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幼兒園不當管教處理流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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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幼兒園不當管教處理流程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萬的網紅王婉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幼兒接連受暴,處理制度漏洞百出;週全的處理機制,才能遏止暴力再犯!」 今年 1 月,我接到了多位台北某公立幼兒園家長的陳情,園內的老師疑似有不當對待的情形,因此我便建議家長們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正式通報,並聯繫台北市議員 林亮君 、呱吉 邱威傑 辦公室,協助緊盯北市教育局是否落實幼兒園疑似不當對...

幼兒園不當管教處理流程 在 許淑華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12-02 09:38:38

🐺女教保員疑似騷擾學童🐺 女教保員疑似舌吻不聽話的幼童,受害者達三名,這是什麼管教方式?竟然如此傷害孩子幼小的心靈!太可惡了😡姐絕對不能輕易放過這件事! #幼兒園 #孩童安全 #教保員素質不一 #不當管教 #心靈受創 #姐給你靠 ---昨日質詢重點--- ❗️延遲通報北市女教保員涉嫌騷擾男、女...

  • 幼兒園不當管教處理流程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5 16: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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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接連受暴,處理制度漏洞百出;週全的處理機制,才能遏止暴力再犯!」
     
    今年 1 月,我接到了多位台北某公立幼兒園家長的陳情,園內的老師疑似有不當對待的情形,因此我便建議家長們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正式通報,並聯繫台北市議員 林亮君 、呱吉 邱威傑 辦公室,協助緊盯北市教育局是否落實幼兒園疑似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程序。
     
    然而,我們卻看到許多調查程序上的問題,而且,這樣漏洞百出的處理制度其實已存在許久,今天上午,我便與 人本教育基金會、林亮君議員、邱威傑議員、陳情家長等,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必須儘速周全相關機制,才能遏止未來更多這樣的憾事發生!
     
     
    🔴 調查小組獨立性不足,園方竟然能夠球員兼裁判?
     
    雖然教育局在接獲通報後的確啟動了調查程序,並組成調查小組,但是,在調查過程中,卻並非由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甚至還讓該幼兒園參與調查事務,不免令人有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例如,將訪談地點設在事發園所,或是園方以具名方式要求家長回覆訪談意願調查表,使得目睹事件發生兒童的家長,因為畏懼遭到事後報復,不敢出面參與訪談,而在訪談進行的當下,甚至有老師、校方擔任工作人員,就坐在旁聽席聽家長們陳述。
     
    其實,我去年在質詢時已要求教育部,應訂定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流程與程序,教育部也確實在今年公告相關的注意事項,不過,該規範雖有明定調查過程的流程,例如:應組成調查小組、小組成員應為具有相關專業知能之專家學者,但從此次案件調查過程中的種種疏漏,恐怕仍有不足。
     
    針對調查小組的問題,我會持續爭取,要求未來在處理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時,應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由理應作為第三方公正單位的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程序!

    🔴 調查小組遴選機制不明,調查委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能嗎?
     
    此次的調查小組遴選了 5 位外部委員,但我們並不清楚這些調查委員的遴選機制為何?我們想問,教育局是否有明列專家名單進行遴選?若有名單,這些名單內的專家是否都有足夠專業知能足以讓當事兒童、其他目睹事件發生的兒童,能夠安心陳述呢?
     
    其實,台灣目前在兒童表意權的實踐上仍有待加強,尤其在涉及兒童權益的調查程序上,更為明顯!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更重視兒童表意權,在涉及兒童權益的程序時,也應該要讓孩子有充分表示意見的權利,並且應該有相對應的機制,協助兒童好好表達自己的意見。
     
    因此,我們呼籲教育部,有義務確保全數調查委員都具備與幼兒心理知能,或其他可協助幼兒表達意見的專業知能,並且,也應該比照《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來建置調查的專業人才庫!
     
    🔴 調查報告不提供給家長,讓家長申覆無門?
     
    在此案調查完畢後,社會局認定 A 家長所在班級的 2 位老師,確有管教方式不妥、有不當情緒,但僅以行政指導輔導即可;B 家長所在班級的老師,則因證據不足,認定無不當對待情形。
     
    然而,對於這樣的結果,家長就只拿到一張說明案件結果的公文。老師有哪些行為,經過調查後屬實?老師有那些管教方式不妥?不當情緒又是發生什麼事?這些家長通通都不知道,想和教育局索取調查報告,卻被以「有個資疑慮」,而拒絕提供,對於調查結果和局的認定,也沒有申復管道可以救濟。
     
    在今年 5 月公告的《處理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注意事項》中,雖然規範「須將調查結果通知相關幼兒的家長」,但是,只提供調查結果,難以讓家長得知認定不當對待案件成立與否的原因、調查委員審酌證據採納的理由等,恐怕將導致調查報告難以讓受害家長信服。
     
    因此,我們要求教育部針對教保不當管教案件,應持續修正相關幼照法、教保人員服務條例及相關注意事項,並比照《性平法》調查程序,調查會議必須以正式書面通知,並且明定調查結果必須以書面附調查報告予申訴人,並提供申覆管道。

    🔴 調查過程進行中,園方製造家長對立?

    園方在家長反映後,不僅沒有依法進行通報、組成調查小組,反而還召集幼兒園志工團的志工家長,表示「最近和某些家長誤會,需要正向相挺一下學校」,造成相信園方的家長群起攻擊陳情家長。這個情形其實並不少見,我們在多起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過程中,都常常會看到園方使用類似的分化手法,給予陳情家長莫大的壓力。
     
    若比對《性別平等教育法》,該法規範校方應有保密義務,且規定校方於組成性平委員會調查的期間,只能視情況就相關事項、處理方式及原則予以說明,等事件處理完成後,也要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能就事件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如此一來,才能遏止園方於調查程序進行中給予陳情家長壓力。
     
    對此,我們也要求教育部應修正相關法律及相關辦法,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完善機構於調查小組在調查程序中的保密義務!
     
     
    在去年3月底時,我們已提出《幼照法》修正,不過,後續我們也會針對前面提及的程序面問題,繼續提出《幼照法》、《兒少權法》的修正!
     
    此外,教育部目前也正在擬具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對此,我們仍要再次呼籲,希望教育部能按照規畫期程,盡快將法案送至立法院;也要強烈呼籲衛環委員會與教文委員會,儘速排審相關法案,才能讓我們透過修法,將以上種種問題,從根本改善!

  • 幼兒園不當管教處理流程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29 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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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重點報告】
     
    ✅成功爭取:社關員預算/單側聽損權益/幼托機構裁罰資訊透明/兒虐案件調查SOP
    ❎未竟之路:行政院承諾檢討重大事件畫面外流但無下文/兒少法、幼照法卡關行政院
     
    隨著 2020 年即將進入尾聲,今天上午,我和 邱顯智、 立法委員 陳椒華,共同召開記者會,為大家盤點,過去這一年來我們完成的、與未完成的事,在這邊向大家報告!
     
    -
     
    【捍衛弱勢權益】
     
    ✔ 為社關員爭取 5000 萬預算
     
    今年 4 月,我在衛環委員會的施政總質詢上,向蘇貞昌院長表達精神障礙者與家屬的心聲,因為目前社區復健與支持服務的資源不足,導致他們從醫院回到家門之後,經常孤立無援。我們極力地向院長與衛福部反映,希望能夠增加資源,健全社區關懷訪視的人力與制度。
     
    後來,我們在 9 月收到衛福部心口司的回覆,在往年的預算金額之外,成功向中央爭取到明年度增列約 5 千萬元的經費,可以協助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增聘約 75 名社區關懷訪視人力。我們非常肯定行政院、衛福部及心口司這樣的政策方向,讓社區關懷訪視的人力與運作,能夠逐漸走向一個正常的機制。
     
    ✔ 單側聽損納入職務再設計
     
    今年 2 月時我們陸續接獲單側聽損相關的陳情案,並在 9 月舉辦「不再漠視!單側聽損勞動權益再評估」記者會。經爭取後,勞動力發展署決定在 110 年試辦「單側聽損納入職務再設計」計畫,預計明年第一季實施;財源部分,勞發署將從就業安定基金找財源支應;標準部分,將以單耳 40 分貝以上者納入考量,評估其他工作場地、職務內容等因素實質判斷;目前規劃申請輔具申請最高上限為 10 萬,並著手研擬相關命令內容中。

    在納入職務再設計後,未來除了身心障礙者及受 ECFA 影響產業之失業勞工之外,在職場上需要輔具或其他輔助措施的都可以參加職務再設計的計畫來得到資源。其好處為私人民間企業得因單側聽損族群得申請輔具,有效減緩就業歧視等問題,進而促進職場友善及包容的就業環境。
     
     
    【守護兒少安全】
     
    ✔ 幼托機構裁罰資訊透明
     
    今年4月我們曾要求教育部,全國教保網站應該比照衛福部,彙整及統一公開違反幼照法的資訊。教育部在今年 8 月,終於確實在全國教保資訊網上公開幼兒園的裁罰紀錄!
     
    並且,我們也持續對此平台需改進之處進行質詢,例如仍有縣市缺漏過往裁罰資料、僅提供違法法條無揭露違法事實、單一姓名跨域搜尋,以及類似違反勞基法網站的開放下載表單的功能,教育部承諾,會在明年1月7日前,提出改善規劃報告。
     
    另外,針對衛福部的違法資訊平台,雖然統一公開所有因違反兒少權法而遭到公告姓名的托育人員、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名稱。但各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常以一事不二罰為由,不公開受刑事判決處罰的行為人姓名。
     
    對此,在我們質詢後,衛福部社家署已將衛福部公布專區名稱改為「各縣市托嬰中心及托育人員違反兒少相關法規公告專區」,不僅違反《兒少法》必須被揭露,只要托育人員有因兒虐行為,而被判決有罪者,都會被公開。往後有裁罰事件,都會在衛福部跟地方政府網站同步更新;衛福部社家署也有發函到各縣市政府,確保不再以一事不二罰為由拒絕公布行為人名稱!

    ✔ 建立機構兒虐案件調查處理原則
     
    我們在 4 月時提的修法版本,其中包含家長對於托嬰中心兒虐案件應該要有的 #知情權利,而衛福部社家署於今年 9 月公布的托嬰中心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處理原則,就有賦予行政機關通知兒虐孩童家長及班級內其他家長的義務。

    後來,我們10月時質詢教育部,要求教育部也應比照衛福部,應督促地方政府教育局建立調查兒虐案件的程序,明確規範應盡的調查、通知義務。對此,目前教育部正在研擬兒虐案件不當管教案件調查處理原則及流程進度!
     
     
    【未竟之路,持續努力】
     
    ✖️重大事件畫面不斷遭外流,行政院承諾檢討法制但無下文
     
    今年 4 月我在施政總質詢上,向蘇貞昌院長反映「重大事件畫面不斷遭外流、重複播送,多次傷害被害人及家屬」。當時,院長承諾,將會責成政務委員召集相關部會,檢討法制面的問題, #如果法有不足就要修法。
     
    但是,我們很遺憾地得知,院內其實只有在 4 月下旬開過一次會,請相關部會回去盤點現行規範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而在這段期間內發生的萬華房仲情殺案,原始畫面和兇器照片,仍持續在電視媒體及網路新聞上不斷播送,事後 NCC 雖然裁罰了幾家電視媒體,但這些不當畫面,至今還留在網路上。
     
    被害人及家屬在各單位繞了一圈又一圈,依然無法有一個明確的法源依據與專責單位,去建立一個能及時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次傷害的機制。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這些原始畫面在各類媒體上播放,最後只剩「被害人自力救濟」一途。
     
     
    ✖️《兒少法》、《幼照法》卡關行政院,孩子權益誰來保障?
     
    我們在今年 4 月的兒童節時,提出了幼照法及兒少權法修正草案,修法五大重點包括:
    調整師生比,降低照顧者工作壓力
    托育機構完整揭露,中央有責建立平台
    保障家長權益,爭議事件明訂規則
    提升裁罰範圍,加重機構責任
    讓政府聽到家長、工會的聲音
     
    不過,在我們提出修法後,雖然屢次質詢 要求衛福部跟教育部盡速提出對案版本,使我們的版本能夠順利審查,不過,很遺憾的,部會都僅口頭上表達會盡速研擬,卻看不到要何時提出版本的時程。
     
    -
     
    以上,是我在過去一年的簡易成績單,有完成的、成功爭取的,當然,也有被跳票的、未完成的;新的一年即將到來,我們會持續努力,替孩子發聲、替弱勢爭取權益!

  • 幼兒園不當管教處理流程 在 林易瑩 台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02 17:00:01
    有 246 人按讚

    兒虐零容忍不能只是口號 請市府傾聽家長心聲!

    #調查報告都不給家長如何相信市府?
    #相關程序請儘速建置勿再漠視家長權益

    今(2)日,我針對家長無法參與台南市社會局與教育局對於兒虐案件的處理流程的問題,會同今年9月發生的幼兒園兒虐案件當事家長,召開記者會。

    根據郭姓家長的陳情,我發現目前台南市社會局和教育局,在兒虐案件的處理流程中,竟然未主動告知家長調查流程與調查結果,整個過程#市府的態度也相當被動。例如今年9月發生的幼兒園兒虐案件,事件發生後,社會局卻待家長通報1999以及媒體將案件見報後,才開始進行家訪以及知會教育局。

    與我一同召開記者會的郭姓家長表示,對於小孩連續兩年在幼兒園發生不當管教案件十分痛心。教育局和社會局的消極態度,更讓他們質疑,難道市政府要等到出人命才會重視相關案件與當事人的權益嗎?

    我在記者會中批評本案社會局在幼兒園顯超過24小時通報,卻逕行認定只超過幾個小時,不依法開罰,#僭越該局的行政裁量權,也#有違民眾對市府單位的信任。我也認為,教育局對於多次違反兒童保護法規的幼兒園,竟宣稱今年甫知其過往之違法情事,僅能祭出「立即改善」的處分,形同鼓勵其他有同樣情事的幼兒園,只要不要通報,就有可能不被處以罰鍰,非常不合理!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0條規定,書面之行政處分,#應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然而社會局與教育局在現行的兒虐案件流程中,#並未將家長當成當事人,除了未主動解除家長疑慮外,亦未依法將行政處分送達家長,甚至叫家長自行上網查閱,這樣的作為,無疑是違反法律的規定。

    我要求 #兒虐案件應比照校園霸凌案件的處理程序:
    (1)調查開始前:應先告知家長接下來的流程與進度;
    (2)調查程序中,除了請涉案之教育單位陳述意見外,也應讓家長及小孩有表達意見的空間;
    (3)調查程序結束以及施以處分後,應將調查報告與處分結果,以書面載明事實、理由及處分內容,同時通知相對人及家長。

    我也當場請社會局與教育局承諾一併檢討並完善在兒虐案件程序未盡之處,#弭平家長的憂心以及疑慮,#實踐台南「#虐童零容忍」的目標!

    新聞相關連結|

    《家長控幼兒園師藤條打小孩、橡皮筋彈手 怨被市府當局外人》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68878

    《家長控5歲童遭幼兒園老師施虐 再爆去年被老師咬手》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059846?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