是仲介公司。 苗栗縣政府的規定,並不是很明確,因此我們會透過宋國鼎律師...

  • 廣義警察狹義警察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07 22: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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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栗縣政府在今天宣布,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停止外出,生活所需採買由移工宿舍管理人員或專責人員統一負責,上下班統一由事業單位或仲介公司負責接送,並責成縣府警察局於社區街道隨時查察。若有移工被查到在外閒晃,將會開罰企業主或是仲介公司。
     
    苗栗縣政府的規定,並不是很明確,因此我們會透過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議員,和苗栗縣政府確認以下三點:
    一、移工範圍
    二、限制期間
    三、法律依據與違反的處罰
     
    最廣義的「移工」,包括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共11款類型的移工,一般人理解的白領和藍領移工。
     
    狹義一點的「移工」,就是其中的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製造工與營造工、海洋漁撈工和機構看護工。再限縮一點,也可能只包括廠工(製造工)。
     
    縣府必須要說明清楚,被限制的移工範圍到底是那些。
     
    再者,限制期間也要具體明確,以利雇主和移工安排配合。
     
    此外,為了確認苗栗縣政府的措施是否合法妥當,縣府也應該說明具體的法律依據,特別是處罰移工、雇主和仲介公司的法律依據。
     
    最後我要一併提醒縣府: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對於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予以留驗;必要時,並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施行預防接種、投藥、指定特定區域實施管制或隔離等必要之處置。」
     
    這邊能進行管制隔離等措施的,是「#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如果範圍過大,不是針對有接觸史或疑似傳染者,可能有違法的疑慮,開罰雇主也可能衍生爭議。
     
    此外,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2項授權規定的「傳染病危險群及特定對象檢查辦法」,#只有中央主管機關(衛福部)可以公告對象、範圍及檢查方式。防治條例第7條的措施,更只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可以實施。
     
    如果不符合相關規定,請縣府重新研議適當的方式。不該限制的不要限制,有限制必要的也請符合法律的規定,以免發生困擾和爭議。

  • 廣義警察狹義警察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24 14: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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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毒有罪 殺人有罪 吸毒殺人卻無罪?

    翁玉榮/台灣高等法院刑庭前庭長、警察大學法律系所前主任(台北市)

    桃園中壢梁姓男子(右)弒母案被高院判無罪。圖/資料照片

    四月間嘉義地院對火車上殺警案宣判無罪,前幾天台高院就弒母案合議庭也宣判凶嫌無罪。兩個案同樣的是爭論適用刑法第十九條的問題,不同的是殺警案凶嫌原已得病,法庭適用第一項不罰判無罪後又裁處強制就醫(監護)五年。而後案法庭以凶嫌原未得病,因吸毒無辨識能力不罰無罪後,無病可醫,也就沒強制監護,更引起一般民眾驚慌!

    於是有民眾謂:吸毒有罪,殺人有罪;吸毒到無辦識能力,殺人就可以無罪。引起法務部長也應記者詢問回應不可誤解法律,可是誤解如何,未詳細問答,一般人還是無法分辨!

    事實上,我刑法第十九條在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時列有第三項:「前二項(指無辨識能力的無罪及辨識能力顯低的減輕其刑)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換言之,「自行招致」者不能無罪也不能減刑。但是「自行招致者」有廣義及狹義的解釋,如採廣義,吸毒是故意或過失,因吸毒而殺人者無罪或減刑的規定都不適用,按一般殺人(刑法二七一條)或傷害致死(刑法二七六條)科刑。如採狹義說,在吸毒之前要有殺人之故意或過失,然後吸毒,最後再殺人,才可適用不罰或減刑之規定。台高院合議庭顯然採狹義說。一般百姓則採廣義說。

    在一般國民法律感情上,酗酒、吸毒或其他使自己身陷無辨識能力或顯低辨識能力之行為,泰半皆屬非法無保護之必要,殺人或傷害致死依情節適用刑法論罪科刑即可,否則吸食毒品殺人反而無罪,社會豈不大亂。

    當然也可仿德國之例,另立無殺人之故意或過失,因吸毒亂性殺人另立一罪介乎一般殺人(或致死)及無罪(減刑)之間。或者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決議採廣義說,一解爭議,二杜投機殺人。不亦可乎!

    還有一個根本問題,辨識能力要「無」到什麼程度才算無辨識能力,要完全絕對的「零」才算「無」嗎?還是「顯低於一般人」就算?由於還有第二項「得減輕」是指「顯低」的情形,所以第一項之不罰不包括「顯低」。換言之,固然不必完全絕對的零辨識能力,至少要接近全無的程度才屬於「無辨識能力」;而「顯低」的辨識能力不包括在「無辨識能力」。一般實務上只要「稍有」辨識能力就不能適用第一項之「無辨識能力」,而應歸屬第二項之「顯低」。本案被告事後不久據聞在警詢中言及他母親對他如何不好,這就讓人懷疑他行凶時是否接近全無的程度。第一審就是適用第二項「顯低」予以減刑。

    至於辨識能力之高低如何適用刑法第十九條,實務法院允宜集思廣益議定一客觀標準,不宜全留裁判者一己之「主觀」認定,否則「裁刑者」責任太重,不肖之歹徒群起效尤,社會治安將永無寧日。

  • 廣義警察狹義警察 在 黃偉民粉絲交流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18 19: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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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8 黃偉民易經講堂

    政府唔緊張我們的健康,但好在意個「健康碼」!

    這個「健康碼」,和抗疫無關,只是配合香港全民檢測,造成香港DNA數據庫,亦即大陸的社會信用系統。

    大陸的城市,已在推行這個計畫,香港不能獨善其身。

    大陸人最討厭香港人那種,和大陸人不一樣的姿態。他們認為,即然香港已經回歸,香港也只不過是大陸的一部份,香港人驕傲些什麼的?

    只有邱騰華不同意。

    邱騰華局長說:
    Made in Hong Kong就Hong Kong, China就China;
    一件加拿大製造的產品,會寫成Made in US嗎?

    他將香港和中國大陸的關係,比喻成加拿大和美國的關係。

    Hong Kong is not China!

    這幾年來,香港人的抗爭,多少人流血,多少人流淚,多少人入獄,多少人死亡,多少人遠走天涯……都是為了這句話:

    Hong Kong is not China!

    香港義士們的抗爭,由一個現職的問責局長來總結。

    疫情會持續下去!

    林鄭誓不封關,還開放機場給大陸人轉機,借香港名義,轉機到世界各地。

    因為這個武漢肺炎病毒,真是好使好用。

    年多來,無法止息的示威遊行;
    反政府的集會;
    街頭暴亂;
    過百萬人的上街;
    北京最介懷的維園六四燭光晚會,七一大遊行;
    延期一年,違反《基本法》的立法會選舉;

    未來幾項重要任務,全港全民檢測,健康碼,個人數據庫,港幣數碼化,配合國家的大數據分析……

    這些本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都一一落實搞定。

    就全賴這個肺炎病毒,所以說,林鄭政府,怎捨得疫情完結?

    當前完成了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的任務,疫情可以稍微放緩,下一波高峰,應該在推行全民檢測和健康碼的時候。

    這些政策,遇到阻力,便將每日感染人數扯高,大家又乖乖的合作。

    疫情,是最好的行政工具。

    林健鋒代表工商界,李慧琼代表的建聯,已經在搖旗吶喊,沒有健康碼的市民,不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不能進入商場、餐廳,要接受種種限聚令,要在家上課上學,因為他們沒有健康證明。

    務求造成錯覺,工商界和打工仔,都要求政府,用健康碼分別「健康」和「非健康」的市民。

    政府從善如流,用行政手段,將市民一分為二,限制不接受政府檢測的市民日常生活,做成不便。又放風使用健康碼的健身室,可以提早正常營業。

    政府和保皇黨,正在合演一場大龍鳳,務使這個「社會信用系統」如期推行。

    這個病毒,真是天降貴人給林鄭,協助她施政上過關斬將的。

    這個病毒很功利,很醒目,很林鄭,很建制思維。

    它只殺死老人家,長期病患者,不曬太陽的衰弱人士。

    年輕人,壯年,患了很快康復,你看看麥德羅,鄧達智,感染瞓完幾日,又紮紮跳。

    但老人院那些院友,糖尿病,腎病患者,一染就死。

    那種低級思惟,陳健波價值觀的,凡沒用的,阻住社會,拖住社會,沒有經濟效益的生命,這個病毒幫你清除。

    全世界的藥廠專家,在試驗疫苗,臨床的,都試在十八至五十五歲的人身上。

    他們的目標很清楚,要這些壯年人不再成為帶菌者,病毒傷不了這個年齡層的人,但他們會成為帶菌者,傳染給他們接觸到的老人。

    功利上看,病毒是用來清理老人,長期病患,和不應該生存的社會負擔。

    這不是當年希特拉的優生學思維?

    這樣的病毒,怎會是自然界的產物?這樣的價值思維,不正是目前社會的歪風?

    著眼的,是眼前的功利!

    當年港大周永新教授,研究全民退休保障計畫,認為要老有所依,政府需要開展工作,連林鄭冷眼,傲慢的問:
    錢從何來?

    這就是今日政府的價值取向,也是陳健波說的,年輕人阻礙他的收成期。

    今日香港政府,由一群,年年考第一,自認學歷高的菁英在施政。

    在中華文化中,做學問,只有一個目的,是為政,服務社會。

    孔子之前,春秋時代,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接受教育的。

    讀書人,稱為「士」,用現代的說法,是知識分子。

    中華文化,對士的要求和期望很高。

    士,不是在學校考第一,拿了什麼學位,讀了什麼名牌大學,或在大學找個什麼安全位置,做做研究,教教書,搞下人事,一副了不起的樣子,就叫「士」。

    孔子的學生子張,在孔子死後,承傳孔門的責任,繼續授課,《論語》第十九篇記述,他對士的要求,有四大條件:

    子張曰:
    士,見危致命,
    見得思義,
    祭思敬,
    喪思哀,
    其可已矣。

    一個讀過書的人,見到社會,時代艱難的時候。會自動的走出來,挑起這個責任。

    見危致命,準備將整副性命,交給時代了。

    黎智英沒有進過一天學校,沒有什麼學位;周庭也不像林鄭,年年考第一。

    但他們都是士。他們和中國歷朝的知識分子一樣,時代艱難,國安惡法在前,黎智英沒有繼續做他的富豪,躲去台灣(他有很多地在內湖),繼續主理他的《台灣蘋果日報》;或去加拿大小鎮,和親人隱居;也沒去巴黎,陪妻子兒女讀書。

    他有很多藉口離開香港。

    廿三歲的周庭,也沒有像其他廿三歲的少女,在發她的白馬王子荳牙夢,想像結婚、生子、做母親,去日本泡溫泉。

    她在危難時嫁了給香港。

    他們可以和你我一樣,找到不同的借口,為自己的生涯打算,但他們是「士」,中華文化的士,見危致命,不可為也要擔當,將生命交給了時代。

    他們和文天祥、譚嗣同、黃梨洲、顧亭林一樣,將生命交給社會。

    他們和香港無數的年輕人一樣,他們都是士,沒有年年考第一,但卻是讀書人,沒有畏縮,因為這是做學問的初心,是時代的責任。

    見得思義。

    義者,宜也。是恰當的。

    一個讀書人,一個士,得到任何利益,第一時間應該考量的,是問自己,是否應份得到的?

    末世時候,金權勾結,今日香港,官商鄉黑,官員和企業,官僚和議員,家屬和企業,警察和黑幫,親屬交結,利益輸送,看看鄭若驊……

    一般人生活艱難,玩弄權勢關係的,遍地黃金……

    這個時候,見得思義。香港,是考驗人性的時代道場,一個受過教育的人,要每天問自己,這是否你所應得的?

    這是一個士的基本反應。

    祭思敬。

    祭,不單只是宗教上,鬼神上的拜祭。

    祭泛指對一切形而上,天人之間的宇宙規律,有一股敬意。

    宇宙運行,有一股不變的規律。

    陽盡陰生,陰盡陽來,周而復始,生生不息。

    所以,一年有春夏秋冬,人間是物壯則老,時代是盛極而衰。

    有生就有死,有聚就有離,凡美好的都會朽壞,擁有過的都會失去。

    但不需要為這難過。

    孔子說:
    陰陽不測之謂神。

    如果陽是好的,陰是壞的,什麼是好的壞的,你永遠不知道。什麼際遇才是真好?什麼才是真壞?

    神,是莫測,根本不知道的意。

    少年貧困,衣食奔波,才培養出踏實感恩的性格,一生知足安穩。

    家庭疼愛,父母蔭護,學業一帆風順,學歷高,人氣傲,人生上少少逆境,便覺苦不堪言。人事上稍稍不順,就是生不如死。

    敬,才會尊重這個宇宙規律,才能享受這個高低多變的人生。

    喪思哀。

    喪,狹義來說,是指我們說的白事。但《禮記》說的喪,廣義的,包括了時代的失敗。

    一個士,讀書人,對時代的失敗,應該有自發的悲憤;黑白顛倒,正義不張,有種責任的痛思。

    看看今日的香港,稍稍接受過基本中華文化教育的,對時代的失敗,都有莫名的悲憤。

    子張說:
    其可已矣。

    一個知識分子,一個士,具備了這四點原則,也算是可以了。

    https://youtu.be/uP5ZYzMFG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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