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平均地權條例53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平均地權條例53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kydom1012 (kkk3k)看板Examination標題[課業] 地政類 各款法條優先...
各位好 先祝大家新年快樂:)
原PO在準備考試途中
經常讀到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徵收條例這三大類別
但是對於一些問題始終無法明瞭
就是關於法條適用的問題
在這一科中常常有很多問題是在「土地法且平均地權條例」、或三者中裡均有規定的
但是法條內容又稍稍有「些許」不同(當然也有完全相同的)
舉例來說
像最近讀到的土地徵收部分
我在土地徵收條例#37讀到:
『區段徵收範圍勘定後.....(省略),
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禁止期間,不得超過1年6個月」
但在平均地權條例#53第三款中卻有些許不同:
『...(略),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下列事項:
(1)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
(2)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前向禁止期間,以1年6個月為期。』
如上所述,平均地權條例多出了「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這一項」
那麼問題來了
我們在實際上到底要遵守哪一個法條?
我知道土地徵收條例是民國89年1月26號公告的
也就是說平均地權條例是相對比較「舊」的法條(土地法又更更更舊了!)
當我們遇到這樣個情況該怎麼選擇?
又,在準備考試的時候,到底該如何作答?
應該都寫嗎?
還是選一個寫?
還是選最新的寫?
(喔對了我準備的是地政士,作答方式會跟高普比起來有不同嗎)
煩請各位高手的幫助> <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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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57.26
※ 編輯: skydom1012 來自: 114.43.157.26 (02/03 14:02)
我還有個疑問,像土徵條例相對於平權條例應該是他的特別法
不是應該是新法(徵)優於舊法(平)且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嗎?
搞不好還沒回答道其他問題......
※ 編輯: skydom1012 來自: 114.43.157.26 (02/03 14:37)
※ 編輯: skydom1012 來自: 114.43.157.26 (02/03 14:41)
※ 編輯: skydom1012 來自: 114.43.157.26 (02/03 14:55)
就是考徵收法律競合時怎麼辦
謝謝各位的幫助!
但像我舉的例子 實務上到底有沒有禁止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呢(印象中有)
因為土徵內沒規定禁止 但平權卻有
看完大家的回答 我的理解是
基本上以土徵條例為主但還是會參考平權條例
若土徵沒有平權有→實務上還是要做
不知道我的想法有沒有錯誤???
我以為只有在我舉的例子裏面有提到
我舉的例子是區段徵收 #23並沒有特定指區段徵收
所以才造成我的疑惑
而且...我就是因為不懂才來版上詢問的 anyway謝謝你的回應
※ Deleted by: skydom1012 (111.184.28.84) 07/29/2017 16: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