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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容器申報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司法院釋字第788號解釋摘要(法律保留原則、法律保留密度、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請各位參看一下內容
司法院釋字第788號解釋摘要
說明:本摘要係由大法官書記處依解釋文及理由書摘錄而成,僅供讀者參考,並不構成大法官解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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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案號:
107年度憲二字第122號(聲請人一保力達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度憲二字第7號 (聲請人二富鴻慶國際有限公司)
解釋公布日期:109年1月31日
事實背景
1.聲請人一為容器商品製造業者,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委託會計師查核97至101年之營業(進口)量相關帳籍憑證,發現其製造之保力達B所使用之玻璃容器螺旋鋁蓋內墊使用聚氯乙烯(下稱PVC)材質,卻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申報繳納玻璃容器(附件使用PVC材質)之回收清除處理費,命聲請人一補繳新臺幣(下同)3億831萬4,070元。
2.聲請人一不服,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認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下稱系爭規定一)、第16條第1項(下稱系爭規定二)及第5項(下稱系爭規定三)規定、環保署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下稱系爭公告一)及96年6月20日環署基字第0960044760號公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下稱系爭公告二)有違憲疑義,於107年4月向本院聲請解釋憲法。
3.聲請人二為容器商品製造業者,經環保署委託會計師查核98至101年之營業量相關帳籍憑證,發現其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申報繳納玻璃容器(附件使用PVC材質)之回收清除處理費,命聲請人二補繳118萬8,347元。
4.聲請人二不服,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認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一及三、系爭公告一及二、環保署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下稱系爭公告三)及101年5月21日環署基字第1010042211號公告(下稱系爭公告四)有違憲疑義,於109年1月向本院聲請解釋憲法。
5.上開二聲請案或所涉聲請解釋標的相同,或所涉之憲法爭議有其共通性,本院併案審理。
解釋文
(1)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
(2)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有關應繳納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與法律保留原則及平等保障之意旨均尚無違背。
(3)同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有關責任業者所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之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而以同條第5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具體決定,尚未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授權明確性原則。
(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年6月20日環署基字第0960044760號公告之「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附表註2及101年5月21日環署基字第1010042211號公告之「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公告事項三,以容器與附件之總重量為繳費計算標準,課徵回收清除處理費,與憲法第7條平等保障之意旨尚無違背。
(5)前開96年費率表公告附表註2及101年費率表之公告事項三,就容器瓶身以外之附件使用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 PVC)材質者,加重費率100%,其對責任業者財產權及營業自由之干預,尚不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廢容器申報 在 李眉蓁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貼心小提醒
大雨過後相關的防疫措施不可忽略
眉蓁 提醒大家務必落實「巡、倒、清、刷」,仔細巡視家戶內外積水容器,將積水倒掉,不要的容器予以清除,若有大型廢棄容器如泡水家具、廢棄物品等,可連絡清潔隊協助清運,留下的器物也要刷洗以去除斑蚊蟲卵,並妥善收拾或予以倒置,使用中的儲水容器則務必每週檢查、刷洗並加蓋或加掛細網。
受災情形符合房屋稅等減免規定者,請於規定期限內就近向該處或分處申報減免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相關資訊可查詢該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DefPage/index.aspx?MenuID=272) /主題專區/稅務減免/「天然災害減免」或於上班時間內撥打7410141轉202~204洽詢
詳細資訊請上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補助
https://reurl.cc/yqo2l
#高雄市議員李眉蓁
#大雨過後防疫不可輕忽
廢容器申報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別讓蚊子容易找上你!3關鍵登革熱退散】
傳播登革熱的兇手是埃及斑蚊和白線斑蚊,這兩種蚊子的習性很不一樣。埃及斑蚊喜歡躲在家裡、喜吸人血;白線斑蚊不喜進屋、愛待在戶外伺機叮吸動物血。換句話說,人只是白線斑蚊的「食物」選擇之一,埃及斑蚊才是登革熱散播的最大原因。
國立陽明大學 National Yang-Ming University醫學系熱帶醫學科教授陳正成指出,埃及斑蚊的特性是極為敏感,只要一點點驚擾就會立刻從皮膚上飛走。但是這樣的特性反而加強了牠傳播病毒的能力。因為蚊子吸血是為了提供養分使卵成熟,埃及斑蚊的壽命約1個月,若環境條件好則最多可以產卵約4次,每次估計100~200枚卵。但牠若還沒吸飽就被驚走,就會再叮咬下一個人,直到吸到足夠的血量為止。陳正成指出,蚊子每次產卵經常需要吸血3~4次或更多次,因此1隻蚊子可以感染好幾個人。
埃及斑蚊產下的卵也有很強的耐力,能悄悄潛伏在家裡,一抓住機會就孵化出來叮人。不過,只要懂得埃及斑蚊的行為,就有更多把握能在這波登革熱全身而退。
【關鍵一】用刷子刷洗家裡的積水容器
【關鍵二】穿上淺色長袖衣服和襪子
【關鍵三】少噴香水
(完整報導,詳 康健雜誌: http://bit.ly/2KCoU89)
【Reference】
1.資料 / 圖片 來源: 康健
2.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登革熱防治之發展回顧報告書」: http://bit.ly/2l34uqI
根據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1922防疫達人,台灣因應登革熱主要的策略,以消除病媒滋生源及降低了病媒蚊的密度為主。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已制定了一個三階段的預防策略,以控制登革熱疫情:
1.主要預防措施包括源頭削減和載體數目的控制。
►實施健康教育,促進登革熱和登革出血熱(DHF)的認識。
►透過志工培訓減少載體源,動員社區改善環境和家庭環境 衛生。
►鼓勵定期檢查、及清洗廢棄空房、空地,來消除病媒滋生源以及其他潛在的孳生源載體。
►加強教育和培訓疾病預防工作者和志願者。
►建立媒介監測機制,以檢查蚊子高密度地點,並及時消滅載體源。
2.繼發性措施涵蓋的疾病監測和緊急/應急機制。
►建構疾病監測機制,對疑似病例及時控制。透過疫情報告系統、疾病評估趨勢、新出現疾病的監測、公開報告及症狀申報表來加強官方對疾病的監測。
►緊急/應急機制,對可能的傳播源建立及時調查和噴灑殺蟲劑,以消滅這些來源,並宣傳消除病媒滋生地點,以防止可能感染的重要性。
3.三級預防包括控制死亡率。
►建立登革出血熱(DHF)診斷和治療指南。
►組織成立教育培訓班,以提高醫療質量,降低死亡率。
( from Page 17 – 肆、各地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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