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廠商未依契約規定辦理保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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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辦理保險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619的網紅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都發處、產發處業務報告】 💥插播💥疫情持續升溫,基隆最新措施:比照雙北市 基隆市八大場所15日上午八時起暫停營業。不斷不斷呼籲,大家勤洗手、戴口罩、少群聚,維持社交距離,齊心抗疫!💪 ・ 5月12日(三)是都市發展處與產業發展處的業務報告,我特別和都發處討論很多市民關心的城市 #樹木保...

  •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辦理保險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4 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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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發處、產發處業務報告】
      
    💥插播💥疫情持續升溫,基隆最新措施:比照雙北市 基隆市八大場所15日上午八時起暫停營業。不斷不斷呼籲,大家勤洗手、戴口罩、少群聚,維持社交距離,齊心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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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三)是都市發展處與產業發展處的業務報告,我特別和都發處討論很多市民關心的城市 #樹木保護 機制作業標準、#違建 怎麼總是在「排拆」,以及和城市博覽會很相關國門廣場、#不義遺址 如何呈現國家門戶的人權標準與轉型正義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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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會處的業務報告上,我特別詢問社會處主辦的 #開齋節 在防疫優先下是否能線上交流、以及 #關懷據點防疫措施,再次提到讓基隆市財政負擔越來越沈重、但也沒人敢談的「無差別」 #長者健保費補助 是否開始進行政策檢討,並關心 #能源弱勢 的協助如何再往前,以及台灣2021將成生育率最低國家,低生育率炎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的場地目前還卡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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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發產處業務報告
    都市發產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2DR_0.mp4
     
    🌳城市樹木保護機制作業標準怎麼辦?
    去年麥金路人行道整建工程進行中,我就收到民眾陳情麥金路樹木過度修剪,當時我就和負責工程的工務處與都發處討論過廠商毫無專業與過度修剪該怎麼來把關。之後,仍有許多公有樹木被市府或鄰里的承包商不當修剪,今年初我也收到十全亭公園改建案樹木過度修剪而未依照規定提送修剪申請的狀況。
     
    現行工程中採購中,工程廠商顯少將修剪交由專業、也未依照基隆市規範提送修剪申請。而不當修剪的咎責就是採購契約範本中的「保活一年」。然而,樹木遭受過度修剪導致體質弱化、採用錯誤工法被剝皮使得傷口容易讓細菌入侵,只是開始進入「慢性死亡」的階段,基本上還能苟延殘喘拖過一年,因此難以依約咎責廠商。除了危害城市綠資源、讓種植維護的公帑被白白浪費,更因樹木慢性死亡提高城市樹木遇風災路倒的風險,也傷害本市的公共安全。
     
    因此我再次和都發處提醒,都發處與產發處兩處的《基隆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 《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要求「任何工程」只要會動到樹就必須提送申請、並嚴格把關,是否要統整法規與程序,並持續要求各機關提送修剪申請,或是就實務面上檢討人力與專業性的落實狀況,來檢討兩個規範。
     
    林務局在《森林法》有關一般樹木保護的修法,預計會將公有地上一般喬木修剪且公共工程採購金額達十萬以上者,納入「專業技師設計」、「規劃及監造之簽證制度 」 透過專業設計與監造把關來落實樹木保護(若未達十萬,也需要樹木保護專業人員進行操作)。或是將公共工程採購納入一般樹木修剪規範的契約版本(並由仿效宜蘭、台北等地的規範範本來作SOP與修剪專業的指引,納入契約來做規範)。
     
    以上提到都需要主管單位評估實際狀況和可行性來修改並加強工程中的樹木保護,我也請都發處說明目前的檢討方向。
     
    🐦都發處長回覆:
    樹木保護的機制都有和產發處以及各局處在開會在做,目前比較大問題是,專家學者認為定型化契約可能徒法不能自行,我們會再開一次會討論。關於行道樹和修剪規範怎麼整合,我也覺得有重疊的地方,我們會來主動討論。
     
    🏗違章建築「排拆」forever?違建拆除順序SOP在哪裡?
    目前《基隆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在2020年1月開始實施,明定違建拆除費用需要由違建者負擔,但都發處針對「基隆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標準」的訂定與評估仍在討論,預計有了收費標準可以在今年八月正式上路。
     
    基隆的違建數量眾多,拆除進度緩慢,我的辦公室也收到許多民眾違建陳情——檢舉的違建一職「排拆」的狀態,當陳情人進一步追問到底要排到何時才能將違建拆除時,往往得不到市府正面的回應。因此,針對條例施行後,除相關的收費標準需明文規定外,也想藉此機會請教都發處是否會針對違建的興建時間(皆指2012.04.02之後的新違建)、檢舉時間、違建類型(如頂樓/頂棚加蓋、陽台/騎樓外推等等)或是公共安全影響程度等等標準來建立違建的優先拆除順序。
     
    🐦都發處長回覆:
    違建收費與拆除順序正在努力討問中,5月20日有再開專家會議,順利的話違建拆除就會有標準會出來。
     
    ⏳公告不義遺址之後呢?國門廣場如何承接歷史!
    上個月,促轉會把基隆港、原基隆要塞司令部、基隆八堵車站、基隆原南榮派出所列為審定公告第一批不義遺址,這幾處不義遺址不只直接見證了過去在308事件中,人權受侵害的經過,更可以提醒我們去省思歷史的傷痕。
     
    保存不義遺址是還原歷史真相、反省歷史記憶的空間取徑。不義遺址的存在,除了透過保存維護之外,以歷史事件的詮釋和展示,賦予場所新的文化意義,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將「威權統治時期,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轉化為彼此之間的連結、並且作為可以協力處理轉型正義的重要空間媒介,以及建構人權教育推廣基地,是標定不義遺址期望可以開始做的事情。如國門廣場基座的保存不是要崇拜殖民者或威權遺緒,而是要提醒世人真相的存在,而學到教訓:不該讓獨裁侵害人權、侵害民主。
     
    但如果我們直接來到了這些不義遺址的空間,卻無法發現任何和它過去有關的線索,空間設計和展示沒有辦法提供任何和這些傷痕歷史有關的內容,是非常可惜甚至是拋棄和掩蓋過去的作法。目前如基隆港有國門廣場工程正在進行,要如何讓人們能夠感知基隆港歷史記憶,並促進轉型正義教育?
     
    🐦都發處長回覆:
    關於國門廣場的308歷史,也希望可以多做一點,但事情跟文化局和民政處有關,若從基隆市的角度有做法、設計部分有一定原則參照,我們樂觀其成。
     
    ----
     
    #社會處業務報告
    社會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2DR_1.mp4
     
    😷防疫第一!開齋節停辦,線上交流行不行?長照據點活動怎麼辦?
    由於疫情發展持續嚴峻,市府也公告了防疫措施,有非常多活動都停止舉辦或延期,其中,在去年已經停辦的基隆開齋節,今年本來改為再八斗子舉辦小型活動,也再次停辦。開齋節對於穆斯林朋友們來說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節日,以防疫為最優先考量下,是否有線上形式或內容可以來持續進行文化交流?另外,關於最新的防疫措施和規定,也希望能協助衛生及民政單位向外籍移工進行說明和宣導,並提供多語言的資訊供參考。
     
    昨天市府也發布了各場所及活動的調整,里民活動中心和關懷機構的部分都停止共餐和供餐,改為送餐服務。我特別請社會處說明我們的各日間托老、關懷據點等長照據點因應這一波疫情的防疫措施,以及因減少活動舉辦及停止共餐,會減低部分長者的活動量,可能會降低健康促進的目標,在防疫的考量下,有沒有可以因應協助的措施。
     
    👨‍💼社會處長回覆:
    開齋節從2016年開始辦理,到後來實體活動會有2000人參與,2020年因疫情關係喊停,有思考線上的方式來讓穆斯林社群參與,但因為同時的人數限制,形式上會再思考。另外針對移工防疫資訊提醒,會做多國語言並放上網,除了和合作漁會來協助,也會先前開齋節建立的移工社群連結來傳遞。關懷據點是因應基隆市防疫措施會停辦一個月(餐飲或課程皆是)。長者健康促進的滿足會降低,但會維持心理的支持,如電話訪視等零接觸的措施,會持續來進行。

     
    🐘房間裡越來越沈重的大象:無差別的長者健保費補助
    處長在業務報告中提到,基隆市的65歲以上長者在今年間已經來到6.4萬人,已經占全市人口比例為17%,「非法定」社會福利大幅增加,以業務報告寫到的基隆市65歲以上長者無差別健保費補助來說,6.4萬非中低收長者每年健保費的補助就來到5億多,是非常令人擔心的數字,同時也是財政的負擔。
     
    我知道這樣的補助來自2004年《基隆市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自治條例》的規定,然而至今已經17年,我特別請社會處長說明,目前針對這樣的預算的目標為何?是否達成長者健康促進,是否對此政策有全面性的檢討與評估?
     
    若是健康促進、預防失能等政策期待,是否應該要轉換預算的目標,從補助來到公共化布建,要讓基隆市的長者在地健康老化並延緩失能,是否應該將這樣的預算放入提升公共化設施的布建,如關懷據點等在地長照支持性服務、據點與設施量能提升?
     
    另外,從去年市長就針對長者公車無上限搭乘次數提出檢討的宣示,希望改由點數制來平衡促進長者出外活動的需求與財政,目前公車改革營運小組也正在檢討這個機制,請問社會處的評估和檢討期程為何?
     
    👨‍💼社會處長回覆:
    健保費補助的目標就一直進行至今,我的看法比較正面,讓地方加碼照顧、因地制宜也不是不行。但當年制定時並沒有預期到人口老化、財政負擔到底要怎麼面對,另外成效是什麼?所謂的成效是兩極,有些人會覺得不需要、有些人會覺得為什麼要拿掉,都需要經過更大溝通與議會共識。另外長照基金會有長照2.0補助,也都有明定。最後是公車點數之社會處沒有既定看法。
     
    (🤦‍♀️薇仲OS:任何政策都要有「政策評估」!補助也是政策,政策施行這麼多年目標不明還造成這麼大的負擔,本就要立即檢討!我在問政策「評估」,不是問大家的喜好或感覺...)
     
    ⚡能源弱勢跨局處持續加油
    在我前幾次會期討論到「能源弱勢」現況後,很感謝社會處和社工科重視這個議題,也非常高興這次在業務報告詢問回覆中,看到社會處回覆說工務處將會從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的5%優先補助中低收入戶,而社會處也連結企業資源協助個案申請,也提升弱勢者的節能家電汰換。特別提醒節電與減碳幾個重要計畫的召集人是市長和秘書長,在協助「能源弱勢」家電汰換等經費分配及補助細節需要社會處與工務處之間的合作,再勞煩節電跨局處整合工作委員會的召集人秘書長多多協助。
     
    👨‍💼社會處長回覆:
    工務處說有補助願意優先給,社工去做需求調查、救助科有去和民間團體媒合,所以有三波的捐贈。
     
    👶生育率低炎上!公托家園場地難尋怎麼辦?
    最近少子女化的討論沸沸揚揚,我們知道少子女化的成因、不願生育的原因非常多,公共資源的支持足夠與否,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公共托育設施的佈建非常重要。雖然知道非常困難,也在前幾次會期和社會處討論過空間尋找的難處,我也特別請社會說明一下目前公共托育家園的規劃狀況。
     
    👨‍💼社會處長回覆:
    社區公托家園的老問題就是空間,公有閒置空間我們有清查過,能用的不多,也有建照的問題,雖然民間租賃的空間也可以,但是很不穩定。中央還是希望勁量利用公有閒置空間,目前很努力在嘗試。而如都發處規劃的七堵社會住宅,我們就把公共托育家園的需求提進去。

  •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辦理保險 在 邱靖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04-17 18: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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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興國小旁停八停車場BOT案!民眾有知的權益嗎..?

    柯文哲日前在施政報告提到,要建立一個值得人民信任的政府,其中有一點就是要能成為「公民參與的政府」!!

    《新竹縣竹北市停八停車場委託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案》

    1.本案的總投資額度:30億元
    2.投資契約期間:自簽訂投資契約之日起算,包含興建營運期間,共50年。(含興建期5年、營運期45年)
    3.此計畫公共建設之類別為「交通建設」

    【目前了解的問題】
    1.本契約之基本規範僅規定「小客車停車位數量至少應達800輛以上」(不含附屬事業設施所衍生之法定停車位)

    2.在縣府所提供的申請須知中,針對「附屬事業設施」之範圍過於廣泛!
    可作金融保險類、醫療保健服務業、事務所及辦公室、住宅、會議及工商展覽中心、倉儲物流淚、購物中心及批發量販業、廣告業、管理單位辦公場所、加油(氣)站、餐飲服務、商場及超級市場、電信有線無線設備機房及天線、汽車業汽機車保養業零件修理業、電動汽機車充電站及電池交換站、配電場所變電站及其必要機電設施、轉運站調度站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圖書館、民眾活動中心、休閒運動設施、旅館、天然氣整壓站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附表中,列為停車場用地之使用項目皆可)

    3.本計畫於4/13審查出最優申請人後,需在60天內需完成議約、在議約完成後須於30天內完成簽約。簽約後意即縣府同意本開發案的進行!但又因縣府所提供的申請須知及投資契約在附屬事業的內容太過廣泛,民眾根本無法清楚得知是要將此停車場做何用途。=>議約階段,是否公開透明?

    4.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二條提到「公共設施用地做多目標使用時,不得影響原規劃設置公共設施之機能,並注意維護景觀、環境安寧、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順暢」,但根據流程,縣府是在簽約後,才開始請廠商將計畫開發案進入環評或都審,意即縣府已同意要做本開發了,只是在討論如何降低對周邊環境的衝擊!

    意即民眾只能在一個已制定的決策底下,來討論和爭取。
    若縣府在提出本開發契約案時,源頭規範的就如此寬鬆;且民眾在整個規劃、議約階段,都無法參與。那民眾自己的權益到底應如何被把關?


    【計畫其他的問題】
    1.本計畫針對民間機構外國人持股比例無限制。(申請須知3.1.10)

    2.本計畫的開發權利金為一千萬元;但營運權利金(含定額權利金、變動權利金)並不清楚,是由申請人自行填寫。(申請須知3.3.2)

    3.本計畫的履約保證金為1億元,最優申請人(乙方)須在與主辦機關(甲方)簽訂投資契約前,完成履約保證金之繳付,並於簽約後生效。且繳納履約保障金意即乙方需對本計畫期間一切契約責任擔負履行之保證。=>表示縣府會讓本案持續進行通過。

    且若乙方有違約之情事至甲方終止契約,甲方才可押提履約保證金;但若縣府的契約太鬆散、乙方何來違約之談?

    4.本計畫開放容許作住宅使用,但針對住宅比例限制僅提到「不得超過附屬事業總容積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並限以出租方式經營」,卻未針對住宅的意義(是否為社會住宅?)或至少應針對租金做設定限制。(申請契約3.1.4)

    5.縣府(甲方)在法令及權責範圍內,需要協助申請人(乙方)辦理租率優惠及取得證照或許可...

    據了解過去每次施政報告都有本案內容,我們將取得資料,深入了解,適時以足夠的力道介入!!

    邱靖雅部落格:http://blog.roodo.com/joinus2010/archives/44118809.html

  •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辦理保險 在 王惠美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3-07-11 16: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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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小常識】

    暑期工讀停看聽!

    暑假已至,許多學生紛紛投入打工行列,有些事項不可不知!工讀生進入適用勞基法之公民營事業單位打工,事業單位縱使是僱用暑期工讀生,有關工資、工時等勞動條件仍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例如:應於到職當日為工讀生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現行基本工資:月薪制為19,047元,時薪制為109元);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又國定假日,均應休假。此外,雇主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至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雇主所負擔的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的6%。工讀生如有請假之必要,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工讀生如不幸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應依規定予以補償。

    此外,工讀生如與雇主訂定書面契約,應注意契約內容要公平、合理;如契約內有以下條款,將損害工讀生權益,為避免被騙或詐財,建議工讀生請教學校師長、教官、輔導老師或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後再行簽約:
    (1)預扣薪資-即先剋扣若干工資,作為賠償之預備違約金。
    (2)未工作滿多少天不得領薪。
    (3)未服務滿預定期限之處罰。
    (4)預繳工作保證金。
    (5)放棄一切民事賠償條款。
    (6)強迫加班條款或不加班扣錢條款。
    (7)扣押身分證。

    有些求才廣告,或廠商雇主自發招募求才訊息,或有掩飾不實情形,建議同學們應謹慎辨識,小心不要掉進就業陷阱,以免招致受騙與剝削。工讀時可選擇結伴參加,俾相互照顧協助,亦較易適應。同時遵守服務單位工作規則,注意言行,建立和諧人際關係,俾塑造良好形象。遵守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應參加服務單位之安全衛生及預防災變訓練或講習,謹慎工作,以策安全。並隨時與學校、家長保持聯繫,以及告知工作場所地址及電話號碼。

    為確保工讀生權益,勞委會暑假期間將啟動「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由勞動檢查單位、勞保局執行抽查工作。勞工如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情事,亦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檢查機構或勞委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當有專人立即查處。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希望各位同學在工讀過程中,一方面可以賺取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吸收工作經驗,磨練心性,學習人際交往的應對互動之道,度過一個充實又愉快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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