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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影響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台灣,幾乎沒有一個制度像是自辦重劃,多年來爭議不斷。#程序漏洞百出、#威脅恐嚇不斷、#人頭地主橫行、#主管機關冷眼旁觀、#被害人求助無門。 被迫納入重劃範圍的人民,遇到地方勢力結合開發公司主導的自辦重劃,幾乎是毫無生機。前台中市長胡志強放任的 #長億集團,鼎鼎有名的 #新竹林鄭炒地團,都是血淋...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影響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台灣,幾乎沒有一個制度像是自辦重劃,多年來爭議不斷。#程序漏洞百出、#威脅恐嚇不斷、#人頭地主橫行、#主管機關冷眼旁觀、#被害人求助無門。
被迫納入重劃範圍的人民,遇到地方勢力結合開發公司主導的自辦重劃,幾乎是毫無生機。前台中市長胡志強放任的 #長億集團,鼎鼎有名的 #新竹林鄭炒地團,都是血淋淋的案例。
沒想到,面對如此重大的議題,從總質詢到今天內政委員會的質詢,徐部長接連拿出距離比較遠的政策當作回應,更不要說進入土地問題「居住權保障」的核心。
首先,徐部長在總質詢時表示,要用修正〈土地法〉第34條之1,來解決自辦重劃決議門檻過低的問題。
請問徐部長,「提高共有不動產處分門檻」和自辦重劃決議門檻關聯是什麼?
在計算市地重劃的同意時,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第3項和被準用的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15條規定,原則上是用各個共有人的人數和其應有部分計算之面積來算,根本沒有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的狀況。重劃會成立、決議門檻太低,是修〈土地法〉可以解決的嗎?
徐部長今天質詢時,「進一步說明」是要用土地法「提高處分門檻」的「修法精神」,來解決自辦重劃門檻過低的問題。
然而,自辦重劃的問題,並不止是在於「幾分之幾」的門檻,而是對於「不同意的少數」保障不周,以及用多數決侵害少數人權利的問題。
面對這些根本上的問題,還有實務上屢屢出現的悲劇,只在意「比例問題」,恐怕根本沒有面對土地問題真正的精神。
再來是一個涉及會議成本而比較技術性的問題:代理出席。
在比較早期的案例,例如台中市長春自辦市地重劃會的簽到表中,一個人可以代理超過十位會員。除了讓會議流於形式,更讓有心人可以用價購代理書的方式,掌握會員大會。
雖然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在2012年修正後,已經規定「受託人接受委託人數超過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人數十分之一」時,人數、面積都不列入計算,但「十分之一」的標準仍相當寬鬆,充其量也只是需要多找幾個代理人(投票部隊),提高一些會議門檻。
此外,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股東大會都不能價購委託書了,涉及人民權益更大的重劃,竟然完全沒有規定?
最後,徐部長認為,自辦市地重劃中,屢屢出現諸如偽造文書、詐欺甚公務員貪污等問題,都是地方主管機關審核的問題。
然而,〈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第2項明文規定:「前項重劃會組織、職權、重劃業務、獎勵措施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中央主管機關應該訂定的法規命令,規定得一蹋糊塗、制度失靈。錯誤的政策造成的影響,恐怕比個案貪汙來得深遠。因為這樣的制度,正是這些問題一再發生的溫床。
下個禮拜,我會找內政部來開會研商,來「協助」內政部想起自己的職權,做好自己該做的事。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影響 在 王定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許多法案,定宇向各位分享二套影響較大的修法案...
附圖1. 繼央行在資金面處理不合理炒房後,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等地政三法,進一步抑制不合理炒作房價。
將實價登錄改為門牌、地號完整揭露,並納入預售屋;同時禁止預售屋買受人轉售紅單,違者可處15萬至100萬元罰鍰。
預售屋銷售前需書面報請建案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且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起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資訊。
附圖2. 有鑑於中國抽砂船近年頻頻越界到金馬、澎湖等海域盜砂,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土石採取法」及「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兩項修正案,明定未經許可以船舶或其他設備在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採取土石者,除沒入犯罪器具外,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影響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高房價讓年輕人生活負擔沉重,居住問題更嚴重影響結婚及生育率,而居住、生育及養育是高度相關聯的,也都是時代力量非常重視、持續推動改善的問題。而作為蔡英文總統2016年「安居三策」政見中,非常重要的「實價登錄2.0」地政三法,今天終於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
時代力量在立法院第九屆時,就以行政院版為基礎提出草案,但很可惜最後只通過了0.5版。而在第十屆立法委員任期一開始,我們就一直催促行政機關應該提出實價登錄2.0法案來處理高房價問題。在全國人民的殷殷期盼,以及年輕人買房壓力高漲導致的社會輿論推動下,第二度全面執政的民進黨政府終於願意提出草案。
草案在12月21日內政委員會終於完成委員會審查,審查的結果,基本上均依照行政院的建議修正條文通過,終於將「 #門牌揭露」、「 #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及「 #政府查核權入法」正式入法。
歷經兩個會期,《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實價登錄2.0三法,終於在今天三讀通過。這證明了,沒有不能過的法案,只有不想過的法案,希望執政黨在居住正義的其他議題,也能盡快趕上,回應人民的期待。
實價登錄2.0三讀只是一個階段性任務的完成,有關居住正義的還有許多相關法案及政策,例如:
1️⃣囤房稅:財政部說還需2到3年實在太久,我們會繼續追下去。
2️⃣住宅法「可負擔計算基準」:建立明確標準,租金補貼才能有效的幫助到弱勢。
3️⃣租屋市場透明化:租屋市場透明,才能讓需要租房子的人獲得保障,乃至於請領補貼等。
這些相關法案及政策,仍有待行政院儘速、積極提出修法草案及朝野共同努力完成修法,讓年輕人有個溫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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