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廢水比故障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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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比故障 在 一六 · 台北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1: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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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比故障 在 蔡文旭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5-27 10:43:54

市府為節省污水下水道0.91%的經費,竟然把工程管材較好的HDPE管改為PVC管。市府的短視近利,無視對嘉義這個城市應盡的責任,現在省小錢,未來花大錢。真是「會算不會除,糶米換蕃薯」,長遠來講實在得不償失。 嘉義污水下水道在2015年動工至2035年分3期完成,接戶數為8萬戶,總經費116.43億...

  • 廢水比故障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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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主旨:有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屏東縣內埔鄉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龍泉段46地號等105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期)」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日期110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會勘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屏東縣內埔鄉龍泉村中勝路1號,敬請派員相關權責單位學者專家參加,請查照見復。
    說明:
    1. 村民認為葉科長書面意見提及台農公司水保計畫第二期
    工程於今年7月8日縣府已發完工證明書,但此次豪大雨中林村主要三條道路比以往積淹水更嚴重,村民無法出入,尤其聯通街靠近台糖舊廢棄道路附近住宅及農田淹水相當嚴重,附近居民飽受淹水困擾,是否請葉科長安排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邀請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受台農公司委託水保工程規劃監造技師机技師、台農公司林主任、縣府水利處江處長、水工科科長、水保科科長、委外完工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屏科大退休水保系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蔣議員、內埔鄉代黃代表、中林村來村長、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中林村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中林教會邱牧師、村民代表謝先生、潘小姐母女、陳情人許小姐等村民約10人共同會勘已完工台農公司第二期水保工程現場(請葉科長同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成完工檢查紀錄表及完工證明公函)及中林大排第二期已完工工程現場,共同找出淹水解決之道。
    2. 會勘有關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
    (龍泉段46地號等10 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
    期) 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請屏東縣政府水保科葉
    科長屆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
    成完工檢查紀錄表暨已核發完工證明書公函至會勘現
    場。
    3.附上8/15.4/12日會議記錄

    正本:台灣農林總公司.屏東縣政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
    .中林村辦公室.

    副本: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中華民國110年8月19日

    台灣農林敦親睦鄰第七次說明會會議紀錄
    一、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8月15日下午2時
    二、 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
    三、 主席: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四、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 紀錄:許00
    六、 主席與與會人員報告:縣府水保科葉科長未出席,有傳簡訊給蔣議員內容為有關8月15日中林協調會一案,因家裡有急事,不克前往,提供書面意見一份。
    七、 4月12日共同會勘中林段施工中水保工程共14項會勘結論綜合討論: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表示針對14項會勘結論討論不便代表公司發言,一切交由總公司統一發言處理,陳情人許小姐感謝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已將環保流動廁所移往灌溉機房後方,另第一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訴求之一,中林村主要道路聯通街逾百年既成道路被鐵皮圍籬阻隔致垃圾車無法迴轉,垃圾不便清運,經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後已做退縮帶,垃圾車已能迴轉清運垃圾,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尊重中林村另一主要道路觀山街逾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消防車、救護車、垃圾車行經路線,本敦親睦鄰精神勿作路障阻隔,以維護村民就醫、救護、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來村長則表示將提供二次淹水受災農民清冊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善意回應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並請林主任代為轉達4月12日共同會勘村民共14項會勘意見反映給總公司處理,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及黃鄉代則希望以後說明會台農總公司請指派具裁決權能做決策主管出席會議才能解決問題,潘主委並鄭重強調台農水保工程不能引水入庄,不可造成村莊水氾,請縣府水利處督導暨行政指導台灣農林儘快處理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經截流溝引排至中林大排工程,潘主委鄭重強調聯通街500號附近約20多位地主水溝屬私人灌溉溝,非公家排水溝,上週豪大雨來襲,中林教會潘長老表示,8月7日中林教會電梯線路遭雷擊損壞(預計維修費用約10幾萬)及雷擊教會牧師舘2台電腦造成故障,村長也表示村辦公處廣播系統遭雷擊故障,等待修復中,今日下午1點多開宣傳車以克難方式廣播通知村民開會,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就上次會勘時林主任曾允諾反映總公司儘速處理遷移3根電線桿並請做好避免遭雷擊裝置以保護園區員工及村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此次雷擊幸好未造成村民傷亡,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暨會勘,村民各項建議意見,台農公司僅改善聯通街拆除鐵皮圍籬改作錏管圍籬並做退縮帶讓垃圾車迴轉清運垃圾暨將正對369巷12之1號許宅流動廁所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台農公司溝通誠意明顯不足,蔣議員發覺台農公司有善意改善智慧茶園揚塵問題(揚塵有減少現象),希望台農總公司注重在地民眾意見,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希望台農公司做好製茶廠污廢水處理暨請縣府繼續向中央爭取中林大排第四期經費,以解決地方長期淹水困擾,中林教會邱牧師則希望台農公司注重在地偏鄉弱勢村民心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企業與村莊、村民共同創造雙贏,一起做好鄰居,潘主委認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將繼續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及訴諸新聞媒體輿論公評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散會:下午4時
    紀錄:許00
    主席:蔣月惠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議員服務專區110年8月15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安排「台灣農林開發案中林段施工中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紀錄
    壹、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點
    貳、 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及開發案中林段現場
    參、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肆、 主持人:縣議員蔣月惠紀錄:許00
    伍、 現場會勘結論:
    一、 台農辦公室及警衛室間新設排水溝排水設施將水流引向中林村設計,龍潭村、龍泉村不會有淹水情形發生,村民質疑台農開發案水土保持工程應確保開發案最下游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到危害,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為何不採將水往東老埤溪(牛角灣溪)排放(日治時期設計,村莊不曾有淹水情形發生),中林段約8條縱向(東西向)加蓋狹長排水溝,每逢豪大雨洪水易直衝入庄致氾濫成災,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將受到嚴重威脅,無法安居樂業,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鄭重強調水絕對不能入庄,不能影響到村庄村民生存權,水保工程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做好智慧茶園排水系統暨聯外排水設施(聯外排水如何銜接排放,是否有檢討區外排水系統之承受能力?),面對即將到來的汛期(5月1日至11月30日),中林村民更是備感不安,請積極改善排水系統等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二、新設老埤製茶工廠排水溝出水口太靠近養雞場及村莊,排水溝規格目測不到1米深1米寬,排水系統設計朝向中林村,每逢汛期、豪大雨或颱風季節若排水系統不足、不順暢,恐造成養雞場及村莊水氾,將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村民農作物損失等生命財產權益(生存權),請台農公司平時須注意製茶廠排放汙、廢水避免入庄,汛期、豪大雨、颱風季節尤須加強處理與維護,避免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農田農作物生命財產安全。

    三、十三公墓附近排水系統,排水溝目測不到1米寬及1米深(約45公分排水溝)排水會有很大問題?請更改設計擴大至4米寬4米深並請做好聯外排水設施?又14公墓附近沉沙滯洪池設施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沉沙滯洪池主要的功能是調節暴雨所產生逕流與減少土石下移,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若逢豪大雨,洪水氾濫,來村長家首當其衝,又村中主要道路嚴重淹水致交通中斷,居民無法上班、上課、就醫,恐危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請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四、107年8月23日第一次淹水,中林村民農田及農作物遭受損害,受災農民皆未獲肥料賠償,109年5月22日第二次淹水迄今,台農公司尚未決定賠償標準,對受災農民形同在傷口撒鹽(農作物收成不易,靠天吃飯)又台農公司於開發期間因開挖整地至今所形成施工噪音、空污、揚塵、無人機噴灑農藥等對村民身心健康影響很大,尤其無人機最近每逢週四夜間6點至9點飛行高空噴灑農藥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法搖控無人機專章第99條之9至第99條之19及第118條之1至第118條之3規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中林村東邊樹木群大多被剷除僅餘少數樹木(來村長、社區發展協會陳理事長、潘總幹事向屏東縣政府陳情淹水案,於107年9月18日上午10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中林庄後背脊被割流血公聽會」,會議中村民主要訴求:停止過度開發山坡地、保留山坡山溝現有雜項林木、村莊後面(東邊)保有綠帶,列為公共設施)少了樹林屏障,村民擔心高空農藥噴灑飄散至村庄(茶園離民宅區約10公尺,太靠近民宅區)整個中林村庄聞到濃厚農藥味,之前說明會林主任表示農業用藥成份屬公司商業機密,不能對外披露,僅說明係短期性接觸性用藥,7天就失效,但居民擔心每隔7天就噴灑農藥,村莊東邊綠帶又大都被剷除僅留聯通街447巷沉沙滯洪池後方小樹林及觀山街尾端小樹林,無人機高空噴灑農藥飄散至村莊,中林村因地下水源豐沛,村民飲用豐沛純淨的地下水,台農公司噴灑農藥是否會汙染中林村地下水源?村民憂慮居住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及會不會有致癌危機?村民擔心被廢村,台鳳時期種植鳳梨不需使用農藥,村民長期處於心理恐懼下如何安居生活?是否違反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保障人民基本人權(生存權、居住權、環境權)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二公約相關規定?請台農公司做好無人機噴灑農藥管理,開發案至今,台農公司是否有提供敦親睦鄰經費睦鄰社區?是否有舉辦敦親睦鄰社區公益活動?是否有關懷社區獨居老人及中低收入戶、偏鄉弱勢兒童、青少年?對中林村民淹水受災農民是否有表示主動關懷?中林村二次嚴重淹水(107年8月23日、109年5月22日)受災農民皆未獲補償損失,村民現場一致決議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企業社會精神,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目前二次淹水受災農民資料正由村長及村幹事幫忙受理統一造冊登記後將清冊送往農林公司,希望農林公司有誠意發給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撥款300~500萬災害補償金(之前107年9月18日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為再造成災害時1、前往農林公司(農場抗議)2、要求災害補償3、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給中林村運用於災害損失、檢驗簡易自來水費用、村民健康檢查費用等,由中林村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村長召開村民大會(村中大事),村幹事做成會議記錄,由村長及村民共同決定成立委員會組織章程辦法管理,選舉理、監事等委員及決定各項賠償標準及項目用途,中林村專戶委員會,每月於中林村村辦公處公告欄張貼每月財務收支月報表,各項會議資料、憑證列為永久保存檔案,於每任村長卸任時,列入移交項目。

    五、觀山街369巷12之1號民宅後方於日治時期、台鳳及台灣金聯時期並無露天蓄水池、灌溉機房(泵站)、縱向(東西向)路寬4米狹長碎石路、加蓋狹長水溝、出水口處及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直衝民宅,机技師基於何理由做如此設計?又委外審查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及核定縣府水利處官員為何都未察覺水保計畫設施不合理性?(廣達717公頃土地面積,計畫種植500公頃茶葉,邊坡約200公頃,水保設施離民宅約5公尺,與鄰地、鄰宅、鄰村是否符合安全距離?),將心比心,若是机技師自家房屋後方會做這樣不合理(很奇特)設計?此不合理設計嚴重影響許宅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土地正義、環境正義、景觀正義),又中林段二出水口處附近,待設置紐澤西護欄以保護園區車輛行進安全及附近民宅區生命財產安全,另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離369巷民宅區太近,為何不沿用台鳳時期電線桿沿村路設計?電線桿一般皆採沿村路設置,很少幾乎沒有設在民宅後方,而老埤農場是有名高危險「落雷區」(每逢5、6、7、8、9、10月間是雷雨季節),以往電線桿設在路旁時,就常因雷擊損壞居民電腦網路及造成電器用品故障甚至雷電擊中村民及農場工人致傷亡,與老埤農場一溝之隔全國最大校地屏科大校園與老埤農場同屬落雷密集區,為防雷擊,整個校區架設約113支避雷針(全台避雷針密度最高學校),學生間流傳著屏科大最著名的特產就是「午後落雷」,學生考取屏科大要先學會「避雷」,有一年全國大露營在屏科大舉行,露營學生遭到午後雷擊,都被「電」的手腳酥麻,現約30多根電線桿離民宅區又更近(約5公尺),將強烈電流引至民宅區,造成居民內心很大恐慌,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威脅,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將向台電申請遷移3根電線桿(費用台農公司全額負擔)遠離民宅區並將電流引至路邊,以減輕居民內心恐懼(之前說明會林主任曾允諾遷移4根電線桿,費用由公司全額負擔),請台灣農林公司做好茶園安全系統建置如避雷設施等以保護員工安全及民宅區居民生命財產不遭受損害又環保流動廁所直接面對369巷12之1號住家,影響民宅區景觀視線,是否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一週內(下星期一)完成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設施,不要影響到村莊生存權。

    六、村民希望台農公司儘快將目前中林段全段約1米深1米寬排水溝變更設計為4米深4米寬規格才能應付豪雨時候的龐大雨量及設置中林段全段安全距離緩衝綠帶(緩衝綠帶具水土保持功能、防火、防風、防災、遮蔽、綠蔭、隔離、防噪音、防揚塵、防農藥汙染等)及來村長提及之前會勘時屏科大教授曾建議中林段全段建造擋土牆以保護下游居民安全(目前中林段僅在二出水口處設置二小截約1公尺高擋土牆,村民希望建照2公尺高擋土牆,擋土牆需有良好排水減壓設計,擋土牆高度、厚度及洩水孔須符合規定)及做植生工程綠美化,又中林段全段邊坡護坡工程(邊坡安全性設施)及中林段全段植生工程(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57~63條規定)等永久水保設施也請儘速施工,另緊鄰村庄東邊待設置水平距離10公尺以上緩衝綠帶(以往屏93線鄉道,老埤農場~大埔8.972公里,104年9月22日經屏東縣政府公告廢止,以前村莊與屏93線鄉道至少有20~3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原屏93線道路附近有原始林植生隔離綠帶,現山坡地已被開挖整地成平地智慧茶園,原始地形、地貌大為改變,智慧茶園與中林村需有多少安全距離(多少公尺緩衝綠帶)才能保護中林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緩衝綠帶並請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列為村莊公共設施(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

    七、觀山街尾端台農土地50年以上樹木群於日治時期、台鳳、台灣金聯時期時,即做為與村莊緩衝綠帶,請繼續保留樹木群,樹木具水土保持功能,陪伴中林村民一起成長珍貴感情、兒時記憶並請尊重觀山街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公眾通行及救護車、消防車、垃圾車出入路線,村民希望勿作路障阻隔,以保障村民通行及救護、救災、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

    八、中林村村尾(南邊)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設計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又沉沙滯洪池距離民宅太近,住戶擔心長期沖刷將導致地基掏空、影響居住安全,又滯洪池附近三戶民宅後方被整地挖成約4層樓高高度,謝先生及潘小姐及村民質疑是否屬水土保持計畫書開挖整地施工範圍?是否有作臨房鑑定?會不會影響房屋結構?危及三戶住戶生命財產安全?謝先生希望台灣農林公司當務之急,儘速建造50~100公尺安全工法擋土牆(90公分厚度)及邊坡護坡工程,以保護3戶民宅生命財產安全,汛期將近,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一個月內施工完成,又滯洪池附近,土地有3米落差,也請台農公司90度作箱涵將水引排(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排出),大致可減輕109年5月22日朝元禪寺附近淹水惡夢歷史重演問題,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加強中林段下游永久水保設施修護及每年汛期前至少清理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一次以維持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順暢不淤積,避免造成下游淹水,中林大排已完工第一、二期約二億六千萬工程及進入土地徵收協議價購第三期約一億多工程大多徵收中林村民農地,中林村民為配合政府治水公益而犧牲祖先傳承下來農地暨辛苦貸款所取得農地,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及監造技師確實做好智慧茶園園區排水系統及聯外排水設施等永久水保工程,村民希望中林大排第三期工程(縣府水利處水利工程科負責)能一次到位,避免二次大排截流溝選址欠周詳致未能發揮有效截水功能,需另施作約700萬元截流溝應急工程(全國人民辛苦納稅錢)補救改善情形發生,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希望縣府水利處將已完工中林大排第二期截水溝挖深並督導、行政指導台農公司於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大致可避免109年5月22日淹水情形產生。

    九、朝元禪寺附近台農公司土地靠近屏科大野生動物所旁排水溝之前被封住,排水會有很大問題,縣府葉科長於去年12月對農林公司依水保法開罰6萬元行政罰單並限期改正,台農公司已改善完成(被封住排水溝已打通),另朝元禪寺南、北邊至村莊南邊臨道路原排水溝被台農公司填平,之後經村民要求改善,但新設離地約45公分「懸空」排水溝與地勢不符,無法發揮排水功能,請積極改善「懸空」排水溝工程。

    十、台農公司老埤農場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台灣首座最大平地智慧茶園開發案,農林公司送經營利用計畫書給屏東縣政府農業課農業經營科,經核轉農委會審查,農委會104年3月3日核發開發許可函,屏縣府核定在案(農企字第1040203617號函),農委會審查許可農地農用,如未依計畫執行,政府馬上可廢止許可,將原最大坡度小於百分之15山坡地(山坡高度約海拔65至150公尺之間)開挖整地為平地智慧茶園,台農公司委託机00水保技師規劃,經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委外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審查通過(屏科大校內設水土保持技術教育中心及複合土砂災害防治研究中心、有鑑於屏科大防止土石流有一套,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為因應極端氣候災害於屏科大建水土保持國際示範場域,技術並已輸出至泰國),經縣政府水利處核定,廣達717公頃土地竟免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係指基於國家長期發展利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兼籌並顧,於一九九四年公布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各種開發行為,在規劃階段應同時考量環境因素,不合乎規定者,不得開發,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免環評易導致開發過當或不當開發問題,下游居民生命財產恐將受到嚴重侵害,台農平地智慧茶園717公頃大開發案關鍵在於為何主管機關認定免環評?又水保計畫未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開發前未至村莊開說明會(開發案受影響周遭地區保全對象居民知情權),計劃書未提到中林村三字,對村莊很不尊重,請台農公司依計畫書確實做好水保工程及机技師做好監造水保工程,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暨水利處(嚴格把關)落實施工中監督檢查會勘,以預防各項坡地災害之威脅,避免下游居民無辜受害,葉科長表示台農公司二期二新水保計畫已核定目前施工中,村民則希望已核定二期二計畫書是否能讓蔣議員及來村長、簡易自來水潘主委、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及村民代表閱覽,確實做好永久水保工程,財團大開發案可促進地方發展,但也應兼顧環境生態,避免損鄰、擾鄰情形發生並做好睦鄰設施,財團與村民理性溝通協調,創造雙贏(台農公司平地種茶成功,中林村民安居樂業),逾百年老字號台農公司(創立於1899年)及近百年歷史屏科大(創立於1924年),78年遷校至目前的內埔校區及144年歷史中林教會(創立於1875年)、逾百年世代居住於中林村居民應該有很深緣分,期待大家一起結善緣,做伙做好鄰居,共存共榮。

    十一、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台農公司)及負責承辦監造技師(机技師)及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審查委員群)和最近一次約3月19日縣府水保科安排水土保持施工中監督檢查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一名暨縣府水利處長、水利工程科科長、水土保持科科長依水利法、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水土保持審核監督辦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確實做好、督導各項檢查項目(一)水土保持施工告示牌;(二)開發範圍界樁;(三)開挖整地範圍界樁;(四)臨時性防災設施;(五)永久性防災設施(排水設施、沉砂設施、滯洪設施、聯外排水、擋土設施、植生工程、邊坡穩定設施、其他等);(六)改正事項是否完成;(七)承辦監造技師是否在場;(八)是否備妥監造紀錄(內含颱風豪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檢查表);(九)災害搶救小組是否成立及中林大排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中林段下游(中林村)600戶1775人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十二、請縣府水利處官員及委外施工中水保工程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及水土保持技術審核監督辦法等確實做好台農智慧茶園開發案中林段施工各項檢查(檢查係屬行政監督檢查,屬未抽驗、隱蔽或工程品質部分,應由水土保持義務人及承辦監造技師負責),以保障中林村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檢查下游排水設施是否完善?督促開發單位及監造技師加強水保設施維護管理,保護下游居民安全)。

    十三、行政院農委會水保局訂定每年5月為「水土保持月」,農委會水保局密集舉辦各項宣導活動,宣導民眾水土資源保育觀念,並以「水土保持做好沒煩惱,農村幸福樣樣好」為宣導標語,是否請縣府水利處葉科長安排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新竹市地重劃天王,最注重在地居民意見及改良排水系統)、蔣議員、來村長、潘主委、潘總幹事、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屏科大退休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共同會勘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相信在李局長和吳董事長及專家學者官員診斷下,中林村民應可遠離逢大雨必淹水噩夢困擾,村民能安居樂業。

    十四、預訂7月4日(星期日)下午2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第七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請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向屏東分公司及台農總公司反映村民會勘意見,台農公司有二個多月時間好好改善各項永久水保設施工程及遷移電線桿暨公司高層討論決定二次淹水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中林村災害補償金金額,期許台農公司做好敦親睦鄰企業社會責任,簡易自來水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水保設施,將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4月12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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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8 1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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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廢監督專家:核安不能靠運氣,如何抵抗核能工業的環境不正義?(06/29/2021 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 美國看似先進,核工業卻習於侵害印地安人權利,壓迫底層、而政府則是管制失靈,而從美國的結構性問題反觀國內,類以的場景也在臺灣發生。

    從鈾礦開採到高階核廢的處理,核工業集眾多環境不公義於一身。但核工業數十年來卻一再對外宣傳,最終處置高階核廢只是技術問題。近年來核工業更聲稱,先進反應爐的技術指日可待,唯有核能才能穩定供電,並因應迫切的氣候危機。

    為了幫助民眾理解核電與氣候議題,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特別於2021年5月15日邀請美國反核運動的代表人物、超越核能(Beyond Nuclear)核廢監督專家凱文.坎普斯(Kevin Kamps)發表線上演講,探討北美核工業所造成的社會與環境壓迫以及環境運動者的持續抵抗,並以北美經驗說明核能為何無法減緩氣候危機。

    坎普斯曾多次代表美國非營利組織與美國聯邦高層官員會面,包括能源部 、核能管理委員會和環境保護局。此外,他也就相關核能議題,教育國會辦公室官員和在聽證會作證。他曾於2010年1月於佛蒙特州眾議院與參議院的聯合聽證會上,就反應爐放射性洩漏的風險作證。幾週後,佛蒙特州參院遂以26票比4票的決定,關閉佛蒙特洋基核電廠(Vermont Yankee Nuclear Power Station)。此事也為反核運動寫下重要一頁。

    坎普斯於演講中分析核能因應氣候變遷的能力、核燃料鍊不同階段所造成的社會、環環壓迫,乃至於軍工複合體在核工業所扮演的角色。

    核電自顧不暇、又如何抗暖化?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指出,今年8月台灣即將舉行「重啟核四」的公投,再加上513與517兩次停電事故,引發民眾關切能源議題。有人主張必須續建核四以避免日後發生類似事故。然而,核電需要三天才能達到滿載,是能力最差的救援投手,一旦發生故障,耗用的恢復時間不僅最長、更會造成整個供電系統極大的負擔。此外,核電在極端氣候漸成常態,一遇到酷寒或酷熱就自身難保,又如何能承擔減碳、抗暖化的任務?

    關於核電能否因應氣候災害的研究汗牛充棟,坎普斯首先建議台灣聽眾可以先從美國史丹佛大學學者雅各森(Mark Jacobson)、洛文斯(Amory Lovins)、美國能源和環境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Research)主席馬凱賈尼(Arjun Makhijani)、該所首席科學家史密斯 (Brice Smith)與英國薩塞克斯大學(University of Sussex)學者索瓦庫爾( Benjamin K. Sovacool )等5名學者所發表的研究入手。這些研究明確顯示,核能無法解決氣候問題,再生能源方能減緩氣候危機。

    坎普斯用以下幾個例子說明核電何以無法因應氣候危機。

    2011年6月密蘇里河淹入內布拉斯加州的卡爾洪堡核電廠(The Fort Calhoun Nuclear Generating Station),業者竟僅僅以砂包阻擋洪水。當時廠內因火災使得冷卻系統失法電力。業者因該嚴重事故停機3年後,再於2016年永久關閉卡爾洪堡核電廠。

    同樣的場景也在內布拉斯加州古柏核電廠(Cooper Nuclear Station)上演。密蘇里河於2011年氾濫時,業者為了省錢,僅以堆置沙包因應洪患。古柏核電廠所使用的馬克一型沸水反應爐與福島核災爐心熔燬的反應爐為同型設計。(奇異公司刻意設計用過燃料棒冷卻池緊臨反應爐壓力槽 。如此一來,業者在取出用過燃料棒置於冷卻池時,不僅移動距離最短,也最省錢。) 若核電廠不幸失去電力,發生核災,情況就會與福島核災如出一轍。

    內布拉斯加州尚有其它與極端氣候相關的天災人禍。例如密蘇里河流域有諸多大小不一的水壩,一旦密蘇里河氾濫造成水壩潰堤,就會造成內陸海嘯,吞噬該州的核子設施。

    核子設施不只難以因應海嘯、洪患、高溫、也無法抵禦嚴寒。2021年2月中旬暴風雪侵襲德州。當時德州的核電廠冷卻水系統結凍,業者為避免反應爐溫度持續升高導致爐心熔燬,因此被迫停機。

    核工業的社會和環境壓迫

    與台灣多數民眾的印象正好相反,北美核工業絕非進步的象徵,而是立基於社會和環境壓迫。

    核電背後的政治絕對不該化約為技術問題,而核工業的壓迫要從核燃料鍊源頭看起:採礦。坎普斯認為,發展核工業的過程中,政府、業者迫害北美原住民的事件並非個案,而是層出不窮的常態。

    早在1930年代,曼哈頓計畫尚未開始前,加拿大第一民族(First Nation)(即原住民族)就飽受礦業的輻射危害所苦。加拿大於1930年在西北地區大熊湖(Great Bear Lake)發現鈾礦,鐳港(Port Radium)是大熊湖東岸的一個重要礦區,業者僱用第一民族甸尼人(Dene)開採鐳礦,結果甸尼族曠工因受到輻射曝露病故,身後只留下了寡婦村。

    在二戰後美國大量製造核武,鈾原料需求持續增加,也使得開採鈾礦的公衛後果如影隨形。

    艾利特湖(Elliot Lake)位於加拿大安大略省,也是一個以湖泊命名的城市。該市於1950年代大規模開採鈾礦後,具有氡氣的鈾尾礦堆積如山。因採礦時酸性徑流污染土壤森林,亦使氡氣釋放到空氣中,造成礦工肺癌和環境浩劫。由於工人多為經濟弱勢的原住民, 所以坎普斯引述當地部落領袖觀點,指稱:「用金錢收買飢餓之人,何來道德可言?」

    加拿大開採鈾曠壓迫社經弱勢群體的情況也持續至今。加拿大常年以來是世界上最大的鈾礦出口國,自發現鈾礦後,境內的薩斯喀徹溫省(Saskatchewan)、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西北地區都有鈾礦場,境內更有24座反應爐。

    不只加拿大,核能、核武為同一燃料鍊和產業鍊,持續造成巨大壓迫也在美國上演。坎普斯分析, 美國官方認定原住民善良可欺之事早在1942年時見於官方記戴。美籍義大利物理學家費米(Enrico Fermi)是世界第一座核子反應爐芝加哥1號機(Chicago Pile-1)的製造者。該反應爐是曼哈頓計畫的一部分,首度於1942年12月2日產出鈾裂變連鎖反應。 當時曼哈頓計畫主事者以「發現新大陸 」比喻製造出全球首座反應爐的冷酷對話,已經預示了北美印地安人未來的命運。

    「義大利航海家已經登陸新世界。」
    「當地原住民如何?」
    「非常友善。」

    美國核工業迫害原住民族之事,從新墨西哥州教堂岩(the Church Rock)鈾礦廠災害可見一斑。該廠區於1979年7月16日發生放射性尾礦處理池決堤的洩漏,池內具有酸性、重金屬、硫酸鹽等質物的輻射污水不僅污染了地下水,更使得居住於普埃科河(Puerco River)下游的亞利桑那州納瓦霍族(Navajo Nation)牧民首當其衝,當地人平日灌溉、畜牧、飲用和賴以維生的河水成了輻射污水,卻從未獲得賠償。

    1970年教堂岩鈾礦廠污染事件,與二戰期間輻射污染事件有著相近的模式。

    坎普斯指陳,美國於1945年7月16日首次於新墨西哥州試爆原子彈,該次試爆是曼哈頓計畫的一部分,行動代號為三位一體(Trinity)。美軍在7月16日所試爆的原子彈與日本長崎原爆的原子彈同型。兩個不同年代的事件卻殊途同歸。1945年7月16日新墨西哥州核武試爆,輻射落塵下風處的印地安人與1979年7月16日受輻射廢水毒害的下游牧民,至今並未得到美國政府和核工業的賠償。

    然而處於核武試爆、核武工廠、鈾礦場、鈾燃料廠等污染場址的核子落塵下風處或下游處的居民,並不僅止於新墨西哥州、亞利桑那州,美國境內尚有內華達州、華盛頓州、俄勒岡州 、猶他州、南卡羅來納州和愛達荷州等地的居民,分別曝露於核武和和核能燃料鍊不同階段的輻射污染。受害民眾除了美洲原住民,尚有經濟弱勢的美國民眾。

    位於南卡羅來納州的西屋核燃料廠污染場址就是一例,廠區的鈾洩漏持續污染當地的土壤、地下水長達數十年,但核管會和西屋卻一再坐視污染發生。更有甚者,南卡羅來納州境內除了西屋鈾洩漏的災難尚有其他核子設施污染。聯邦政府早在1950年代就在該州建立薩凡納河基地(The Savannah River Site)生產核武所需要的核子材料。基地附近居民多為非裔美國人。

    基地鄰近尚有液態核廢料棄置場、薩凡納河國家實驗室製造核武的氚設施、乃至於位於巴納韋爾(Barnwell)的低階核廢貯存場收受來自康乃狄克州和紐澤西州的核廢。而南卡羅來納州與與喬治亞州交界處,還有一座全美最大的沃格特爾核電廠(Vogtle Electric Generating Plant),廠內有4座機組。

    核能、核武燃料鍊同出一源

    坎普斯力陳,艾森豪於1953年所宣傳的「原子能和平用途 」根本是以核電掩飾核武的手法。首先,當年的反應爐是由美國海軍興建和營運,再者,美國在1970年代前只有少數反應爐真正用於發電,所以不論是開採鈾礦與發展軍事民生兩用的反應爐都是為了發展核武。

    關於核能、核武同出一源之事,美國官方說得再清楚不過。莫尼茲(Ernest Moniz)曾於歐巴馬主政時期擔任能源部長。他近年明言,美國政府必須持續補貼核能產業,方能維持核武優勢。這種共生關係也說明了核工業為何會一再申請老舊機組延役,堅持要運作至80年、甚至於100年。

    即使核電廠設備老舊、無法與再生能源競爭,核工業都因政府大方補貼,而有恃無恐。坎普斯直言,美國核工業向來能用錢買到最好的民主(The best democracy money can buy)。核工業者以6000萬美金賄賂俄亥俄州議會議長、議員,使得州議會為境內兩座危老反應爐通過10億美金的「紓困」計畫,而核工業買通州議會的作法也是該州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

    坎普斯相信,核工業產官一體的現象不是美國獨有,各國皆是如此,例如日本國會所公布的調查報告直指,福島核災是日本政府、東京電力公司與管制機關間的勾結、腐敗和犯罪(collusion, corruption, and criminality)所導致的人禍。所以反核運動就是抵抗體制的力量。

    核電無法與社會、環境和平共存

    美國原住民和非裔人口在核能與核武工業發展過程中首當其衝,但其他人口密集和水資源豐富的地區也同樣面臨輻射危害的威脅。例如鄰近紐約市的印地安角核電廠(Indian Point Energy Center)雖然已經在2021年4月30日關閉,但高階核廢乃持續污染地下水。

    坎普斯表示,身為密西根人,他非常熟悉核子設施遍佈五大湖區、形成核子熱點的情況。目前核電廠、核燃料加工設施、核廢料處理乃至於鈾尾礦場址圍繞於休倫湖、密西根湖、伊利湖和安大略湖 。

    五大湖所組成湖泊為全球面積最大的淡水水域。坎普斯憂慮,湖區四週遍佈核子設施,一旦遭遇天災、人禍,輻射危害影響所及會是地球表面21%的淡水和全美84%的淡水。

    因坎普斯長年關注美加邊境五大湖區的核電和核廢議題,所以他曾代表美加環境團體,於加拿大核能安全委員會所辦的聽證會作證,說明核電和核廢的跨境影響。

    川普雖然已經下台,但坎普斯對拜登政府所說的氣候承諾卻不表樂觀。目前拜登政府已任命新墨西哥州的勒瓜那普韋布洛(Laguna Pueblo)印地安女性哈蘭德(Debra Anne Haaland)擔任內政部長。哈蘭德深知,該州的傑克派爾(Jackpile)鈾礦區緊鄰當地部落所致的健康和環境危害。

    坎普斯判斷,任命哈蘭德之事應與拜登政府的其他高層人事安排相互對照。例如拜登的氣候顧問麥卡錫(Gina McCarthy)於2013年至2017年間擔任歐巴馬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卻坐視密西根州弗林特市(Flint)飲用水受到鉛污染的災難,傷害當地經濟弱勢的非裔美國民眾。

    拜登政府高層也多與核工業、化石燃料業交好,如能源部長格蘭霍姆(Jennifer Granholm),這也呼應坎普斯先前所提的事實,抵抗美國核工業的過程會是個與體制對抗的漫長過程。

    當日聽眾線上參與和提問相當踴躍。坎普斯在短講前多次表達想與聽眾交換意見,以下為他演講活動當日的答問記要。

    問:美國意圖發展小型反應爐、比爾.蓋茲等人聲稱新一代反應爐更加安全、可當成暖化解方,講者的看法為何?

    坎普斯答道:所謂的「新型反應爐」其實都是老舊設計。「新型反應爐」過去研發屢屢失敗,未來也是所費不貲、重蹈覆轍 。蓋茲的反應爐計畫並不是自己拿錢去投資,而是藉著核能和核武為同一個產業鍊,想方設法爭取美國能源部的補貼。

    1979年三哩島核電廠發生核災時,反爐爐正是當年的新型設計(三哩島2號機於1978年12月30日運轉,1979年3月28日2號機發生部分爐心熔毁)。車諾比核災發生時,反應爐也是當時的新型設計。在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爐心熔毁後,核管會不僅拒絕採取管制作為,更聲稱發生爐心熔毁的機率微乎其微。

    此外,美國核管會允許小型反應爐省去安全設計以節省成本,想走捷徑只會使「新型反應爐」比更過往更危險。

    問:台灣的核四廠已經是40年前的設計,在尚未完工階段封存至今,如果要啟用會有哪些風險?

    坎普斯答道:台灣核四廠為40年前的舊設計,無法針對35年前車諾比核災、10年前福島核災所面臨的挑戰做出改善。美國田納西州瓦特斯巴核電廠(The Watts Bar Nuclear Plant)是個類似案例。兩座反應爐始建於1973年,2016年2號機才完工商轉,但之後卻多次停機。

    此外,反應爐無論新、舊一樣無法解決核廢問題。新型反應爐更依賴以核燃料再處理技術分離鈾、鈽等核種,這類高危險的技術,不僅昂貴、高污染,更增加核武擴散的風險。

    問:對台灣的核一、核二廠區核安有何建議?例如加強鋼板和水泥?對於核四位於斷層帶的看法?

    核電廠坐落於斷層帶附近或斷層帶上本身就令人憂心,因為不論用任何技術強化廠區安全都無法阻止地震發生。

    美國過去已有管制機關勾結業者的醜聞,如核管會的前身、原子能委員會(The United States Atomic Energy Commission)確知維吉尼亞州的北安娜核電廠(The North Anna Nuclear Generating Station )就位於斷層帶,卻隱匿斷層帶事證,業者更企圖使核電廠延役運作至80年。
    司法部原先想起訴原能會官員,但真要追究,只會使政府顏面掃地,所以事情就不了了之。

    維吉尼亞州於2011年8月23日發生芮氏規模5.8地震,當時震央距離北安娜核電廠只有15英哩(約24公里)。地震卻已經造成核電廠冷卻系統損壞和冷卻池洩漏。這也顯示,美國核電廠常與核災擦身而過。福島核災的教訓就是:要確保核安絕不能只憑運氣。

    問:上週看到美國漢福德核廢料貯存桶破裂外洩的新聞,請問講者可否說明為何會有外洩事故、影響為何?

    坎普斯答道:位於華盛頓州漢福德基地(The Hanford site)的地下高階核廢料儲存槽已多次發生洩漏,目前該處有177個儲存槽 ,並放置了高達5000萬加倫的液狀高階核廢。

    漢福德基地因曼哈頓計畫的需要於1943年啟用,並生產核子武器所需要的鈽,長崎原爆中美軍所使用的鈽就是在漢福德生產。漢福德不僅為全美污染最為嚴重的地區,更破壞了哥倫比亞河的生態環境。政府多次想要固化液態高階核廢,卻屢屢失敗,目前當地核廢大多是液態,雖然一部分核廢已固化,卻因美國高階處置設施付之闕如,使得核廢仍然留在當地,無法移出。

    類似的情況,也在我先前提到的南卡羅來納州薩凡納河基地發生。能源部選擇在經濟弱勢的非裔美國社區,興建地下高階核廢料儲存槽,棄置核廢污泥,這使得當地居民賴以維生的薩凡納河不堪飲用。

    反核運動每次的抵抗都與環境運動者和當地居民攜手合作,但是對手是軍事上、經濟上極為強勢的核武暨核能工業。而美國的能源部與核管會永遠只為核工業的利益服務,而非為民眾利益服務。

    問:美國為何至今都沒有成功設立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如果暫時找不到適合的場址,應如何處理與保存高階核廢料?

    坎普斯答道:美國核工業所擁有的129座反應爐目前已累積高達10萬立方公噸的高階核廢,其中93座反應爐持續運作並製造高階核廢。能源部過去30年一直鎖定內華達州猶卡山(Yucca Mountain)為最終處置設施場址,但因選址欠缺科學依據,引發當地的印地安原住民西休休尼族(The Western Shoshone)挺身抵抗30年。過去全美超過1000個環境和團結組織加入西休休尼族的抗爭。為阻擋各地高階核廢運送至內華達州,沿途各州的人民也加入抗爭。

    美國目前面臨核廢難題時,既不能永遠留存核廢於核電廠內,但又欠缺最終處置設施。我認為採3個步驟可以處理這個問題:

    首先,以再生能源取代核電,停止繼續製造核廢。

    其二,在沒建立最終地質處置設施前,先建立強化現場儲存(hardened on-site storage),這也是全美的環璄團體所提出的要求 。實際做法是使冷卻池回歸冷卻功能,非而核廢儲存池。經一定年限後,池內用過的燃料棒必須改以乾式儲存。

    福島核災時4號機於4月11日發生火警事故,若當時冷卻池起火,日本政府就必須疏散5000萬人,而非疏散16.4萬人。日本首相菅直人承認,若真要疏散5000萬人,就相當於終結日本這個國家了。不過,美國的冷卻池用以儲存用過的燃料棒的密度還遠高於日本,一旦發生核災時,危害也會更為嚴重。

    第三,美國必須建立一個符合科學與技術要求、環境正義的最終地質處置設施。該地質設施必須達成核廢應與生物圈安全隔離數百萬年要求,還要能因應極端氣候、恐攻的挑戰 。目前計算核能碳排時,從不計入數百萬年最終處置所涉及的高量碳足跡。這也使核電看似低碳,實則不然。

    內華達州猶卡山設施若真用於最終處置,輻射洩漏問題遲早會發生。要想一勞永逸地解決高階核廢,就是不要使用核電。我的環境導師——五大湖非核聯盟(Coalition for a Nuclear Free Great Lakes)領導人奇根(Michael Keegan)指出,核廢就是詛咒後代長達萬年,所以應該停止製造核廢。

    問:目前擁核人士希望以核能當成基載,解決氣候問題,請問是否可行?

    坎普斯答道:洛文斯(Amory Lovins)指出,為了減緩氣候危機,我們必須以最少成本、最短時間內減去最多的碳,因此我們必須權衡碳、成本和時間等三個因素,方能評估氣候有效性,就也是每花費一美元時能多快減少多少碳排,而非只看碳排一項。

    在同時衡量三項因素後,再比較核能和再生能源何者才是氣候解方,我們很快發現,投資核電不僅昂貴、耗時,更使有限資源無法投入用於符合氣候效益的再生能源選項,所以核能絕對不是解方。

    問:各國民眾和政府針對日本政府決定排放「稀釋的」福島核電廠廢水入海,可以如何採取行動?

    坎普斯答道: 排放核廢水入海就是以海洋為垃圾場,構成危害海洋罪(crimes against the ocean)。

    核廢水入海侵害了洋流行經之處的所有人,核廢水含氚,氚是氫的同位素之一,因過濾不掉,排放「稀釋的」輻射廢水後會生物集中於食物鏈高層,既破壞海洋生態,也影響生物和人的分子細胞、組織、器官,造成癌症和先天缺陷。福島廢水中尚有如銫和鍶等放射性同位素,日本政府因無法處理,索性隱匿事實,直到消息曝光,難以再抵賴。

    日本政府應有的做法就是儲存輻射廢水125年,直至氚對人體真正無害為止。

    日本政府自欺欺人的作法與美國政府、核工業如出一轍。美國政府與核工業因無法處理漢福德輻射污泥,所以一概宣稱該場址的「污泥對人體無害」。日本漁業合作社聯合會多來強烈反對排放核廢水入海,中、韓政府、台、韓民間團體也強烈反對。我們必須繼續強化反對力道。

    主辦方–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在演講最後總結表示,從坎普斯的分析,使我們警覺到美國看似先進,核工業卻習於侵害印地安人權利,壓迫底層、而政府則是管制失靈。

    從美國的結構性問題反觀國內,類以的場景也在台灣發生,講者不僅提出了與美國官方論述大相逕庭的進步觀點,也使台灣民眾了解美國核工業加速氣候崩壞的情況十分盤根錯結。不論身處任何一任政府治下、20或21世紀,反核之路註定漫長艱辛,而北美最缺乏社會資源的原住民和底層挺身抵抗核工業的跨國壓迫、官資一體,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當可為台灣各界帶來許多啟發。

    (本文為2021年5月15日綠盟主辦【如何抵抗核工業的環境不正義?從美國環境運動談起】之講座紀錄)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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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4 14: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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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核四爭議不斷?臺灣真的需要第四座核電廠嗎?(06/23/2021 Greenpeace綠色和平)

    2021 年適逢福島核災 10 年、車諾比核災 35 年,再次喚起全球對核能安全的關注,5 月全臺接連停電,更引發公眾對供電吃緊以及能源轉型的疑慮,能源議題在臺灣社會引發洶湧聲浪,隨著「重啟核四」公投即將於 8 月舉行投票,更引發擁核與反核兩方的激烈辯論。究竟核四電廠存在哪些爭議?臺灣是否真的需要這座核電廠?除了核能,臺灣還有哪些能源方案?

    臺灣能源現況

    在討論核四爭議前,先與您看看臺灣目前的能源現況。以臺灣近十年來的全年發購電量為例,火力發電量約占 80%,核能僅占約 12%,顯見臺灣電力目前仍以火力發電為主要電力來源。在夏季用電尖峰時段,核電亦只佔 6 至 7% 的發電量。

    事實上,根據台電公司所公布的歷年發購電量各能源別占比,自民國 105 年(2016年)起,核能占比都低於 15%,在 109 年(2020年)也僅佔 12.7% 。換言之,核能並非臺灣最主要的電力來源,而為了因應日趨嚴重的氣候危機,目前臺灣的能源政策規劃:「2025 年前將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提升至總體發電量的 20%」,若提高再生能源發展及用電占比是能源政策主要目標,臺灣還需要將資源投注於發展核能嗎?

    核能的優缺點

    目前世界上的核能發電,主要是利用輻射物質——鈾-235 進行「核分裂」反應來發電,發電前首先須開採鈾礦,鈾礦經過提煉及濃縮程序後,製造成一般核反應爐可用、鈾濃度約為 3% 的燃料棒,再將大量的燃料棒放入反應爐之中,確保足以核分裂達致臨界並持續產生熱力,熱力所產生的蒸氣即可推動發電機發電。

    核能發電的整個供應鏈,包括開採、提煉、濃縮、發電,以及燃料棒後續處理,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輻射污染以及碳排放,完成發電後的乏燃料棒(spent fuel)最終處置方法也尚未有最佳解方。因此全球主要的國際能源組織對於核能,多以「低碳能源」或「潔淨能源」稱之,但不會稱為綠能(green energy)或永續能源(sustainable energy),顯示核能整體生命週期對環境的破壞力仍大。

    換言之,核能支持者認為核電具備低碳與穩定供電等優點,卻忽略了核能在開採、提煉、濃縮過程中產生的廢石、廢泥漿、廢水與輻射均為巨大污染,此外核能發電過程產生大量的核廢料,也成為懸而未解的環境問題。自 1951 年12 月 20 日人類首次用核反應爐產生出電力,至今 70 年過去,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及地區可以解決「如何安全處置核廢料」的問題。(延伸閱讀:《全球核廢料危機報告》:大量核廢料難以處理)

    為什麼臺灣社會聞「核四」色變?

    核電廠最具爭議之處,就是「核安」問題。自 1950 年代開始,全球已發生三哩島、車諾比、福島等重大的核災事故,這三場不同類型的核災發生原因包括設計缺陷、人為疏失,以及地震引發海嘯導致的系統故障,造成爐心融解、反應爐爆炸、氫氣爆炸等事故,並且對當地環境造成大規模的輻射污染,即使經歷多年,依然難以復原。(延伸閱讀:福島十年核災處理無期 綠色和平盼望臺灣平安終結核電)

    臺灣位處地震帶,板塊運動本就頻繁,存在地震釀災的風險。然而目前的 4 座核電廠,都興建於斷層附近,其中核一、核二與核四皆分布於北海岸,與人口眾多的臺北市直線距離僅不到 30 公里。而核四廠半徑 80 公里海域內有 70 幾座海底火山,其中有 11 座為活火山,2011 年,中央地質調查所也確認,有一條長達 2 公里的 S 斷層位於核四廠的正下方,貫穿整個廠區。《華爾街日報》更在福島核災後,將臺灣 4 座電廠列為最危險等級。

    目前討論聲浪最熱烈的「核四」,因預算不足而無法採用大多數核電廠的「統包」方式,轉而將貨就價採「分包」作法,將核四建廠由台電自行進行統籌施工與整合,分拆給美國、日本等跨國公司負責不同部份的施工,最後。因為分包關係造成元件與元件間的介面複雜程度提高,系統不一致且難以整合,而這不穩定的系統整合,最後卻交由過去沒有相關整合經驗的台電處理,讓許多電力專家擔憂核四的安全性。

    於 1999 年正式動工的核四電廠,由於建設時間超過二十年,許多系統零件已經老舊不堪使用,原製造商也沒有生產對應零件,如果重啟,需要再進行系統全面的修復跟維護,保守估計須要投入 800 億新台幣以上資金, 10 年以上的時間才能發電,若正式發電後還有營運、核廢料處置的成本。重啟核四不僅曠日費時更所費不貲,也無法回應近期經濟成長的電力需求。將大量資源與金錢投入一座最快 10年後才能發電,而且存在核安疑慮的核電廠,真的是最佳的決定?

    積極發展綠能為導向的能源轉型

    臺灣政府目前以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為再生能源主要發展項目,並預計在 2025 年達到總體發電量的 20%。隨著全球各地政府相繼承諾淨零碳排目標,許多大型企業如 Apple、微軟等紛紛提出潔淨產業鏈的要求,以綠能為導向的能源轉型已是全球共識,也是臺灣在能源政策上應該積極發展的方向,現正站在能源轉型路口的臺灣政府,若能集中資源,加速發展再生能源,儲電及節能,不僅可以比核四更快彌補短期用電缺口,更可減少碳排放與空氣污染。

    台電獨立董事許志義教授也於研究報告指出,未來新的能源系統將是綠能為主,電力供需則應以分散式供電,取代以往穩定供電的觀念。除了多元開發再生能源,在電力需求端必須思考更多節能、儲能或調配負載的方案。另外在綠電市場開放的狀況下,企業及公眾能夠成為電力「產銷者」,除了用電外,可以透過公民電廠、自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甚至是儲能系統,成為電力供應者的角色,這些行動都能夠協助減輕臺灣電力系統的負擔,並在電業當中成為貢獻系統的部分力量。

    綠色和平因反核運動而誕生,五十年來,始終秉持反對核能、核武的立場。邀請您一起加入呼籲政府落實能源轉型的行列,淘汰高碳排的化石燃料及高風險的核能,轉用更加永續、潔淨、安全的再生能源,使您我及下一代無須再擔憂可能發生的駭人核災,或為艱難的核廢料處理問題苦惱。

    綠色和平小教室:
    統包(Turnkey):由一個得標的統包商負責整個工程興建的統籌,根據電力公司所需的規格,包辦設計、施工到測試,在建廠過程中從頭到尾把關,再交由電力公司進行運轉與管理。目前全球絕大多數的核電廠(包含臺灣核一、二、三電廠)都是以統包方式建設而成。

    完整圖文以及更多參考資料請見:
    https://www.greenpeace.org/taiwan/update/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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